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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3章 另辟蹊径
 斯内德提醒着她:“如果神再一次眷顾你战俘,给他加倍的财富,还赐还给他十个儿女,并且三个女儿是这里最美的女人,你还想死吗?”

 此时传来了约伯的声音,深信自己是清白无辜的,无比坚定地宣布:“我至死也不舍弃自己的忠诚!”

 这个女人没有犹豫,只有无尽地伤感涌出,赤红肿起的眼睛里却再也没有泪水:“我的身体哪怕神再赐给我十个孩子,我也没力气生养下来。无论是荣是辱,那也是他和他神之间的事,我不想再牵扯一点点关系了,请让我和我的孩子们团聚吧!”

 女人好似看透了一切,哪怕丈夫又一次的变为土豪,可他心中只有神,并没有她和她死去的孩子们。

 她的年纪在当时已经算是步入人生的黄昏,她也说得有道理,哪怕神再赐给她丈夫十个孩子,她也无力生养,对于这样一个丈夫,只有绝望。

 斯内德又问了一遍:“你真的想死吗?”

 约伯的子从瘫坐在地上,转而变为跪着,举起双手象求神一般求着斯内德:“求你让我死吧,我真的想死,如果你能帮我,我会在地下感谢你的。”

 “那好吧!”斯内德举起了手,只轻轻一点,这个可怜的女人就倒在了泥土之上,闭上眼睛,毫无痛苦的死去了。

 斯内德没有离开,就漂浮在原地,转身看着还在和三个朋友辩论的约伯。

 其实从那里望过来,是可以看到的,可约伯只顾着驳倒对神和他提出质疑的人,根本无暇顾及他的子已经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了。

 旋风刮起,在风中传来了声音,在《约伯记》中。这是神的声音。当约伯请求神回答他。神于是在旋风中威严地回答约伯。接二连三地提出约伯根本无法回答的多个问题;他提及地上的海洋、云彩的衣服、清晨、死亡的门、光明及幽暗。此外,诸如雪、暴风雷雨、霜、冰雹、天上的星星、闪电、云霞以至各种飞禽走兽等等。

 这些问题其实在现代人眼里,只要接受过教育。可能小学生都能回答出来。可在当时,人对自然了解得不深。又怎么能回答出来?

 约伯谦卑地承认:“我是卑的!我用什么回答你呢?只好用手捂口。”(《约伯记》第40章第4节参)

 神吩咐约伯要正视争论。他进一步提出一连串富于挑战的问题,目的是要藉他在自然界所表现的力量显扬他的尊严、优越和能力,甚至河马和鳄鱼的力量也远超过约伯!约伯虚怀若谷地承认自己的观点错误,曾説出无知的话语。他现在凭悟性的眼看见上帝而非仅凭道听途説认识他,于是“在尘土和炉灰中”忏悔而取消前言。(《约伯记》第42章第6节参)

 最后约伯以无比虔诚的心,对神忠心不二,让神和撒旦的打赌中赢了。

 而斯内德看着死去的约伯子。微微叹了口气。自始至终,约伯都没有跑到子尸体旁看一眼。

 他转过了身,带着沉重的心情缓缓道:“我完成了任务,约伯其实才是该死的人。他除了信仰什么都没有。心如钢铁、一味盲从。当时我看到这篇,就根本看不起这个所谓的信徒。既然撒旦和神打赌,不能夺走他的性命,我也只有帮这个可怜的女人。活在这样一个神经病身边,加上孩子全都死了。没有任何幸福可言、没有未来、还不如去死。伟大的撒旦们,请评判我的做法,到底应不应帮这女人解?”

 所有队友都开始等待结果,斯内德做的事情,大大超出了所有人预料。杀死该杀的人。也可以解释为杀死该死的人。如果光从字面上理解,那么约伯的子确实属于该死的人,应该她不光想死,甚至感谢杀死她的人,无论这个人是神还是魔鬼。

 可撒旦认可这样反其道而行的理论吗?

 在紧张地等待过后,一直深呼吸的斯内德面前,出现了一个黑色的通道!

 大家顿时都笑了出来,雷格尔忍不住欢喜道:“这小子还真有点本事。”

 可程千寻知道,这不是出于偶然,而是斯内德一直用怜悯的心同情着出于弱势的女人。她微笑地看着斯内德走进了出口。

 “居然想到用这个办法,害得我还一直为他担心着。”雷格尔还在高兴着,发觉不对劲,大家都看着他。轮到他了!

 他的笑脸一下变得尴尬了:“还是你们先去,我还没想好应该杀谁。”

 如果不涉及宗教题材,那么雷格尔也是一个生活中并没有一个非死不可的人。真正十恶不赦和生无可恋的人,在现实生活中非常的少。有些人看似没有活下去的必要,可细细一想,难道没有吗,真的没有吗?

 四个人过去了,淘汰了两个、过关两个,还剩下五个队友。此时过关,其实是最好的,大致的规矩已经掌握,而撒旦们兴致应该还高。

 戈登看着程千寻:“你去吧。”

 程千寻却摇了摇头:“还是你去吧,我也没想好应该杀谁。”

 戈登转而看了看其他队友,略微思虑后道:“马伦、霍夫曼,你们两个商量一下,先去一个吧。”他是一个先人后己的人,明明知道这个时间口是最好的,还是将机会让给了别人。

 霍夫曼想了想后道:“我去吧。”

 “不,还是我去!”马伦很肯定地道:“我想起一个人,应该可以死了。”

 霍夫曼点了点头:“那你去吧。”

 于是马伦走进了入口,进入场景。

 显然进入场景后,并不是马上动手杀人。撒旦更愿意看看这个人经历了什么,所以这次又是如此。

 从穿着等等方面来看,马伦是走进了欧洲的中世纪。那是一个城邦,按照当时的生活条件,这里绝对称得上是个大城市。从程千寻一组经过的猎巫层,就十五世纪的中世纪都落后到惨不忍睹的地步,这里应该说是很富裕的了,城市里甚至还修建了广场。

 可不少人在广场上挖着坑,而且还有人正在踢球。一个长着红色大胡子的人,头戴着王冠,正坐在一张椅子上,脸上带着轻蔑地看着几个穿着袍子、士兵模样的人踢球。

 再仔细看看,大家顿时都倒了一口凉气。这些人踢的不是皮球、足球、布球,而是一颗血淋淋的人头。人头的皮在地上被磨掉,有些地方甚至能看到骨头。

 戈登看着霍夫曼:“知道戴王冠的人是谁吗?”

 霍夫曼摇了摇头,他不是专业的史学家,历史上的人物浩如烟海,光这一个场景,根本就判断不出是谁。

 显示的场景又变了,好似进入了一个加冕仪式。在中世纪,国王需要得到主教的加冕和祝福,才能得到名当言顺。

 这是个庄严而神圣的时刻,场面当然很大,贵族们都站在后面观看,而身穿白色绣金道袍的神职人员站在加冕主持人的身旁,全都肃穆异常。

 主持人是穿着华丽、带着高高教皇帽子、头发皆白显然上了年纪的教皇。他一手拿着镶着各种宝石的权杖,对着跟前跪着的红胡子轻声骂道:“跪得精神点。”

 红胡子赶紧地跪直了后,教皇一只手对着跪在跟前的红胡子画着十字,同时高声朗道:“我以圣父圣子圣灵的名义宣布你为神圣罗马帝国皇帝!”

 钟声敲响,长号齐鸣!在一派热闹中,教皇和这个红胡子的罗马帝国皇帝走出了教堂。

 教皇好似很不高兴地:“你怎么可以有点心不在焉?看看你的衣服、还有胡子,你到底打理过了没有?”红胡子不说话,只是跟着走,他已经加封为皇帝了,忍一时之气算了。

 出了教堂后,教皇带着一贯优雅,可也暗藏着几分傲慢和刁难道:“按照规矩,请皇帝陛下帮我去牵马!”

 加冕时就不的红胡子只能到旁边,牵过一个神职人员手中的马,走了过来。

 教皇走到了马鞍旁:“麻烦陛下扶镫!”

 旁边所有人都看着,一个神职人员当然看得出教皇对于这个皇帝很不满意,大约也带着几分不知道为何的仇恨,冷言冷语道:“这是规矩,请陛下帮教皇扶镫吧!”

 把他当做马夫了,红胡子终于忍不住火气了,冲着这个神职人员就出了上的佩剑,对着口就一剑上去,大声的怒斥:“有你说话的份吗?”

 意外让所有的人都愣住了,杀了一个,红胡子还不解气,挥舞着佩刀大吼着:“给我杀,杀了这些对着教皇陛下尽谗言的人,杀呀!”

 旁边的士兵先是吃惊,随后在红胡子强硬命令下,也拿起了武器,对着那些手无寸铁地神职人员砍了起来,好不去理睬他们的哭嚎、哀求、甚至跪着向神祈祷。一时间教堂门口血成河,死的人要近千,大约要将整个罗马教廷的神职人员都快杀完了。

 教皇当然还是不能动的,他毕竟是掌握着最高权力的人,大家死后还是想去天堂的,现在只不过按照命令清除教皇身边“谗言小人”而已。

 而原本高高在上的教皇愣住了,瞪着眼睛呆呆地站在那里,看着身边的一个个神父惨叫着倒下,被杀红眼的士兵剑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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