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痕迹
一个半小时后。
于辰、袁友冲、周倩欣和成威,以及三俩痕检员蹲在护栏外的杂草从边。
刚赶到不久的四名法医实习生这会儿并不能帮上什么忙,只能和俩痕检员一块儿,帮着导出并整理下先前拍摄的照片之类的东西,并做上标注。
毕竟,法医现场学的内容,与痕检员的工作有不少
叉重合的地方,若是在细分的实验科室用不到,但如果要跟外勤出现场的话,这些内容是必须掌握的东西。
这会儿周倩欣顾不上他们,便扔给了痕检员,拜托他们帮忙教一教。
而且,她也并不很理解于辰让她叫实习生过来的原因。
上一个案子,留有大量的文书报告工作需要实习生们去做,去整理,正是忙的时候,因此她今早接到于辰命令才没带他们。否则,直接一块带来就是,哪还要回头通知那么麻烦。
“杂草中,的确有少许血迹。”成威挑眉。站在护栏外,距离稍远,看不太清楚,此刻凑到近前仔细观察,哪还能看不见隐藏在草丛里的血迹。
周倩欣也补充说:“这是滴落状血痕,但数量太少了。”
“以事故车周边的血痕看,受害者肯定被伤到了动脉,
血不少。即使他被嫌疑人经此地带走的时候已经死亡,渗透进衣服中的血
也依旧会持续下滴才对,没理由只有这么点血痕。”
“所以,我推测受害人应该被凶手以编织袋等物整个儿的装了起来,之后血
再次从编织袋等物品中渗透而出,低落在地。”
“另外,从血痕形态上看,滴落高度应该在一米以内,我想,凶手应该是在将受害人装入麻袋或其他差不多用处的物品中,然后肩抗背负着前进的。看血痕
状,已经彻底凝结,略显发黑,预估滴落时间在六到八个钟左右。”
“六到八个钟?”成威愣了愣:“在事故车那边检查的时候,你不说四到六个钟…哦对,差点忘了,咱们到现场都两个小时了…”
于辰则抬头远眺,说:“杂草及灌木的枝桠断口同样非常新鲜,的确是再近期被踩倒、踩断的。”
袁友冲立马问:“能根据这些痕迹找到凶手去向吗?”
“能,很简单。”于辰说:“凶手在这一方面并不专业,没有,也没办法处理留下的这些痕迹,很好找,顺着找下去就是了。”
“这样,为了避免破坏现场,咱们沿着痕迹旁边找寻。嗯,老成,你跟我一块吧。”
“好。”成威颔首。
袁友冲不太放心,说:“等等,你的
还没好,恐怕不能过量行走吧?而且低头检查痕迹,对你来说也太过吃力了,不如交给老成…”
“嗯,对,”成威也说:“找寻这些痕迹,我可能不如于队你专业,但这痕迹还蛮明显的,也没啥难度,我带着一队人去就好了。”
于辰想了想,没有逞强,点头说:“也行。不过,也得注意下安全…这样,我让老雷再带个同事,跟你一块行动。”
说着,他就转过身,对着不远处的雷怀鲁吼了两声,说:“老雷,你带个人,和老成一块沿着这边的痕迹找线索!”
雷怀鲁立马应了声没问题,便带人翻过护栏。
“那我们先回去休息休息吧。”袁友冲说:“估摸着,
警那边监控也已经看过一遍了才对。”
“嗯。”于辰颔首,与袁友冲、周倩欣一块,回到现场,坐在车上休息。
刚坐下一会儿,喝了两口热水,便见芮万州跑过来,说:
“于队,袁队,找到了,事故车是在凌晨四点二十四分,经过二点四公里外的那个监控的,监控探测时速在一百一十公里左右,换句话说,正常行驶的话,只需要一分半钟不到,就能开到这儿。”
“不过,考虑到夜间没什么车,大多数司机都会超速行驶,只在导航报摄像头的时候降下速,预计时间还会更短。”
“另外,咱们的人也仔细侦查过路上的刹车胎痕,找到了属于这辆事故车的痕迹,确定了该车车胎被扎破的位置并推测出了驾驶人发现爆胎后的处理方式。”
“方法嘛,也是手动挡车发生意外的常规处理方式,可以说中规中矩,握紧方向盘的同时降档,利用发动机制动将车慢下来,制动全距离大约六百米上下。”
“因为当时路上没什么车,完全能
足发动机制动所需要的较长距离的条件,车辆受损程度不算严重,也就是刚刚爆胎之初,车身歪斜剐蹭到了左侧护栏。”
袁友冲听了,默默计算片刻后,说:“这么说来,受害人将车停在紧急停车带的时间,应该是凌晨四点半左右,出入不过几分钟而已。”
于辰接话说:“我估计,停车后不就,他应该就和歹徒遭遇了。”
芮万州挠挠头,接着说:“我们还发现,这辆车是在白仪区白水收费站上的高速,收费站那边的监控显示,后排座坐着人,应该是娄元的
子路心兰抱着孩子坐在后边。这车后排座
宽敞的,也适合睡觉…”
于辰脸沉了下去:“这么说来,果然是一家三口都遇害了!”
“是啊。”袁友冲说:“我推测,娄元在将车停在路边的时候,应该只有他自己下车查看,这时歹徒钻出来,想故技重施,一闷
打晕娄元,同伙则摸到车边准备取走财物。”
“这时路心兰从车上下来,将劫匪吓了一跳,导致娄元发现劫匪,双方冲突搏斗,结果劫匪手中有武器,刺死…或者二人被刺伤并失去了意识,呼吸微弱,劫匪以为他们已经死亡,便在夺走财物的同时,将二人以及他们的女儿也都给带走了。”
“是有这种可能,”芮万州说:“因为,按照一般经验,劫匪为了提高作案成功率,都是挑落单的人下手的。”
“这么说来,驾驶人一家,基本可以确定已经遇害了。而且,既然发生过搏斗,现场,或者受害人身上应该会留下相当具备价值的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