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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闷声无人知
 这边秦火解决了劫匪头目,拿起匕向酣战的五人冲去。尼多拉在这短短的时间,口已经被劫匪砍出了一道口子,现在强撑着战斗。秦火加入战团,局面这才好转。要是秦火晚来片刻,恐怕尼多拉已经倒下了,如此只剩罗格斯塔也就危险了。

 劫匪看到头目已经死去,先有了退怯心理。如今秦火再加入战团,三人一个眼神,如风退走。秦火没有追,现在他受伤不清,尼多拉伤势也很严重,只有罗格斯塔是轻伤。那三个劫匪却没受什么伤,要是去追那三个劫匪,能不能追上还不一定。即使追上了,将那三人急了,拼起命来,谁生谁死还是未知之数!

 “尼多拉大叔,您的伤要不要紧?”秦火看尼多拉,前满是鲜血,皮翻卷担心问道。

 “哈哈,没事,这点伤算什么!还死不了!”尼多拉豪的笑道,在玉兰大6这种事经常生,在这里生活的人,多多少少都经历过一些,只要没死就万事大吉。

 “还真没看出来,小秦火这么厉害,竟然能把那个头目给杀死!”罗格斯塔没有看到那头目是怎么死的,刚刚五人性命相搏,他哪有时间看外物。不过那个头目倒在地上,一看就知道死了,这里除了秦火,还能是谁杀那头目。虽然不知道头目的具体实力,但想来应该不比逃走的那三个劫匪弱。

 “侥幸而已!”秦火也明白,自己之所以能成功杀死那个头目,完全依赖头目对他没有防范,偷袭所致。

 “走,去那个头目身上翻翻,看他随身带着钱没有?”罗格斯塔建议道。劫匪打劫行旅,要是反被杀死,那他身上带着的钱财,自然会被搜走。

 秦火将劫匪头目身上衣物,翻了一遍,找到了一袋金币,数了数足有二百之数。想来应该是他打劫所得,再翻了翻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将钱三个人分了,秦火得到一百金币,尼多拉二人两人合拿一百金币。本来秦火想三人平分,可二人执意不要,说人是秦火杀的,秦火应该拿大头。

 稍微处理了一下伤口,三人这才继续上路。“今天的事,我们和谁也不要提起,免得招惹不必要的麻烦!”罗格斯塔老成持重,虽然是那四人是劫匪,打劫他们。可这平民杀人,毕竟还有一些麻烦,要是那几人有些背景,那他们三人说也说不清楚。

 “我晓得。”尼多拉道。

 “我不会和任何人说的。”这是秦火的声音。

 闷声财无人知,秦火很喜欢。

 “尼多拉,你这伤口要及早处理一下,免得感染。也换件新衣服,这血淋淋的,容易被人看出破绽,要是有人问起就不好了。”罗格斯塔说道。尼多拉前的鲜血很显眼,非常容易惹人侧目。

 “我现在也没办法,等到了芬兰城再说吧,到时候我再买身新的衣服。白得了这么多金币,还真是一件令人欣喜的事!”劫匪打劫他们不成,还被他们搜出二百个金币,这令尼多拉很兴奋。

 “这算哪门子白得,我们身上的伤可不清!我倒宁愿不要这金币,也不想遇到这种事情,这次侥幸,下次就不一定了!”这种事情罗格斯塔可不希望碰到,侥幸可以不死,多数情况是人死财空。

 “尼多拉大叔,要不您先用皮前捂起来?”前系着块兽皮,虽然怪异,可也比血淋淋的样子要好。至少前有块兽皮,人家只会说这人怪,不会让人一眼看出来,经历了一场战斗。被人伤成这样,不用说,与其生争斗的人,多半是被杀死了。

 “行,把兽皮给我,帮我围在上,在后面系个扣。”挑出三块比较大的兽皮,连在一起,将尼多拉前围了个严实。看着尼多拉怪异的样子,罗格斯塔和秦火笑出声来。

 这是玉兰大6平民的生活方式,无论做什么事情,尽量不招惹是非。

 四点多钟从家出来,虽然在路上耽搁了一些时间,到芬兰城也刚九点多钟。具体时间秦火三人不知道,只能估计个大概时间,平民没有几人可以用的起钟表。一块机械师做的普通怀表,需要上百金币,这相当于普通家庭一年的生活费,没有哪个平民会奢侈的用一年的生活费,去买块表。

 秦火倒是很想买块表,没有具体的时间指示,他感觉很别扭。一直以来他都没有钱,这次有钱了,想了想:“还是算了,今后的路还不定是怎样!等真的有实力了,再买也不迟。”

 先到皮市场,将皮卖掉,卖了四个金币,给自己买了一身衣服,给母亲罗娜买了一身衣服,花了两个金币,看着这次卖皮剩下的两个金币,六个银币,秦火心中感叹:“钱真是不花,七八天的收获,这才买了两件衣服,就去了一半。”

 正在他感叹的时候“后天就是魔法学校招生的日子,持续时间五天,五天后是战士学校招生。”秦火听到路过的两个人谈话声。

 “后天就是魔法学校测试招生了,我等到最后一天去好了,还可以多打些皮卖,要是魔法测试不合格,就在芬兰城过一夜,等战士招生测试时候继续。”打定主意,秦火静等尼多拉和罗格斯塔二人。

 中午时分,二人办完事情在城门外汇集,尼多拉换了一身新的衣服,罗格拉斯拎着两个金币一壶的清虚酒。“看来罗格拉斯这次是奢侈一回了。”秦火心道。

 见人都到齐了,罗格拉斯道:“我们走吧!”这一路上没有再遇到意外,傍晚赶回了乌山镇。

 秦火家中——

 “母亲,我买了两件衣服,您一件,我一件。”到了家中,秦火拿出衣服摆在罗娜面前。

 “你自己买就行了,还给我买干什么?”罗娜虽然说着责备的话,可眼里还是能看出欣喜。毕竟是自己儿子给自己买的,罗娜当然会很高兴。拿着衣服比划了两下,罗娜将衣服收了起来。

 “您不穿上试试?不合身,下次我去的时候找那裁店老板去换。”秦火见母亲罗娜没有试试,直接收了起来,有些不解。

 “不试了,我一看就知道肯定合身。”罗娜没有试试的想法。

 “那您收起来干什么?明天就换上吧!”秦火看罗娜将衣服收的严严实实的,近期是不想穿了。

 “先收着,等到玉兰节的时候我再穿!”这是罗娜的想法,一件新衣服当然是要在节日再穿了;而且这还是儿子给买的,现在穿,她不舍得。

 “这衣服是秋天穿的,您等到玉兰节再穿,那时候是冬天了。”秦火给他母亲罗娜买的衣服,正是这个时候穿的,玉兰节在二月,到玉兰节那天穿,明显不合时宜。

 “没关系,这衣服里边可以套衣服,我看还很宽松。”虽然秦火说的是事实,但罗娜这个时候,不想穿秦火给买的这件新衣服。

 见无法说服母亲,秦火也不强求。他想:“等以后条件好一些,那个时候,想必母亲罗娜不会再向现在一样,这么节俭了吧。”

 关于遇到劫匪的事情,秦火没有说出来。他不想让母亲担心,虽然事情过去了,可罗娜现在知道了,心中难免产生后怕的情绪。要是这个情况和母亲一说,那以后再想去芬兰城就难了。况且这种事情,越少人知道越好。尼多拉身上的伤,家人问起,也多半也找个借口搪过去。秦火衣服上的些微血迹,他也早处理掉了。

 吃过饭,秦火去冲冷水澡。深秋,冲冷水澡对于体格强壮的人,是一件很刺痛快的事情。用盆将冷水,从头顶浇灌而下,秦火感觉一天的疲劳,消失了。连肩膀的肿块,都被冷水,浇去了疼痛。白天秦火没有机会查看,现在借着傍晚的余晖,才有功夫细查肩膀的伤势。只见整个左肩,都肿了起来,皮肤淤青一片,显然是皮下组织受伤,细血管破裂。

 这些许伤势,对于秦火,不算什么。可那一拳的冲击力,对内脏的伤害,不是一两天可以痊愈的。现在秦火剧烈呼吸,都会感到心肺一阵刺痛。“看来这几天,我不能再锻炼了。每天进山打打猎,不做剧烈运动,有七八天估计也就好了。”

 洗完澡,看离天黑,还要一两个小时,秦火又到乌山去了。不过这次不是跑步去,是走去的。到乌山上吹风,看天,已经成为了他的习惯。路上,碰到林雷正从乌山回来,手中拎着两只野,秦火想来应该是给贝贝捕猎去了。

 “林雷,刚从山上回来?”乌山镇七八岁的孩子,都直接称呼林雷姓名,只有年纪大一些的才叫林雷少爷。秦火碰到林雷,和林雷打招呼,自然也是直接称呼其姓名。

 “噢,秦火你也上乌山呀!?”这些年,林雷也经常看到秦火上乌山。从这条路上经过,就知道秦火,十有**去乌山。

 “哦,我到山上去呆会。”秦火回道。

 这些年,秦火与林雷在乌山上,碰面的次数很多。每次见面,都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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