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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章 玄墨魔剑,阴间剑妖(
 却说近三十年前,当时罗刹教还是老神西城望在做教主。他麾下的二妖,就是老妖和剑妖(本名挂野吾郎)。后来老神招揽了妖加盟,排名更在老妖和剑妖之上。剑妖不忿,于是私底下找妖较量,却惨被击败而重伤。而且罗刹教严教中门徒私斗,故此老神罚剑妖吃下罗刹教的独门毒药“千刀万蚁丸”毒发作,立刻如遭千刀剐割,万蚁咬噬,实在是人世间最恐怖的酷刑。

 老神其实已经手下留情,过后便赐予解药,没让千刀万蚁丸长留剑妖体内。但剑妖却认为老神偏袒妖,心生不忿,于是秘密离开罗刹教,离开日本,远赴中国寻求更加高强的剑术绝学。他花费三年时间,走遍大江南北,最终在黄山遭逢奇遇,找到了当年明教秘密修建的“月神宫”在宫殿之中,剑妖得到了当年明教教主龙啸天所手创的《世奇经》和《世神剑》秘笈,外加玄墨魔剑、天钝巨剑、辟宝剑等三口神兵,

 当年龙啸天先创世奇经,后创世奇经,然后又悟出合璧的《月神鉴》,自信成就不在达摩老祖和张三丰祖师之下。但在他身后,便再没有人能够同时练成两部奇经,更不用指望月神鉴了。

 明末清初时候,因为改朝换代,明教迁往朝鲜避难,并改名为世教。之后败在末代教主箐箐手里。世奇经被箐箐的前夫金必胜盗去,以此建立了参帮。世奇经则被教中长老取走,并且送回中国,藏在黄山的月神宫当中。近两甲子以来始终无人发现,最终却便宜了剑妖。

 剑妖悉心苦练世神剑,又企图染指世奇经。却发现这门功法因为偏重柔,若无世奇经调和,很容易会造成不育。剑妖犹豫再三,最终竟然下山掳掠一名美女,将她幽月神宫之内替自己生儿育女。那女子糊里糊涂就惨遭强暴蹂躏,又被剑妖威胁如果不从,就杀光她全家。无可奈何之下,只好屈服于剑妖威之下,成为了这恶贼的配种工具。

 数年之后,那被掳掠而来的女子,替剑妖生下一女。因为不是男丁,所以剑妖对之大为不满。这时候他已经开始修炼世奇经,体内充斥气,又缺乏气调和,虽然借助‮物药‬仍可施逞,但之后无论如何努力,也无法再生下儿子。剑妖性格于是越趋乖戾,经常打骂女。那被掳掠的女子为女儿幸福着想,决定逃走。却被剑妖发现,毫不留情地一剑杀了自己子。

 之后剑妖不愿再留在月神宫。于是带着女儿和一名从小收养的啞奴离开,回到日本重返罗刹教,顺利击败妖,报了当年一败之仇。再获老神赏识,被册封为四妖之首。老神退位后,剑妖却看不起新任教主火云神,于是听调不听宣,违,拒绝为火云神效力。

 某次,剑妖醉酒,竟然兽大发,制住自己亲生女儿,强行施暴,干下了天地不容的丑恶暴行,更因成孕。剑妖之女因此对其父恨之入骨。

 恰好,当时龙虎门大当家王小虎被剑妖所擒。王小虎所修练的,是九神功。但剑妖不认识九神功,还以为这就是世奇经,于是强迫王小虎传授心法口诀。以求调和,月合壁。王小虎无奈传授心法。可是九神功虽然和世奇经质相近,都是偏重刚属的功法,到底还是两回事。世奇经可以和世奇经并修,但世奇经加上九神功,却把剑妖练得走火入魔,从此疯疯癫癫,神智不清。剑妖之女和啞奴乘机逃走,离了这禽兽父亲的魔掌。

 剑妖虽然疯癫,然而也因此得以功力大增。和练成第十关金钟罩的金罗汉相互比拼,斗了个平分秋。火云神见人才难得,于是命令教中医圣华九公以‮物药‬助其安定下来。恰好遭逢白莲教内,火云神就把剑妖连同其他几名教中高手一起派过去,企图从中取利。但在白莲教,剑妖却遇上了金鹏。金鹏修炼的才是正宗世奇经。两部奇经天然互相吸引,剑妖立刻分辨出真伪,于是死心塌地跟着金鹏走,逃出白莲教总舵天子峰,来到了参帮总部。

 白莲教内之中,参圣和银圣老联手,意图推翻白莲教。事败而被挖眼、割舌、挑筋、血。金鹏用二十亿美金赎回父亲,却只是一个废人。金鹏心中对白莲教的仇恨,高涨至空前未有之强烈。但他自知武功比不上东方无敌,唯一希望,就在剑妖身上。只要他和剑妖二人相互传授奇经,练成月神鉴,便大有希望可以胜得过东方无敌的九神功了。

 可是金鹏身为一帮之主,帮中事务千头万绪。再加上又要发展业务,开拓新的财源,可谓忙得脚不点地。哪里有时间静下来练功?所以就只能让剑妖先留在雪岳山的秘密总部之内,让他耐心等待。剑妖百无聊赖,便纵情酒,不断要求参帮送女人来供他辱。

 剑妖本来就情乖戾,疯癫之后,便更加喜怒无常。只要稍有不如他心意的,他立刻就下手杀人。到目前为止,死在他手下的无辜女子,已经多达两位数。但参帮为了从剑妖身上得到世奇经心法,所以对他尽量忍让,一次又一次足其要求。然而…有一句说话,叫做壑难填啊。

 剑妖离开,参帮中人也不以为然,并未把这疯子放在心上。当天晚上,众人在问参殿内大排筵席,替陈胜接风洗尘。至少表面上看来,是宾主尽的。酒宴结束后,参帮安排陈胜在建设得金碧辉煌的宫社中入住,一夜无话。

 在汉城的时候,金鹏天天忙碌个不停。回到参帮总部,也依旧不得闲,有许多帮中事务是必须要他才能决定得下来的。所以接下来的两天,他都没空和剑妖一起练功,更无暇陪陈胜闲聊。但他已经向帮中上下宣布,聘请陈胜为帮中客卿。参帮总部内所有地方,除去寥寥几处地,其余地方都向陈胜开放,任凭他随意进入,全无限制。

 参帮总部之内,麻雀虽小,五脏俱全。酒楼、赌场、游戏室、舞厅、电影院、浴场等等娱乐设施应有尽有。这是考虑到总部出入不方便,轮值一次,至少为期三五个月。帮中都是血气旺盛的壮年男子,自然需要有所消遣。

 参帮之内,衰。胡琴身为女子,在总部内生活,其实十分无聊。那些什么赌场舞厅浴场游戏室之类,自然绝不适合女子。想要做点其他事打发时间吧,秘密总部深处雪岳山山腹之中,根本不通网络,也没有信号。所以别说上互联网了,甚至要收看韩国几家电视台时下最热门的综艺节目,比方说《强心脏》、《青春不败》、《我们结婚了》、《两天一夜》…等等,都完全变成了奢望。

 在繁华的汉城生活过以后,再回来参帮总部这里,就让胡琴格外地觉得不适应,不习惯。但也没有办法。金鹏是必须回来这里处置帮中各种事务的,所以胡琴也只能跟着一起回来。在汉城的时候,胡琴还能帮助金鹏处理一些文件。但现在,这份工作也被酒、卜、病她们接过去了。无可奈何之下,胡琴只好去游泳池游泳,打发过多的无聊时间。

 游泳池所在的地方,就在总部内酒所居住的宅邸,绝对属于私人地方。所以会来这里游泳的,便只有胡琴自己一个人而已。在自己家里,当然可以保证绝对安全也绝对隐秘,所以平时衣着算得上保守的胡琴,今天,她便穿上在汉城时候买回来的,一套今天最新款式的比基尼游泳衣,款款走到池子边缘,然后纵身一跃,恍若美人鱼般优美地跃入水中,分波逐起来。

 来来回回游了几趟之后,胡琴似乎游得够了。于是扶着池子旁边的铁梯上水。但听得“哗啦~”水花声中,珠玉四溅。本是天生丽质,更兼感泳衣衬托,尽显玲珑身材,冰肌玉骨,益发人遐思,果然好一朵美不胜收的出水芙蓉。

 只可惜,这朵出水芙蓉,如今便只能孤芳自赏,无人在旁赞美。离开池子的胡琴轻轻叹了口气,心中不期然就想起了自己的男朋友王风雷。可是随即眼前又是一花,居然鬼使神差地,王风雷的模样,竟变成了陈胜的模样。

 刹那间,胡琴不晕生双颊,虽然刚刚从清凉池水中出来,却依旧感觉浑身发烫,十分难受。她连忙用力摇摇头,把脑海中陈胜的形象驱散,然后走向泳池旁边的沙滩椅。行走之际,那修长丰又笔直的‮腿双‬,便如猫般踩着直线。其步伐摇曳生姿,美不胜收。

 传说之中,狐狸成化人之后,即使自己本身无心,但其举手投足,便自然而然就有一股能够颠倒众生的媚态蕴藏其中。参帮五妖之中,胡琴的外号正是“狐妖”此刻看来,这外号当真名副其实,再合适不过了。美好身材再加上人打扮,致使在外人眼中,这活生生就是一头死人不赔命的小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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