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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4章 兵制(下)
 熙宁年间有关训练保甲方乡兵的情况大致如下:

 熙宁二年(1069年)十一月,开始设立《府界集教大保长法》,用王中正,狄谘提举府办教保甲大保长;

 总合二十二县建设教场十一所,大保长共二千八百二十五人,每十人学习一种武艺,设教头一名。

 总共军教头二百七十名,都教头三十名。使臣十名。弓按八斗,九斗,一石分为三等,弩按二石四斗,二石七斗,三石分成三等;

 骑马击按九斗,八斗分为二等,那些勇力超群的人作为超等。

 熙宁三年,大保长武艺学成,便建立团教法,以大保长为教头,教练保丁,凡是一都保相近的分成五个团,靠近该团都副保正所住的空地**训练他们。

 用大保长中武艺学成的十人连续教练,五天轮一遍。将他们的壮丁分成五部分,用其中之一作为骑兵,二部分是弓,三部分是弩。

 府界法修成,便推广到三路,各设文武官员一名提举;

 河北就是狄谘,刘之至;

 陕西就是张山甫;

 河东就是黄廉,王崇拯。

 用储备库藏豢养义勇保甲的钱粮供给他们的费用,这年,引导府界武艺演成的保甲,由神宗皇帝亲自检阅,录用能干的人,其余的赏赐钱帛。

 熙宁四年,将五路义勇改成保甲,那年。府界,河北,河东。陕西路联合考核保甲,都保共三千二六十六人;正长,壮丁共六十九万一千九百四十五人;

 每年比过去费用节省缗钱一百六十六万一千四百八十三。每年耗费缗钱三十一万三千一百六十六,而集中训练的赏赐钱一百多万不算在内。

 到熙宁九年,(公元1076年),义勇,保甲以及民兵共有七百一十八万二千零二十八人。

 王安石施行保甲法,成效显著,开始时将保甲用做**,而盗贼都没有了。之前在京城周围的群盗,抢劫杀掠,每年动不动就有两三百起,到这时就一个也没有了;

 仅长野一县,捕获到京城附近被保甲赶出来的大贼,就有三十人。

 接着是用他们做民兵,才开始训练时。人们的议论沸腾,当教授的技艺学成后,竟能超过正规军队,奖赏所需要的钱,都是从往年的财政结余以及军缺额所节省出的钱中支出的。没有费户部一点钱;

 司农卿亲自参与这事,督察检查极为精细,县令有人强迫保甲买服装的,都予以处分,因此保甲法施行情况还算是可以的,奖励既然丰厚,而且经过武试以后,武艺高强者可以升官,或免除部分税役。

 另外保甲们去参加训练,也没有白去,每月供应钱三千,平均每天得钱百文,东京城里打散工的苦力,每的报酬最多也只是百文钱。

 而且每提供保甲粮食,官府给予兵器,战袍,又准备好银碟,浊酒作为犒赏。仕宦和有人力的家庭,子弟们都高高兴兴的前去了。

 训练时间是按各地的实际情况而定,通常是每年的冬季到来年耕前的农闲时间,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对农业生产的影响;

 可以说这是一举两得的好事,朝廷有了可战之兵,百姓农闲时也有了额外的收入。

 王安石的保甲法实行了十多年,元佑年间虽然被司马光废除了,但基本的根基仍在,所以到绍圣元年重新施行起来,就简单了许多。

 当然,保甲法本身也有很大的缺点,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家庭生活,而且它实行的是严密的户籍管理,和连坐责任制,这会让整个农村社会变得比较封闭,百姓生活在一种严密的体制里面,人们的精神无形中处在一种压力之中。

 因此杨逸并不支持全面推广保甲法,目前在河北、河东、陕西这些边境地区,施行勉强算是利大于弊,但作为一个过度阶段,保甲法是有必要在上述地区施行的,这些意见他都一一和章敦、蔡京阐明。

 他最终的目标,是施行义务兵制度,在义务兵制度之上适当加入募兵制度。

 内地的驻防部队,一率由义务兵来担当,从十八到二十二周岁的青壮中征招,服役期四年,服役期间免除家庭部分税赋,开设文化课,教士兵识文算数、传授相应的技术、技能。退役时朝廷给予相应的补尝。

 服役满四年的义务兵,训练有素、武艺高强的一部分募为雇佣兵,雇佣兵最高受雇年限为三十七岁,除非能晋升为军官将校,否则年满三十七岁必须辞退。

 京城的防御和对外作战,主要就由这部分募兵承担。兵力保持在三十万左右,这么做主要是为了保证宋军的整体战力。

 若能把这套方案实施下去,朝廷每年的军费开支,就能压缩在两千万贯左右,节省下来的几千万贯可投到国计民生上去。

 要想顺利实施义务兵制,这很难,但当初王安石推行保甲法,同样非常难,反对的声从未断过,但王安石却做成了。

 还是那句话,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朝廷只要先进行几年的宣传,颁布相应的法令,完善相应的配套机制,提高百姓的国家意识,改善军人的社会地位,增加军人的荣誉感等等,这样才可能征到义务兵。这不是一朝一夕能完成的,但必须从现在做起。

 有关这些情况,杨逸、章敦、蔡京三人整整讨论到了一夜,其中也有争得面红耳赤的时候,第二天,三人都是顶着一双兔子眼去上朝的。

 政事堂的高级会议杨逸没有资格参加,但这有什么关系呢?现在第一步只是裁军而已。至于义务兵制,那要慢慢来,不急。

 第一天政事堂的会议结束之后。传出四条最新诏令:

 一,调西北两万军入京。

 二,皇宫用度缩减三成。今后一切郊祀、庆典用度从简。

 三,杨逸以天章阁侍讲兼枢密院都承旨。

 四,殿前司都指挥使李克史,迁兵部侍郎,秦凤路经略安抚使王文振,调任殿前司都指挥使。

 枢密院现在的正副使,分别是许将和潘锐,杨逸这个都承旨的官职。大致相当于枢密院的第三号人物,正五品上阶,掌承宣旨命,通领院务。

 枢密院共分十二房,分别是北面房、河西房、支差房、在京房、校阅房、广西房、兵籍房、支马房、小吏房,民兵房、吏房、知杂房。理论上各房的知事他也可以管管。

 元丰改制时,枢密院可以算是唯一没有动到的部门了。当时也有人上书请撤枢密院,将兵权还兵部,神宗皇帝答道:“祖宗不以兵柄归有司,故专命官统之,互相维制。何可废也?”

 枢密就此可得以保留了下来。

 枢密院平时没有一兵一卒,但却掌握着全国兵马的调兵权、发布作战命令。以及六品以上至三品以下之武职任命,迁补、考绩,磨堪等事宜。极力非常大,整个机构近似于后世的总参。

 凭杨逸的战功兼任枢密院都承旨,谁也说不出什么不是,至此,他就算正式介入军方的核心部门枢密院了。

 最新颁布的这几道诏令,其实就是在为裁军作准备。

 特别是先两万西北军回京,就是为了为以防不测。这次裁军将按几个步骤进行,今年要完成第一步,全面淘汰军老弱,只保留三十五万人。

 目前军总人数为五十六万,也就是说今年要裁军二十一万人。

 第二步,到第二年要裁去京畿、河北、河东、陕西几路共二十万厢军,地方防务暂时由保甲乡兵负责。(大致近似唐朝的府兵,有事就征调。)

 第三步,到第四年全面裁撤厢兵,罢保甲,改征三十万义务兵驻防地方。

 不管是兵还是厢兵,裁撤下来后,一次补偿每人七十贯安家贯,由地方官府安置,提供土地,免税五年。(湖南、湖北一带目前地广人稀,有大量肥沃的土地,正好让他们去开发。)

 此外,还有一系列法规相配套,比如从新实行置将法,每将人数从一千人起不等,根据驻防地的实际情况而定,地势险要的人数就多些。

 置将法的好处在于,它改变了原来更戍法士卒轮换频繁,劳民伤财、将不识兵、兵不识将的弊端。

 置将法实施后,士兵和将领都固定下来,不用经常轮换,兵识将,将识兵,平时训练在一起,战时也是由熟悉的将领指挥;

 更重要的一点是,地方州府再无权干涉军队事务。像原来杨逸在环州时,可以指挥驻防环州的兵马,实行置将法之后,便不行了;

 军事防务将全由驻防将领负责,所有的军队只听从枢密院调遣;地方官只管政务,不得再手军事,这就避免了外行指挥内行的荒唐事发生。

 初步核定为,东南置十五将,主要负责江南及湖广一带的防务;军兵力五万。

 京畿、河北共置四十将,军兵力共计十五万。

 河东、陕西、四川共置四十五将,军兵力也是十五万。

 今后兵制改革完成之后,义务兵再另外置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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