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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蛇书
 “我是例。”

 说他们不是好人,我以前不也是坏孩子吗?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终是不好,所以孟母三迁也。”跟好人学好人,跟坏人学坏人,我不是说他们以后就改不好了,可跟着他们厮混,肯定不是好事情。

 崔有节说这句话还是很中肯的,你一个小孩子,懂什么?还没有到识别好坏的时候。

 也是长辈的谆谆教诲。

 “是以泰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择细,故能就其深。王者不却众庶,故能明其德。”这句出自李斯的《谏逐客书》,后来入选古文观止,都知道了。可宋朝还没有出现古文观止呢。

 大舅哥直摇头,这翁婿俩对话多累啦。文化不深,不博闻广记,是在听天书。脑袋不好使,同样是在腾云驾雾,云里雾里。可怜自己头脑都腾起了一团团云了。

 “宋襄公为鹿上之盟,以求诸候于楚,楚人许之。公于目夷谏曰,小国争盟,祸也。”

 小子,人家会聚天下豪杰,那是大国,不是你玩的。

 “孟尝君有客乃夜为狗,以入秦宫臧中,取所献狐白裘至,以献秦王幸姬,幸姬为言昭王,昭王释孟尝君,孟尝君至函谷关,关法鸣而出客,孟尝君恐追至,居下有客能为鸣,而齐鸣,遂发传出。出如食顷,秦果追至关,已后孟尝君出,乃还。”

 两人对答,又转到《史记》上面。我不是秦国,可以后想做一个士大夫,也未必做不成,那么就要用到一些奇人怪士。鸣狗盗之辈都能用上,况且七个出身良好的好兄弟?

 崔有节无言以对了,气愤地问道:“小子,你倒底读了多少书,能背出多少书?”

 的,好象比我的本事还要大似的。

 “一般一般。”

 “还是好自为之。”

 岳父不用典故哪,那就好办,一拱手说道:“泰山,若是学坏,小子早就学坏了,也不用人教导,更不会改正错误。数子与小子一样,仅是年少,在家中宠惯,做了一些顽劣的事。于是坊间传言纷纷。或如小子,当真如坊言所传的那么恶劣?他们与小子交往数年,虽不一定要同合污,但也不能弃之如草履。若是那样的话,最基本的友情道义都不顾,何谈君子,何谈立身?不过他们所做为若是真到了恶劣不堪的地步,小子自当学管宁,拨剑划席。”

 那还有什么好说的,道:“那我安排人,引你下去休息吧。”

 郑朗刚准备答一声好,能住下来,就能看到那个小未婚长得什么样子。只听四儿说好,好得若天仙,自己没有看到。

 忽然看到大姐二姐,还有岳母脸上有些云飘啊飘的,道:“勿用了,小子特地前来聆听泰山的教诲,毕竟年幼,家中几位娘娘不放心。再说,春光正好,小子也想要一个安静的环境读书学习。”

 “我这里也有许多藏书。”

 “居于大人膝下,心常戚戚。”郑朗的性格很宅很散淡,但绝不是那种做事温,拖泥带水的人,到了重大决则时,同样十分果断。若没有这份狂放之情,也休想写米体字了。决定了,再劝无用,再次说道。

 晕!

 只能作罢,让家中的老仆送郑朗回去。

 大姐松了一口气,道:“爹爹,这个很没有礼貌的小孩走了。”

 崔有节看着几个女子高兴的表情,终于明白,道:“你们哪,妇人之见,果然目光短浅。”

 “那也未必,爹爹,当今太后呢?”另一个人出现了。

 这个敢回答吗?

 “你怎么现在才出来?”

 “我看看他的字。”

 “你看吧,”崔有节将长轴再次打开。

 “爹爹,为什么会出现几种不一样的字。”

 “我也不解,他说路上劳累。”

 “不可能。”

 “他…很坏,派了那个丫环,看我。”

 “什么看你?”

 四儿匆匆忙忙的回来,崔娴产生了怀疑,出来了问了一问,立即发现了问题。将事情经过说了一遍。崔有节笑了笑,没有吭声。心里想到,你还不同样派了小婢环儿出来替你看一看郑家子?

 忽然醒悟过来。

 原先没有想起来,现在想起来了,这个小丫环总共出去过三次,第一次问了家中老仆,淡淡说了一句,字写好了些。第二次看到了环儿,字又变好一些。第三次看到了自己女儿,才将真实本事拿了出来。

 这才是出现书体变了四次的真正原因,喃喃道:“这小子,动机不纯哪。”

 …

 走出来,四儿问:“为什么这么快就回去?”

 崔家仆人就在边上,不大好说。就不在,也不好说。道:“四儿,崔知州说话是不是很有学问?”

 “你也有学问。”

 “不行,那是蒙的,侥幸这些书我都读过。若是他问的问题,我没有读过,回答不上来,怎么办?”

 “那…”四儿都没有想到其他,人家崔知州都那么大岁数了,肯定比小主人读过的书多,而且人家还是中过进士的。这倒有可能。

 回到了家,看到几个娘娘的笑脸,心里慨叹,还是家好啊。

 再次静下心来学习,偶尔也继续在竹筒上钻研。

 倒是那两种怪字,初步掌握了一些小的技巧,于是偷偷的练习第三种字。

 这种书体同样出自扬州八怪之一,是一种狂草。

 狂草当以张旭与怀素为翘楚,两人风格又有所不同,张旭的字象音乐,象诗,象一幅充满‮趣情‬的画。怀素的字急雨骤风,充满了侠气。张旭字略软略雅,怀素的字略刚略清。但两人的狂草看似狂,实际上还是有法度的。而不象徐渭徐文长,反正我就是一个寒酸的楚狂生,拿我怎么着!于是狂到没有边了,也许他是书法界的梵高,可郑朗选择书法时,脑海里闪过,立即略过,考虑都没有考虑。正因为失去了法度。

 这有些重要。

 比如言官,可以着口水进谏,不止包拯一人,许多人做过。

 但连痰带着唾沫,直接往皇帝脸上吐,后果会是…

 可是这三人,或者刻意用涨墨,使一幅字出来后,整张纸象被不懂事顽童泼了大团大团墨汁的王铎草书,皆会注意字与字的虚线贯连,以求美感。但这种书法并不刻意追求字与字的联接。

 不仅如此,又不追求章法的疏密聚散,甚至将每一个字的笔画、线条与墨块看成是一种视觉的对比关系,为了追求这种对比关系,包括字形本身,都可以打散。从而刻意追求字中有画,画中有字。

 这也是扬州八怪喜欢做的事,他们最有名气的皆在画上,追求画的怪奇与革新,在绘画上折腾完了,又跑到书法这个小圃子里跑马。有的跑成功了,有的没有跑成功。

 这种字体却是跑成功的代表之一。虽然它的古怪,写出来的字很难认,导致仿佼者不多。在书法界,却有着很高的成就。

 郑朗第一次接触到它时,没有看出什么画意,倒是惊叹地说了一句:“蛇书。”

 怪是怪,然而却是他所选择四种怪书法当中最难练的,那怕就是他练习了一年多绘画,有了绘画的底子,那怕他仅力求形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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