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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谨以此书献给

 夏洛克·福尔摩斯、毕克洛克·福尔摩斯,

 还有鲁福克·福尔摩斯和斯蒂德利·福尔摩斯,

 以及

 全世界的福尔摩斯

 01

 往昔渡海,负笈英伦,留学时间约两年。

 明治33年(公元1900年)10月28星期天,在巴黎与准备留德的藤代祯辅君①、芳贺矢一君等挥手告别,孤身上路,抱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横渡英法海峡。下午7时许,终于踏上陌生城市伦敦的土地。

 那是极寒冷的一年,迄今仍记忆犹深。因为是深秋的北国,天已完全黑了。但街上似乎处于夜市最热闹的时刻,戴大礼帽的男士们熙来攘往,还有双轮载客马车,喧嚣地穿梭其间,好不热闹。

 当初,看到当地人全戴着大礼帽,着实令我吃了一惊。从贵族绅士到扫烟囱的清洁工人,似乎都喜欢戴大礼帽,甚至在后街向我乞讨一便士的乞丐也戴着大礼帽。

 女士们的头上彷佛都承载着一艘军舰似的,她们头戴挂了许多饰物的沉甸甸的帽子,身穿几乎曳地的长裙。还有丝网垂挂在脸前的贵妇人,就像角兵卫②创制的狮子头一般。当初我还以为那是驱蚊用的蚊帐一类的东西,后来才明白是当时的时髦打扮。

 伦敦的雾确实很大,比传说中的还厉害。隔一条马路,对面的样子就看不清了。浓雾像烟尘一般动着。站在维多利亚车站内,被瓦斯灯淡淡照亮的屋檐下,浓雾滚滚而入。

 我把行李在下榻的高华街公寓一丢,便像来自东方的乡巴佬一般,手持地图游览四周的名胜古迹。

 来到此地使我深感痛心的是自己近乎畸形的极矮个子和黄皮肤。本来嘛,自己是黄种人,具有黄皮肤也可以说是天经地义。但在此地生活,夹杂在众多白种人当中,便觉得自己的肤实在不可思议。

 尤其是个子矮最使我受不了。甚至是此地的女士,多数都高过我。此地的男士们就更不用说了,他们的头好像都长在二楼似的,我则在屋檐下鬼鬼祟崇地擦身而过。

 偶然也会看到对面走过来一个小个子男人,内心未免窃喜,期待他比自己矮,但走近一比较,对方仍然高过我。

 我走在伦敦的街上,不知不觉间就会往这方面想。啊!这一回我终于遇到一个滑稽的小个子了,我坚信对方一定矮过我!我勇敢地上前去…哈哈!对方原来是玻璃中映现的我。

 总之,自踏足此地以来,不论在文明程度还是在其它方面,自己都觉得矮人一等。由于我不想跻身于彪形大汉之间,因此尽量控制外出。来到这么一个大人国,我平生第一次感受到身材矮小的难堪。

 很快我就搬出高华街的公寓了,那是因为房租贵得惊人,折合圆,每周房租逾四十圆,这相当于在东京一个月的房租或大男人两个月的薪水了。在西方生活固然开销较大,但这房租未免贵得离谱。我必须尽快找一间廉价公寓。

 结果,找到的第二间公寓位于伦敦北部,处于西汉斯蒂德的普拉奥利路的高台上。那是一栋被小树丛包围,独门独户的红砖建筑,房租每周两英镑,相当于二十四圆。虽比高华街的公寓便宜不少,但在我心目中仍觉非常昂贵。

 由于看中那屋子的外形,我马上决定租用。但一把行李搬入分配给我的房间,我又马上后悔了。不知怎么的,那屋子的气太重,置身其间感到非常压抑。

 首先,女房东的脸色阴沉难看。她的双眼深陷,塌鼻梁,难以一眼猜测出她的年龄。从未见过她展笑脸,整体印象而言,好像是龙安寺庭院中的镇座之石。

 还有在这家做事,名叫爱格妮丝的十三、四岁的姑娘。这女孩子比房东更阴沉,脸色永远苍白,像枯枝般的瘦削手臂拖拉着沉重的煤炭桶。我也从未见过这姑娘的笑脸。

 记得我搬到普拉奥利路的这座公寓时还是11月12星期一,但在第二天,从窗户看出去,外面大雪纷飞。那是早餐时分,我指着窗外,惊奇地问房东:

 “那是什么?”

 “当然是雪啰,难道天上会降下食盐不成?”

 房东啃着烤面包,没好气地回答。

 在这栋森郁闷的公寓里,有时偶尔也能看到好像是房东丈夫的四十岁上下的男子,他的气极佳,待人和蔼可亲。

 时序进入12月了。记得是12月2那天吧,三天前刚下过一场大雪,此在窗外仍可见到处处积雪,是一个非常寒冷的早晨。我被叫起吃早餐,走到楼梯下的大厅,只见那男子正在看报。

 看到我的身影,男主人抬起红光满面的脸,对我说:“你能看报吗?”

 我点头表示可以,他指着广告栏让我阅读。那广告栏上写着如下一段文字:

 “致昨天在尤斯顿站晕倒的女士:鄙人乃抱起你之人,但此后小弟不见了假牙。如果被你无意中拿走的话,盼尽快告知。先此致谢,不尽言…”

 看完,我不也笑出声来。

 男主人说:“你看这广告多变态,那男人是如何抱起那女人的呢?哈哈哈!这些短短的三行广告,每天早上都给我带来欢乐。不过今天这段广告特别有趣。噢,此刻那男人一定无法吃早餐了,因为他没有假牙了呀。”

 男主人说毕又是一阵大笑,然后转头问我:

 “怎么样?贵国的报纸也刊登这样的广告吗?”

 我回答没有,说这样的广告太无聊。

 “无聊?嗯,或许是吧。那么很抱歉让你读这样的广告了。不过在我国的报纸上,像这类无聊广告比比皆是。譬如旁边那段广告,就更加变态了。”

 说完,他又读起下一段广告来。

 “这变态广告说要‘征求瘦削蓄红须的绅士’或‘征求越来越瘦的绅士’,又说‘只要具备五呎九吋的高度,具有演技经验或自信有演技经验者,我方愿付二百英镑征聘’。夏目先生,你看刊登广告的家伙口气多大!二百英镑喔!”

 接下来,他又自我吹嘘起学生时代的戏剧爱好,但我已感到厌烦,无心再听。

 这天晚上,出现了一举粉碎我好不容易刚刚习惯异国生活的安心感的事件。

 黑暗中我突然睁开眼睛,从枕下取出不锈钢表,一看时间还只是十时刚过。入夜以后,我写了许多字后才上睡觉,以为已过半夜。此地的冬天,连白天也有夜晚的感觉。

 我忘了拉上窗帘。在窗外的漆黑中,树梢窸窣鸣响,远处传来野狗的吠声。

 然后在我迷糊糊之际,又听到奇怪的声音——好像是某种东西劈啪爆裂的声音。竖起耳来细听,那怪声隔一段时间就会响起。起初声音很轻,而后音量逐渐加大。在寂静的晚上,这奇怪的声音不久后响彻了整个房间。我的心情不再能够平静了,究竟是什么东西呢?我从上爬起。

 但是什么东西也没见到,完全找不到发声物体。放眼窗外,依然是一片寒冷的漆黑,偶尔传来犬吠声。

 不久怪声消失了。我也因感到疲累而终于跌入梦乡。

 那晚就如此过去了,但这怪声从此却上了我。它并非每晚出现,大致上是隔晚光临我的房间。当时我在伦敦大学上课,经已识的科尔教授介绍,每星期二去贝克街,到莎翁(莎士比亚)研究专家克雷格①先生家中听讲莎士比亚,倒也相安无事。

 但我的情绪趋恶劣,我找到公寓的男主人委婉提及怪声之事,但他回答从未遇到这种情况。我又想对冷漠的女房东提出质询,但不难想见她会说些什么,不提也罢。

 每晚入睡前总期盼今晚不再听到怪声,但怪声非但没有消失,反而变本加厉。某天晚上听到息一般的震动黑暗的声音;到次晚上,这息声竟变成说话声了。

 “滚出去!从这家里滚出去!”

 隔一段时间,便重复这样的叱喝声。

 这好像是从喉咙底部挤出来的暗哑而沉重的声音,但的确是说话声。啊!这必定是亡灵的声音了,我在黑暗中战栗着。

 隔夜以及再隔夜都听到这种叱喝声,我不住在暗夜中双手合十,口念南无阿弥陀佛,然后我用语向亡灵许愿:只要今晚饶了我,明天我就离开这个家。可是一到天亮,我又恢复生气,觉得因此而搬家是一件很可笑的事了。

 在这期间,幽灵似乎也厌烦了每晚重复“滚出去!滚出去!”的话,换成了唱歌。那是一首古老的当地民谣,歌名是《夹着栗尾巴的马儿》,歌词大意是:

 马儿张开朝天鼻,

 大口出白色气。

 相奔驰前后脚,

 不可输给狗弟弟。

 夹着尾巴回到家,

 咴咴嘶叫好神气。

 不过亡灵每次唱歌往往把“狗弟弟”误唱成“黄鼠狼”毕竟亡灵这家伙不能牢牢记住歌词。

 我对这异国之都毕竟是很陌生的,也明白对一个外国人而言,频频地寻找新公寓是何等的困难。为此,我婉转地向贝克街的克雷格先生求助。

 讲课结束后,我尝试着提出在找到下一个公寓之前是否可以在先生家中暂住?先生听了马上叩叩膝盖(这是老师的习惯),然后起身带我参观他的家——从餐厅到女佣房再到厨房,全部巡视一遍。先生的家位于四楼屋顶一隅,看来并不宽裕,不消几分钟就尽窥全貌。回到原处就座,我想先生必定会说寒舍局促无法接待大驾之类的话,但想不到他话题一转,突然讲起惠特曼(WaltWhitman,1819-1892,美国著名诗人)的事来了。或许,他也带惠特曼巡视过这个家吧。

 克雷格先生说很久之前,惠特曼确曾来过他家做短暂逗留。那时他刚开始读惠特曼的诗,初时不觉得怎么样,但越读越有味,后来简直爱不释手。说着说着,克雷格先生又唠叨起当年雪莱(Shelley,1792-1822,英国伟大的浪漫派诗人)与某人吵架的话题,说不管有什么理由,吵架总是不对的;又说他对两人都很喜爱,看到他们吵成一团,实在觉得糟糕。关于借住的事,我再无开口的余地了。

 想去克雷格先生家暂住不成,没有办法,我只有独自一人,再去坎伯威尔地区寻找公寓。

 坎伯威尔地区沿着泰晤士河,是低层劳动者群居之地。这一带有不少廉价公寓出租。但住在该地区的中心,毕竟不太舒服,于是我跑到与该地区邻近的佛罗登街物公寓。

 皇天不负苦心人,我很快便在那条街上找到合意的房子——砖砌的漂亮建筑物,过去据说是私立学校,每周租金25先令,几乎比以前的房子便宜一半。

 不过,房租固然便宜,我住的房间却极为糙。天花板裂纹纵横,颇为荒凉。窗户关不紧密,寒风从隙间飕飕钻入,每到夜晚,令人寒不可耐。

 火炉也残破不堪。在北风强烈的日子,我蜷缩在炉口边读书,煤烟被强风入倒灌进房间,我的脸被熏得墨黑。

 但对我来说,只要不受亡灵的干扰,就是天国。在这间公寓里虽过着贫困的生活,内心里倒是颇感足。

 不久,来了我到英伦后的第一个圣诞节。这圣诞节,对西方国家而言,相当于日本的元旦,是非常重要的节日。家家户户的室内用刺叶桂花做装饰,全家人聚在一起吃丰富的晚餐。我也在下榻的公寓享受房东姐妹提供的烤鸭料理。

 这座公寓的房东,正好与以前公寓的那女人相反,性格十分朗,甚至朗得有些过分。尤其是那位姐姐,口水多过茶,有时还口出妄言。她会突然考问我:“你是专攻英国文学的,那么你知道straw这个词吗?还有,你知道tunnel是怎么拼写的吗?”简直是对幼儿园儿童说话的口气。不过除此之外,她不算是坏人,对待房客颇为亲切。

 不久后的某一天,已过深夜时分,我回到自己的房间。又过了一会儿,屋里的人差不多都睡了,我将书写文具收拾妥当,也上就寝。窗外的伦敦街道被大雪覆盖,出乎意料地寂静。圣诞期间的夜晚,有时会听到夜游人的喧闹,但这一带听不到这种喧闹声。

 就在这个时候,我突然听到好像电灯泡爆裂般的声音。

 隔夜,我开始听到熟悉的息声。三、四天后“滚出去!从这家里滚出去!”的叱喝声又在我的耳畔回响了。过了新年(明治34年)以后,这亡灵的声音每隔三、四或四、五就来打扰我一次。

 维多利亚女皇逝世,2月2举行国葬。我与公寓的房东一起去海德公园观看送葬行列,此时我觉得自己的精神已不大正常了,只见到整条街风阵阵,令人不寒而栗。我打从心底想念着日本。

 2月5星期二,听克雷格先生教授《哈姆雷特》,里面有哈姆雷特会见父亲怨灵的情节。讲课结束,准备回家之前,我诚惶诚恐地向克雷格先生提出在英国是否实际存在亡灵的问题。老师默然,那满脸黑白杂生的络腮胡子轻轻颤动着,夹鼻眼镜里面的双眼呈茫然若失状。或许,先生难以给学生解惑吧。

 于是我从普拉奥利路的公寓说起,叙述了对亡灵的体验。实在无法忍受了,搬到佛罗登街的公寓居住,但亡灵紧随不舍,每到晚上仍向我叱喝滚出去、滚出去!到最后,竟唱起拙劣的民谣,扰我的睡眠。对那亡灵的叱喝声,起初以为不过要赶我出屋罢了,但现在想来,其实是要赶我出英国。我在英国没有朋友,找不到商谈的对象。我不知如何做才好,因而向老师一吐苦衷。

 “这样的话我也是头一遭听到。”

 克雷格先生说完,摘下夹鼻眼镜,在像睡衣般的条纹法兰绒上装的袖口处喀嚓喀嚓地擦了几下,然后又挂到质厚实的鼻梁上面。

 他说自己在英国已住了很长的岁月了(老师是爱尔兰人),但从未遇到这种事情,也没有从朋友处听到过这种事。他把双手入两股之间,用看外星人的眼光凝视着我。

 我唯有对自己暗自生气。自从来到英国以后,没有亡灵扰的夜晚屈指可数。那么,大多数的英国人究竟有没有这种体验呢?

 此时老师突然出手来重重地拍一下膝盖,说:

 “我看你十分困扰,何不与住在这附近的那男人谈一谈?”

 我听了莫名其妙,赶紧问是怎样的男人?

 “那人名叫夏洛克·福尔摩斯,你没听说过关于这个怪人的传闻吗?”

 先生以为我假装不知。

 “没有听说过。”

 “他就住在附近,贝克街221号B座。他是个头脑有些不大正常的男人,不过听说最近已得到治疗,因为有一位医生与他同住。你不如找这个人谈谈。”

 但我没有兴趣。既然那人头脑不正常,我有什么必要与疯子会面呢?或许克雷格先生是开玩笑吧。于是我进一步追问那人究竟是怎样的人物。

 “正如我专研莎士比亚一般,那人专门研究一切犯罪行为和稀奇古怪的事情。不过,实际写研究论文的,听说是他身边的医生。”

 我“哦哦”地应着,但毫无拜访这个人的冲动。

 “在一般人眼中,他是各种烦恼事的最佳咨询者和商谈者,但他本人则认为自己做的是侦探工作。”

 “你说他头脑不正常,那么,他有暴力倾向吗?”

 克雷格先生又“啪”地拍了一下膝盖,站起来说道:

 “不,在一般情况下他不使用暴力。只是每天在高兴的时候,他会男扮女装到处晃;有时在房间里练习手击;或从奔驰着的载客马车后方飞身上车。总之像是一个年过四十的大顽童。朋友们觉得他的精神不正常,硬把他送往医院治疗。”

 “送往哪里?”

 “精神病院。他的这种怪异行径或许是服食过量可卡因所致。事实上,真正的艺术天才,与疯子的差距也不过一层纸而已。明白了吗,夏目先生?”

 我又胡乱应了一声,但内心的厌恶感益发增强了。

 “那么,有没有与这人商谈后解决问题的实际例子?”

 “这种例子可以说不胜枚举。听说在福尔摩斯身边的医生是一位很能干的人,实际事务由他处理。当福尔摩斯夸夸其谈却无法解决问题时,往往由这位医生收拾残局。”

 “他是否愿意与东方人商谈呢?”

 “这方面你不用担心,此人没有任何种族偏见。只要是有趣的事件,他都有兴趣参与。”

 “会面费昂贵吗?”

 “大概不收会面费吧,他不像我在金钱上颇为窘迫。据说他暗地里贩卖可卡因,获利颇丰,他本人也因沉食可卡因而导致中毒。

 “所以你不用担心钱的问题。当然,与那人见面商谈,要有一点窍门。正如我前面所说,那男人的头脑与常人不一样,他如果见到你,也会不由分说地夸夸其谈一番。”

 “啊…那么如何应对才好?”

 “这个我可没有具体经验了。听实际接触过他的人说,最要紧的一点是,不可否定他说的话。若有拂逆,他便会大怒,甚至动用暴力,周围的人无法劝止。所以你最好默默地听他信口开河,最后出惊奇和钦佩的样子,便可万事大吉。怎么样?做得到吗?”

 “做不到,对这种人我避之惟恐不及。”

 我马上打退堂鼓。

 “看来,你得要锻炼忍功不可了!”克雷格先生斩钉截铁地说:“若是付出少许耐,就能将问题解决,那又何乐而不为呢?总之,应付那人,只要不惹恼他就可以了。要知道福尔摩斯曾经拿过拳击赛冠军,听说那个跟在他身边名叫华生的医生,有一次不慎惹了他生气,福尔摩斯盛怒之下给了他一记上钩拳,结果那医生足足有三天不省人事。”

 “…”我听了不寒而栗,冒出冷汗。拳击这玩意儿最近开始在美国流行起来,是一种以互殴决胜负的西方人的暴力游戏。

 “不过,万一你触怒了福尔摩斯,就要挨他的拳头之前,我可以教你一招逃脱的方法…”

 “哦?!”

 我真想大哭一场。被亡灵纠已经不胜其烦,克雷格先生还要我去见一位一发脾气就动的疯子。此时此刻,我恨不得翅飞回日本。

 “这方法其实很简单,只需要说出一个词:‘可卡因’,就万事大吉了。请注意,其它不用多言,就说‘可卡因’。福尔摩斯听到这词,就会像小孩子见到糖果一般,马上变得温顺老实了。”

 我来到此地才知道有可卡因这种东西,它属于鸦片一类的麻醉药。在伦敦城里,像福尔摩斯那样因过量食可卡因导致精神失常的人为数不少。

 “为什么说这个词有奇效呢?”

 “我也说不清楚是什么道理,反正他是个疯子嘛!他听到这个词,口气马上变得温和,手问你:‘带来了吗?’此时你只需展暧昧的笑容,便可敷衍了事。”

 “如此说来,这人是因为想得到可卡…什么的东西才变得温和起来吧?”

 “对,多半是这样。”

 我很同情那位叫华生的医生,他为何与疯子住在一起呢?

 “听说那医生也想和福尔摩斯分手。”克雷格先生神色凝重地说道:“原来,那医生是因为治疗头脑不正常的福尔摩斯而开始与他相识的。当时,华生先生刚从印度回来不久。福尔摩斯自称受大学医院邀请,跑到医院太平间用捶打尸体。他与华生先生初见面时,又兴高采烈地声称发明了可在任何情况下检测血的试剂,不用说,这当然是吹牛①。

 “华生先生与福尔摩斯识后曾结过几次婚,并试图摆这个麻烦的朋友。但一旦华生这么做,福尔摩斯的毛病必然发作。他强行进入华生的新居,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怒吼,久久不肯离去。华生的几任太太都吓得落荒而逃,宣布与华生离婚。据说第一任或第二任太太,因精神官能症加剧而被送入精神病院;福尔摩斯也曾住过那所医院。怎么样?夏目,有兴趣去拜访福尔摩斯吗?”

 “让我回去一个人好好想想再说。”

 “这样的话,我预先替你写一封介绍信给福尔摩斯吧。如果决定去,不如明天就去找福尔摩斯,请记住他的地址:贝克街221号B座。”

 我匆匆道别,逃一般地离开克雷格先生的家。

 不用说,那天白天,我绝对不会想去拜访怪人福尔摩斯。但在那天晚上,我又听到亡灵讨厌地唱起歌,心情突然产生微妙的变化。我在伦敦无依无靠,既然见福尔摩斯不用付咨询费,那何不向他请教亡灵的难题?再说那位叫华生的医生非常能干。总之,不论结果如何,情况不可能比现在更糟糕了。

 隔我搭地铁去贝克街。一走上地铁车站出口,很快就看到221号B座的房子。临街有金属栅栏围住,大门上贴有写着夏洛克·福尔摩斯和约翰?H?华生的两块铜牌。推开门就是楼梯,看样子,福尔摩斯的房间在二楼。

 楼梯尽头又有一扇门,此刻房门虚掩着,出一条。我敲敲门,里面起码有三个男人齐声说:“请进。”

 我怯生生地推开门往里望,这是一间贴着深红色壁纸的豪华房间。坐在左边书桌后方的男士,衣着考究,蓄着胡子,他合拢一本大概正在阅读的书,抬头注视着我。房间最里边有暖炉,炉子前有一位个子很高、身躯肥胖的男士直地呆立着。旁边的安乐椅上则坐着一位手足特长、白皙的脸上长着鹰钩鼻的男士,他正着烟斗。三位西方绅士的悠闲聚会,似乎被不合时宜的东方来客打了。

 我问谁是福尔摩斯先生?那坐在安乐椅上手足如蜘蛛般长的男士举起樱木烟斗,说道:

 “是我。天气寒冷,往暖炉边靠吧。请华生拿一杯掺苏打水的白兰地来。”

 情景有点像演员们在排戏。我说了声好,便径自往里走,福尔摩斯示意我在暖炉边的长椅就座,那个胖男人费力地挪动身体让我通过。

 福尔摩斯一边拖着自己的安乐椅往那叫华生的男人座椅的方向移动,一边用西方精神错者常见的亢奋语调说道:

 “请坐!克雷格先生,一会儿我会仔细聆听你的说法。你的原籍应该是巴布亚新几内亚吧?最近坐船去过苏门答腊,你的体质看来不太好,曾经染上黄疸症,幸好已经治愈,目前正致力于橡胶树林的培植工作。除这些之外,我对你的情况就不太清楚了。”

 我不自觉地向后望,以为屋内还有一位新几内亚的土人。

 被叫做华生的那位医生,一边递兑水白兰地酒给我,一边双眼发亮、兴奋地对福尔摩斯说道:

 “嘿!厉害的福尔摩斯,为什么你不但知道客人的姓名,还能悉客人的经历?”

 “不就是观察嘛,华生。我多次对你说过,确立我侦探术基础的,第一是观察,第二仍是观察。对一名资深侦探来说,不可能不发现他所戴帽子的帽檐内侧用金线绣着克雷格的名字。然后…”

 我赶紧取下帽子观看,果然如福尔摩斯所说。昨天匆忙离开克雷格先生的家,竟错戴了克雷格先生的帽子。福尔摩斯意犹未尽,继续说道:

 “其次不可忽略的是他的皮肤被太阳晒得黝黑。在这隆冬的伦敦城如果有人被太阳晒得这么黑,那么此人肯定刚从外国旅游归来。那么旅行的目的地在何方呢?对患病初愈者来说,乘船旅行的最佳目的地应该是东方。而去苏门答腊旅行的人,大抵都会带橡胶树的树苗回来。”

 “高明!”华生对福氏的胡说八道发出由衷的赞叹。

 “嗯,可是夏洛克,对此人应该还可以引出许多其它事实呀。”

 站在我旁边方才一直沉默着的胖男人嘴道。关于此人的模样,读者不妨想象血很差的西乡隆盛,大致上就不会错了。

 “大哥,那倒要看看你的本事了。”疯子侦探说道。

 “他本来是古董收藏家,后来献身于英国西部的煤矿开采事业。”这位西乡老兄语出惊人。

 “患蓄脓症和脚气病。”福尔摩斯懒洋洋地附和着。

 “曾经在中国马戏团里混过,是钻火圈的高手。”胖男人不甘示弱地补充道。

 “第一次婚姻失败,第二次婚姻被老婆骑在头上。”

 “子女四名。不,或许更多,但在十八名以内。”

 “是一个酒鬼兼鸦片成瘾受害者。”侦探微笑着说道:“不过如今上大海了。”

 “说到重点上了,夏洛克。他本来就是一名水手,七大洋是他的眠喔!”

 “噢,华生先生。”

 我觉得太无聊,摆出准备起立的样子,说道:

 “我打扰你们的欢乐时间了,非常对不起,我该告辞了。”

 听到我这么说,侦探停止与胖子的舌战,打断我的话说:

 “啊!都是大哥不好,冒犯稀客了。对不起,克雷格先生。在下的名字想必你已知道,现在介绍一下我的兄长吧,他叫迈克洛夫特?福尔摩斯。”

 精神病侦探用手指指看起来头脑同样不大正常的西乡隆盛。被叫做麦克罗夫的胖男人大概不方便弯和握手吧,只是向我点头示意。

 “这边这位就是传记作家,为我在江湖上赢得薄名的华生了。”

 只有华生医生正经八百地伸出手来与我握手。福尔摩斯继续道:

 “方才我们开的玩笑务必请克雷格先生原谅。现在就听你的了,希望能尽快挑战令你烦恼的事。”

 但我不想把自己的烦恼讲给这个疯子听。我把视线转向华生医生。如果有可能,我倒愿意与他对话。侦探见此场面,又笑嘻嘻地说道:

 “你不用理会华生,他对事件往往充耳不闻。家兄马上就会离开,他要去戴奥津尼斯俱乐部玩文字接龙游戏。”

 说完,从帽架上拎起一顶帽子,往胖男人的方向掷去。胖男人没能接到,帽子飞落楼梯下,胖男人像大笨象般缓缓追出室外。福尔摩斯重新坐到安乐椅上。

 “我实在有点难以启口,但事实是…”我提心吊胆地说道:“我的名字不是克雷格,我姓夏目,来自日本。”

 听我这么一说,只见福尔摩斯按住额头、低声呻。不一会儿,他从怀里掏出手,砰、砰朝天花板开了两

 我大惊失,赶紧躲到椅子背后。但华生似乎早已习惯福尔摩斯这种歇斯底里的行为,他一个快步上前抱住福尔摩斯,把他手上的夺下。

 福尔摩斯翻着白眼,开始舞拳头。我觉悟到自己已身处险境,蓦然想起克雷格先生给我的忠告。先生确实对我说过,置身于危险状态时只需要说出某种毒品的名称便能化险为夷。可是我因害怕而慌了神,刹那间竟说不出毒品的名称了。我焦急万分,但越急越是想不起来。

 “可…可卡…”

 终于想起部分名称了。

 “可卡、可卡。”

 但还是想不起完整的名称。

 我唯有可卡、可卡的嘀咕着,却起了火上加油的反效果。眼看福尔摩斯就要怒不可遏了,单靠华生一个人恐怕没办法。

 “喂,先生。”华生先生朝着我喊道:“你的名字应该是克雷格才对呀。”

 一瞬间我感到莫名其妙,但很快便明白华生的意思。

 “对!我的名字叫克雷格。”我赶紧说。

 “再大声一点!”华生催促道。

 “我的名字是克雷格!”

 我用尽吃的力气大声喊叫起来。这一来,福尔摩斯的火气终于慢慢平息下来,他重新坐回安乐椅,让我继续把话说下去。

 我勉勉强强地介绍了来到英伦后所遇到的不可思议的事情。在中途福尔摩斯又开始呻起来,并用头撞击墙壁。那是我不留意提到公寓房东叫我夏目的时候。我本能地感到危险,嘴巴里又不知不觉嘀咕起可卡、可卡来。福尔摩斯面,说道:“华生,这位绅士的脑子是否不正常?方才他都在念叨些什么呀?”

 对我的困扰置之不理,反而说出那种话来,我对侦探的印象坏极了。但稍后侦探又补充一句:“夏目先生,我想幽灵不会再出现了。”

 我觉得惊奇,正想问他理由,这位侦探却又撞起墙壁来。我大惊失,连告辞的客套话都来不及说,匆匆逃回佛罗登街的公寓。

 注①:见福尔摩斯全集之《福尔摩斯归来记》。

 注①:1868-1927,德国文化研究者,后任东京大学教授。

 注②:日本的著名工匠。

 注①:Craig(1843-1906),英国著名戏剧评论家、演员、舞台设计家。

 注①:见福尔摩斯全集之《暗红色研究》(或译《血字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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