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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掌柜夫人拉着小乞丐向外走去,看来女子天生爱美,这回小乞丐几乎不再抗拒,但还是看着我,言又止,我淡笑道:“你放心,我不走,就在这等你,你快去吧。”

 闻言,小乞丐似乎吃了定心丸,欢喜鼓舞的随着掌柜夫人去了。过了整整一个时辰,掌柜夫人才带着小乞丐回来,我搭眼一瞧,这次更了不得,头上倭堕髻,耳中明月珠,粉白黛黑,施芳泽,眉心还隐隐绘了朵梅花,虽然龄齿尚稚,但以我道心之稳固,都有惊为天人的感觉。

 我毕生所阅女仙不乏绝,但这小乞丐没有修炼塑体,居然也不输于我所见过的任何女仙,我心中只想:“她要是修炼有成,驻颜不老,不知要死多少男人。”

 此时掌柜的早已看得呆了,一副的样子,连掌柜夫人的铁青脸色也视而不见,直到被掌柜夫人拧到上,这才剧痛惊醒,立刻知道当众失态,即将大祸临头。

 我打量着小乞丐,不住称赞:“好!好!好!当真是极美!”小乞丐神情羞涩,低垂着头,但我自然察觉到她心中窃喜。忍不住随口道:“杨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天生丽质难自弃…”

 到此处,我忽然生出怒气,因为下一句是‘一朝选在君王侧’,不暗暗恨道:“不知她长大之后,是嫁与何人?能尽情赏玩如此佳人,哪个男子配得上这等福?只怕要苦修八辈子功德吧!”

 (注:此诗节选自唐代白居易的《长恨歌》缓缓平复中怒气,打个招呼,领着小乞丐出门,不再理会身后掌柜夫人施展的妙驭夫之术,默默替掌柜的念了一遍《往生咒》已尽故人之情。

 领着小乞丐行于闹市,她似乎不再那么畏惧生人,只听说过酒壮英雄胆,看来衣也能壮美人心,虽说这位美人年纪小了些。

 随手买些小孩子喜欢的玩意儿,又买了些糖葫芦、炸糕之类的甜食,等小乞丐玩尽兴了,这才领着她慢慢返回破庙,同时解开定身咒,让捕快和酒楼掌柜等人恢复行动,至于他们是不是要上奏朝廷,我也懒得理会,就算他们欺上瞒下,报喜不报忧,我的目的也达到了。

 我并没有掩盖法力波动,出了这等事,各大势力不可能发现不了,而我的目的就是让所有强者知道,身怀神物的叶凌玄在大宋境内,借此试探各方巨擎的反应!

 今时今,我就算不依仗四象鼎,也能跟菩萨、妖王、魔君、神皇等领袖人物打个平手,已不必再畏惧任何巨擎,虽说一哄而上围攻我,我还是要跑路,但已经没人敢做这等事了!

 毕竟,我之前的战绩几近不败,气运低时,被须弥山镇都从容困,何况今?各方巨擎自然清楚,只要当场击杀不了我,我跟着而来的反击绝对难当之极,没有必胜的把握,估计他们也不敢随便挑衅。

 在我法力低微之时,没有斩杀我,此刻良机已逝,我即然成长起来,自然要在这周天之内占据一席之地,虽然这是巨擎们不愿意看到的,但也是板上钉钉的事实,此刻,我就下一招闲棋,看看他们怎么应对!

 走入山神庙,小乞丐却显得迟疑,我知道她是舍不得新衣被尘土粘脏,微微一笑,随手放出辟尘法术,将灰尘、蛛网尽皆扫净,小乞丐大为欢喜,立刻走到殿角,下新衣,仔细叠好,就要换上那身乞丐服。

 她一路拿着旧衣,我也暗赞她不喜新厌旧,心地纯良,但那身旧衣实在太破,我急忙摇手道:“不必如此,别穿着那身衣裳了,赶明儿再给你买几身。”

 小乞丐尚自迟疑,我正道:“我说的话,你不信吗?”小乞丐此时己经将我视为最信任之人,立刻低声道:“我信。”

 我将她的新衣铺在地上,让她躺下,不一时,已经传来沉静的呼吸声,似乎已经睡了,看来之前这一番奔波,令她颇为疲惫,但不知她做了什么好梦,小脸上还微微带笑。

 我细细的打量她,此刻除去外衣,更显得小小的娇躯含苞待放,眉目如画,一双小腿纤细人,玉足更是不盈一握,底平趾敛,一时之间,竟有情自小腹涌动,我微微一惊,立刻暗骂自己禽兽,竟对这小乞丐有非分之想!

 躺回供桌上,暗暗背诵《云淡风清经》功行三周天,这才将住,暗暗纳罕:“这女孩儿身无法力,为何能引动我的情?就算天生魅惑,也不能这般厉害!”

 这时节天气炎热,小乞丐虽然只穿贴身衣物,肌肤仍是不断渗出细汗,我随手施个法术,将四周火元力排开,大殿立刻变得清凉,让小乞丐睡得更加惬意了。

 次,小乞丐起身穿好衣裳,我自然不会再让她去乞讨,跟她闲聊几句,我看着她,淡淡道:“你识字吗?”小乞丐摇了摇头,我道:“我教你,你愿意学吗?”

 小乞丐急忙道:“愿意!”估计她的父亲曾经跟她提过读书的好处,所以她显得十分积极。走进小镇,买了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自己先汗一个!也买了一的饭食,回到庙里,对小乞丐道:“如果你学的不好,是没有饭吃的。”

 小乞丐点了点头,我便开始一个字一个字的教,她用功极刻苦,而且天资异常颖悟,几乎过目不忘,短短数,三字经已经倒背如,常用字也全部通晓,虽说我暗中渡给她元气,令她事半功倍,但一般的孩子学得再快也绝对比不上她。

 虽说小乞丐美得石破天惊,但要不是两件神物每天催我在这五百里范围内寻找某物,我也不至于为了她耽搁这么久,而且,萍水相逢一场,我自始至终没想过要问她的名字,她也没有问我,荒山空寂,只用“你、我”

 相称,便足够了。一午后,我正在教小乞丐千字文,忽然察觉有强者直奔此地而来,遁光迅速,似乎是儒门高手,我微微冷笑道:“果然是近水楼台先得月啊!到底还是他们快些!”

 小乞丐茫然不解,怔怔的看着我,我道:“你在这好好背书,我去去就回。”小乞丐一听,抛下书,冲过来搂住我的,再也不肯松手,我轻拍她的背脊,道:“我又不走,一会就回来!”

 但小乞丐根本不理会,仍是双手紧搂,我不愿用蛮力挣开,不住安慰,但她始终泪水盈眶,似乎认定一松手,我就会从此消失,因此如牛皮糖一样粘着我,那来的人遁光极快,只这一耽搁,已经到了庙门外,有人扬声道:“叶教主在吗?世俗大宋儒修来访。”

 无奈之下,我只得带着小乞丐出,只见庙门外站着十几个人,个个光华内敛,均是高手。为首一人拱手道:“教主有礼了!在下大宋赵佶。”余人也纷纷自报家门:“在下大宋王安石。”

 “大宋苏洵、苏轼、苏辙,拜见教主!”“大宋李纲、秦桧、贾似道,拜见教主。”“大宋范仲淹、蔡京,拜见教主。”(注:赵佶,宋徽宗,道君皇帝,在本书中作为赵匡胤的臣子出现,其余人等,无论忠,均为世俗大宋阵营,范仲淹等人曾入伍,但主要是文官职司,所以小说仍定文臣。

 来人竟都是大宋重臣,赵匡胤没胆子亲自来见我,便叫手下文臣来打前锋,总算他行事谨慎,老谋深算,没派武将来,这等示好之意,十分明显,却又有先礼后兵的隐喻,当真滑得紧!

 我打个稽首,道:“贫道游历四方,来到大宋境内,尚未上门拜访,倒让诸位来,实在失礼,赎罪赎罪。”

 赵佶道:“教主降临敝邦,圣上未尽地主之谊,深感不安,特令我等来请教主入京小住,也好煮酒论道,还望教主万勿推却。”

 我轻笑道:“宋帝陛下诚意如此殷切,贫道感激不尽。不过,贫道闲云野鹤惯了,入京怕是有失体统,还是不去的好,诸位替我转告宋帝陛下,就说贫道多谢好意了。”

 一番舌剑,才算送走了这班文臣,大宋虽然也觊觎神物,但还没蠢到敢翻脸硬夺,此次前来的目的,无非是探探我的底,查清楚我进入大宋的目的,我早有准备,自然封的滴水不漏,似真似假的说了几句,跟着转移了话题,令他们颇为失望,但我也不愿跟世俗势力撕破脸,所以点明了没有恶意,让他们回去也好有个代。

 至于我借县官黄金这等小事,他们谁也没提,彼此心照不宣,都是成了的人物,不会点破这等无趣的细节,连我身后的小乞丐如此美貌,他们也视而不见,至于背后是不是传些流言蜚语,那就不得而知了。

 过了数月,小乞丐已经读完了《论语》学识颇有长进,作为奖励,我便带她前往附近的大城‘岳安’,这可比那小镇繁华的多了,车水马龙,熙熙攘攘,小乞丐看着什么都新鲜,目不暇给,极为兴奋,看来她已经渐渐走出自卑,变得和凡俗少女一样天真烂漫了。

 拿着一大把点心、零食,还不足,看到鱼鸟市,又非要去逛一逛,我自然无所谓,便领她去看。

 满棚的鸟笼装着鹦鹉、鹩哥,遍地的鱼缸盛着金鱼、乌,小乞丐是小孩心儿,立刻拔不动腿了,非要买几只,我摇头道:“最多买一只,多了没地方养!”

 她满脸幽怨,似乎埋怨我不近人情,娇颜含嗔,令我心中一,但强忍住遐思,坚持不允。小乞丐死乞白赖的纠一番,我硬起心肠不理会,她没钱,拗不过我,只得仔细挑选,要买个最心爱的宠物。

 挑了半天,乌也想买,鹩哥也想买,小乞丐始终犹豫不决,忽见某位老板将一只快死的鹦鹉抛到墙角的垃圾堆上,任其自生自灭,小乞丐不知是不是触景生情,感伤自身,立刻哭着跑过去,捡起鹦鹉,不住呵护,但那鹦鹉气息奄奄,哪里救得活。

 我走过去,拉住她道:“没用了,它快不行了,另外挑只精神的买回去吧。”小乞丐连连摇头,死活不撒手,神情满是祈求,盼我能将这鹦鹉救活。

 我刚要开口再劝,眼角忽然瞥见两个身影缓缓走来,脚步落地沉寂无声,神情阴冷无比,与这闹市的喧嚣格格不入,周围的人却似乎对这二人视而不见,没有丝毫反应。

 这两位一个穿白衣,一个穿黑衣,都带着醒目异常的高帽子,一个帽子上写着“一见发财”一个帽子上写着“一见有喜”猩红的舌头却都伸出嘴边老长一截,显得诡异万分,竟是黑白无常到了。

 我环视四周,并没有面带死气的人,确定他们是为了鹦鹉而来,不住冷笑一声,暗道:“这示好也未免太明显了,也罢,就欠一个人情吧。”我对着黑白无常拱手道:“两位差爷,此来是要带走这鹦鹉的魂魄吗?”

 他们虽是鬼修,但有职司在身,所以不能称其为凶魂厉魄。听了我的话,黑白无常同时点点头,我笑道:“能不能给贫道一个薄面,留下这鹦鹉的魂魄?”

 黑白无常对望一眼,似乎颇感为难,我笑道:“两位不必担心不了差,我写封书信,你们回去交给你家王爷,他自然不会怪罪两位。”

 黑白无常立刻点了点头,示意可以这么办,我便问道:“这是哪一殿王爷派的差事啊?贫道有机会定要亲自上门拜谢。”黑白无常取出牌,递给我看,正面写着一个大大的“平”

 字,背面写着一行小字“甲等无常巡查一四六二”另一块几乎一样,只是背面的数字是“一五三九”这显然是他们的编号,而正面的“平”代表了执掌第九殿的平等王。

 我把牌递回去,同时递上二十两黄金,跟着取出玉版纸和狼毫笔,写了三个大字:叶凌玄,接着随手用真火烧了,黑白无常手里立刻多出一张纸,正是我刚才写好烧掉的那张。黑白无常点了点头,转身就走,我开口道:“二位差爷慢走。”

 小乞丐看不到黑白无常,一直盯着我看,似乎奇怪我在和谁说话,我冲她微微一笑,道:“放心吧,这鹦鹉死不了。”小乞丐大喜,低头抚摸鹦鹉,见到鹦鹉果然慢慢变得有精神了,不极为欣慰。

 看着小乞丐兴高采烈的样子,我不苦笑,纵横一生,杀人无算,没想到今要为了只快死的鹦鹉去求人,平等王好算计啊,平白得了个人情,当真是老谋深算!

 我身在大宋境内的事,早已传遍了周天六道,平等王自然也很清楚我的行踪,不然的话,勾一只鹦鹉的魂魄,还用得着甲等无常出马?

 无常按甲、乙、丙、丁依次排列,就是勾一只猛虎的魂魄,也最多派个丁等无常,就算那老虎的祖上积德了,像鹦鹉之类的细小生灵,魂魄太过孱弱,死后会被间自动入,哪里用无常来勾魂?分明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但话说回来,平等王下的这招棋确实厉害,他要是派鬼差来勾小乞丐的魂魄,我势必要翻脸动手,那就成了仇敌,没有丝毫余地,但他派鬼差来勾一只鹦鹉的魂魄,立刻引起小乞丐的怜悯,反而让我欠了个人情。

 想到这里,我又不有些心寒,短短数月时间,已经发现我极为重视小乞丐,而且还能察觉小乞丐生善良,最终布下此局,隐隐坑了我一把!这些势力当真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深不可测!

 但,这也恰恰说明很多势力已经开始转变态度,不再动辄喊打喊杀,而是以结我为第一目标,这自然是因为我的实力已经大进,不是他们可以随意倒的了。

 唯有实力强大,才能得到正视,但单单实力强大,却未必能得到尊重,可惜,很多强者不明白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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