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我可以摸摸你的脸吗
一片死寂的常清宫通道上,云挽香失魂落魄的缓慢前行,常年未经打扫的道路上铺满了灰尘,四周鸦雀无声,好似这一颗冰冷的心。
白里透红的小脸上有着五
鲜明的手指印,到现在她都不相信刚才发生的一切。
“下
!”
原来洛儿也会说这两个字,忆昔十年前,他也是说她连青楼女子也不如,不管是曾经的洛儿还是如今的元玉泽,这张从小看到大的脸不管如何也不会真正接纳她,与别的男人亲近,他不高兴,与他自己亲近,他也不高兴。
或许这真的不是洛儿吧,不管如何洛儿都不会这么绝情,哪怕看在曾经她三番五次将他从死神手里拉出来的面上,也不会这么对她,完全不知道现在该怎么办,万一那真是洛儿…要怎么样才可以看到他的侧脑?真的好想确认一番,到时即便死了也不会有遗憾。
忽然却步,幽幽抬眸,望着两丈外那倚在木门前的绝
男子出神。
清冷的月光下,元玉锦手持刻有文字的竹简,一只大手的食指正一行行抚摸着,后脑抵在门框上,漆黑眸子对着天空,嘴角挂着微微笑意,白色长袍外一件透明薄纱外套,木簪挽起了少许顶发
锢于头顶,暖暖的夜风轻柔的拂过,吹得腮边的浏海调皮的摩擦着那
感薄
。
所有的烦恼和悲悯都随着男人脸颊上的浅浅酒窝而消失,云挽香仿佛也被这无时不刻不透着笑意的温柔男人而感染,也弯起了小嘴,这一刻她发现这个男人就像那佛塔,会令一个人不由自主的进入他的世界。
“你怎么在外面?”提着竹篮上前好笑的询问。
“是挽香吗?”元玉锦闻言慢慢收回竹简,站直身躯
出皓齿,令两个酒窝更明显了。
“怎么?我的声音这么难辨认吗?”搀扶着男人进屋,一开始感觉到他有避讳之意,后来还是乖乖的顺从。
元玉锦轻笑两声,摇头道:“黄莺出谷,清脆悦耳,很好辨认!”
云挽香不好意思的抓抓后脑,将竹篮放在木桌上打开,顿时一股菜香扑鼻而来,这本是她的夜饭,为了节省时间,以后每天一顿饭就只能陪着这个男人食用了,端出三碗米饭,送了两碗到对面,再将筷子为他摆好:“你可别夸我,我是会当真的,来,吃饭,青椒炒
丝,青瓜蛋花汤,还有红烧
,怎么样?丰盛吧?”
这些可是御膳房亲自为她做的,大伙都知道她如今是在为太后和皇后办事,不敢怠慢,其实她是个很随和的人,就算清淡一点,能吃
就不会有怨言的,但他们要示好她也不介意。
“很丰盛,挽香姑娘心地善良,人也一定很漂亮对不对?”元玉锦察觉到女孩正陪他一起用餐,心里一股暖
划过,开始没话找话。
将少许米饭送入口中,若有所思的蹙眉。
“如此庸脂俗粉,也妄想试图勾引朕…”
自嘲道:“不,有人说我是庸脂俗粉,算不上漂亮吧!”将青椒内的生姜丝拨开,夹起几块送入了男人的碗内。
元玉锦微微愣了一下,但很快又温柔的笑道:“其实一个人的美丑,与表象并无关联,在玉锦看来挽香很美,一举一动都温柔恬静,大方得体,且又聪明伶俐,是难得一见的奇女子!”
好吧,她承认她确实像洛儿所说,只喜欢听好听的话,所以咯咯的笑了起来,打趣道:“那我的脸要是长得青面獠牙呢?”
“妖怪么?”元玉锦右手肘撑在桌子上,大手优雅的握着竹筷,故意
出恐惧的表情。
“噗!没错,我就是妖怪,专门吃人的妖怪!”
“那挽香也是最美的妖怪!”
云挽香没好气的翻白眼,为男人添了一碗汤撇嘴道:“油嘴滑舌,吃饭都堵不住你的嘴!”
元玉锦扬眉道:“并非是恭维,玉锦句句实话,其实很多人觉得没了眼睛就无法看清一个人的好坏,其实不是,曾经觉得对我很好的人,到最后失明了才看清这些所谓的好不过是阿谀奉承,后来反而看得更清了!”
“没有眼睛也可以看清?”看,就是用眼,为何他会这么说呢?
“当然,用心去看,才会看得更清,用耳朵用心的去听,很容易分辨话语的真假,比如每
来送饭的公公,虽然他每次都很不情愿,会说一些不中听的话,但是我却听出他说话时的语气里带着同情,其实他也不是有意要说那些话,所以我就不会去当真!”
咬着筷子呆了一会,有道理,就连她现在都看不清人的好坏,这时感觉自己还不如一个没有眼睛的人,人们常说老天爷夺走你一样东西,同时也会送你一样,只是这男人会不会好过头了?人家都骂他了,不管如何,骂了就是骂了,每天晚饭还不送来,他居然也说那些人好,在他眼里有坏人吗?
“其实刚才我很难过,但是看到你,不知道怎么了,居然开心了起来,玉锦,以后我这样叫你好吗?”她喜欢这个朋友,特别的喜欢,虽然只见了两次面。
元玉锦夹菜的手颤了一下,微微点头:“嗯,这个名字是当初到了这里后,我自己为自己取的,不会太难听吧?”
“不会,很好听,其实咱们
有缘分的,本来我们永远都不会有
际,一个宫外,一个冷宫,却因为机缘巧合相识,我做锦绣生意,你又叫玉锦,算不算缘分?”其实这个锦字对她来说真的记忆深刻,从洛儿只留下一只锦靴后,这个字就深深刻画在她的心里了。
“是啊,缘分,我也从未想过还会有除了柴雨以外的人会来此处!”
见他说这话时,眼中散发着落寞,掏出准备好的荷包送到了男人的大手内:“我说过,以后定天天来就不会食言,这个荷包是曾经我做来准备送给弟弟的,现在送给你,它的意义可不小,这是我九岁时,娘亲第一次教我刺绣时绣的,也是我的第一件作品!”
小小红色荷包上绣着一对鸳鸯,说起来是鸳鸯,倒更像是一对鸭子,一针一线都显得笨拙,眼不像眼,花不像花,最糟糕的是下面的水纹,娘亲说不像水,更像山。
从小一直就戴在身边,本来准备弟弟成亲时拿出来给他做聘礼的,不过他现在有那么多
子,而且又个个身份尊贵,哪里稀罕这种东西?除了她把它当宝贝,或许在别人眼里不过是一块破布罢了。
五指弯曲,最后慢慢攥紧荷包,凤眼直视向对面,如此专注的眼神,却抓不到任何的焦距,第一次,他好渴望这一刻可以看到光明,看到女孩的模样,哪怕只是一眼,最起码往后可以在脑海里回想。
所有能看到的记忆全部停留在十岁,与一位天生盲人闲聊过,比起他,自己算幸运之人了,最起码知道人的整体长相,咧嘴笑道:“我可以摸摸你的脸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