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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臣等级
 本书借用秦汉时期的架构:最高权利者为皇帝,皇帝下设三公(即:太尉,丞相,御史大夫)。

 丞相下设中尉,九卿(即:卫尉,郎中令,太仆,廷尉,典客,奉常,宗正,少府,治粟内史)并管理下属各郡。

 郡设郡尉,郡守,监御史。

 郡守管理下属各县,县设县尉,县令。

 县令管理下属各乡,乡下设游徼,三老,啬夫(管理大乡),有秩(管理小乡)。

 三老管理下属各亭,亭设亭长。亭长管理下属各里,里设里长。

 丞相

 丞相是最高的行政官,上承皇帝诏命,下统百官,总揽政务。秦制,出任丞相的人均受封侯爵。

 御史大夫

 秦创置御史大夫,掌监察百官,为副丞相,专掌纠察百官,是中国古代专门监察官制度的发端。

 御史大夫属官有两丞。一为御史丞。为大夫之副;一为御史中丞。其中御史中丞因为统领侍御史和诸郡监御史。可以命令御史按章纠弹百官。权力尤重。

 九卿

 九卿仰丞相政令。分掌国事。九卿之属有负责皇室事务地如奉常。有负责国家政务地如廷尉。

 奉常

 奉常。掌宗庙祭祀礼仪。银印青绶、秩中二千石(九卿皆同)。属官有负责宫廷音乐地太乐;负责太庙祭祀事务地太祝;负责皇帝饮食以及祭祀用食物供奉地太宰(与周朝地太宰不同);负责管理巫医地太医;负责观察天时星象、兼皇家史官地太史;负责应皇帝诏命进行卜筮太卜。

 郎中令

 郎中令,掌殿中议论、宾赞≤奏事、宫廷宿卫之事,郎中令的属官有负责议论的大夫;负责宾客送、接受群臣奏事的谒者;供奉宫廷、等待受职的诸郎;以及期门、羽林等卫军。

 大夫

 大夫,为专门的谏议官,无定员,有谏议大夫、太中大夫、中大夫、谏大夫等各类官称。

 郎

 郎,为待选之官,有评议国事的议郎、有陪侍皇帝车驾的中郎√郎等,无定员,除授常达千人之多。案《汉书·百官公卿表》,议郎,中郎秩比六百石,侍郎秩比四百石,郎中秩比三百石。中郎分统于五官中郎将、左中郎将、右中郎将,郎中分统于车郎中将、户郎中将、骑郎中将。郎一般取自公卿等官僚子弟,一方面作为皇帝的扈从,一方面学习政务,是秦汉之际出仕的重要途径。

 谒者

 谒者,掌殿廷朝会礼仪、接受臣民章奏。置七十人,秩六百石。秦朝的谒者也常常作为朝廷的专使出外处理临时公事。

 仆

 仆,原为战车上的手。秦朝则侍中、尚书、谒者、博士等官署皆置,为本署副长官,长官为令。《太平御览》卷二百零一:“秦汉之世,委政公卿,尚书之职,掌封奏,令赞文书,仆主开闭,令不在,则仆奏下其事。”

 卫尉

 卫尉,掌皇宫诸门屯兵。属官一公车司马令,凡吏民上书、四方贡献、朝廷征召等,按法律要使用公家的车马,公车司马令即掌其事;属官二卫士令,统领诸宫门卫兵。

 太仆

 太仆,本周朝官职,秦朝沿置,掌皇家车马。赵高出任郎中令之前任此职。

 廷尉

 廷尉,最高司法官。属官有廷尉丞。廷尉署有狱,称廷尉狱,大臣有罪则下廷尉狱。

 典客

 典客,掌诸侯与少数民族部族首领朝觐事务、接待诸郡县上计吏。属官有行人,备临时差遣远方。

 宗正

 宗正,又称宗令,掌皇族亲属及登记宗室谱牒。皇族宗室有罪,则绝其属籍。属官有宗正丞。

 治粟内史

 治粟内史,掌诸谷物、金玉之贮,相当于国库司库。属官有太仓令、太仓丞,掌国库中粮食的贮存;有平准令、平准丞,掌京师及诸郡物价。(《通典·职官八》)

 少府

 少府,掌皇帝私产,照料皇帝日常生活起居。属官有:御府令、御府丞,掌皇帝服饰织造与保管;

 尚冠令、尚冠丞,掌皇帝各种礼服所需的皇冠;

 尚衣令、尚衣丞,掌服侍皇帝更衣;

 尚食令、尚食丞,掌服侍皇帝饮食;

 尚沐令、尚沐丞,掌皇帝洗浴;

 尚席令、尚席丞,掌皇帝就寝用具;

 尚书令、尚书丞、尚书仆,掌宫中文书发启、呈送皇帝;

 太官令、太官丞,掌烹调皇帝饮食;主御膳食;

 宦者令,掌宫中诸宦官;

 中书谒者令、中书谒者丞,掌内宫导引、接待、典仪等,以宦官充;

 太医令、太医丞,掌皇帝与后宫医葯;

 都水长、都水丞,掌诸郡县水利事务,在各重要水系都派驻官署;

 乐府令、乐府丞,掌宫廷音乐的排练、演奏、整理,以及音乐艺人的管理;

 永巷令,掌后宫宦官、宫女的生活,以及宫人犯罪的惩处。

 少府的这些属官中,尚书、中书谒者两个官署对后世各个朝代的政制发展有深远的影响,其余诸“尚”后转为女官。

 警卫√从与宫官

 中尉

 中尉,掌京师治安、兼管消防,是京城的卫戍长官。中尉署有丞、左右中侯、千牛等官佐。属官有武库令、武库丞,掌军器制造、贮存;有静室令,皇帝出巡时负责担任清道夫。

 将作少府

 将作少府,掌皇宫等公共建筑事务,本署有两丞,左右中侯。属官有石室令、东园主章令、主章长、左校令、右校令、前校令、后校令、中校令。石室掌建筑石料、东园主章令掌木匠、主章长掌伐大木、五校掌营建。五校所属多为刑徒。

 典属国

 典属国,专掌召抚西南诸夷。

 主爵中尉

 主爵中尉,掌诸侯以下诸爵的封赠及宾客祭祀飨食等事务。

 中常侍

 中常侍,侍从皇帝左右,备皇帝顾问,可以经常出入皇宫地,汉朝为宦官职务。

 傍事中

 傍事中,职掌同中常侍,位次之。

 詹事

 詹事,太子卿,掌太子家,统领太子臣,秩二千石,詹事丞副之。属官有:太子家令,掌太子家刑罚、饮食、仓储~婢等事;

 太子率更令,掌漏刻、礼乐等;

 卫率,掌太子侍卫;

 中庶子,侍从太子;

 太子舍人,掌太子文书;

 太子洗马,太子出,则洗马为前驱;

 少庶子,掌太子诸庶务;

 太子仆,掌太子家车马。

 秦朝虽然详细设置了太子官,但确未正式册立过太子。

 皇后诸卿

 将行,掌皇后礼仪。

 皇后卫尉,掌皇后卫队。

 皇后少府,掌皇后私人事务。

 皇后少仆,掌皇后车马。

 武将官制

 柄尉

 柄尉为最高武职,统领诸军,负责各级军官的任免与考核。国尉在战国时期的晋、赵等国也有设置,职掌相类。秦朝的国尉职务与汉朝的太尉相当,但不列于三公,地位较低,与卿相若。

 护军都尉

 护军都尉,执掌军政,统领诸将。属官有中护军,领军史,掌军,参预武将的选补事务,遇将军率军出征时,则驻该军监督军政。

 将军

 秦朝仿周朝制度,设置前将军、后将军、左将军、右将军,位上卿,率军镇守边郡。

 另置上将军、将军,为临时职务,有大征伐时选武将出任,军还即撤任。

 地方官制

 战国时期诸侯国普遍施行郡县制度,秦国设县始自秦孝公十二年商鞅变法。秦始皇二十六年,正式划分天下为三十六郡,后来陆续增设至四十余郡。

 咸是国都所在地,不设郡守而由朝廷直辖,其长官为内史(《汉书·百官公卿表》:内史,周官,秦因之,掌治京师),位同九卿,得参预朝政。内史属官有:都水长、都水丞,掌水利;

 铁官长、铁官丞,掌冶金、制造农器;

 廪牺令、廪牺丞,掌粮食仓库和牧养祭祀用牲畜。

 郡制

 郡作为一级行政地方,军民兼治。郡设郡守、监御史、郡尉三个互不隶属的主要官员。

 郡守

 郡守,郡的长官,边地多为武将,内地多以郎官出任,银印青绶、秩二千石。秦朝的郡守权力非常大,除了由朝廷直接任免的县令县长、负责监察郡治的监御史、负责统领驻军与管理治安的郡尉三者外,郡的其他官员均由郡守自行任免。

 监御史

 监御史,隶属御史中丞,负责监察郡守与其他官员。

 郡尉

 郡尉,掌郡驻军,主管治安、侦缉盗贼,银印青绶、秩比二千石。郡尉直辖于朝廷,与郡守相抗礼。郡尉属官有丞,内地诸郡设丞一人、大郡则设两人。边诸郡则每百里置都尉一人,都尉辖士史、尉史各二,掌边卫戍;关隘之处置关都尉,均隶属本郡郡尉。

 郡丞

 郡丞,郡的次官,辅佐郡守综理郡政,铜印黑绶、秩六百石。郡守缺位或不能理事时,郡丞代行郡守职务。属官有卒史、主簿、牧师令等。边诸郡另置长史,管理兵马军政,与郡丞同秩。

 县制

 县为秦朝最低一级行政地方,秦朝的正式官职也仅仅设在县一级。

 县令、县长

 秦朝按县的人口多寡,万人以上的县置县令、以下的县置县长。县令铜印黑绶、秩千石至六百石,县长铜印黄绶、秩六百石至五百石。县令与县长都是县的行政长官。

 县丞

 县丞为县的次官,职比郡丞,铜印黄绶、秩四百石。

 县尉

 县尉掌治安、捕盗之事,职比郡丞、唯不掌兵,秩同县丞。

 宝曹

 宝曹,掌县吏的考绩等第升降。

 令史

 令史,管理文书档案。

 狱掾

 狱掾,县狱的典狱长。

 文无害

 文无害,所谓公平吏,掌巡查监狱,复查案卷,以防止冤狱。

 厩驺

 厩驺,掌一县车马之政。

 仓吏

 仓吏,县库的长官。

 治狱吏

 狱吏,县狱的狱卒。

 乡亭

 县以下置乡,乡以下置亭,亭以下置里。这些都是以宗族为核心的人民自治组织。

 三老

 三老,一乡德高望重者充任,掌教化,有所谓孝悌仁义之家可以申报郡县予以表彰,并可以推荐优良子弟出任郡县吏。

 有秩,啬夫

 人口达五千人的乡,由郡指派一人为有秩;不足五千人的乡,由县指派一人为啬夫。两者职责相同,都是调解邻里纠纷、帮助政府收取俺税、安排徭役。

 游徼

 游徼,为徭役的一种,掌巡察地方、缉捕盗贼。

 亭长

 亭长,吏职,也是徭役的一种,汉高祖在秦朝曾任此职。掌同啬夫。亭长之属为亭父、求盗两卒,前者负责本亭保洁、后者负责追逐盗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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