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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街头奇遇


 欧失在茫茫人海中,不知不觉已身处街道中心,前方大路通天,疑无尽头;街道两旁是鳞次栉比的商铺、熙熙攘攘的人文社区;他无奈地停住了脚步,环顾四周,右手侧后方竟是一座街心公园,自己已经找遍了周边一公里半径内所有可能隐藏的范围,耗费了大把的时间,居然一无所获…街心公园里的长椅仿佛在召唤自己,欧拖着疲惫的步伐向公园走去,他心里弥烦躁,大脑早已失去了判断能力,只是盲目而机械的四处奔走,欧心里清楚这样没有目标的寻找,只是无奈的尽人事听天命而已,找到文钺的可能微乎其微。

 文钺到底去了哪里?是他自己主观行动还是无意遭人埋伏?欧并不担心文钺的人身安全,他完全有能力保护好自己,他的机敏和随机应变能力在特训班也是数一数二的,令人苦恼的是如果他不是自己主观想要离开,那么能在一夕之间将他悄无声息的掠走,对手需要多么灵活的动作、多么精准的布控?尤其在文钺刚刚被袭击过,正是一朝被蛇咬,定然加倍小心谨慎的当下,怎么可能没出一点动静就被对手击溃?

 如果不是这样,那就有可能是发现了某些重要线索却来不及通知自己,文钺主动出击了。但是以文钺的个性,起码会在发现线索的位置附近给自己留下一些信息或记号,方便自己找到他,协同合作,共同进退。

 欧穿过葱茏茂密的竹林,一直走到街心公园深处,今天并不是周末,这里已经不见人影,一块巨大而兼具“皱、漏、瘦、透”的黑色太湖石临湖而立,既玲珑剔透、灵秀飘逸,又浑穆古朴、凝重深沉,欧就在巨石对面的长椅上坐了下来,背后的竹林和面前的巨石将他包围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空间里,他终于能歇口气,身体不自觉的瘫软下来,他低下头,双肘抵着膝盖撑住快要低到尘埃里的脑袋,手指进发际,紧紧地揪住耳边的碎发,他不敢抬起头来,即使只是面对一块超凡脱俗,丑的赏心悦目的怪石。他脸色苍白、面容憔悴、颓废而绝望,这些形容词本不该出现在欧脸上,他曾经骁勇善战、所向披靡,破过多少大案要案,让多少犯罪分子无计可施、闻风丧胆,却在此刻陷入了疲于奔命的深渊。

 究竟还有多少未知的难关将铺展在自己面前?欧心里没有底,自己从警十几年,第一次出现跟不到线索还被对手牵着鼻子走却无能为力的局面,这案子一路走来,越深入越心虚,越调查越觉得自己漏百出,难道是自己老了,跟不上犯罪分子进的脚步了?欧不得不承认,这次的案件已经越来越倾向于高智商、高灵敏度、高科技的比拼,对手隐藏之深、作案手段之高明,战术运用之练,已经不在一两个人可以独立运作的范围,恐怕只有强大的幕后黑手参与操作才能如此轻易地将警队玩于鼓掌之间,他们不只熟悉警队的操作规程,还具有很深厚的反侦查反追踪能力,他们故布阵,让自己纠结在灵异事件的种种假想中,害自己失去了最珍贵的记忆资料…

 好在自己还可以倚靠文钺,他总能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拥有异于常人的思维方式和能力储备,研究领域涉猎广泛,总能在关键时刻协助自己突破难关,只是此刻,竟也悄无声息的失踪了…欧更倾向于文钺发现了重要线索的推论,也许时间紧迫、事不宜迟,文钺一时想不到如何通知自己,但他一定会在情势缓和后给自己带来消息。

 自己失忆,文钺失踪,那一起逃离的乔妆呢?背负着“法拉之吻”失窃案和“6、12”凶杀案嫌疑人的罪名,经历了被追杀、被晕的险境,欧绝不能容许她再受到任何一丝伤害,程启轩的婚讯却无异于一枚重磅炸弹,什么时候引爆并不在自己可以控制的范围,那么,自己该如何保护她?要不要先下手为强?乔妆心里究竟把自己摆在什么位置?会不会拒绝自己的爱意呢?无论如何,欧心底暗暗发誓:乔妆,这一生,让我来保护你,好么?

 欧将抱头的手臂放下,缓缓的抬起头来,目光恢复了平的刚毅坚定,查案不怕疑难繁复,只要有越挫越勇的气势;求婚不怕婉言拒绝,只要有矢志不渝的决心。欧站起身来,没记错的话,自己前面走过的街口商铺有一家钻石行,如果自己必定会慢慢遗忘所有的人和事,如果文钺这次无法帮助自己查清案件真相,如果乔妆最终难免牢狱之灾或者终将投入程启轩的怀抱,那么,就让自己在今天赌一次,成功则皆大欢喜,即使失望也能无怨无悔了。

 欧冲进街口的钻石行,在他纠结于颜色、净度、重量、切工和乔妆适合的圈号时,文钺正纠结于要不要把这最后一张人民币扔出去…在他默默无闻的跟在欧身后盲目前行的当口,他看到了一位“老朋友”,正是那位老朋友,在文钺12岁走投无路时引领他进入了“青狼帮”,他的名字正是“程赛金”

 文钺看到他时,倍感意外,暗想没事儿还真不能打别人名号,前几天刚借了“青狼帮程赛金”的身份应付那帮素衣人,没过几天居然就碰上正主儿了。

 彼时“程赛金”正若无其事的跟在一个时髦女郎后面溜达,眼光一直连在她的坤包上,依然是那副吊儿郎当、无所事事的小混混样儿,他跟了一阵儿,到了临近街角的位置,瞥见四下无人,眼疾手快一刀拉开了包底外侧,美女的胳臂离包底至多不过半寸,却茫然未知,丝毫没有觉到异样,文钺心底暗笑一声“程赛金”的手艺真是越来越进了,恐怕现在已经没人再提他“手术师”的外号了吧。想当年“程赛金”那也是响当当的一号悲情人物啊,初入“青狼帮”,大哥说各自取个“花名”好叫唤,还省得被条子坐实了身份,他第一个举手报名:“我姓程,从小最佩服‘程咬金’‘劫皇杠,反山东。取金堤,三斧立瓦岗’,从今以后,我就叫‘程赛金’了…”

 大哥觉得他有冲劲、有魄力,是个值得培养栽培的好苗子,亲自教他如何以口含刃,取刀割物,他也学的很认真,不到一周就被大哥派出去实习了。他选择的第一个目标是一位目测50来岁的老大爷,他的钱夹放在股兜里,看起来十分容易得手,只需轻轻划上一道,将口袋底部尽数划破,随着步伐移动,钱夹就会慢慢滑落出来。人年纪大了通常反映都不太灵敏,感觉不到钱包掉落最好,即使感觉到了,也跑不过一个13岁的孩子。

 本以为万无一失的计划,最后却成了“青狼帮”内部传甚久的笑话。“程赛金”当出手倒真是果断坚决,一刀下去,他还得意非常的回头朝大哥甩了个笑脸,可惜笑容还没褪尽,只听得大爷“嗷”的一声,猛地回过头来,一把抓住了“程赛金”他自己还蒙在鼓里,不知道哪里出了岔子。

 后来老大爷语重心长的教育他说:“偷点钱也就算了,干嘛非要把我股拉这么大个口子?学艺不就不要急着出来混社会嘛…”

 “程赛金”债台高筑的父母将其痛打了一顿,又一次借债结了老大爷的医疗费,他本人也因为品行不端被学校劝退,还在“青狼帮”里叫红了“手术师”的外号,大哥后总会不无感慨的嗟叹:“朽木不可雕也…”

 这块朽木现在也算熬出头来了,文钺正考虑要不要把这伙小偷待给欧,却赫然发现美女包里掉落下来的东西十分不同寻常,那竟然是一只血袋!

 文钺立刻想到:这绝不是正规临使用的血袋!如果是走正规医疗手续的血袋,除了医院内部自取自用之外,所有涉及出库运输的,不论长途短途,必须以特制血运输冰箱临时储存,这是由国内冷冻血制作工艺决定的:通常医疗机构会将采集来的全血分离成红细胞和血浆,在红细胞中加入冷冻保护剂(甘油),在无菌状态下由普通采血袋转入特制塑料袋中,放在摄氏零下80度的冰箱里保存。需要取用的时候,要将冷冻血拿出来在摄氏37度的水中解冻,用不同浓度的氯化钠洗洗涤三次,去除甘油。洗涤完以后的红细胞跟生理盐水混合,24小时内提供给临。这就要求运送血的过程中,存储温度要保持零下80度恒温,除了特制血运输冰箱,民间很难找到合适的运输工具,所以敢于奔出境的血袋必然是不合理不合法的存在。

 “程赛金”显然对血袋不感兴趣,他接住以后顺手将血袋扔进了街边的垃圾桶,文钺却因为这只血袋对被偷的美女充满了兴趣,她是什么人?为什么会随身带着一只血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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