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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章 适变


昔先王当时而立法度,临务而制事,法宜其时则理,事适其务故有功。今时移而法不变,务易而事以古,是则法与时诡,而时与务易,是以法立而时益,务为而事益废。故圣人之理国也,不法古,不修今,当时而立功,在难而能免。

(秦孝公用卫鞅。鞅变法,孝公恐天下议己,疑之。卫鞅曰:“疑行无名,疑事无功。夫有高人之行者,固见非于世;有独智之虑者,必见傲于人。愚者暗于成事,智者见于未萌。人不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论至德者,不和于俗;成大功者,不谋于众。是以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人,不循其礼。”孝公曰:“善。”甘龙曰:“不然。圣人不易人而教,智者不变法而治。因人而教,不劳而功成;缘法而理,吏习而人安。”卫鞅曰:“龙之所言,世俗之言。常人安于习俗,学者溺于所闻。以此两者居官守法可也,非所与论于法之外也。三代不同礼而王,五霸不同法而霸。智者作法,愚者制焉;贤者更礼,不肖者拘焉。”杜贽曰:“利不百,不变法;功不十,不易器。法古无过,修礼无。”卫鞅又曰:“治代不一道,便国不法古。故汤武不循古而王,夏殷不易礼而亡。反古者不可非,而循礼者不足多。”孝公曰:“善。”遂变法也。)

由是言之,故知若人者,各因其时而建功立德焉。(孟子曰:“虽有磁基,不如逢时;虽有智能,不如逢代。”范蠡曰:“时不至,不可强生;事不究,不可强成。”《语》曰:“圣人修备以待时也。”)

何以知其然耶?桓子曰:“三皇以道治,五帝用德化,三王由仁义,五霸用权智。”(说曰:无制令刑罚,谓之皇;有制令而无刑罚,谓之帝;赏善诛恶,诸侯朝事,谓之王;兴兵众,立约盟,以信义矫代,谓之伯。

文子曰:“帝者,贵其德也;王者,尚其义也;霸者,迫于理也。道狭然后任智,德薄然后任刑,明浅然后任察。”议曰:夫建国立功,其政不同也如此。)

五帝以上久远,经传无事,唯王霸二盛之美,以定古今之理焉。(秦汉居帝王之位,所行者霸事也。故以为德之次。)

夫王道之治,先除人害,而足其衣食。

(论曰:“五亩之宅,树之以桑,匹妇蚕之,年五十者,可以衣帛矣。百亩之田,数口之家,耕稼修理,可以无饥矣。豚狗彘之畜,不失其时,老者可以食矣。夫上无贪之求,下无奢之人,藉税省少而徭役不繁,其仕者,食禄而已,不与人争利焉。是以产业均而贫富不能相悬也。”)

然后教以礼仪。

(故明王审己正统,慎乃在位。宫室舆服,不逾礼制,九女正序于内,三公分职于外。制井田以齐之,设诸侯以牧之,使饶不溢侈,少不匮乏,然后申以辟雍之化,示以揖让之容,是以和气四,祸不生,此圣王之教也。)

而威以刑诛,使知好恶去就。

(虞帝先命禹平水土,后稷播植百谷,契班五教,皋陶修刑,故天下太平也。)

是故,大化四凑,天下安乐,此王者之术。

(王者,父天母地,调和,顺四时而理五行,养黎元而育群生,故王之为言,往也。盖言其惠泽优游,善养润天下,天下归往之,故曰王也。)

霸功之大者,尊君卑臣,权统由一,政不二门,赏罚必信,法令着明,百官修理,威令必行。

(夫霸君亦为人除难兴利,以富国强兵,或承衰之后,或兴兵征伐。皆未得遵法度、申文理,度代而制,因时施宜,以从便善之计,而务在于立功也。)此霸者之术。

(王道纯而任德,霸道驳而任法。此优劣之差也。)

《道德经》曰:“我无为而人自化。”《文子》曰:“所谓无为者,非谓引之不来,推之不往,谓其循理而举事,因资而立功,推自然之势也。”(故曰:“智而好问者圣,勇而好问者胜。乘众人之智,即无不任也;用众人之力,即无不胜也。故圣人举事,未尝不因其资而用也。)故曰:汤武,圣主也,而不能与越人乘舲舟,泛江湖。伊尹,贤相也,而不能与胡人骑原马,服騊駼。孔、墨,博通也,而不能与山居者入榛薄,出险阻。

由是观之,人智之于物,浅矣;而以昭海内、存万方,不因道理之数,而专己之能,则其穷不远。故智不足以为理,勇不足以为强,明矣。然而君人者,在庙堂之上,而知四海之外者,因物以识物,因人以知人也。

(《吕氏秋》曰:“昊天无形,而万物以成;大圣无事,而千官尽能,此谓不教之教,无言之诏也。”)

夫冬日之,夏日之,万物归之,而莫之使。至之感,弗召自来。待目而昭见,待言而使令,其于理难矣。

(《文子》曰:“三月婴儿,未知利害,而慈母之爱喻焉者,情也。”故曰:言之用者小,不言之用者大。又曰:不言而信,不施而仁,不怒而威,是以天心动化者也。施而仁,言而信,怒而威,是以诚为之者也。施而不仁,言而不信,怒而不威,是以外貌为之也。)

皋陶喑而为大理,天下无刑;师旷瞽而为大宰,晋国无政。

(庄子曰:“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时有明法而不议,万物有成理而不说。圣人无为,大圣不作,观于天地之谓也。”)

不言之令,不视之见,圣人所以为师。此黄老之术也。

(《文子》曰:“圣人所由曰道,所为曰事。道犹金石,一调不可更;事犹琴瑟,每调终而改调。故法制礼乐者,理之具也,非所以为理也。”

昔曹参相齐,其治要用黄老术,齐国安集。及代萧何为汉相,参去,属其后相曰:“以治齐,狱市为寄,慎勿扰也。”后相曰:“治无大于此者乎?”参曰:“不然。夫狱市者,所以并容也。今君扰之,人安所容乎?吾是以先之。”由是观之,秦人极刑而天下叛,孝武峻法而狱繁。此其弊也。《经》曰:“我无为而人自化,我好静而人自正。”参以道化其本,不扰其末也。太史公曰:“参为汉相,清静寡,言合道意。然百姓离秦之酷扰,参与休息无为,故天下俱称其美矣。”

议曰:黄老之风,盖帝道也。)

孔子闲居,谓曾参曰:“昔者明王内修七教,外行三至。七教修而可以守,三至行而可以征。明王之守也,则必折冲千里之外;其征也,还师衽席之上。”

曾子曰:“敢问‘七教’?”

孔子曰:“上敬老则下益孝,上敬齿则下益悌,上乐施则下益亮,上亲贤则下择,上好德则下无隐,上恶贪则下争,上廉让则下知节。此之谓七教也。”(七教者,治之本也。教定则本正矣。凡上者,人之表也,表正则何物不正也?)

昔明王之治人也,必裂土而封之,分属而理之。使有司月省而时考之,进贤,退不肖。(然则贤良者悦,不肖者惧矣。)哀鳏寡,养孤独,恤贫穷,孝悌,选才能,此七者修,四海之内,无刑人矣。

上之亲下也,如腹心;则下之亲上也,如幼子之于慈母矣。其于信也,如四时;而人信之也,如寒暑之必验。故视远若迩,非道迩也,见明德也。是以兵革不动而威,用利不施而亲,此之谓“明王之守,折冲千里之外者也”

(议曰:昔管子谓齐桓公曰:“君霸王,举大事,则必从其本矣。夫齐国百姓,公之本也。人甚忧饥而税敛重,人甚惧死而刑政险,人甚伤劳而上举事不时。公轻其税,缓其刑,举事以时,则人安矣。”此谓修本而霸王也。)

曾子曰:“何谓‘三至’?”

孔子曰:“至礼不让,而天下理;至赏不费,而天下之士悦;至乐无声,而天下之人和。”何则?昔者明王必尽知天下良士之名。既知其名,又知其实;既知其实,然后因天下之爵以尊之。此谓“至礼不让而天下治”因天下之禄,以富天下之士,此之谓“至赏不费而天下之士悦”如此,则天下之明誉兴焉,此谓之“至乐无声而天下之人和”(故曰:所谓天下之至仁者,能合天下之至亲;所谓天下之至智者,能用天下之至和;所谓天下之至明者,能举天下之至贤也。)故仁者莫大于爱人,智者莫大于知贤,政者莫大于能官。有德之君,修此三者,则四海之内,供命而已矣。此之谓“折冲千里之外”(夫明王之征,必以道之所废,诛其君,改其政,吊其人,而不夺其财也。)故曰:明王之征,犹时雨之降,至则悦矣。此之谓“还师衽席之上”(言安而无忧也。)。故扬雄曰:“六经之理,贵于未;兵家之胜,贵于未战。”

此孔氏之术也。(议曰:孔氏之训,务德行义,盖王道也。)

墨子曰:“古之人未知为宫室,就陵而居,而处,故圣王作,为宫室。为宫室之法,高足以避润,边足以圉风寒。宫墙之高,足以别男女之礼。谨此则止,不以为观乐也。故天下之人,财用可得而足也。当今之王为宫室则与此异矣。必厚敛于百姓,以为宫室,台榭曲直之望,青黄刻镂之饰,为宫室若此,故左右皆法而象之。是以其财不足以待凶饥,振孤寡,故国贫而难理也。为宫室不可不节。(议曰:此节宫室者也。)

古之人未知为衣服,时衣皮带茭,冬则不轻而暖,夏则不轻而清。圣王以为不中人之情,故圣人作,诲妇人,以为人衣。为衣服之法,冬则练帛,足以为轻暖;夏则絺绤,足以为轻清;谨此则止,非以荣耳目,观愚人也。是以其人用俭约而易治,其君用财节而易赡也。当今之王,其为衣服,则与此异矣。必厚敛于百姓,以为文采靡曼之衣,铸金以为钩,珠玉以为佩。由此观之,其为衣服,非为身体,此为观好也。是以其人僻而难治,其君奢侈而难谏。夫以奢侈之君,御僻之人,国无,不可得也。为衣服不可不节。”(议曰:此节衣服者也。)

此墨翟之术也。(议曰:墨家之议,去奢节用,盖强本道。)

商子曰:“法令者,人之命也,为治之本。(慎子曰:“君人者,舍法而以身治,则受赏者虽富,望多无穷;受罚者虽富,望轻无已。君舍法而以心裁轻重,怨之所由生也。是以分马者之用策,分田者之用钩,非以钩策为过人之智也,所以去和怨也。故曰:夫君任法而不躬为,则怨不生,而上下和也。”)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兔可分为百,由名分之未定也。卖兔满市,盗不敢取者,由名分之定也。故名分未定,虽尧舜禹汤,且皆加务而逐之;名分已定,则贫盗不敢取。故尧舜圣人之为法令也,置官也,置吏也,所以定分也。(《尸子》曰:“夫使众者,诏作则迟,分地则速,是何也?无所逃其罪也。言亦有地,不可不分,君臣同地,则臣有所逃其罪矣。故陈绳则木之枉者有罪,审名分则群臣之不审者有罪矣。”)名分定则大诈贞信,巨盗愿悫,而各自治也。”(《尹文子》曰:“名定则物不竞,分明则私不行。物不竞,非无心,由名定,故无所措其心;私不行,非无,由分明,故无所措其。然则心人人有之,而得同于无心无者,在制之有道故也。”)

申子曰:“君如身,臣如手;君设其本,臣其末。为人君者,契以责其名。名者,天地之网,圣人之符。张天地之网,用圣人之符,则万物无所逃矣。”

(议曰:韩子曰:“人主者,非目若离朱乃为明也,耳若师旷乃为聪也。不任其数而待目以为明,所见者少矣,非不弊之术也。不因其势,而待耳以为聪,所闻者寡矣,非不欺之道也。明主者,使天下不得不为己视,使天下不得不为己听。身居深宫之中,明烛四海之内,而天下不能蔽、不能欺者,何也?匿罪之罚重,而告之赏厚也。”

孙卿曰:“明职分,序事业,材伎官能,莫不治理。如是,则厚德者进,廉节者起,兼听齐明,而百事无留,故天子不视而见,不听而闻,不虑而知,不动而功,块然独坐而天下从之。此契以责名者也。”

《尸子》曰:“明君之立,其貌庄,其心虚,其视不躁,其听不,审分应辞,以立于朝,则隐匿疏远,虽有非焉,必不多矣。明君不长耳目,不行间谍,不强闻见,形至而观,声至而听,事至而应;近者不过,则远者理矣;明者不失,则微者敬矣。此万物无所逃也。”)

动者摇,静者安;名自名也,事自定也。

(议曰:《尸子》曰:“治水潦者,禹也;播五谷者,后稷也;听讼折衷者,皋陶也;舜无为也,而为天下父母。”此则名自名也。

太公谓文王曰:“天有常形,人有常生,与天人共其生者,而天下静矣。”此则事自定也。)

是以有道者,因名而正之,随事而定之。

(《尹文子》曰:“因贤者之有用,使不得不用;因愚者之无用,使不得用。用与不用,各得其用,奚患物之也?”

《尸子》曰:“听朝之道,使人有分。有大善者,必问其孰进之;有大过者,必问其孰任之,而行罚赏焉。且以观贤不肖也,明分则不弊,正名则不虚。贤则贵之,不肖则之。贤不肖,忠不忠,以道观之,犹白黑也。”)

昔者尧之治天下也,以名,其名正则天下治;桀之治天下也,亦以名,其名倚而天下。是以圣人贵名之正也。”(议曰:夫暗主以非贤为贤,不忠为忠,非法为法,以名之不正也。)

李斯书曰:“韩子称‘慈母有败子,而严家无格虏’者,何也?则罚之加焉必也。故商君之法,刑弃灰于道者。夫弃灰,薄罪也;而被刑,重罚也。夫轻罪且督,而况有重罪乎?故人弗敢犯矣。今不务所以不犯,而事慈母之所以败子,则亦不察于圣人之论矣。”

(商君之法,皆令为什伍,而相司牧,犯相连于不告者,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田宅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芬华。务于耕战。此商君之法也。)

此商鞅、申、韩之术也。

(桓范曰:“夫商鞅、申、韩之徒,贵尚谲诈,务行苛刻。废礼义之教,任刑名之数,不师古,始败俗伤化。此则伊尹、周召之罪人也。然其尊君卑臣,富国强兵,守法持术,有可取焉。逮至汉兴,有宁成、郅都之辈,仿商、韩之治,专以杀伐残暴为能,顺人主之意,希旨而行,安时趋利,敢行祸败,此又商、韩之罪人也。然其抑强族,抚孤弱,清己,背私立公,尚有政焉。至于晚代之所谓能者,乃犯公家之法,赴私门之势,废百姓之务,趋人间之事,决烦理务,临时苟辩,使官无谴负之累,不省下人之冤,复是申、韩、宁、郅之罪人也。”)

由是观之,故知治天下者,有王霸焉,有黄老焉,有孔墨焉,有申商焉,此所以异也,虽经纬殊制,救弊不同,然康济群生,皆有以矣。今议者或引长代之法,诘救弊之言(议曰:救弊为夏人尚忠,殷人尚敬,周人尚文者。);或引帝王之风,讥霸者之政,不论时变,而务以饰说。故是非之论,纷然作矣。言伪而辩,顺非而泽,此罪人也。故君子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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