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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当她感到自己已真真切切地爱上他的时候,她一看到自己口那道暗紫的疤痕就忧心忡忡,并油然而生一种再会遭受什么不幸的恐惧。

 许多日子她一闭上眼就看见两个女人狂地挥舞双臂朝她扑来,要撕碎她,要毁灭她。她不止一次地对他说:“我真怕你会离开我。”他总是说:“别怕,我只爱你一个人。”

 他真的很爱她,因此总觉得没有必要用那些海枯石烂、天长久之类的陈词滥调去安慰她,他也一直没有费心去揣摩她双目中时常出的淡淡的忧郁,总以为那是诗人笔下的一种幽幽的柔曼。

 分手的时候,他又是说了那两句话,他搂着她在她弥散开来的忧郁中颤栗不止。那是一个深秋的午后,头痨病般地在天空动着,球轮下部衬着暗灰的雾霭,凝重的寒意在空气中呈一片朦胧的白亮。

 那时新运河也正遭受污染,不太清澈的河水泛着一股淡淡的腥臭。他们在经历了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恋后,选择这样一个季节、这样一个地点,作这样的一次离别,就象一部内容精彩的小说被一大堆蹩脚的文字演绎成了满纸的废话。

 但不管怎样,不属于真实的终究要破灭。她低着头,泪水顺着脸颊滴落在地,感觉是凉的。他语无伦次地向她表白,想安慰她,但语言却象飘落的黄叶毫无生气。

 事实上,河边的路灯已悄无声息地亮了起来,准备为最后几缕残晖举行一次葬礼。

 当她抬起泪迹斑驳的脸想和他最后再说上几句什么,目光掠过一些树影和灌木,掠过一些神色匆匆的纷景象,却看见一个瘦削的背影正被秋风吹得有些摇摇晃晃,越来越远,越来越小。

 她意识到那些属于她的日子已在眼前很真实地消失了,也许将永远消失…许多年以后,当他铺开稿纸拧亮台灯,准备写一篇他与几个他所热爱的和热爱过他的女人间略带伤感的小说。

 以安慰自己多年来隐隐作痛的心灵的时候,美丽的子正安祥地半躺在身后的上,津津有味地看着一部冗长的台湾电视连续剧,柔和的灯光洒在她的身上勾勒出人的金色曲线。

 他从没有把自己的记忆全部拿出来与子共享,但他又很珍惜这些记忆,生怕时间的河会冲谈甚至磨灭它们。他已经把那些记忆扔到“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的高锅里蒸煮了许多次。

 当他终于决定将他的小说的起点从那个深秋的午后再往前追溯三天的时间,不住有些心起伏…

 三天前的一个晚上,当方达突然进了家门,方家姆妈一下子都没认出来他是谁,儿子原本就不满的双颊象被刀又削去了许多。方达冲坐在沙发阴影里的娘闷闷地叫了一声:“姆妈”方家姆妈大半天没有说出话来。

 然后眼泪就了下来。她哒着:“你…你还想到回来啊?”方达把背上三个沉甸甸的包裹卸到地上,面无表情。

 电视里赵忠祥正绘声绘地讲述着非洲荒漠上一只可怜的羚羊,如何在拼命逃避着一群狮子的围剿。方家姆妈抹了一下眼泪,冲女儿喊道:“还不快给你哥热饭去!”

 方达背对着母亲蹲下身来清理自己的包裹。为了柳芳,他离家出走了整整一个礼拜了,一只包裹里是换洗衣,甚至还有过冬的皮装,一只包裹里是一盏台灯、一只小酒炉、一只脸盆和洗漱用具、一只包裹里是被子、单和纸、笔、书报。

 面对着这些曾经满是冲动和情,甚至还残存着柳芳的体温和淡淡香味的东西,方达的鼻子就一阵阵的发酸。

 他之所以回家,是因为他已绝望了自己的意志,尽管柳芳在泪水横中给了他最后一次的疯狂,并谅解了他和他一家人对她的一切所作所为,坚决地要他回家,也没有使方达有半点的解,反而有了一种更加沉重的负罪感。

 方父一直无语地坐在沙发的另一端,用一种很慈祥的目光端详着儿子。他知道事情就快结束了,一出现代爱情剧的帷幕即将由老夫俩个亲手拉上。唯一出乎他意料的是,戏剧的结尾竟然没有跌宕起伏的场面。这使他感到有些不安。

 大半辈子的局长生涯,使他对人这种动物有着由表及里的察力,他相信,巨大的悲哀倘若被深深的冷漠所掩盖,那将预示着某种不良的蜕变。

 他看着儿子冷冷的脸,镜片后面的眼睛像两个黑窟窿,点点光斑转瞬即逝,难以捉摸。这令他愈加不安,甚至有些怀疑他原先所做的一切是否正确,他还想到了某些可怕的事。小妹热好了剩菜,斟好了满满一盅“泸州老窖”还煎了两个鸡蛋。

 她摆好了桌,转身要走,方达叫住了她,递过去一件崭新的真丝风衣,雪白雪白的在灯光下有些耀眼,很新。他说:“给你。”

 她问:“谁的?”方达没有吭声,这是柳芳留给小妹的一个纪念。小妹迟疑了一下,接过衣服,神色怪怪的,想说什么却终究什么也没有说。

 这天在这个时候忽然刮起了一阵风,落叶被吹得哗哗直响,风在窗外打了就个旋儿,又走开了,屋子里更静了,只有方达一个人喝酒的哧哧声。方达本不想喝这么多酒,他这几天累得心里直发慌,真想好好蒙头大睡一场。

 他离家出走的一个礼拜里,柳芳每天晚上都来陪他,在那个黑咕隆咚仅容得下一张小的屋子里,他俩每夜都象两条蟒蛇般绕成错的一团,仿佛要把一辈子的情爱一夜都耗尽。

 当方达背起包裹准备回家的时候,他确乎有一种被彻底掏尽的感觉,但这是唯一能让他稍稍减轻负罪感的感觉。

 眼下,当辛辣的体窜入腹腔,颇有些酒量的他竟有点呼吸不畅,一股热力把他的心撞得悬起,在这种怪异的感觉中,一种深刻而又神秘的无聊开始迅速漫延,使他烦躁。

 他故意大口大口地灌着酒,心想倘若现在有谁来劝阻他,他就跳起来骂街。方达直到第二天中午才从酒醉中苏醒过来。他记不清自己是如何被抬上的了。

 也想不起昨晚喝醉后自己有没有做过些什么。在一缕倾泻而入的阳光中,他试着晃晃了脑袋,除了思维正趋于正常外,头依然是那种空的晕眩,胃酸一阵阵地朝上冒,周身一点气力都没有。

 他闭着眼,开始冷静地评估自己的爱情历程,并渐渐找到了自己疯狗般追逐女人的由所在。也许那就是所谓的“本能”吧。

 方达在幼时就意识到有一种奇妙的愉悦来自生殖器官。没有任何人教唆,纯属自我开化。在初中一年级时,一本《新婚必读》使他彻底知道了这种愉悦需要有女人才能臻于化境。

 当青春期以排山倒海之势汹涌而来,终于使他完全陷入了一种深渊。白天,他是局长的公子,母亲的乖孩子,学校的好学生,在女孩子面前有些清高孤傲,因此博得了父母和老师的信任。

 深夜,他则蜷缩在自己的被窝里,纵情地想象着白天他所见到的那些漂亮女孩,在被他放肆地蹂躏,这一切方达干得天衣无,并使他铸就了一种缺陷,老想在人看不到的地方做些出格的事情。

 这种缺陷在他上了寄宿高中后便再也压抑不住了,那时他已开始叛离父母的愿望。在寄宿高中,他的天赋和早先积累的庞杂的知识,以及文质彬彬的清秀外表,很快使他出类拔萃,成了许多女生暗自议论的中心。

 他开始很巧妙地接受一个又一个的秋波,并将所有的晚自习时间安排的有条不紊,在几个各具特色的女生间寻找渴望已久的梦幻。

 方达几乎将每个和他卿卿我我的女孩都搞得神魂颠倒,或者说他每次都把自己搞得神婚颠倒阿。他不是那种鄙俗不堪的好之徒。他神秘于每一个未知的体,更崇尚体以外的许多东西。

 他总是在投注过许多感情后才肯去猎取足。但不幸的是,那些女孩不是幼稚肤浅,就是俗不可耐,更无法理解方达的内心深处,母亲对他太过严厉太过冷酷了。

 他想在所喜欢的女那儿看到母亲对自己孩子宠爱的眼神。但那些女孩却几乎千篇一律地将方达所渴求的东西演绎成饥渴外加人工创作,这使得他一次次地幻想又一次次地失望,一次次地失望又一次次地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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