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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5章 不来打仗
 八个壮汉拖着“宝座”出来,走到前面时左右分开后站立两边。当然,这也是彩排好的,昨晚程千寻为了这些表象的东西,亲自阵,睡得相当晚。当女王也是不容易的!

 她缓缓地站了起来,微微侧身,就是要出高耸入云的还有从裙摆下的整条大腿。这个姿势也练了很久,白天空着的时候,不光要听这个国家以及周边国家的情况,还要花时间练这。台上十分钟,台下十年功;而现在可能只给她短短几秒钟的时间,就是坐着到走下去的这段时间,必须要让所有男人倾心,至少感兴趣。

 站起后,缓慢地抬起手。旁边的两个侍女走过来,弯扶着她的左右手,扶着她下了车。

 这也是事先安排好的…火把和油灯点亮了神殿大厅,程千寻在祭台上练习着,拉加西和几个侍卫在跟前看着。

 又是一遍结束,拉加西点了点头:“女王,这样已经很好了,哪怕再看十遍,我都看得眼睛不眨。”

 程千寻松了口气,抬头需要花力气的,特别是只能口呼吸、小腹不能有任何起伏。她走到旁边,拿起一杯水,喝了一口:“拉加西,我不要恭维,我要听实话。这关系到这个城能保得住、保不住的问题。”

 “是,女王,我确实说的是实话。”拉加西样子应该算是坦诚吧:“您是女王,是天神指派的,本身身份就没有女人能及。而且整片平原,据我所知。也只有您这样一位女王。再加上,您的、您的身材…”

 眼睛看着她的口,很快地红着脸低下头:“象女神一样美。”

 旁边的侍卫都咽着口水猛点头,认可这话。

 程千寻猛地笑了出来,看来那个腹黑的拉斐尔还是对她不错的。或者他就是为了多点乐子、看笑话的。她又喝了口水,想到了一个主意:“要不是有人扶着我的手下车…或者弄个高壮点的男人,或者两个…”

 侍卫一听,赶紧地点头。但拉加西却摇头:“还是二个侍女扶着女王下车的好。”

 想想已经够夸张了,毕竟不是百老汇舞台剧,弄得越香越好。她点了点头:“还是保守点吧。”

 放下杯子。她走回到了高台上,坐好后将衣服摆弄好:“好,再来!”

 面对着围困国家的敌人领袖,程千寻双手扶着两个表示谦卑的侍女,慢慢地走下了车。

 一下车就暗暗皱眉。这个时代没有鞋子,都是光脚的。踩在地上,地面上的小石头硌得慌,但必须要忍着,否则姿态就不好看了。

 走到地上后,她放下了手,一步步走向四个拿着剑的王和王子们,尽量掐出动人的声音。带着几分满不在乎地悠悠道:“是四位要和我打吗?”

 她一路走着,嘴角挂着笑,走到距离不足五米的地方停下。举了下双手,展示绝对算是傲人的身材:“各位都看到了,我只是个女人。”

 除了鲁道夫,其他三个都嘴角抿起笑意来,看她样子也不是出来打架单挑的。

 用斧子砍死前国王的尼普尔王-斯内德,他背后背着个大约有十斤的大板斧。双臂叉搁在前,眼睛和其他男人一样。还是在她身上上下掂量着:“那你是出来投降的吗?”

 “投降?”程千寻故意环顾四人,微微昂头轻描淡写地问:“如果要投降。我又该向谁投降?这里可是有四个男人。”

 男人说得很**,也是故意如此的。埃利卡的王子,也就是雷格尔此层的弟弟嘴里没正经了:“随便你,任何一个男人都愿意接受象你一样尤物的‘投降’。”

 鲁道夫一直是最清醒的,他冷冷地道:“你是不是想让我们先决定,到底是谁接受你的投降?”一语道醒其他人,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他们四个不是先要打起来?

 程千寻没有回答,反而反问:“我很想知道,我的埃喀什真的沦陷了,谁会拥有?你们应该已经商量过了吧?”

 四人相互看看,乌尔斯王,戈登一举手中的剑:“勇者拥有。”

 “噢~”她装出恍然大悟地点了点头:“就是说,先攻下来,然后你们再打,谁赢谁得到?”

 鲁道夫依旧鸷地道:“等打下来,这城就和你无关了。”

 “对,是无关了。”程千寻立即接上鲁道夫的话,必须争取,争取的办法就是利用他们之间很显然的矛盾。她不慌不忙地道:“埃喀什被攻下后,战争会继续。应该不会军队在城里打,毕竟我的城就那么点大,一打全完了。最有可能的是各位在城外打,可这些人,都有儿,各位都是仁慈的君王、或者将来的君王,自然不忍心损兵折将,让他们无法回到家乡,尸体留在这里。还有种就是相互单打独斗,谁赢谁拿走全部。可各位的实力看上去都很强…”

 确实都很强,三个队友如果相互打起来的话,还真不好说,谁能最后赢。

 雷格尔的王弟,显然就是赢不了的货。身材只和鲁道夫相当,当然在这个时代,也已经算不错的了,可他应该没有鲁道夫的手段以及能力。他眼珠子转了转,说道:“我并不是来讨伐埃喀什的,是追赶杀害我父王的哥哥,一路到这里来的。只要女王出他,我就撤兵。”

 “噢,就是那个王子雷,我有所耳闻,毕竟是大事情。”程千寻脑子想着该怎么办,既然提到,就要想办法糊弄过去。

 “女王已经看到他了?”他目光一利:“无论死活,只要出来,我就退兵。”

 “没看到!”索不承认,此时以前积攒的张口说瞎话本事又得到了应用:“我才登基三天,王子你也是头一次见到,哪怕见到也不知道是他。既然出他,王子愿意退兵,那我回去后就去翻,是死是活都要翻出来,亲自押送到王子手中。”

 王子是满意了,当然也有不满意的人。戈登冷笑了起来:“女王是不是再自信了,以为出得来,也能回得去?”

 程千寻装作没听到,转身对着旁边的一个官员举了举手。

 官员立即拿起早上刚写的,还带着润的泥板,声音洪亮地宣布着。应该是专业的,声音还真是高亮,字字清晰:“伟大的埃喀什女王-程,授命于天…”

 王族就是喜欢讲究,哪怕发布一条命令也很长,她转身指了指身后站立一排侍女的其中一个,侍女端着装着各种水果的盘子过来了。

 城里已围困一个月,但人民还是愿意拿着食物去神庙供奉神灵,所以也只有神殿和王宫有水果。

 程千寻掐了一粒椰枣在嘴里,并挥手示意侍女端去给跟前不远处的四个王和王子。随后又招来端着酒壶和杯子的侍女,自己倒了一杯啤酒,也示意侍女过去。

 到底是最古老文明之一,那么久远的年代也发明了酒,这种酒是用燕麦和大麦酿造,过程中还要加入桂蜂,工序很复杂。喝的时候还要用麦秆,但程千寻可不讲究那么多,直接喝。

 两个侍女端着东西,吓得有点胆战心惊地过去。没人要水果,但啤酒送过去时,鲁道夫犹豫了一下,看到程千寻正在喝着,还是倒了一杯,拿着喝了起来。其他人也都倒了啤酒,酒和,永远是男人不能拒绝的,特别是现在高照,气温都升到了三十多度。埃喀什的女王,总不会在自己的城门前,毒死他们吧?

 这样一来,原本庄严肃穆、词语华丽、但也冗长无聊的前言,变得不是那么难熬了。官员也不管各位君王做些什么,只管看着泥板上的楔形文字大声地读着。

 当酒喝完,又重新搁在盘子上时,终于读到了重要部分:“女王就此宣布,在合适个国君王、王子中,挑选合适人选,繁育子嗣、养育后代。如底格里斯河孕育两岸无数生灵,让伟大的埃喀什繁荣昌盛、绵延不绝。天神安顿庇护埃喀什、庇护我们的女王以及她的子孙后代!”

 这下四个人愣住了,随后表情各一。雷格尔的弟弟双眼放光,只要娶了女王,不是又有埃喀什又有王位?

 斯内德猛地笑了出来、在前的两条手臂随着身体一起微微颤抖了起来。戈登是苦笑,这个女王有意思,不来打仗,却来宣布招亲的。鲁道夫也都忍不住嘴角扬起,这事情变得有趣了。

 程千寻微微叹气,带着几分无奈:“女人是泥土,但也需要滋润和保护,才不会被石头和沙漠侵蚀。作为女王,我早晚需要孕育子嗣,这是我的责任。”

 鲁道夫当然听出了其中意思:“女王是打算出嫁,还是招婿?”这很关键,出嫁就是将埃喀什当做嫁妆了;而招婿,是四个男人都不可能做到的,他们有他们自己的国家。

 程千寻回答道:“既不嫁、也不娶,我有我的责任,而各国的君主也有他们的责任。但没有种子,土地永远是一片荒芜。埃喀什将成为他第二个家,随时都可以来,大门永远向他敞开。我们的子嗣将继承我的王位,统治这片土地!”

 后面的话不用说,男人们都会明白,不用打仗了,不用费一兵一卒的去血牺牲,只要成为女王的男人,她孩子的父亲,埃喀什就等于是他的。而且他还可以再去娶,到是就有两个儿子是王。(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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