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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你住的地方非常…呃,艺术,有你个人的风格在。”

 啊!谁在说话?

 不知第几次掉下的方良善惊慌的看看四周,神色恐惧的捂着口担忧心脏会突然弹出,似醒非醒的犹似在梦中,眼底可见恶梦后的残存遗迹,眼下挂着两个不怎么明显的黑眼圈。

 她一直以为那句会常常见到面的话纯粹是开玩笑,当不得真,她照日常习惯的上下班就好,以他统领上千名的保全人员的工作质来看,应该忙碌得没时间应付她这种小人物才是。

 当然,以上是她愚蠢的想法,她想得太天真了。

 他口中的“常常”和她的认知差距实在太大了,她怎么也没想到他所谓的胆量训练是每天吓她一回,甚至是一天好几回,端看他大爷几时开心就来捉弄一番,而她完全没有反对的余地。

 因为她一早睁开眼看的不是她有些漆的天花板,或是用浸过油的画纸补的墙壁,而是放大数倍的男脸孔,胆子再大的熊也会被他吓得继续冬眠,何况她只有一颗老鼠胆。

 人家是久病成良医,她是足以写本惊吓纪念录,这一、两个礼拜她被吓的次数是她二十一年来的总和再乘以三,每每吓得魂不附体的从上滚下来,三魂犹在却丢了两魄。

 不是她爱抱怨,哪有人这样追求女朋友,先把她吓个半死,再用好几个热吻安抚,吻得她头晕脑根本忘了该不该怕他,然后她就真的不怕他,吼了他两回。

 照他的说法是大有进步,胆子有磨大了一点,可是她却觉得自己很可怜,她已经连着好几天没好好睡过觉,一面提防他偷袭,一面担心又被他吓到,简直是笼里的小怕黄鼠狼,毫无招架之力。

 “一定在作梦,我换了三道安全锁,他不可能进得来。”对,是她多心了,换锁的师傅说他的锁最耐用,一般小贼绝对撬不开。

 天还没完全亮,再睡个回笼觉吧!周休二不用上班。

 一想到这件事,她的眉头不由得打结,原本她是几乎三百六十五天全年无休的辛勤工作者,但自从他在吴姐面前结实的臂肌后,好像再也没有人把她们的工作丢给她,害她闲得不知该做什么,发呆的时间比做事多。

 现在她不能假借加班为由A公司的资源一用,她一个月的开销明显的增加一、两千块,这全是他害的。

 她应该大声的告诉他,她是热爱工作的人,请他不要妨碍她做牛做马的机会。

 “这锁是相当牢固,你终于把我的话听进空无一物的大脑里。”省得她家被搬空了她还一无所知,满头雾水的以为走错地方。

 咦!这声音…这声音…好、、悉。“不,是梦,我不能自己吓自己,我加了锁。”

 笔做镇静的方良善将头埋入沙里当鸵鸟,一再催眠自己在作梦,绝不是真的,被别人吓已可怜到不行了,不能再让自己吓,她肯定吓出后遗症才会有幻听现象,真人铁定不得其门而入。

 她自我逃避的不接受事实,佯装一切无事。

 “小球,你要自欺欺人到几时,地板很冷别呆坐着,小心着凉。”大掌一捞,铁汉生轻而易举的将怔忡的人儿捞回失去弹

 “不许叫我小球,我不是球。”恼怒地往厚实的“墙”一捶,生气的小脸纠成一团。

 可是打完了之后她又惊觉不对,那面墙几时跑到她上,大摇大摆的占据半张,那她怎么睡。

 轻笑的男人一把抓起她凌乱的长发把玩。“瞧,多像颗球,叫人爱不释手的想把它弄得更。”

 “你…”她敢怒不敢言的用力瞪他。“明天我去剃光头,你就不能再叫我小球。”

 顺便捧个钵四处化缘,看他敢不敢当众调戏尼姑。

 “你敢!”他轻轻的拧她稍微长的粉颊,胆小怕恶是她的罩门,百试不

 果然。

 “我…我只是说说而已啦!你不要掐我的脸。”感觉太亲密了,她不习惯。

 脸微红的方良善不敢大口吐气,眼一睁开看到是厚实的膛,没太多男女经验的她当然不自在的呼吸急促起来,又怕他瞧见了会取笑,硬是压抑的小口呼气,避免不过气。

 其实她应该比任何人都清楚他不会真正伤害她,他只是单纯的逗逗她好让她不再怕他,他和看来阴险刻薄的房东太太一样疼她,只是表达的方式和常人不同,先欺负她再给她糖吃。

 所以这些时她开始敢和他大小声,并且学着不胆怯退缩、勇敢的说出心底的话,虽然次数不多却很有成就感,她发现只要肯努力就一定会成功。

 不过她还是有一点点怕他,每次他一板起脸训人的时候她都会躲得远远的,免得遭受波及,他对手下真的很严厉,像个暴君,有如秦始皇再世,威风凛凛、不可一世。

 “下次别打这头鸟窝的主意,我个人十分偏爱它。”铁汉生笑着将她拥入怀中,轻柔的给她一个早安吻。

 什么鸟窝嘛!那是她的头发耶!没礼貌。“你当过贼对不对?所以飞檐走壁的从窗口进来。”

 她自以为是的下结论,沾沾自喜自个猜得没错,打锁师傅说这锁没人打得开,就算火烤水淹一样坚固耐用,宵小休想动它分毫,它是用最好的白钢打杂邙成,保固期起码有十年之久。

 要相信专家的保证,他绝对不会骗人,她真的试过打不开,除非有钥匙。

 看着她怀疑又自我挣扎的表情,他深幽的黑瞳散发一缕疼宠和柔情,好心的为她解答。

 “现在的贼使用的是高科技的产品,我和身怀绝技的武林高手相差甚远,只不过刚好认识帮你装锁的师傅而已。”他笑着摇摇和她放在鞋柜上一模一样的铜钥匙。

 “这…怎么可能,老板这么没有职业道德?”惊讶的睁大眼,她简直无法相信眼前的事实。

 亏她还那么信任他,将他的话一字不漏牢记心中,当他是救苦救难的菩萨化身,哪知他竟骗了深信不疑的她。

 好大的打击呀!难道这世上想找个可信赖的好人这么难吗?

 “别太沮丧了,你这张小脸不适合忧愁的颜色,你没发现师傅装完锁后并未向你收取任何费用吗?”说她单纯似乎过于轻描淡写了,她对于“不重要”的事过于轻怱。

 瞧这一屋子的巧思不难看出她的用心,他敢打赌每一件摆设她都能滔滔不绝的细数其制造过程,甚至连期、地点、工具和用过即丢的材料她都不会轻易忘记。

 他很少见过用石头和大拇指的树枝做成的风铃,通常人们会捡拾贝壳或其他好上手的素材来完成一件成品,而她恰为相反的专挑高难度的挑战,不破坏材料的原始,一块一块细心的黏着捆绑。

 最叫他称奇的当是满屋子完成及未完成的画作,从水彩到油画,还有板刻的花鸟国画,其中数量最多的是随手涂鸦的素描,张长生动而写实,刻划出人中最直接的感情。

 她不该只是个服装设计师的助理,以她丰富的情感画风应该走入专业,她可以成为引领風騒的一画家。

 但是以她淡薄名利和不爱出风头的个性来说,盛名反而会对她造成困境,她喜欢平淡、不受干扰的生活,若要应付成名后接踵而来的问题她无法负荷。

 “喔!对咩,他居然没收钱就走了,实在太奇怪了。”要不要拿去给他…咦,好像不太对,她有叫换锁师傅吗?想了又想的方良善始终想不出所以然,两眼困惑的猛抓得快打结的头发。

 “你比较奇怪,问也没问的就开门放陌生人进屋,你好大的警觉心呀!”他有些不豫的恼她随便,从不用大脑思考。

 “我…”她支吾的低下头怕挨骂。

 真是的,这迷糊的丫头没他怎么过活。“人是我叫来的,他是以前我手底下的一名小弟。”

 对她百般纵容的铁汉生省略不言的是那人曾是偷遍台湾、登记有案的惯窃,如今“从良”当起规规矩矩的生意人,不再从事鸣狗盗的行为。

 “原来是你呀!”因为不会被骂,她松了口气出让男人心弦一动的甜美笑容。“你不要老是吓我嘛!早晚会被你吓破胆。”

 幸好她最近胆子变大些,不然真要晕给他看。刚睡醒的她脑子还不甚清醒,浑然不知她此刻撒娇的娇媚神情有多人,笑得咯咯地往他口磨蹭。

 纯真的她一点也不了解这举动有多危险,非常容易挑动男人的情,尤甚是一大清早望最不试曝制的时候,她根本身在火中而不知烫,兀自为不用受罚而暗自高兴。

 “善,我们交往有一段时间了吧?”氤氲的眼转为黯沉,动着她所不熟悉的幽光。

 楞了一下,她想起电视上的一则广告。“等等,你不会想跟我求婚吧!”

 未经大脑过滤的话突然由她芳吐出,两人同时为之一愕失去声音,四目相对许久未出一语,一道模糊的影像在眼前升起,他们看到一个着绿色旗袍的冷傲女子,以及一身长袍打扮的儒雅男子。

 他们相互拥抱着,情意深重的凝视对方,如同此时的他们舍不得分开,深刻的感受彼此的体温。

 爱、离别、伤痛、相思、怀念种种情绪一涌而上,几乎叫他们难以承受的往嘎吱的一躺,融的心有片刻的惑,分不清身处梦境还是现实。

 可是那份感受又来得如此突兀,好像冥冥之中已注定两人该厮守在一起,这次绝不让任何阻力阻隔他们相守的决心。

 咦!这次?为什么会有这么怪异的想法?

 “志云…”方良善低喃着浮现脑海中一个令她心痛的名字。

 萧志云。莫名的,她居然忆起完全不认识的男人容貌,与眼前的他恍若双生。

 不过她很快的知道痛的感觉,由离幻境身的铁汉生一听见她用深情的语调唤着他以外的男人名字,满涨妒意的不快让他的眼阴沉如腊月雪,惩罚意味浓厚的嚿吻她该死的

 既害怕又沉醉的方良善微闭起眼,她心中看到的是两个男人的身影,一个斯文又温柔的恋着她,一个狂暴又野的爱着她,两人都是她心之所系的挚爱,不能分割。

 她幸福的笑了,为自己被爱感到快乐,同时也享受爱人的喜悦。

 “说!那个男人是谁?”她竟然笑得这么甜蜜。嫉妒不已的铁汉生恨得牙的瞪着她,巴不得一口将她了永绝后患。

 “嗄,什么男人?”她一脸茫然的回望着他,不懂他在问什么。

 “你刚才嘴里喊的男人名字,别告诉我你忘了他是谁。”纵使明知没有人的过去纯如一张白纸,但他仍忍不住吃味。

 脑袋一片空白的她真的不记得曾发生什么事,隐约像是作了一场幻的梦,似真似假紧扣口的一处柔软地,让她感到梦醒后的失落。

 “我不知道,那个人和你好像。”头一次她认真的细瞧他的模样,心头微微的冲撞了一下。

 她的脸又红了,为了心底的悸动。

 “你拿我当代替品?”谁与他相似,他很清楚自己并无双胞兄弟。

 仔细一看又不太像,那眼神…“你比较凶…呃,我也不晓得该怎么说,刚刚的你似乎变成一个奇怪的人,穿着徐志摩时代的灰蓝色长袍。”

 差别在于一个充满书卷味,一个满身江湖气息,一温和一强势,可是她老觉得他们应该是同一个人,只是活在不同的年代遭遇不同的人事物,然而体内那抹魂魄生生世世不变。

 “满嘴胡说八…”道。忽地,一闪而过的画面令他微怔的顿了下,神情复杂的盯着她的蓬发。

 这是怎么一回事,为什么他会认为个性胆怯的她该是豪气奔放、热情如焰呢?而且适合穿…旗袍?

 一想到一头发下是古典优雅的装扮,两眉不住的往上扬,难以想像她有文静端庄的一刻。

 “你在笑什么?”真古怪,明明口气凶恶问她无解的话题,谁知转眼间冒出莫名的笑声。

 头一摇,他收起追问她的严厉。“志云是谁?”

 不知为何,稔的感觉久久不散,对于这个名字的主人。

 “是萧志云。”她表情一惑的拢起眉峰。“可是我不认识他,他就这样蹦地出现我脑海之中,好像他是我前世情人似。”

 朦朦胧胧的记忆,恍若梦幻的印象,无奇不有的玄妙世界总藏着令人无法解答的奥秘,无形中融人人们的生活里,充实那弥补不了的缺憾。

 两人的神情在方良善说完那句“前世情人”后微微一变,气氛转变得十分微妙,好像有什么在体内滋长,相视的眼逐渐近…近再近,鼻与鼻轻触,温热的气息蔓延在两人之间,形成一股无形的张力将他们围入漩涡之中。

 清柔的阳光由粉绿色的窗帘飘散而入,洒落一地丽的色彩,风吹动轻盈的帘幕,半掩半遮的挡去一室春光,叠的人儿在晨光中袒深情,任由那爱笑的云羞红了脸。

 情之蜷来得绵长,自然而然的产生爱恋,不需言语不用多情,只要那一时的心动。

 前世情,今生还。

 爱永远不灭绝。

 路还很遥远,只容两人并行,升起的太阳将在东方等待。

 …。。

 “啦啦…起司面包、河诠面包、油面包、花生酥、咸蛋加松面包…思,还有什么呢?啊!忘了妞妞最爱的草莓果酱,瞧我这该死的驴脑袋记真差,居然落东落西的忘了最重要的东西,真是要命呀!”

 瞧他也不过才三十多…呃,一点点而已,正值意气风发的大好时光,怎么可以像七老八老的老人家一样忘东忘西,他的人生才刚要开始,绝不能提早老化,否则怎能当史上最伟大的父亲大人呢!

 一想到他的宝贝囡囡,他就忍不住眉飞舞的想笑,本以为她在那次意外也跟着往生了,而冰冷又瘦小的身体不知被哪个没良心的葬仪社给载走,害他这些年伤心又难过的遍寻不着,差点跟她们母女一起走。

 幸好苍天有眼留下一点命脉,让他在绝望之际开了一扇希望的窗,在分离了一十三年后还能与她重聚,他可是大大小小的庙宇全去致谢,以免错漏了一神引起神愤可就吃不消。

 台北街头伫立了位风采过人的俊逸男子,白色休闲服搭配蓝色长,桃花眼眯笑满面春风,笑起来隐约可见两颊小小的酒窝,可爱的让人想将他抱来一亲,顺便掐掐那得足以滴出水的脸颊。

 以男人而言他长得太俊美了,简直美得太不像话,根本把真正的女人给比下去。

 站在马路旁如招牌般傻笑,齐耳的短发帅气有型,虽然频频回顾的雌生物很多,但没人会上前与之攀谈,多看一眼就走开,然后叹息声幽然而出。

 原因无他,大部份的美形男不是过度自恋便是同恋,要不然怪癖也会多如牛,E世代的小孩个个是龙子龙女,谁肯弯下身躯去伺候人,找个比自己漂亮的男朋友是自找苦吃,何必为了一时的意而让后痛苦。

 不过真正令人却步的是他大包小包的捧了一堆刚烤出来的新鲜面包,穿着体面却像土包子逛街似,爱面子的年轻人谁敢靠近,只怕会被笑“耸”

 “你到底笑够了没,跟你走在一起很丢脸耶!你知不知道什么叫含蓄。”真是受不了他的“病”葯石罔效无可救葯。

 也就是说等死算了省得浪费米粮,一把年纪还装疯卖傻…呃,不算一把啦!顶多看起来二十七、八岁,居然不知羞的表现得像情窦初开的小男生,要她不唾弃都难。

 很想哭喔!为什么她会傻到被他说动,好好的大小姐日子不去过,偏和他兜在一块“丢人现眼”

 “高兴自然会笑,难道要我哭不成。”他要去见他的宝贝耶!当然得开开心心堆满笑容。“还有呀!小女生,记得要叫我一声伯父,不可以没礼貌,起码我长你一辈。”

 脸色突然一绿的美丽女子狠狠的一瞪。“你这位骗世欺众的『老人家』脸皮可真厚,你出门照过镜子了没,有胆占我便宜。”

 气呼呼的锺丽很想亲手掐死眼前一点也不老的“长辈”红齿白的小生样好意思倚老卖老,她真的非常不齿他。

 两人走在大马路上看来是一对男俊女的完美情人,东瞧西瞧十分相配的找不出一丝缺点,简直是天造地设的一双呀!没人敢说他们貌合神离,天生世仇的会拿刀互砍。

 但是年龄“相当”只是假象,俊美如派的年轻人已经高龄三十六了,和二十出头的小女生相差整整一轮有余,叫她怎能不恨到骨子里,她又不是故意长得比较“臭老”

 “女孩子家要温柔些,别动不动大吼大叫有损身份,你要跟我家囡囡多学学,瞧她乖巧又听话,从不惹是生非,温顺得有如绵丰一般,是每个为人父亲的骄傲,让我心头暖呼呼的想把她成暖包随身带着。”

 她还小不懂事,不了解失而复得的喜悦。

 一谈到女儿就失去理性的方大同是标准的恋女狂,他不只把女儿当心肝宝贝来疼,还看得比他的命还重要,三不五时的打老远的台中赶来送爱心,一解多未见的相思苦。

 当年和女儿分散实非得已,正在外岛当兵的他每半年才能回台湾本岛和女团聚,所以他根本不晓得当他在倒数日子的当头,已因车祸送医途中气绝,没人留意到路旁呆坐着一个满身是血的小女孩。

 后来她在被人当走失的小孩发现时,由于惊吓过度又亲眼目睹母亲为护她而受重伤,她已失语好一阵,恍恍惚惚的说不出自己是谁,让拾到她的善心人士大感伤神,不久就由附近的育幼院收养。

 一转眼间小女孩长大了,要不是他一张不老的娃娃脸很好认,再加上她的聪明伶俐记佳,他们父女这辈子可能就要错过了,到死都无缘再相见。

 他可怜的女儿哟!不多疼疼她怎成,这些年一个人孤零零的过活,他每回想到此事便感到心酸,为他未尽案亲责任愧疚不已。

 “拜托,不要把她的胆小看成乖巧听话,她只是不敢反抗而已,我要跟她一样就换我该哭了。”这个变态父亲,等一下有得他嚎啕的。

 “阉呀!你别嫉妒她有个好父亲,等你再成点就会明白我的话没错,浓装裹对皮肤很伤。”瞧他丽质天生,光用清水洗脸就容光焕发。

 “是不是阉,麻烦你发音准确点,你不要脸我还要脸。”气到快脑充血的锺丽忿忿地说道,朝他出上百道眼刀。

 还不是差不多,小女生就是爱计较。“好好好,算我说错话了,咱们上楼喽!”

 “哼!天山童姥。”冷嗟一句,她带头走向有点陡的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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