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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四一 血战不断
 达兰目光所及,只见一道畅的黑线正象水波一般向多玛城下涌来。以他丰富的战场经验,一眼就辨别出,这是一支军队,一支突然赶到的大军!

 在这一带,吐蕃的军队他最是熟悉,没有这样的吐蕃军队,那么这支军队必然是唐军的。唐朝的援军到达,这事远远出乎达兰的意料,很是难以接受这一事实。

 冒雨行军这事,是可以做到,他研究过唐朝的战法,知道李靖夜袭山就是利用恶劣的天气让突厥人产生误判。只是有一点,他派人把道路阻断了,即使唐军强行夺路,必然会有一场恶战,他派出的可是两千精锐军队,还有三百军。

 他却不知道他派去封路的军队早就给歼灭了。那一战,既让达兰想不到,就是哥舒翰也没有料到吐蕃封山的军队来得那么及时。吐蕃人来得及时,费俊行他们来得更巧,内外夹击,让这支封山的吐蕃军队全军覆没。

 这支唐军正是费俊行率领的援军,哥舒翰一提醒,他就知道事态严重,忙带着军队兼程疾进,路上一刻也没有歇息。

 费俊行能赶到,按道理桑布扎也应该回来向达兰禀报战败的消息,问题是桑布扎没有回多玛城,而是去了别的地方,是以达兰到现在也是不知道他的军队在落城给歼灭了。“兄弟们:我们的援军到了,杀呀!”程晓天兴奋得象一只打鸣的公,挥着横刀,勇猛似虎,朝吐蕃军队扑了上去,手起处,一个吐蕃兵士的脑袋飞上半天。

 费俊行的军队虽然还没有投入战场,可是整齐的阵势,已经让吐蕃军队害怕,马蹄溅起来的成片成片水花更是象巨大的海。唐军究竟有多少人呢?

 两军酣战之际,一方的援军赶到,无论人数有多少,都会给敌人造成巨大的心理恐慌,更别说唐军展开数里宽地阵形。战马飞驰,蹄声如雷,只听隆隆的声响越来越响亮,唐军的身影越来越清晰,漫卷的旗帜上书一个大大的“唐”字。

 这些都是大批唐军赶到地最好说明,要吐蕃兵不发慌都不行,程晓天率部杀上来,所向披靡,吐蕃军无心恋战。转身就跑。

 达兰心里虽是吃惊,却没有慌乱,沉着应对,调动一支骑兵,一万步兵摆开阵势,准备战唐军的援军。程晓天部虽然勇猛,毕竟伤亡过半,威胁有限,达兰派出一支上万人的军队住就是了。为了稳定军队,把他的护卫队派出去了。凡是临阵逃者,斩!

 有了他这些严厉措施,吐蕃军在经过短暂的混乱后。又稳住了阵势。

 此战地关键就在于是否能挡住唐朝援军。达兰亲自指挥和费俊行地一战。然而。让达兰想不到地是。费俊行率领地唐军并没有朝他摆开地阵势扑来。而是改变了方向。朝另一个方向冲去。达兰看得不明所以。

 这一切。程晓天看在眼里。恨恨地骂道:“费俊行这小子。居然不顾我们死活。可恨!可恼!等这一战之后。我一定要请大帅治他地罪!”

 一句气恼地话没有说完。眼睛瞪得老大。大是赞赏:“费俊行这小子有点头脑!这一手不错。准让吐蕃人阵脚!”

 邵胜听得不明所以。一刀砍翻一个吐蕃兵。问道:“将军。您怎又是埋怨又是赞叹?”

 程晓天手中横刀挥个不停。不断有吐蕃兵给砍翻。一边为邵胜解释:“你瞧。费俊行这小子带来地援军不过万把人。要是和吐蕃地堂堂之阵对上。不过是一场混战罢了。现在。他改了主意。带着军队直朝多玛地城门扑去。即使不能拿下多玛城。也要让吐蕃人地阵脚大!”

 正如程晓天所说。费俊行带来地不过万把人地骑兵。而且连行军。人困马乏。战力大减。若是和吐蕃人摆开地阵势对上地话。胜负之数很难说。充其量也不过是和程晓天合兵一处。且战且退罢了。

 这种事情,费俊行才不想要。行进间,他发现多玛城的城门是敞开地,这可是机会呀!要是费俊行一举拿下城门,进而攻占多玛城,那是最好。不过,这种可能不大,毕竟多玛城里还有吐蕃军,他夺城门的话,城里的吐蕃军会把吊桥拉上去,更会攻击他。

 这不要紧,要紧的是能让达兰派兵来援,那样就可以打吐蕃人的阵势,然后趁机进攻,战果会好得多。即使不济,也可以让唐军绕过吐蕃人摆开的堂堂之阵,攻击散的吐蕃军队。

 为了歼灭程晓天,达兰把城里地军队调出多半,若是费俊行全力夺取城门,后果真难设想,明知城里会有抵抗,达兰仍是带着五三人赶到城门口。

 费俊行还没有赶到城门口,城里就把城门拉上去了。望着如飞赶来地达兰,费俊行大笑道:“就是你!兄弟们,给我把他打掉!”绰着马槊,朝吐蕃军冲了过去。

 上万唐军排着整齐的阵势,手端马槊,着达兰地三千军队撞了上去,两军相遇,纷纷坠马,既有吐蕃军队,也有唐军。

 尸身坠落,溅起无数的红色水花,在夕阳残照下,格外美丽。

 这一正面锋,唐军完全占到上风。唐军虽然人困马乏,战力大减,毕竟全是骑兵,骑兵地集体冲锋非常可怕,更别说还是装备良的唐朝骑兵的冲杀,那威力哪里是仓促赶来的吐蕃步兵所能抵挡得住的。

 和城门靠得近的就只有这支步兵,达兰明知步兵遇到骑兵,还是吐蕃身着皮甲的轻装步兵,遇到装备良的唐朝骑兵,那是送死,是送上去让唐军屠杀!可是,城门要紧,他是不得不如此。他希望让这支步兵拖住一点时间,让吐蕃骑兵赶到,只要城门安全。即使把这三千人打光了,也值。

 战争就是这样,明知要付出代价,还不得不血。

 最重要的是,唐军占有人数优势。以一万骑兵对三千步兵,后果自是不用说了,只一个冲锋,吐蕃步兵就伤亡上千。紧接着,唐军的横刀在夕阳下闪烁着耀眼的光芒,吐蕃步兵纷纷溃退。

 好在城门已经拉上去了,暂时不会有问题,达兰心想犯不着让他们上来送死,下令吐蕃步兵退下去。和列好阵势的吐蕃兵相汇合。

 费俊行扫视一眼身边的唐军,个个战意炽烈,眼里闪着野狼似的光芒,只是他们的脸色疲倦,连行军地严重后果终于暴出来了。

 若是在平时,唐军不疲累过甚,就眼前吐蕃军的阵势,费俊行完全有信心击溃他们,再分割穿,各个击破。

 现在也能打胜。不过,代价要高得太多,费俊行可不想干这种蠢事。指挥骑兵向程晓天的军队靠拢,把他解救出来,两支军队汇合在一起,且战且退,找个地方扎下营盘,修整三两,等弟兄们恢复过来。那时再来找吐蕃人算帐也不迟。

 只是。达兰是个精明人,已经看出唐军很疲惫。虽然唐军拥有装备优势,但是他们人数有限。不过一万人,即使加上程晓天的余部,也不过一万两三千人。而达兰手里却有三万多四万军队,其中就有一半是生力军,此时不与唐军决战,还待何时?

 一旦唐军恢复过来,援军赶到,那就后悔莫及了。

 主意一定,达兰指挥吐蕃军队拦截费俊行,数万吐蕃军队张开成一个巨大的扇形,朝费俊行地军队围了上来。

 这次,达兰收了教训,他的军队从面八方围上来,费俊行无论从哪个方向突击,都会给拦住。

 略一打量情势,费俊行就知道他的想法,冷笑道:“弟兄们是疲惫不堪,不过,就算是死虎,也比猫大。老子本不想打,别以为老子不敢打!要打就打!弟兄们:吐蕃人以为我们累垮了,抡不动刀了,你们是不是象个娘们,抡不动刀了?”

 “不是!”唐军爆发出惊天动地的吼声。

 费俊行大吼道:“弟兄们:抡起你们的刀,让吐蕃人在你们面前惨叫!敌人的惨叫是美妙的乐章!大唐的好男儿才能奏出如此美妙动听的乐章!杀!”“杀!”唐军大吼一声,端着马槊冲了上去。

 又是一轮烈地碰撞,人喊马嘶中,两军混战在一起。

 吐蕃军队从四面八方围上来,把费俊行的骑兵团团围住,只是唐军训练有素,尽可能保持战斗队形,虽处重围之中,却是丝毫不落下风。

 若是唐军不是体力消耗过大,吐蕃军队即使占有人数上的优势,也是拿他们没办法,早就给他们撕开一道口子,冲了出去。

 不过,话又说回来,要是唐军神完气足,费俊行绝对不会让吐蕃军把他们围住,而是会排起堂堂之阵,朝吐蕃人上去,那就是另一番光景了。

 当前最重要的事情就是两支唐军靠拢,然后杀开一条血路,突围出去。程晓天和费俊行在北地时间甚长,相互知知底,很是默契,指挥军队对着冲杀。随着时间的流逝,两支唐军在一点一点的靠拢,小半个时辰后,两支唐军终于汇合在一起。

 唐军一汇合,精神倍增,无不是热血如沸,砍杀起来更加有力。

 望着精神头上来的唐军,达兰很是郁闷,他可是出尽全力阻止两支唐军聚拢,仍是功亏一篑。合在一起就合在一起吧,当前最重要的就是把他们围住,不能让唐军突围。

 一旦唐军突围出去,采取程晓天的打法,他将失去全歼的机会。

 吐蕃军队在达兰地指挥下,里三层的外三层,把唐军围了个风雨不透。只是,唐军的战斗力实在是太可怕了,尽管如此,唐军仍是攻破吐蕃军队一道道包围圈。

 积尸如山,尸体叠了一层又一层,残肢断臂,碎裂地块,断裂的肠子已经给血水浸泡了。原本的花绿色已经不复存在。战超过一个时辰,在付出两千多伤亡的情况下,唐军终于冲出了吐蕃军队的包围圈。

 “你走在头里,我断后!”费俊行知道程晓天所部伤亡惨重,要他们先行。

 “别以为就你能?”程晓天不满的嘀咕一句。仍是带着他地余部,冲在头里。

 “绝对不能让唐军走!绝对不能让唐军获得修整地时间!”达兰一个劲地在心里提醒自己,指挥吐蕃军队随后赶来。

 唐军是骑兵,一打开缺口,泼风般冲了出去,哪里是吐蕃兵的两条腿能够追得上地,只一会儿功夫,两军就拉开了距离。

 一拉开距离,程晓天就命令唐军重整队形。准备重演昨天地事情。唐军连赶路,但是战斗力仍然很强悍,现在费俊行赶到,实力大增,而且最让人头疼地吐蕃军已经没有了战斗力,对于其他的吐蕃军队,程晓天完全有信心歼灭他们。

 突厥战术,参战的唐军没有一个人不是烂,运用起来肯定是得心应手。继续打下去,费俊行也是赞成。下令把箭矢分一部分给程晓天所部,整好队形,准备大打一场。

 唐军训练有素。整队速度极快,等到吐蕃军队开到之时,已经队形整齐,只等着开战。

 瞧得出来,唐军要故伎重演,对这种战术,吐蕃人也是。问题就在于他们没有唐军那样的好弓。一旦让唐军发挥出来,他们只有给杀的份。达兰焦虑不堪。又是无可如何。

 “隆隆隆隆!”一阵惊天动地的巨响从北方传来。

 这声音实在是太过响亮,不仅吐蕃军惊讶莫铭。就是费俊行和程晓天也是惊诧不已,无不是睁大了眼睛,朝北方望去。

 只见北方正有一条黑色的水线朝南涌来,斜残照下,这道水线发出耀眼的光芒。

 达兰惊疑不已,费俊行和程晓天却是大喜过望:“弟兄们:我们地援军到了,我们的援军到了!是我们的步兵,是步兵兄弟们赶到了!”

 费俊行和程晓天对这光玫在是太熟悉了,一眼就看出,这是陌刀反的太阳光辉。

 这道水线有近十里长,正是数万唐朝重装步兵排着整齐的战斗队形,手举着陌刀,向前推进。

 步兵的运用与骑兵有所不同,骑兵之间要有间隔,是为了防止冲锋时发生碰撞打阵形。而步兵,尤其是对付骑兵的重装步兵,要求队形密集、整齐、厚重,是以数万重装步兵排出的战斗队形跟俊行的一万骑兵相差不大。

 黑色水线不是一道,是两道,彼此之间相隔十来丈,不计其数的重装步兵身着重铠,踩着整齐地步伐朝前推进。

 他们推进的速度并不快,远远不及骑兵的冲锋,可是他们象移动地长城一般,人还未到,就给吐蕃军队造成一股巨大的压力,人人脸上变

 唐军陌刀的厉害,那可是出了名的。吐蕃和唐朝打了这么多年,胜少败多,一个很大的原因就是唐朝重装步兵无坚不摧。

 重装步兵本来就是骑兵的克星,再加是威力巨大的陌刀,这威力之大,就远非人们所能想象了。据史书记载,怛罗斯一战,唐军地陌刀发挥出巨大地威力,重装步兵排着整齐的队形向前推进,让大食帝国吃足了苦头。

 氨将李嗣业善用陌刀,撄其锋芒者“人马俱碎。”

 陌刀重达数十斤,几百人、上千人↓千上万人一齐发力,一刀下去,不要说血之躯,就是前面是墙壁,也会轰然倒下,还有什么能阻挡呢?

 达兰和唐军打了不少地仗,深知唐军陌刀的威力有多大。要是让唐军重装步兵发挥出来,不要说吐蕃地步兵,就是骑兵也是难逃厄运,会给劈成碎片。

 当今之计,最要紧的就是赶紧退回城里,再谋破敌之策。要不然,唐军步兵一赶到,那就不再是唐军,会变成绞机,他那几万军队绝对会给歼灭。

 主意一定,达兰下令回城。命令一传下,吐蕃军队朝着多玛城下聚拢。

 达兰的反应够快,程晓天和费俊行的反应也不慢,他们两人都想到了“绝对不能让吐蕃人退回城里。”两人心有默契,不需要言语,马上带着唐军朝城下冲去。

 唐军正准备撤离,离多玛城较远,等他们赶到时,城上已经放下吊桥,一支吐蕃骑兵正开进城里。

 二话不说,一声令下,唐军开始进攻,目标就是这支入城的吐蕃骑兵。吐蕃骑兵猝不及防之下,死伤无数。程晓天大手一挥,直朝吊桥冲去,唐军水般跟在他身后。

 要是给程晓天他们借机攻进城里,后果不堪设想,达兰忙传令要城上重新拉起吊桥。程晓天慢了一步,望着慢慢升高的吊桥,恨得牙的。

 “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先把城外的吐蕃军队收拾了,再回头来攻城也不迟!”程晓天主意一定,率军杀向吐蕃军。

 前有唐朝骑兵拦路,后有唐朝重装步兵上来,达兰陷入腹背受敌的不利境地。

 达兰打了一辈子的仗,就没有这么郁闷过,这可是在自己镇守的多玛城下呀!自己居然陷入绝境,说出去,谁会信?

 城里有还上万吐蕃军队,可是就是把他们调成城,又有什么用呢?到来的可是唐朝无坚不摧的重装步兵,即使重装骑兵遇到他们,也要吃大亏,更别说这些身着皮甲的吐蕃兵了。

 唐朝重装步兵的身影渐渐清晰起来,正中有一面帅旗,上书一个“郭”字。

 两排重装步兵身着重铠,手持陌刀,好象长城一般开来,手里的陌刀在残下闪闪发光,要是靠得太近的话,眼睛都睁不开。

 望着寒光闪闪的陌刀,达兰的心平生第一次颤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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