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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七章 孙重山日记之一
 我叫孙狗屎,今年十四岁。

 我现在是龙卫军游奕骑的一个普通士兵。在此之前我好好在村子里给地主放羊,地主林大老爷本是我家一个八杆子打不着的什么叔叔。不过,这不重要,老人说过,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就算林大老爷是我亲叔叔又能怎么样,他还是当他的老爷,我还是做我的放羊娃。

 我已经不记得什么时候开始替他放羊了,只记得,经我手养大的山羊一只接一只长大,变老,然后变成一张张羊皮,被送到隆德城换成铜钱。然后,铜钱又变成羔子,然后羔子变成大羊。

 事情就这么简单,反正林大财主手头的铜钱越来越多,羊也越来越多。而我的个子也越来越高,直到能够到财主家那头大骡子脑门上的瘌痢。

 日子过得平静,在没走出村子以前,我认为所有人都过的是这样的日子。放羊,种地,种地,放羊。每天在山坡地头把自己折腾到半死,然后上睡觉。

 而世界上也只有两种人:财主、放羊娃。

 要说理想嘛,我也不是没想过。我曾经琢磨过,如果有一天我有一头母羊就好了,一年下一只羔子,十年下来那将是多少。只要给我一头母羊,在给我十年,我就会变成孙大财主那样的人了。每顿都有白面馒头吃,每天都穿着厚厚的羊皮袄子。

 不,如果真有那天,我要两件重着穿。

 老实说,林财主对我还算不错,他曾经笑嘻嘻地对我:“狗屎啊,过两年,等你再长大些,我就招你做我上门女婿,天天给你白面馒头吃。”

 上门女婿…好象还是不错啊,林财主家的女儿今年八岁。长得方面大耳,像个白面馒头,看了就叫人喜欢。

 如果真有那天,那我不也变成财主了。

 好就再等几年。

 可是。一切都被那头狼给毁了。

 那天。我刚替未来地泰山大人担了四桶水。又在地里割了些草。累得厉害。在放羊地时候。竟睡了过去。

 等我被羊群地惨叫惊醒地时候。一切都晚了。那头怀了羔地母羊已经倒在血泊之中。一头高大地青背公狼正咬在她地喉咙上。

 老人说过:放羊娃赔不起羊。

 这话不对。像我这样地放羊娃两一张羊皮都陪不出来。更别说是一头怀了羔子地母羊了。

 我当时就在想,我的人生完了。羊死了,我也就当不成林大财主家的女婿,当不成他的女婿我也就当不成财主了。

 最大的可能是被他吊到村口那颗柿子树揍个半死。

 老实说。那天我完全懵了,就那么漫无目地地在山上走着。按照杨将军说的那样,简直就是一具“行尸走。”

 一天过去了。两天过去了。直到我饿得实在受不了,这才发现自己走到了林虑县。

 一个尖嗓门的小蚌子军爷站在一张桌上扯着喉咙喊;“招骑兵了,不限个头,只要你能拉开这张弓。”他手中挥舞着一张大弓,喊得满脸都是热汗。

 我当时正饿得头昏眼花,根本没在意他在说什么。我的目光完全被他桌上那块炊饼吸引过去了,那时也不知道中了什么,就那么直直地走过去:“军爷,能不能给口吃的。”话刚一说出口。我一张脸红得快要滴出水来。

 一张大弓伸到我面前来,那人大声说:“把弓拉开,拉开就给你吃的。”

 开玩笑,拉弓有什么好难的,想当初为了打狼,我不知道做过多少。到现在,村子里还挂着十几张狼皮,都是我用强弓打来的猎物。当然,狼都下了林大财主的肚子…-谁叫他是我未来地岳父亲爹呢!

 我提开弓。大喝一声将它拉成满月,然后扔到一旁,疯狂地扑到炊饼上大口地吃了起来。

 “好小子,就你了!”那个军爷笑着指了指他身边:“站这里等,还差十个人就凑够了,嘿嘿!”

 我不懂他在说什么,那张饼哽得我好难受。我不停打嗝,只打得满眼泪花。

 一碗水递了过来,一个温和的声音传来:“士兵。你叫什么名字?”

 “孙狗屎。”我大口地喝着水。弄得衣服的前襟都了。

 那人是个高大地汉子,长得很威风。身上的衣服穿得比林财主还好。他走到桌前,提起笔,皱了下眉头:“狗屎,小名吧,有大名没有,你哪里人?”

 肚子里有了食,身上也有力气了,我笑着回答说:“是小名,放羊娃,哪里有什么几吧大名。我是隆德林家村的。”

 那人笑了笑:“原来是放羊的,骑过马没有?”

 我得意地笑道:“妈倒是没骑过,但村子里的骡子驴子我都骑过。”

 那人眼睛一亮:“好,很好,骡子和马区别不大,只子温顺些,要你了。现在你是我龙卫军的骑兵,光荣的骑兵。狗屎这个名你也不要用了,有损军人的尊严。我替取一个。”说着话,他提起笔来在纸上下了三个字“你现在的名字叫孙重山。”

 “这名字不好听。我还是叫狗屎吧。”我摇着头。

 那个小蚌子军爷突然伸出手来扇了我一记耳光,大骂:“放肆,杨将军给你取名是你地福气,少废话。”

 这一巴掌扇得我满眼都是金星,我捂着脸大叫:“军爷,怎么就打人了,欺负人,欺负人!”

 到后来,我突然明白过来,我被人抓了丁,当了那个什么龙卫军的骑兵。

 当兵…那是要上战场杀人的。

 我几乎被吓得呆住了,本打算立即转身逃跑。可一看到那个小蚌子军爷眼睛里的凶光,在看看他上那把刀子,我打消了这个念头。我吃了人家炊饼,要逃得把钱给人家。可我除了一声烂得的衣裳,身上一个子都摸不出来。

 哎,都怪那头该死的青背公狼,早知道就带弓过去,一箭死它。

 就这样,我成了龙卫军的一名骑兵。

 那天下午。等新兵招齐,在这个小蚌子凶巴巴的军官的带领下我跟一群士兵去了军营。他说他叫李鹞子,是骑兵地长官。

 还没进军营,那个军官叫我们把身上地衣服都下来,堆成一堆烧了,说是怕有虱子。然后一人发了一快皂角,把我们赶进河里洗干净了,这才用子像赶牲口一样把我们赶进了军营。

 三百人都一丝不挂,看起来好壮观。这让我想起我养的那群羊。一想到这里,我就想笑。

 看来,当兵还是很有趣的。

 不过。我还是不愿意上战场杀人,或者被人杀死。

 不过,当我们排对去领取衣服和食物时,我打消了这个念头。

 新兵每人一件贴身细麻布衣裳,一件厚实的棉袄。一穿到身上,热得我浑身都起来了。那天我不住地抓着身子,身边那个叫铁蛋的相州兵笑着说:“新衣服都是这样的,穿几天,旧了就舒服了。”

 我笑着说我情愿这衣裳永远都是新地。

 这天的晚饭很好吃。一人一碗小米饭,一碗青菜,一碗全是油水地羊汤。

 看到这碗羊,我突然泪满面,放了这么多年羊,我还没尝过羊汤地滋味,现在总算了了这桩心愿,这辈子值了。

 “看你出息得,以前没吃过吧?”铁蛋眼睛里全是轻蔑:“老子顿顿羊。美得很!你这个乡巴老,仔细今天晚上跑肚。”

 “没有吃过。”我老实地回答。

 一到我背上,疼得人要叫出声来。李鹞子长官将臭烘烘的嘴凑到我耳边大叫:“吃饭时不许头接耳。士兵孙重山,不就是一碗羊而已,吃,使劲给我吃,每天都有。看你这竹片一样地身板,一个月之内不长出块儿来,老子收拾你!”

 “每天都有吃。天啦!”我幸福都快要晕死过去。这种有吃有穿的日子,就算只过一年。然后将来战死也值得啊!

 天黑的时候,军官领着我们来到营房里。

 包大的惊喜还在后面,我们二十个人一间屋子,睡大通铺。每人一干净地被子,下面还垫着松软的谷草。一躺在上面,简直就算是在云端漂浮。

 这一晚上,我浑身躁热,根本就没睡塌实。

 最倒霉的是,晚饭是油水太大,我肚子疼得厉害,不停跑到屋外地檐坎下拉屎。跑到最后,我实在有些不住了,浑身都在发软。

 这个时候,我听到身边也有人在吭哧吭哧地用力,转头一看,铁蛋也撅着股正在用力。

 我忙招呼他一声:“蛋哥,吃了没?”

 铁蛋很不高兴的样子:“正拉着呢,妈比,已经一个多月没见过油星,肚子虚不受补。”

 “你不是天天吃吗?”我感觉非常奇怪。

 “管你什么事?”他白了我一眼,好象非常不高兴的样子。

 “蛋哥,你以前是做什么营生的?”

 “你话好多,要你管?”

 “我以前是放羊的,我养的那头羊好漂亮,每年都下一头羔子,我叫他小花。你这说,这名字好听不?”

 “讨厌,拉个屎都不让人清净。”

 “蛋哥,你说,当兵好不,我觉得不错啊!”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不高兴。不过,我感觉很开心,有人同我说话,我总是很开心的。要知道在以前,我只能同羊们说说心事。

 蛋哥应该是我这辈子第一个朋友吧?

 第二天,我们开始新兵训练了。站太阳地里站了一天,走了一天,一直没看到马。

 我期待看到马,听说每个骑兵都有一匹战马,听说,到以后每人还有可能两匹。听说一匹战马比一百头羊还贵。我的老天,这是什么金贵的牲口啊!

 真是太幸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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