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五章 他乡遇故
布凡佯坐在地上,看着天空之中那神秘的祖魔旗。
祖魔旗已经将兽魔神回风
噬了,回风化成了灰色的杀伐之念,飘
在祖魔旗的周围。
与魔族不同的是,回风的瞳孔不是紫
,而是灰色,这便代表着他已经不是一个魔。
他静静的看着仰起头看着他的布凡,嘴角咧开看向了布凡。
“你就是魔域之中的祖魔?”布凡看着那形似回风的灰色杀戮分身问道。
那个杀戮分身低着头看着布凡,灰色的眸子之中没有一丝光彩:“祖魔早已经消亡了,我只不过是祖魔旗中一个强大的残魂罢了!”
“你是回风?”布凡嘲讽的问道。
那个影子嘴角
出了嘲讽,说道:“我怎么会是那个白痴,记得我曾经是一个魇魔,后来死掉被
收到祖魔旗之中,再就不知经历了多久的岁月,我诞生了魂念!掌控了这半朽的祖魔旗!”那个影子对布凡说道。
布凡嘴角笑了笑,看着天空之中那个影子笑问道:“真想不到你将这些事就这么轻易的告诉我了!”
“你要知道一个人在一个地方呆的久了会有多么的闷,我在祖魔旗之中真的不知道呆了多久,只能够感受到祖魔旗外那无尽的昏暗,不过今天我终于出来了,还要多谢这个叫回风的白痴魔神!”那个影子说道。
“回风的确
白痴的!”布凡干脆将自己的身子也躺在了冰冷的地面上,于此同时迅速的稳定着体内再次混乱的二十三个古字,这片空间依旧危险,布凡不能掉以轻心。
“还好,如果他不白痴我也不能出来,不过说真的,现在的魔神真的是一代不如一代了,越活越
!”影子看着自己的双手,伸握了两下,然后挥拳在天空中打了两拳。
“这幅躯体真的好弱!”影子吐槽着,不过紧接着便说道:“不过有身体总比没身体强!”
“你笑的太难看了!”布凡嘴角咧了咧,向影子说道。
“哈哈!你不要说的这么直接,想当年我是魔域之中有名的多情魔君,可惜最终还是惨死在了战场之上,不过老天还是蛮眷顾我的,我又回来了!哈哈!”影子扬天狂笑着,丝毫没有顾忌到躺在地上看着他的布凡。
布凡也没有去打扰他,任由他去笑,而自己则在争分夺秒去会恢复体内的本源力。
影子笑了许久,或许是够了,他再次看着地下的布凡,问道:“你叫做什么名字?”
“布凡!”
“布凡?不凡!听起来好禽兽的名字!”影子直接扬天狂笑。
“你才是禽兽,你们全家都是禽兽,并且禽兽的脑子都不正常!”既然他骂布凡,那么布凡就要反驳回去。
本以为那个影子会生气,但是却并没有像布凡想的那样,那个影子依旧飘在空中,甚至因为布凡的名字笑的肚子都疼了,布凡认为这个家伙就算是一个强者,也是一个**强者。
“你猜的真对了,我算是一个妖魔,我是从一个小野
修炼成了最强的魇魔,怎么样,我很酷吧!”
“帅呆了,酷毙了!”布凡下意识的说道。
“哎呦想不到你竟然这么时髦,哎,想当年我在都市之中也是人见人爱的帅哥,有多少美女拜倒我在的脚下,萝莉、御姐、妇少、女神…她们一个个让我至今难忘!”影子依旧在哪里源源不断的吐槽者,仿佛陷入到那段叱咤风云的时代。
“伙计,你是那个时代过来的!”布凡终于忍不住问道。
“哎呦忘记了,现在是什么时代了?”那个影子向布凡问道。
“第三个轮回纪元应该已经发展了两万年!”布凡说道。
“什么第三个轮回纪元?听起来真的碉堡了,不过我还真的不知道外面是什么样子的。”影子自顾自的说着,看上去无比的兴奋。
“靠,你不会是穿越过来的吧!”布凡终于忍不住骂了一句。
“我靠,你连这么流行的词都知道,你知不知道我那个时候穿越小说有多么的火,不管啥都要搞一个穿越,然后拿着逆天的金手指到处装
!对了,现在到底是什么时候?”那个影子向布凡问道。
布凡的额头
出了大量的汗水,这二货绝对是跟自己一个时代的,只有那个时候也会有萝莉、御姐、妇少、女神以及穿越这些词汇。
想到这些,布凡不由的感觉到倍感亲切,忍不住问道:“你是公元两千零几年死掉的?”
“2012年啊,那个傻
预言的世界末日,他娘的就真末日了!”影子很气愤,直接一拳砸在了祖魔旗上,但是他的拳头却从祖魔旗上穿了过去,这个时候布凡才知道,他的身体是虚幻的。
布凡
着他的话,忍不住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然后说道:“如果算起来,我是11年穿越过来的,你说的是科技时代,电脑、汽车、美女们都穿着超短裙
着雪白大腿,或许你这种大叔最爱的就是去沙滩旁看着美女们的比基尼派对吧!”
“知我者,老兄也!话说我真的好怀念他们,可惜现在他们应该都死了!”那个影子有些哀伤的说道。
“的确都死了,现在是新文明的两万年后,大九州世界彼此之中出现了屏障,现在是神通修士的时代,如果你出去的话会感觉到相当的陌生!”布凡告诉了他现在的情况。
“哎,岁月流逝,一梦数万年!”影子叹息道。
“对了,你说的12年世界末日是怎么回事?”布凡问道。
影子听到布凡的话后当时就要蹦了起来,然后气鼓鼓的说道:“老子当时正在找美女谈人生理想,然后一个个傻
祖魔都疯掉了,直接给我灭杀了,再然后我就不知道了,我他娘的死的太冤了!”
布凡感觉到自己的汗水哗啦啦的往下淌,能够遇到与当初自己一个时代的魔而感觉到幸福。
如果他不是魔,布凡真的有种他乡遇故知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