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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每个生命渺小
 席桐拿的是一本少儿编版读物,指着上面说:“我的名字就是这么来的。按农历,我生日在六月。”她一字字地给他念:“六月,桐花馥,菡萏为莲,茉莉来宾。”孟峄只听懂了它们都是花,后来他才知道。

 她念的是明代程羽文的《花月令》。席桐又用一副长辈的语气跟他说,中国文化是很细很雅的,取名字讲究意韵,最好还要有关联,比如说她妈名字里有个“叶”她名字里就有“木”孟峄想让她帮忙给自己取一个,叶碧突然进来了。

 他很会察言观,一眼就发觉她脸色不好,果然,叶碧说:“我要去城里一趟,你俩和在家,晚饭不用等我。”

 席桐眼睛勾在书上,头也不抬地“嗯”了声。孟峄有种不好的预感。当晚,他的第六感就应验了。门窗外飘来烟雾,他在暗夜里看到了火光,然后听到的惊叫:“着火了!”

 跑进屋,把他和席桐拉下,跑出了房子,又舍不得爷爷的遗像,还有值钱的东西,叫两个孩子沿着小溪下山,自己折回去拿。

 席桐认识路,带着他气吁吁地跑了一截,回头一看,人不见了。火势已经从山坡蔓延下来。孟峄藏在树干后,心里急得要死,她快点跑啊…还找他干什么。杀手要来找他了。

 再不跑她也得没命,好在他再次探出脑袋时,席桐已经走了,他望着熊熊燃烧的房屋,始终没有看见的影子,山下村民们的呼救顺着风飘进耳朵,他膝盖一软跪下来,觉得自己罪孽深重,可他做错了吗?

 他只是找了一个人求救而已,他想活下去,孟峄没有等死,他向前走,浓烟熏得他连连咳嗽,快要走下山时,他被找到了。不是杀手,是孟鼎的保镖,带着个气息奄奄、跟他一样大的男孩。孟峄以为自己的生命走到了尽头。

 他已经做好了被一刀捅死的准备,但死的不是他,他才知道,这仅仅是一个开头。回到加拿大后,孟鼎夫妇把他当成真正的孟岭,要他忘记中国这段经历,在无关紧要的事上对他百依百顺。孟峄假装忘掉了。

 孟鼎撤掉家庭教师,让他去私立学校上学,开学的前一天,孟峄来到书房,跟他说想换名字。

 他恳求的样子像极了多年前的孟岭,孟鼎一时间老泪纵横。名字只是一个代号而已,既然灵魂是一样的,想换就换吧。孟峄在纸上写了一个“峄”字,怕他不答应,说:“这个字和岭很像。”

 这是他在那座平房的书柜里看到的字,那本书叫什么他忘了。好像是一本古老的诗集,封面印着两只孔雀和一对执手的夫

 他记得里面有一首诗是这样写的:“峄孤桐,截为鸣琴。体兼九丝,声备五音。重华载挥,以养人心。孙登是玩,取乐山林。”他不知道什么意思,但他认识“桐”那他就叫“峄”好了。

 离她很近,隔着一个太阳,一个孩子和一个西瓜。*离那个夏天已经过去了十年整。对有些人来说,十年只不过是高一到研究生毕业的时间,快得令人叹息,但对孟峄来说。

 在孟家的每一天都长得像是没有尽头的深渊,他在深渊中扮演着听话、敬爱父母的孟岭。上学时,他品学兼优,是教授的得意门生。毕业后。

 他从基层做起,凭借骄人的业绩和卓越的投资回报率堵住悠悠众口。孟峄这个名字最终成为高不可攀的传说,他为此付出了健康、睡眠、朋友、家人,甚至一部分珍贵的回忆。

 时间越久,他就越容易忘记自己是谁,他必须大量服用‮物药‬抵御噩梦的侵袭,忽略孟鼎夫妇让他如坐针毡的监视。

 当他们发现他有自倾向,时不时精神恍惚,就加强了对他的控制,并安排了十几个心理医生对他进行催眠,试图从他头脑里抹去童年受过的折磨。

 他们不让他独自待在学校宿舍和办公室,保镖身上常备镇静剂,一旦他拿起锋利物品,保镖们就像嗅到了毒品的缉毒犬,争先恐后地扑上来按住他,把他关到卧室里。

 孟峄的忍耐只有一个目的,就是等孟鼎夫妇死后拿到所有的遗产,他只有变强才能摆这种凌迟般的生活。

 但他忍了十年,最终认识到一件事…目标达成的喜悦不能弥补他感受到的痛苦,那这样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呢?那家人的样貌在岁月流逝中模糊不清,他甚至记不起那小姑娘的声音了。

 只剩一个单薄的、陈旧的名字。孟峄离开蒙特利尔,来到温哥华,准备在这里结束自己的生命。

 他在东哈斯廷大街上慢慢地走,一直走到记忆深处的贫民窟,那儿是一栋烂尾楼,里面住着不同肤的贫民,他们毒,打架,站街,偷抢,夏天身上爬满虱子,冬天手脚长满冻疮。妈妈用无数个悲惨夜晚换来的积蓄,带着他和兄弟们从贫民窟搬出来。

 然而也没走远,就在附近一条小巷里落脚,他后来打听过,孟鼎派人暗杀了他的家人后,他们的棚屋被人占用,改成一家小商店,他想来看看。老板是个越南人,在柜台后戴着老花镜看报纸,听到有人要烟,随手拿了一包,丢在玻璃柜上。孟峄给他一张五十的钞票,问能不能去后院看看。

 “我曾经住在这里。”他说“我母亲和你争过这座房子。”老板抬起头,从头到脚扫了他一眼“哦…你是孟家老二。后院没了。改成仓库了。”孟峄很意外他立刻就认出了自己。

 店主从鼻子里哼了声,误会了他来的目的:“看来你现在发达了。你妈和那四个小崽子的死可别赖我,我什么都不知道。

 他们的尸体是在十公里以外的河道发现的,别人都说你妈练了门的功夫,带着崽子们自杀了。我当初跟你妈吵得凶,可我也要做生意啊…这房子地段好,你妈跟氓头子睡了。

 一分不花就拿到了这个位置,还不用保护费,我的钱打了水漂,当然生气,但我绝对不会因为这事儿杀人!”

 孟峄笑了笑。老板皱眉:“你居然还笑得出来,你妈真倒霉,生了只白眼狼!没良心的小混蛋!”孟峄其实是在笑自己,听到老板说起从前的事。

 他心里竟没有丝毫波动,那种冷漠和疏离让他惶恐到窒息,但越难受,他的面部表情就越不受控制,他习惯了笑。老板赶他走,孟峄没拿烟,如同一具行尸走,走出了店铺。

 “喂!”老板又叫住他。孟峄没有听到。老板在柜子里掏了几下,拄着拐杖,一瘸一拐地追上他,给他一个泛黄的信封:“这封信是写给你们家的吧,Lyn是你们家哪一个?该死,我根本不知道你们叫什么名字,老大是叫Tom吧…”信封没拆过。

 一直到站在酒店楼顶,孟峄才想起来身上还有一封不清楚写给谁的信,他有些羡慕这个叫Lyn的家伙,有人记得他,从遥远的中国南方给他写信,他就着夕阳的余晖拆开,印着小碎花的白纸被彤光染红,稚的字母拼成一句句话。

 信很长,孟峄看了很久,翻来覆去地看,看到夜幕降临,月亮升到头顶,世界浸泡在温柔如水的银辉中,他拿着信,在楼顶坐了一夜,看着灯火辉煌的城市,川不息的车与人,每个生命显得那么渺小,又那么鲜活。黎明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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