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五章 结盟
老五又说话了,但我却是摇了摇头,说道“先不说那冥山派实力如何,冲着我守门人这个身份我也不能灭了人家的门派,除非他们做了大恶之事,不然我便成了众矢之的了。”
“六弟怎么如此愚钝,你我兄弟一场,这事情自然不会让你亲自动手了。你现在要做的就是建立自己的势力,反正你也搅进来出不去了,不如就好好的折腾一番。
你只有建立了自己的势力才能与溟门和冥山派抗衡,到时候你再挣脱出去还做你的守门人。”
唐云的意思已经说的很清楚了,他让我利用我守门人的名号成立一个属于自己的势力。我不一定非得亲自管理。但只要我拥有了自己的势力那就能与冥山派或者溟门抗衡了。
守门人前辈曾经
代,不让我搅进任何势力,但我现在却要建立自己的势力,这是要彻底与守门人前辈背道而驰。
但溟门的势力如此之大,想要跟他们对抗只凭我一人显然是不行,几位结拜大哥也是为我着想,一时间我陷入了矛盾之中。
冥界之中还是有很多人愿意与我守门人
好的,毕竟我代表的是天道,魂修修炼也是为了正道。
证道者才能永存于世,只有证道者才能飞升仙境。仙境是所有魂修都向往的地方,除非修为能达到鬼仙,不然的话就会永远被困在冥界之中。
据说仙境没有争斗。那里只有善,没有恶。没有人不向往那种地方,即便是我也是如此,所以如果我要成立一个势力的话,那会有许多的魂修跟随与我。
“大哥说的不错,要与溟门抗衡我就需要建立自己的势力。这事情我就拜托几位哥哥了。”
纠结了一阵,最终我还是觉得应该建立属于自己的势力,守门人前辈修为高绝,也没有介入势力角逐之中,所以他才能超脱世外。
几个结拜的哥哥见我答应,便开始讨论要势力的名字和职位,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既然要组建自己的势力,那就要把一切都做到位。
“依我看就叫青盟吧,青乃是取自六弟名字中的一字,而盟则代表着友好。”
五哥的心思十分活络,很快便想出了名字。而后他又开始设立职位。既然叫青盟,那领导人一定就叫盟主。
盟主当然是我,他们几个则做护法。副盟主的位置是要留给有实力的人来当,这个职位很重要,实力不足之人根本就无法服众。
他们都只是鬼将境界的魂修,都有自知之明,凭他们的实力根本就难以服众,所以副盟主的位置先空着,等有合适的人选再选就是了。
一切商量妥当,他们五人便跑出去帮我拉人了,唐云说溟门做的虽然是杀人的买卖,不过他们只杀目标人物,而且一定是自己寻找,不会通过其他的渠道来杀目标。
也就是说虽然我建立了青盟,但溟门的人只会找我,而不会找青盟的麻烦。只要我不被他们找到,青盟就不会散。
青盟的总部就设在这个村庄之中,但我却不能在此久留,一但溟濛之人得到了消息肯定会找上我。
唐云他们一走,我也就出了村子,想要找个安静的地方修炼冥气诀。
这段时间我一直都在奔波,冥气诀只修炼到第一层,没有继续往下修炼。我飞向冥山,我感觉只有在那里修炼才是安全的。
这次用不着进内山。我只要把我的狼群召唤出来就可以安心的修炼了,他们自然会为我护法。
飞了一阵,我见前方有个身着黑色道袍的魂修也朝冥山的方向飞,那魂修感觉到了我,立刻就转过头来,一双
光四
的眼睛在我的身上扫视了一下。
“好强的灵魂力,此人不是一般人物。”
这个魂修的修为是五阶鬼将境界,但他的灵魂力却比唐云他们几个强大了许多,如果不是他的修为在那摆着,我甚至会认为他是个鬼皇境界的魂修。
灵魂力要比本身修为强大的多,这倒是让我稀奇,暗想他是怎么修炼的,居然能让灵魂力比自身强大这么多而且境界却不增长。
“原来是守门人,呵呵,在下这厢有礼了。”
魂修的眼睛在我的身上扫视了一圈,随即便朝我行了一礼,我急忙回礼,奇怪的问道“道友怎识得我的身份?”
我守门人的身份只有在东域人尽皆知。但在南域却没有几个人知道。而且我此时也没有拿着真冥剑,对方居然一下就将我给认出来了,这让我十分好奇。
“简单,因为我有天眼在身,所以才识得守门人的身份。”
“天眼?成为了鬼物还能开天眼?”
我想对方的天眼也肯定跟
间修者的天眼有所不同,果不其然。听到我的问道对方微微一笑,说道
“天眼不分人鬼,皆可拥有,只是天眼各不相同,我这天眼也只是能识别人和物而已,有许多魂修都拥有天眼,厉害的天眼便如二郎神的神眼一般,可攻击他人。”
当真是活到老学到老,我到冥界也有一段时间了,还是第一次听说这样的事情。
“敢问道友高姓大名,可是要进冥山吗?”
“不敢,在下姓姜茗灏,字东润,正是要入冥山。”
这个姜灏讲话文绉绉的,一看生前就是个才子,既然他也是进冥山,那我们便结伴同行,路上也有个说话的。
姜灏告诉我,他此次入山是要踩一种药材,名为金眼梅,那金眼梅乃是极其稀罕之物,一但长出必有猛兽守护。
所以他想请我帮忙,若是能得到金眼梅,他愿意付出任何的代价,因为这株金眼梅对他十分的重要。
“道友真的愿意付出任何代价?”
此人修为虽然只是五阶鬼将的境界,但灵魂力却堪比鬼皇,也就是说他现在就能与一个鬼皇抗衡了,这种高手要是不拉进青盟实在就太可惜了。
“当然,姜某虽修为不高,但一向说一不二,只要守门人助我得到那株金眼梅,什么要求我都会答应你。”
如果不是急道一定程度也不会说出这种话了,我并没有先说让他入青盟的事情,而是问他“你先告诉我为何你的修为与灵魂力如此的不符。”
“呵呵,难道守门人没听到冥界之中有一种职业叫做丹师的吗?”
“丹师?”
姜灏的话让我一惊,我怎么也没想到他竟然是位丹师。就算我到冥界的时间尚短。孤陋寡闻,但我也曾经听说过丹师。
丹师无疑便是可以炼丹之人,而且要通过中域药院的认可才能成为真正的丹师。丹师在冥界之中可是炙手可热的人物,无论什么样的势力都将丹师奉为上宾,尤其是那些高阶的丹师。
原因很简单,丹师可以锤炼丹药。丹药不仅能助涨功力,且能在关键的时候救命。
丹师共分七阶,七阶最低,一阶最高。没想到我会在这里遇到一个丹师,而且这个丹师还有求于我。
但凡是丹师灵魂力都要比普通的魂修强悍许多,因为炼丹是需要灵魂力支撑的。没有强大的灵魂力根本就无法炼丹。
冥界之中炼丹并不是用火,而是用冥气,没错,只有能调动冥气之人才能炼制丹药,只要是丹师就必定是个强者。
“不知姜道友是几阶的丹师?凭道友这个身份想必要找人帮忙应该不难吧?”
“说来真是惭愧,我虽然努力修炼,但却只是个六阶丹师而已。为何无人助我,乃是我先前做人太过张狂,所以才有此一难。”
姜灏跟我说了他为什么会去寻那金眼梅,是因为他的母亲需要那金眼梅来救治,若是寻不到的话恐怕他的母亲就会身死。
母亲便是他
世之母,姜灏在冥界出生后便被母亲接走。加入了一个大家族。
他是跟随母亲姓的,母亲也是姓姜,冥界之中有许多的家族势力,其中姜家就是一个。
在
世之时姜灏乃是一介秀才,虽然不能金榜题名,但他的文采却是不错。到了冥界之后。他知道在这里修为代表一切,所以他开始努力修炼。
姜灏是天才之人,短短十年的时间,他的修为就到了鬼王,而且他的灵魂力天生就强大无比,修为达到鬼王之后就被一个丹师收为弟子。
能成为丹师那是许多魂修的梦想。姜灏有这个机会他的家族都为他感到骄傲。
跟随师父修习了整整五百年的炼丹之法,姜灏便去了中域,在药院之中证了自己丹师的身份。
六阶丹师虽然只是低阶的丹师,但他是家族中唯一一个丹师,所以家族的长辈对他格外宠爱。
人一有本事就容易张狂,姜灏便是如此,他在家族之中专横跋扈,除了家族的几大执事人之外他不将任何人放在眼中,也经常欺负羞辱他人。
时间长了,家族之人都被他欺负的受不了了,于是便有人想办法要搞他。终于他在一次家族聚会之事被人
的说了一些辱骂家族长辈的话,几大执事人见他如此,一怒之下便将他和他的母亲赶出了家族。
起初姜灏并没有在意,以他丹师的身份不管走到哪里都会受到
,事实也的确如此,他刚出家族没多久就被一个门派看中,请他做了门派的丹师。
没有
取在家族中的教训,姜灏依旧嚣张跋扈。在家族之时家族的人都让着他,但在门派之中可无人让他,更何况他只是刚刚进入门派。
如果他是高阶的丹师,别人自然不敢对他怎么样,但他只是个六阶丹师而已,在门派中嚣张跋扈哪里能行。
一次他惹怒了门派中的长老,那时他的修为刚刚进入鬼将,被那暴怒的长老差点打死,如果不是他母亲拼了命帮他求饶,那个长老便要废了他的修为。
总算是逃过一劫,但姜灏母子也被赶出了门派。这时姜灏的名声在那附近已经臭了,不管他再去哪个门派都没人愿意要他。
无奈之下姜灏只好找了一个简陋的栖身之所修炼。修炼了几百年,他的修为也到了五阶鬼将,姜灏便又嚣张了起来。
这次他惹上了一个十分棘手的家伙,那家伙是半皇的修为,而且也是个丹师。姜灏被对方打成了重伤,母亲为了救他也被打的重伤。
看到母亲为了自己差点丧命,姜灏才明白自己之前做人实在是太失败了,才知道为什么所有人都讨厌他。
但他的母亲却没有怪他,依旧安慰他,姜灏后悔不已,都是因为自己这样才连累母亲重伤,当真不孝。
因为他的灵魂力异常的强大。所以姜灏恢复的十分的快,但他母亲只是鬼王修为而已,伤势十分的重,姜灏根本就无法帮他的母亲恢复。
这时姜灏想起用丹药救治母亲,立刻就拿出他师父留给他的丹方查看,终于让他找到了救母亲的办法,那边是五阶的愈伤丹。
五阶的愈伤丹主药便是金眼梅,所以他才到冥山来寻找,之所以见我这么客气不止是因为我的身份,而是他明白自己之前做人太过分了,要彻底改变对他人的态度,所以才会如此。
有道是
子回头金不换,虽然姜灏惹了不少是非,以至于他的母亲受伤,但总算他回头还不算晚。
“姜道友,既然这金眼梅是为了救治令慈,那我一定帮你寻到。”
一个人不管坏到什么程度,只要他还懂得孝敬父母那他就没有完全坏透,而且如今的姜灏已经
子回头,我又哪能不帮他。
要说私心肯定是有,帮了姜灏我自然会拉他进青盟,青盟之中有个丹师也是不错,虽然他无法炼成高阶的丹药,但地阶的愈伤丹也是不错。
姜灏十分高兴,一个劲儿的给我作揖,我们两个进了冥山并没有停留,直奔内山而去。
那金眼梅可是不可多得的药草,外山肯定不会有,至于内山的冥兽我倒没有放在眼里,反正我身上有虎王的令牌,不管是什么冥兽见到我都得让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