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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进击与裸奔
 虽然身上有伤,太史阑也只休息了一天,毕竟云合城那边天授大比没多久就要开幕了。

 为了景泰蓝的身体,太史阑也雇了一辆大车,母子俩打算边赶路边养伤。

 大车是特制的,三公留下的护卫,因为景泰蓝的受伤十分紧张,请了名匠将那车改装,说是铜墙铁壁也不为过。

 景泰蓝却不耐烦呆在气闷的车里,他睡了一天也就好了,哪里愿意再躺,时常溜下去玩,倒是太史阑,其实伤得不轻,支撑着处理了带二五营学生离开的事,之后便躺倒了。

 不常生病的人一旦生起病来,那来势就不轻,何况还要赶路,虽然苏亚等人一路上不停地请当地最好的大夫,太史阑的病却始终没什么起

 太史阑自己心里有数,她这场病是迟早的事,有谁像她活得这么紧迫紧张的?从穿越到现在,一年还没有,但风已经经过无数,几乎每一天都是在紧绷的状态下挣扎,时刻警惕、戒备、思考、应对、争斗…当初康王别院里泡寒泉的隐患,乔雨润毒粉的残留,还有这夜夜的疲惫,铁人也挨不住。

 那晚受的外伤,不过是一个引子而已。甚至那晚超出她意料之外的轻易酒醉,说到底也不过是因为身体已经到了极限,所以抵抗力降低。

 她自己计算着,这一场病只怕最起码要小半个月,那时候应该已经到了云合城参加大比,可不要耽误了比试。

 不过她反正还没修炼武功,擅长的东西和别人不一样,倒也不太担心,就是有点忧愁,到时候瘦成只猴子,容楚会不会笑话她?

 早晚高烧中午低烧的节奏,让她最近瘦了许多,不过太史阑发现,她在高烧迷糊状态下,耳朵上圣甲的热特别明显,似乎圣甲在遇冷化,淘洗了她的腿部经脉骨骼之后,又遇热转化,开始锻炼她另一部分的肌骨——双臂。

 她甚至能感觉到来自五越的神奇‮物药‬,经过经脉时那股烙铁般滚热的气流。

 趁着养病,她也没丢下自己那几样活计,并尝试着练习容楚给她的小册子里的其他异能,她发现,在迷糊状态下,练习预知最有效果;而清醒时可以练习毁灭,她现在已经不需要凝神,手指触及便可以毁灭物体,和她的复原速度一样快,甚至可以飞速在复原——毁灭——复原三种状态中连续三次转化。

 这样子病中还在练习技能,病自然不能好得太快,但是她没有办法——她必须赢,必须强大,必须获得那丰厚的赏赐,只有那样先定下来的赏赐,她才有机会,宗政惠才想赖,也赖不掉。

 她生病,还在练功,其余事自然懒得管,好在一开始就把二五营的管理基调定了下来,之后的事情好办,二五营学生分了二十多个组,每组十七八人,雇了几十辆大车,浩浩地形成一个车队。

 这么大一个车队,自然很招人眼目,路人打听到是二五营自己跑去参加天授大比的队伍,免不了指指点点讥笑。

 学生们一开始忍着,渐渐便觉得忍不住,托苏亚问太史阑,可不可以“适当教训?”

 太史阑问他们“打手无寸铁的老百姓很了不起?自己丢掉的名声,有一万种办法找回来,自己去想!”

 学生们只好继续忍,一边纳闷,太史阑说的高调行进,就是这样?高调的雇几十辆大车招摇过市,然后被口水?

 走到第三天,路过一个村庄,这个村子很特别,家家门户紧闭,看不见孩子来回奔跑,每家的门和窗都特别严实,有的还上了铁条。

 因为太史阑生病,不能总在车上,苏亚便去和人家请求借宿,结果被那群汉子了回来。

 “二五营?听说过,不是裁掉了吗?这是干嘛?集体要饭去?”

 “你们有脸来要借宿?西凌之!连天授大比都不敢去参加!”

 “我们这就是去参加天授大比!”

 “哈哈,去了又怎样?别再给咱们丢人了吧。”

 “砰。”

 家家户户都关上门。

 远处二五营学生都攥紧拳头,眼里火。

 苏亚愤愤地回来,不解地问太史阑“大人,你为什么不让报你的名号,坚持要说是二五营?只要你名字一说,肯定家家户户大开门你!”

 太史阑不答,这几天她瘦了许多,嘴角燎起一片火泡,景泰蓝懂事地喂她喝水。

 太史阑注视车顶,声音低却清晰“咱们一直顺着边境路线走,现在到天罗山附近了吧?”

 “是。”苏亚不解地对外看看。

 “有没发现此地防卫严实,民风彪悍?”

 “确实,骂起人来吐沫星子四溅。”苏亚咬牙。

 “那是因为他们一直在和越人做抗争。”太史阑道“你忘记了,这里正好靠近南越,时不时会有越人,冒充山贼扰,这些当地村民也是本地壮丁,经常和越人作战,自然彪悍。”

 “大人您的意思是…”苏亚眼睛一亮。

 “为什么要报我的名号?借别人的光照亮的路,那不是自己的光彩。”太史阑闭着眼睛“让他们自己挣名去。想得到什么,必须自己去努力。传我命令,今晚宿这村外。”

 苏亚看看憔悴的太史阑,宿村外别人也罢了,她怎么受得起?她需要平整的,细致的护理,新鲜的饭菜。

 昏黄的光线里,太史阑的脸却是平静的,这世上人能吃过的苦,她都尝过,还能在吃苦,那是好事,最起码那证明还在活着。

 苏亚看着那样的神情,便知道她的命令不可违拗,默然转身下去了。

 当晚二五营学生就在村口宿,风大,帐篷支不起来,众人背靠背睡了,按照惯例,有一半人轮班守夜,苏亚于定雷元等人,知道今晚必有敌情,干脆都没睡。

 下半夜的时候,忽然山上起了一阵狼嚎。

 乍一听是狼嚎,仔细听来却不像,而且速度很快,嚎声刚起,一大队人马已经风尘滚滚出现在了村口。

 身后村子里似乎也早有准备,啪啪啪一阵关窗和脚步疾走的声音,身后呈现死一般的凝重和寂静,似乎也在等待。

 看样子这些边境村子经常需要应付这些零散越人。

 “南越。”花寻在太史阑车边道“左颊刺花,信奉月亮神,认为月圆之夜会有神助,常在月光好或者月奇特时行动,擅箭,擅舞,有独特的‘舞战’之术。”

 “你是哪一越的?”太史阑忽然想起这个问题。

 花寻却不回答,这个平里张狂恣肆的女子,难得眉间多了一抹霾,不远处,在擦刀备战的于定忽然抬起头来,向这边望了一眼。

 “我可以现在不说么。”花寻半晌有点艰难地道。

 “可以。”

 花寻感激地吁一口气。

 “你上我的车来吧。”太史阑道“过来帮我松松筋骨。”

 花寻一怔,随即明白太史阑的意思,她哪里会使唤人帮她按摩?分明是体谅她出身五越,不让她本族出手。

 “你…信我?”月下花寻眼睛里有碎光闪烁。

 “我从来不会不信任身边人。”太史阑道“上来,等下计算下他们的战果,你可以不参战,但不能偷懒。”

 “好!”花寻顿时轻快起来,一个箭步跃上车子。

 村口的学生们已经被惊动,雷元站在高处,大声喊道:“兄弟们,狼崽子来啦,给你们练手的机会,让那些瞧不起咱们的兔崽子,睁大眼睛瞧瞧到底谁是废物。你们打不打?”

 “打!”被惊醒的学生一跃而起,拳头攥紧。

 “按小组合作,”雷元咧嘴一笑“割耳计算战绩!我不管你们用什么办法,只看输赢!杀人杀得最少的后三位组长,绕着村子奔一圈!”

 “他娘的,好狠!”一个学生转身就拔刀“杀啊!快点!”

 还有一个组,反应慢了点,还在找武器,雷元跳过去,当即把他拎着扔到一边。

 “你!等着光股跑吧!”

 这一刺,学生们顿时嗷嗷叫着冲上去,生怕比别人慢一点,等下就要奔。

 这一路上,太史阑一直让他们互相演习配合,也让指挥最出色的沈梅花和每个小组沟通,研究应敌的各种方案,此刻便见了效果。

 分成小组的对敌,相对会更有效率,指挥安排阵型,箭手掩护,手远距离进攻,搏击谨慎攻杀,其余人负责善后及割耳朵,一个小组一个小组卷过去,好比蝗虫过境,所经之处,遍地鲜血。

 不过毕竟是第一次作战,小组配合虽然私下演练过很多次,但实际战场上总会出现很多问题,很多人杀着杀着就忘记和本组的人配合,单独窜到别处或者挡了别人的事,有人宰了几个,一回头发现自己已经被包围,顿时就慌了手脚。

 这些越人虽然不多,但越人上马是兵下马是民,人人都是战场老手,立即有人发现有空子可钻,随即听见一声怪异的长调之后,越人们忽然都换了步法。

 他们的步伐诡异,古怪,大开大合,手舞足蹈地看起来确实像舞蹈,学生们刚刚适应刚才的作战方式,忽然遇上这么奇怪的步子,都怔了怔。

 在车中观战的太史阑一瞧不好,作战是不能分神的,其实千破万破,唯快必破,不管敌人玩什么花招,一刀砍过去算完,速度越快越好,这样分神,就会给别人可乘之机。

 她刚要再次下令进攻,那些越人已经跳着奇怪的步伐舞到了每个小队的中枢队员身边,一个越人一个大仰身,身子后翻腿抬起,仰出奇异的弧度,他对面的学生一怔,不知道这样的体位该招呼他什么要害,那越人忽然手一翻,手竟然从自己裆内翻出,手中一柄雪亮的小斧,唰地砍向他的肚腹!

 另一个学生,则遭遇一个跳“铁板桥”翻肚皮的越人,也是那茫然一瞬间,那越人忽然抬头,嘴间尖啸,齿出尖锐的蓝汪汪的针!

 还有的看见劈叉的,劈开的叉下忽然滑出一柄刀。

 还有的被一个弓翻到面前,弓一翻,翻出一吹箭…

 一瞬间几乎大部分人遇险!

 一个少女被一柄刀忽然到脸前,巨大的恐惧令她发出尖叫,声音尖利,听得学生们更加紧张失措。

 正在这里,太史阑吹哨了。

 哨声尖利瘆人,听得让人浑身神经都似被拽住,这哨声是太史阑故意安排,就是要难听,要特别,要让人无法忽略,一路上学生们浑身发麻地听着这哨声训练,此刻听见,每个人都下意识立即后退!

 本来要被砍中肚子的,这下斧头落在大腿上,划一条血痕。

 本来要被刀击中脚腕的,这下逃脱。

 本来要被针击中面门,这下针落在肩膀上。

 …

 虽然一部分人逃脱了必死杀手,但终究还是很多人受伤,初次上战场又初次见自己的血,这心理冲击还是有的,再加上对方那古怪的“舞攻”学生们这一退,眼看就似乎没有勇气再冲。

 苏亚焦急地看着前方,她知道太史阑吹哨下令后退是为了保住学生们的命,但此刻一退,很可能就会一退再退,面临败局。

 这一战不能输,首战一输,士气必颓,二五营就真的很难有出头之了。

 她开弓取箭,箭若流星,三连发齐伤不少冲在前面的越人,只是也不能阻止学生的后退。

 太史阑却不急的样子,放下哨子,忽然道:“策马!驱动马车向前!”

 赶车的雷元一声吆喝,抖开缰绳,驾驶着马车向前冲。

 马车有天窗,太史阑瞧瞧,忽然对苏亚道:“打破它!”

 苏亚不知道她要做什么,但立即挥刀砍破。

 “送我上去。”

 “大人!”苏亚忽然明白她要做什么,骇然道“不能!有危险!而且你现在的身体也不能吹风!”

 “立即!”颠簸的马车里太史阑声音严厉。

 景泰蓝在另一辆车里,由护卫层层保护,这车里只有她和苏亚。

 苏亚看着太史阑,她病了好几天,眼眶都深陷下去,可就是因为眼眶深陷,眼神反而看起来更亮,更迫人。

 太史阑已经自己向上爬,苏亚咬咬牙,扶住她的腿,送她上了车顶。

 天窗可以容一个人出入,不过现在马车在疾驰中,颠簸得厉害,上去一时也站不稳,太史阑便站在车厢的座位上,脚下还垫个凳子,苏亚扶着凳子,而她的半身,在马车外。

 头一伸出去,高处的风便呼啦一下扑过来,人如同被煽了狠狠一巴掌,灌在嗓子眼里的冷风,竟然是火辣辣的,刺得人恨不得咳出心肝。

 太史阑一口气,捂住嘴。

 马车原本停在一个坡度上,此时向下冲,着一个没有学生的战团。

 越人一抬头就看见马车以及马车上的人,背弓的立即开始寻找弓箭,还有一些人试图往车上爬。

 已经向后退的学生们则大惊失,立即停住脚步。

 太史阑竟然驱车着敌人冲过去了。

 她会成为靶子!

 “停!停!”学生们狂呼叫,拼命向前冲,紧追着马车的轮子。

 太史阑不说话,一直冲到战团中心,近到已经看见底下越人黑的脸,才忽然喝道:“停!”

 雷元双臂一紧,两匹马齐声长嘶,雷元双臂如铁一动不动,两匹马再也不能前进一步。

 马车骤停。

 突然停止甚至连惯性都没发生的马车,一下将三四个试图攀爬马车的越人摔了下去。

 “今天我的马车就在这里,我就在这里。”太史阑终于定一口气,勉力大声道“以此为线,这便是两军疆域!你们争夺的就是我的死活,你们进,我生,你们退,我死!”

 马车下人人仰首望她,只有那个失心疯了的少女还在尖叫,太史阑大喝:“闭嘴!”一抬手击出一颗石子,正击中她面颊。

 少女惊得原地一跳,这才清醒,捂住脸看太史阑,眼睛慢慢红了。

 太史阑已经不看她,在车顶转身,看着那群学生“我把命交给你们了,自己看着办吧!”

 雷元跳下车,拔出刀,一手持盾站在马车前,回头冷笑道“敢不敢上来?敢不敢往前走?敢不敢向后退?敢不敢做男人?”

 学生们狂奔向前的脚步声,淹没了他的挑衅。

 学生们几乎是顺着马车爬过去的,一瞬间,马车前就满满是人,拦成长长一线,谁也不知道是谁第一个撞出去,又是谁第一个杀了对方的人,只知道那一瞬间无数人冲出去,怀里揣着刀,刀在扬起那一刻就已经劈下,不用管砍在什么部位,反正溅出来的是敌人的血。

 虽千万人吾往矣。

 只因身后是她。

 当初下北严历练的学生冲在最前面,他们被打散分在各组,有这些见过鲜血的老鸟带动,新手渐渐也好些,而且距离拉近,冲进阵中,不被分割,对方的舞功也就没有发挥余地,阵势一冲就易倒,何况背后还有太史阑,学生们此刻只恨自己先前表现不好,都嗷嗷叫心无旁骛地杀人,眼角还瞄着别的队伍,生怕手慢一点就输了。

 那几百个打游击的越人,本来是惯例来掳掠,他们向来是三天一,五天一扰,和本地壮丁时常战,对彼此的战力和作战方式早已熟悉,哪里想得到忽然冒出来这么一堆煞神,作战风格还从来没见识过,本来祭出本族最有杀伤力的诡异作战方式,已经快要奏效,谁知遇上一个女疯子,瞬间就提升了对方的士气,转败为胜,当即被分割,被打散,被围殴,被不断割耳朵…

 村子里窗户啪嗒啪嗒被推开,一堆脑袋探出来,所有的表情都是目瞪口呆。

 本地村民习惯了越人扰,早已有自己的一套应对方案,一般几十人的队伍就打出去,上百人要斟酌,今晚有一两百人,便先关好门窗,不予出战,让这些混账在外头转一圈好了,反正外面也没什么东西,反正这些越人,猪圈里一爬犁齿都会捡回去当战利品的。

 谁知道他们还没来得及动手,那群被他们瞧不起的“二五懦夫”竟然先冲了出去,不仅冲了出去,还在杀人,不仅杀人,还杀得利索,一小队一小队,跟梳子篦子一样,哗啦啦划过去,留下一片带血的虱子。

 本地村民也没见过这样的作战方式,更没见过一群杀人像比赛的人,瞧他们一个个急不可耐的癫狂模样,杀迟了会筋吗?

 杀迟了不会筋,会奔…

 战局几乎瞬间就到了尾声——学生们一路来,早就憋了一肚子气,被太史阑要求一直压抑着,只等着一个爆发点。

 此刻遭遇越人,再被太史阑一,这个爆点瞬间就“砰”了。

 太史阑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有气,有委屈,被误解,费太多口舌和人解释都是白搭——亮出你的拳头来!

 亮拳头还不是对老百姓,欺负群众不是本事,要打就打那些伤害民生的家伙!

 围观的村民渐渐从屋子里走出来,嘴越张越大——这是二五营吗?

 这是传说中年年倒数,懦弱无能,不敢应战,被迫裁撤的二五营吗?

 哪个王八羔子瞎传的流言?

 如果这就叫年年倒数的武装力量,那南齐的军队早就他娘的横扫大陆了!

 越人被杀得心惊胆战,战不过一刻钟,当先一人便发出一声尖哨,随即疯狂后撤。

 再不撤就得全留在这里。

 就算他们跑得及时,二五营杀上瘾的疯子们,还撵在后面跑了十几里,有些人兴奋过度,直接跑迷路了,最后还是于定带领护卫们到处吹哨寻找,才把人找齐。

 这边战事刚结束,那边村民纷纷打开门,由一个老者率领,向马车。

 “先前我等失礼,惭愧。”老者当先道歉,又大赞之前有眼不识泰山,怠慢了如此英勇的二五营,感谢二五营帮他们驱逐越人,随即邀请太史阑入村休息。

 太史阑这才下车,从天窗钻下去的时候,她晃了晃,苏亚接住她,感觉她浑身冰冷僵硬,想必病又要更重几分。

 苏亚叹了口气。

 太史阑这样的人,做什么都要做到极致,唯一不太考虑的是她自己。

 做她身边人,活得既痛快,又担心。

 太史阑自己也觉得实在不舒服,也不客气,坦然下车随他进村休息,老者连忙命人准备最好的房间,最好的食物招待贵客,并给二五营其余学生都送来食物热水。

 学生们一鼓作气杀人,此刻松懈下来,都一股坐下来,眼睛发直。

 累瘫了。

 到此时有些人才感觉到害怕,但瞧瞧周围同伴人谈笑风生无比兴奋,也便慢慢安静下来,觉得战争,其实也不过这回事,你越不怕死,死的可能越小。

 这就是群体感染的力量,畏惧、自私,在向上的昂扬的气氛熏陶里,会自然消失。

 太史阑在随老者进村之前,转向学生们。

 “各位兄弟姐妹。”她微微躬身“多谢你们。”

 学生们都停下喝水吃东西动作,一起抬头看她。

 夜中憔悴的太史阑,眼神欣喜而骄傲。

 她谢他们的努力,谢他们不曾退却,终于挣回了荣耀和尊敬,给她寻到了休息的地方。

 这一刻所有人心中都闪过四个字。

 荣辱与共。

 她在用行动告诉他们——我们荣辱与共,我所能得到的一切,都是你们给的。你们胜,我荣;你们败,我辱。

 属于群体荣誉意识的第一课,此刻悄然开始。

 学生们肃然,纷纷放下手中的东西,站起,对太史阑一躬。

 “多谢太史大人。”

 谢她已经如此光辉灿烂,依旧愿意将自己一身荣辱,系在他们身上。

 这是信任,是知己。

 太史阑点点头,随即又问于定“战果统计出来没有?”

 “出来了。”

 “很好,胜的小组,明天的菜加一个荤,并且可以走在队伍最前面。”太史阑道“最后败的三组,包括刚才拎出来的那个,出列!”

 三组人羞答答出来了。

 “我们虽然还不是军队,但是在我眼里,你们就是军队。”太史阑道“军纪不容违背,组长们,奔去吧。”

 组长们犹犹豫豫,百姓瞠目结舌。

 见过各种处罚,没见过这么罚的。

 “可以…可以留件子么…”一个组长涨红了脸,低声问。

 “可以。”太史阑并不打算让他们从此抬不起头做人“不过话说在前头,以后还会有战斗,连续三次排末尾,你的内就再也保不住了。”

 “谁他娘的会连输三次!”那组长面色狰狞开始子,恶狠狠把带扔地上“到时候不要你,我自己!”

 太史阑“…”尼玛,我会子吗?

 容楚的还差不多!

 三个组长当真得只剩一条犊鼻,在深秋的寒风之中瑟瑟着臂膀。

 “兄弟,跑吧。”

 “跑吧…跑着就热了…”

 “娘的…跑完这次老子再不要跑了!”

 三个赤条条的汉子绕村开跑了,满村的孩子不睡觉,跟在后头拍手…

 “等雷元把跑丢的人找回来。”太史阑淡淡道“跑散了的人,所在组的族长,也跑。”

 “啊?”

 “军队,纪律首要。我下令收兵,所有人就该立即回军。还跑出去的,是不遵命令,散漫无规。这种,在正式军队,该打军才对。”太史阑一指那些组长“这也是你们做组长的,纪律意识还没给他们熏陶形成,所以这第一次,你们奔。再有下次…你懂的。”

 所有人立即懂了。

 “大人…”忽然一个声音怯怯地问“我…我不跑吗?”

 太史阑回头,看见一个瘦弱的少女,不过十六七岁,布裙子在风中颤抖,也不知道是冻的还是吓的。

 这是刚才那个临阵尖叫,险些令学生们溃败的女学生。太史阑记得她出身很贫苦,比沈梅花她们还苦,子十分自卑,从来不敢大声说话。

 “人总有畏惧怯弱的时候。”她望定那少女,半晌道“我的惩罚事先已经定下来,只针对作战不力以及不守军规的,你不在处罚之列。不过,我希望下次不要听见你的尖叫。”

 少女咬着下,重重点头,眼眶又慢慢红了。

 围观的百姓们此刻不懂了。

 这女人谁?年纪也不太大,病得脸色黄黄的看起来风吹就倒,愣是能让这些一个指头就能将她碰倒的汉子们,听话如小

 “敢问大人尊姓大名。”村长询问十分客气。

 太史阑已经当先向村内走去“太史阑。”

 “啊…”现在哪怕是偏僻小村,也听过太史阑的名字,几乎瞬间,村民们的表情就热切起来。

 “是那个一人救一城,悍然挑王侯的太史阑吗?”

 “嗯。”“太史大人,您怎么不早说!早知道是您带领的队伍,我们怎么会拒之门外,快请,快请,二顺,去把那房间再打扫一遍!加个火盆!再杀一只羊…”

 村长急匆匆的吩咐一路传出去,太史阑角微微一勾,感受到身后二五营学生羡慕又热切的目光。

 今这一战,今这一番对比。

 该让他们明白——荣耀,必须靠自己去挣。

 天下之大,容得下山川河海。

 天下之小,容不得怯弱懦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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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村里,太史阑受到了村民们最热情的招待,前倨后恭的态度对比,让苏亚无比感叹。

 休息了大半夜,第二天太史阑还是按原定时间启程。

 她带领的这批二五营学生,虽然在行路,也一直严格按照军营方式管理,起吃饭出行安排,都有严格的时间规定,一切行动听指挥。

 也有一些富家子弟,受不了这么严苛的规矩,悄悄离队的,太史阑就当不知道。

 她不要逃兵,这种偷懒怕事的,走了最好,不然留在最后,还坏事。

 她夜里吹了风,本来已经稍稍好转的病势,又重几分,村人再三劝她多休养几,这身体已经不适合长途奔波。

 但太史阑要做什么,哪里会听别人劝,她要管理这些人,自己就必定先遵守规则。

 从这一天开始,她改变了路线,更加贴近边境线行走。

 这一条路相对危险,经过的都是五越经常出没的地带,遭遇越人的几率会很大。

 她要让二五营的人,在路上,就得到最大的锻炼。

 她要让二五营的人,在路上,就洗去无用声名,用最高调的方式,到达云合城!

 果然,其后短短三天,二五营的队伍,就遭遇五越人四次。人数多少不等,最少的几十人,多的也有几百人。

 二五营的各组,在这样不断的遭遇战中,不断打磨勇气、反应、警惕心和作战方式。以前最差的学生,现在也满脸彪悍精明,站立笔直,坐下绷紧,眼神光四

 看见他们,就像看见玉石终于被从石中采出,正在接受细致的磨砺。

 连续五场战斗,每个人手上都沾了血,一开始对着耳朵还想吐,现在对着耳朵就在恨为什么一个人只长两只耳朵?

 五场战斗也让二五营果然迅速声名鹊起,一开始还有人不信,特意跟着瞧瞧,瞧完他们一场战斗后,肃然起敬,回去后消息一传播,很多人都知道了有这么一支高调的队伍,一路平五越,进云合城。

 这个时期全国都有进云合城的参赛队伍,结果现在最火热,风头最劲的,居然还是个参赛资格还没论定的二五营。

 剿杀五越,得益最多的是当地官府,官方得到消息,自然想要犒劳接送,太史阑一律谢绝,不入城居住,不接收宴请,不让学生有机会被人间繁华软化,一路疾行,只打架,以及赶路。

 她只收当地官府送来的食物,并且要求是牛等荤腥。学生们作战辛苦,营养必须跟得上。

 另外,为了不让花寻为难,也为了行路方便,她让花寻,史小翠和杨成负责押送大车,带着一些武器和衣服,以及二五营大比中需要的旗帜,从官道前往云合城,她自己这一路,就轻装简从,一路向前。

 这样赶路,不停作战,她虽然不参战,但也要指挥以及督阵,所以她那病,绵反复,竟然是一直没好。

 第四天的时候,到了凌河城,这是临近极东行省的一座小城,以城外一条长年结着冰凌的河为名。

 因为一路向北,极东行省算是南齐相对寒冷的一个省,西凌那里还是深秋,这里已经有了冬意,太史阑出发得匆忙,没来得及准备厚衣服,所以本来该继续赶路,当天就停了下来,派了护卫等进城买棉衣,给学生们添冬装。

 太史阑也没有进城,她在西凌已经算官位不小,到这种小城,当地知县必然要隆重接待,到时候来送往,她折腾不起。

 她命苏亚在城外寻了一家脚店,不需要豪华,舒适就好,眼看黄昏天际霾,似要飘雪,她又担心二五营学生这种天气城外宿冻病,便命于定带大部队进城,联系当地官府安排住处,还派了一队护卫护送,自己依旧住在城外。

 这个县城离五越驻地有点远,不必担心今夜再会遭遇。

 天快黑的时候,果然下起了雪,灰黑色的天空里撒下细盐,随即大如飞絮,一团团扯落,将地面铺出一层浅白。

 太史阑带着景泰蓝,和一群亲信护卫,在店堂里吃羊火锅,黄铜火锅里翻滚着鲜的羊片,片片薄如纸,下锅就,四面还有小碟装的细盐、韭菜花,生蒜,咸菜丝,芥末墩儿,和热热的老黄酒。

 “这是本地著名的热锅子,大人您尝尝。”苏亚先给太史阑装了一碗,又给景泰蓝盛一碗。

 景泰蓝小脸被热气熏得红扑扑的,羊火锅御膳房也有,但温火膳就那么回事,肥腻有余,鲜美不足,每次宴席上肥火锅都只是一款大菜,应个景,哪里见过这样现刨现烫的吃法——宫中贵人会认为肮脏的。

 太史阑本没什么胃口,羊虽新鲜,她闻着却发腻,只喝了点汤,看景泰蓝吃得香甜,又怕他多了晚上不消化,又觉得羊味道似乎还是单薄了些,遂命店家再弄了点醋、蒜泥、香油、芝麻泥、香葱碎、花生碎,连同桌上的韭菜花,咸菜丝,芥末墩儿,都伴在一个小碗里,推给景泰蓝,道:“蘸着尝尝。”

 景泰蓝把羊片在调料碗里蘸一蘸,一尝,眼睛顿时亮起来“好吃多了!”

 众人纷纷效仿,果然也大呼惊奇,不过是多几样调料,羊便多了画龙点睛的效果,硬是吃出了滋味千层。太史阑看他们兴奋样,倒觉得不以为然,心想不过是这里人不会吃罢了,听说现代的火锅,调料多达几十种,可惜她对吃不感兴趣,吃就行,如果换文臻来,她光是调料都可以翻出几十种花样,那才叫真正口福。

 这么一想,又觉得如果文臻在这里应该也好混,目前这片大陆的饮食总体比较单调,宴席上几样,几样果子,倒和宋朝初期的饮食习惯相仿,文臻那个吃货,来了之后必然是一代厨神。

 又想着这种火锅调料不知道容楚尝过没有?下次调给他尝尝。

 “这汤里也单调。”她又吩咐“去配点菜来。吃火锅怎么能不配菜?”

 店家傻傻地问“我们这里都是这样吃的,放了菜会坏汤。”

 “我出钱还是你出钱?”太史阑才不会和人解释“白菜,粉丝或者粉条,冻过的孔眼很多的老豆腐,土豆切成片,下两条你本地河里新捞的鱼,我看那种肥美的大白鱼就不错,记得鱼肚子里点香菇,快去。”

 众人听着,都觉得有意思,停筷等杂烩火锅,不多时菜送上,太史阑命先将鱼放下去,本地河湍急,有种大白鱼肥美无比,下锅不多久,汤面上就漂起一层晶莹的油花,锅里的香味越发浓郁,人人眼睛发亮。

 “鱼羊为鲜。”太史阑道。

 景泰蓝欢呼一声,迫不及待要开动,太史阑筷子一拦“等鱼熬化了。”

 众人都含笑扶筷等着,热气里人人笑脸盈盈,神情都分外捧场。

 一直以来,大家都觉得,太史阑这女主子,极好,极完美,可是太完美或者太追求完美,过于紧绷,失了很多人生的乐趣,她不重打扮,不重饮食,不喜玩乐,从不放松,她真的很少,能享受到人生的乐趣所在。

 她是天生的将帅,是命定的首脑,是注定的责任承担者,但唯因如此,她于“女人”以及“享受”上,反而亏待了自己。

 难道看她这么“生活”对吃喝这种小事这么有兴趣,众人自然要分外积极,不多时,汤味越发鲜美,香气传得满店都是,店家一家都在探头探脑,不明白平时习惯的羊汤怎么香成这样,无数条狗围着店门转,爪子拼命抓门。

 太史阑这才命涮羊,放蔬菜,白菜,粉条,土豆要早放迟吃,才能浸透鲜美的汤味,老豆腐满是孔眼,了肥美的汤汁,咬一口,滚烫的感觉之后便是回甘,味蕾上羊和鱼的鲜,如花朵层层盛放,从舌尖到心底,都忍不住一颤。

 “好!”“美!”

 “我还要!”景泰蓝迅速把他那满满一小碗吃完,着小肚子索要。

 店堂里欢呼笑闹,人人大赞美味。

 太史阑浅浅地喝汤,隐约热气里脸色难得地微微泛红,下属的心思她自然明白,此刻感动的不是美味,不过是一份体贴的心意。

 正吃得开心,忽然厚厚的门帘被掀开是一大群佩刀的彪悍汉子,也有一些女子,面色冷淡跟进来,本就满满的小小店堂,顿时挤得人都站不下。

 从卷起的门帘看去,外头似乎还有不少人。

 这种天气,怎么还会有人赶路,还这么多人?

 店内顿时鸦雀无声,坐在各桌的护卫,都回头盯着那些人。

 气氛顿时紧张起来。

 ---题外话---

 挥舞着内绕大家伙儿奔:给票啦,给票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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