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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朔州之战(8)
 [四年 大魏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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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年,二月初六,兀术攻打雁门关第三,兀术再次抽调五千铁浮屠入山,便是吃准了,刘光世不敢对他的兵卒又任何想法。

 此时此刻雁门关岌岌可危,城中兵卒在第二中损伤惨重,如今已近剩不下两千人了。

 关下的雁门山北麓,还建有新旧广武二城,为山外防御据点。东西长约米,南北长约5米,有三座城门。新城与关城同时建,紧贴雁门关北口,依山修建,周长5公里,一半坐落在半山坡,一半修在山前洪积扇上。北门外又筑有北关,此外,关外还筑大石墙三道,小石墙二十五道,隘口十八个,以增强防御力量。

 而此时,如此浩大的城墙,却成为了累赘。

 关门之中齐聚宋军,广武二城,已然被方齐,说是二城,其实是印证那一句十里雁门关。

 雁门关本身并没有十里,但是算上二城,城池的范围便加大了。

 其实雁门关不过一里而已。

 这一里,在王德眼中,却是人间地狱。

 “咚咚咚咚!”“又上来了!兄弟们抄家伙!”

 城中,这么大一个关口,能上城墙的都上去了。

 一队金兵顺着云梯爬上了高大的城墙,虽然城墙高有利于宋军,但那是加上守城器械的效果。

 没有守城器械,就算是高大的城墙,也起不了多大的作用,特别是敌人是一群不畏生死的人,的时候。

 金人上了城头,长刀翻飞。

 宋军亦然不畏生死,长长矛,叉而刺。

 霎时间,便是血翻飞。虽然杀一个人很难,但是数百米的城墙上,却是随时都在死人血。

 一刀剁下,一条臂膀翻飞。

 片刻之前,这还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身上长着的手臂。孔武有力,筋蟠扎。

 但是失去了这臂膀,在战场上,便是一个死字而已。

 “轰隆!”一块巨大的圆石,飞上城头,砸在了城墙的内侧兵道上,便是一瞬间,就让那不止何年月翻修过的城墙再次被砸破。

 砖块石块落下,落到城中,也不知上面的血,是染的谁的血,暗黑色的血迹,昭示着这场战争的惨烈。

 金兵攻上城墙,而那些圆石大多落到了城里,对宋军造成了很大的伤亡。

 城墙上,不可能容下城中所有的人,而伤员,轻伤员正是在城下休整。如此一来,宋军伤亡大增。

 金军乘势血杀。

 第三天,不过三天。

 堂堂雁门关坚持到第三天,竟然就已经不行了。

 王德走上城头,手中大刀翻飞,砍倒一个又一个的金兵,一边大喝:“给我把所有的火器全部拿出来!”

 城中的火器,用了一半,如今,是用另外一半的时候了。

 王德,和他的亲卫自然不是普通的兵卒能比的,一上城头,就破开了胶着的局面,清理了上马道的那一段城墙。

 城下,兵卒们抬着火器就上来了。

 而城下,兀术却是大为肝火。

 一万人,已经损伤了三千人!三个猛安!

 就算是打下山,一共才伤亡多少人,雁门关果然是雁门关。

 望着天空,两山如同一道拱门,据说从对面的山顶往这边看,这座山就如同一只大雁一般。

 兀术心中发狠,就算你是大雁,我也是苍鹰,在空中也要把你撕碎!

 天那么高,云那么深,映天的火光,染红了洁白的云朵。

 无数火器倾泻而下。

 而前一刻,兀术亲自下令,子夜之前,拿下雁门关,而兀术本人,则是拿着大刀,准备登城。

 一阵火光,火器倾泻。

 爆炸声四起,金兵被炸得措手不及。

 众多火器爆炸,伤了太多的人。

 其中一个,被砸伤了手臂,甚至胡须都被烧了大半,身上布衣破破烂烂的,仓惶逃回了营地。

 那人,便是兀术。

 手臂皮开绽,这伤,没有个一两个月绝对好不了。

 加之失血过多,兀术感觉眼前发黑。

 到了营地,直直栽倒。

 片刻之后,医官到来,清理伤口,敷药包扎一气呵成,就如同与时间竞赛一样。

 其实,兀术伤虽然重,却死不了。

 不久之后兀术醒来,第一句话就是问:“伤亡多大?”

 手下只得老实代:“刚刚倾泻的火器,让我们损失了四百多人。”

 兀术才松了一口气,看来,这是宋人灭亡前的最后抵抗。

 看着两边的人,再看了看手臂,又看了看外面依旧明亮的天空,问道:“什么时辰了。”

 医官恭敬的说道:“午时。”

 兀术当然不可能弱智到以为过了一整天,因为他的肚子还没有饿,很明显时间不超过三个时辰。

 那么此时到自己被炸伤,不过两个多时辰。

 兀术随即问道:“进攻结束没有?”

 傍边的亲兵上前一步跪地道:“大王,还在继续,虽然折损四百多人,但是大王你晕倒之前没有下令撤军,所以一直在猛攻。目前,正关门已经被我们牢牢占据了,但是依旧打不下去。”

 占据了上城墙,却打不下去。

 王德坐镇城中,十分疑惑,直径找到司马路说道:“你有没有发现金军的攻势很奇怪,毫无章法,不像是完颜宗弼的风格?”

 司马路点了点头:“的确,我也发现了,有没有可能是完颜宗弼转而攻打朔州去了?”

 王德摇头:“此事断然不可能,就算他现在只有六千兵马,也已近不是我们能阻挡的了,雁门关即将被他攻下来的时候他断然不会在做其他什么,节外生枝。”

 听到王德的话,司马路不由陷入了沉思:“若是如此说,那么完颜宗弼哪儿去了?”

 王德沉默了一会儿,才说道:“我估计,在今天早晨的那一拨反攻中,兀术很有可能被火器炸死或者炸伤了,只是我们不知道而已。”

 司马路眼前一亮:“这样我们岂不是很有可能胜利?”

 王德叹了一口气:“兀术的军队,军纪严明,这些人进攻虽然散,但是却一刻不停,很明显,兀术死前或者受伤之前没有下令停止攻击,他们就一定会打下城池,到时候,为了给他报仇,这些金人恐怕会屠城。”

 屠城,也不是没有发生过,毕竟,山县就被屠城了。

 司马路眼前一黑,虽然知道金人破城回是怎样,但是如今,金人真的要破城了,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王德突然起身:“不管如何,我们也不能把雁门关拱手相让。”

 片刻之后,整个关中,凡是木质的东西,都被收集了过来,包括木门,窗户,甚至木桶,木瓢都被收集了过来。在马道下围成一圈儿。

 虽然金人占据了城头,但是想要打下去却不是那么简单的。

 马道(城中上城头的道路,可以跑马,所以叫做马道)只有三匹马并肩宽,同一时间容不下多少金人冲下来。

 而马道下面的城中,却站着大片的宋军,凡是冲下来,想要强行冲进人群中的人,都被长刺穿,刺死在地上。

 四十多具尸体,在地上累积了一座小山丘,留着鲜血的小山丘。

 而马道与城池之间,就被小山丘堵了起来。

 若是这些铁浮屠有马儿在城池之上,纵马而下,挥舞长刀,很快就能冲散防御。但是马匹都在三里之外的大营,若是没有打开关门,便不可能动用马匹。

 而王德手中,最后的屏障,就是着道门。

 就算你上了城墙,只要用人堵住马道,你也休想冲下来。

 金兵一直不停的进攻,虽然只有这么一点儿宽,不可能死太多的人,但是双方都有人被跺的皮开绽,却丝毫不让。

 正是印证了哪一句狭路相逢勇者胜的真理。

 一堆一堆的木头被送到了马道口上,堆了起来。

 王德毫不犹豫的泼了一桶油上去,然后数跟火把一起点燃了这堆木柴。

 如此一来,马道,就真的和城池分开了。

 春天,风向东南,火势一起,浓烟便顺着马道反上,最初还只是浓烟,还比较好受,等到后边,让人恶心的吐出胆水的恶臭开始散发。

 经历过战争的人都知道,一般死人都会直接掩埋,虽然一把火烧了比掩埋省事的多,但是不管是对于敌军还是对于自己兵卒的尸体一般都会掩埋。

 不是出于尊敬,也不是出于对死者的惋惜。那些所谓的大慈大悲的话语都不过是借口而已。

 真正的原因是,天下间最臭的味道就是焚烧尸体的味道。

 尸体腐烂,会散发腐臭,是一个水转化成有机物的过程,而焚烧在短时间内就可以达到水的,效果,并且还会产生碳化。那种气味散发,足以让一个人被熏得头晕目眩。哪怕是再淡定的人,也会有呕吐的冲动。

 所以点天灯才会是一件恶心的事情。

 而如今,王德便燃起了一把大火,想要拖延金军前进的脚步。

 金军落在城下的尸体,边成为了柴火。

 这样的柴火,实在不怎么环保,浓烈的味道实在太臭了,加之风向一直是东南,所以气味没有在城中弥漫,反而冲上了马道。

 就算是没有得到命令,就算是不畏生死,也不得不往后退。实在太臭了。

 很多人不怕死,那是因为有些时候,有些事情,比生命更重要,但这却是主观意志的作用。当一个人的身体受不了,主观意志也没有作用,就像一个人想要用自己的手掐死自己,是不可能的。

 这种恶臭之下,哪怕想要向前冲,腿也自动的往后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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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面应该还有一到两章,大概十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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