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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反正余笙在他公司里已经毫无形象可言了, 大家都知道他们老板的太太是个臭未干的小丫头, 时常炸,一天二十四小时线, 正经不过三秒钟,惯会打嘴仗,外人面前还是个乖巧的孩子,到姜博言面前就是个无法无天的混世魔头。

 嗯,这么严重失实的评价自然不是她说的,罗那厮转述给她的, 那脑子一筋的男人,自从和女神刀刀姐关系突飞猛进之后,似乎脑子都好使了。他绘声绘地描绘一通, 余笙自然是不会承认, 坚定地认为他是在抹黑她光辉的形象。

 “你也就仗着六哥不嫌弃你!”罗跟余笙已经很了,说话都开始不客气起来, 一脸嫌弃地看着她。

 余笙作为一个学中文的,低调地向他科普了一个词, “恃宠而骄你不知道吗?”

 “你就嘚瑟吧!”

 “主要是我有的嘚瑟。”

 “…”“服气不服气?”

 罗一脸服气地看着她“看, 至少惯会打嘴仗这条没有辱没你。”

 过了会儿,罗叹了一口气, “唉,其实好的,起初我们兄弟几个还打过赌, 说六哥跟你能在一起多久。我说了你可别打我,我赌不超过一周…哎哎,说了别动手啊!”话说到一半余笙就开始揍他“我有那么差劲吗?”

 “你先听我说完嘛!”罗连连求饶“也不是差劲,就是差距吧!六哥这人向来不在乎什么虚头巴脑的东西,钱啊权啊有没有都无所谓,但是你就不一定了,女孩子心都细,六哥不在乎你也会在乎啊,毕竟你的身价和六哥的身价,中间差着一个马里亚纳海沟呢!”

 余笙切了声“他的都是我的,我自己的东西我有什么可心虚的?”

 她这股不要脸的架势还是颇有姜博言的风范的。

 姜博言从小就有这种老子天下第一不服统统闭嘴的自信,嗯,有时候也自负。

 余笙越活越像他了,对别人的目光有着天然免疫力。

 万事不求其他,只求问心无愧。

 这会儿余笙拿了他的手机就进了休息室,也不管别人心里她是如何的幼稚,反正她也没什么形象可言了,干脆放飞自我了。

 这时候她就差高歌一曲“我就是我,是颜色不一样的焰火~”了。

 晚上的时候,订了城西一家会所的包厢,二十几个人往里一坐,热闹的不行,平时余笙总是嫌协会的人少,要办事的时候,一个个的嗯呀恨不得掰成两半使,就这会儿才觉得这人真是多。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余笙的缘故,平时这些人是断不会在姜博言面前刷存在感的,今天却大着胆子开始试图聊天了。

 余笙也知道怎么回事,一来姜博言本身不说话的时候就透着冷漠感,看起来十分的不好相处,二来姜博言总是给人一种距离感,他这种精英型人才,跟他们这些六十分万岁,偶尔拿个奖学金都觉得自个儿牛到不行的人不是一个次元的,准确来说不是一个圈子,无论在哪儿,圈子都是一个很重要的东西。

 而余笙这个人不一样,余笙接地气多了,虽然她拿过国际摄影比赛的奖,虽然她是校园之星,虽然她在一个销量一直排在前列的杂志上开设了专栏,她依旧和普通人有着太多的相似点,她专业课优秀,但是英语是个老大难,大一两个学期都没能把四级给过了,成绩下来的时候,生无可恋地吐槽这变态的二十六个英文字母,偶尔开玩笑的时候还说,那个国际大赛的获奖证书发给她的时候,她只看得懂她的名字。直到大二的时候余笙才咬咬牙擦线把四级给过了。

 她会吐槽学校门口的小吃店太难吃又贵,事情太多的时候,也会暴跳如雷,大方起来的时候会请整个协会的人去吃饭,抠起来的时候,吃泡面把汤都喝的干干净净。

 她十数年如一地早晨六点钟起,有人夸她有毅力,她会冷笑着回答:“你要是从小到大被老妈掀被子叫起,你也会有心理阴影的。”

 余笙就是这么个人,嘴上不饶人,性格也实在是不算好。虽然够漂亮,奈何她穿运动装总比裙子多,整天背着一个大包,摄影器材随身带,拍出一张满意的照片会高兴地跳起来,会为了拍照,上天入地地找角度。

 这样一个人,背地里会有人说“她蛮厉害的。”

 也仅仅是蛮厉害而已。

 不像姜博言,姜博言不住凡间,他坐在云端睥睨众生,在所有人祈祷期末不挂科的时候,他已经开始创办公司,在陌生的领域开疆扩土了,他一路高歌猛进,行进间颇有王者风范。

 余笙和姜博言,根本就是两类人,这两类人凑在一起,竟然意外的毫无违和感。

 这让人不得不感叹世事难料。

 不过也或许是她们会长太自信,毕竟要是个寻常人,就连站在姜博言身边都会觉得自卑。

 他太优秀了,伟光正的典范,记得有次学院演讲的时候,他的发言主题就是青年企业家要有家国情怀,别人说这个难免会有装的嫌疑,但是他不一样,他这样说,也这样做。

 他就是这么牛,然而这么牛的人,被他们会长给拿下了,也把他从神坛上拽了下来。

 好在姜博言今天也给面子,一直保持着温和大哥哥的派头,微笑着和大家讲话,如沐春风的小萝卜头们很快就有点儿得意忘形了,酒足饭开始八卦姜博言的感情史。

 “在会长之前,师兄有没有过女朋友啊?”

 姜博言摇头“没有。”

 “那会长就是初恋啦?”

 “也不算!”

 这下余笙不干了,歪着头看他,莫非他之前还有过她不知道的交往对象?

 “说出你的故事,大师兄!”余笙测测地看着他,姜博言却笑了“我的初恋是只狗,我曾经跟我爸妈说过,这辈子我跟路易斯过,不结婚。”

 余笙:“…”论情敌是条狗的体验,注意这不是骂人哦!

 几个人哈哈大笑“打脸开心吗师兄?”

 姜博言摇摇头,叹了口气,似乎颇无奈“没办法!”

 “那为什么不想结婚啊!师兄,说出你的故事。”几个人学着余笙的语气问。

 “没,就是气话。”姜博言笑了笑“爸妈点鸳鸯谱,气得没理智了。”从小他就被暗示,刀刀和他青梅竹马,他们互相喜欢,会一起长大,会从校服到婚纱,当然,这都是母亲和干妈一厢情愿的意和充满浪漫主义情怀的想象,而对他来说,刀刀就是个从小一起长大的玩伴,硬扯上这些只会让两个人越来越疏远。

 母亲一再质问他“刀刀那么优秀,你到底看不上她哪?”

 可是爱情又何曾是用优秀做标准来衡量的,她是很好的,可却不是他想要的。

 他想要什么?他自己也不清楚,他没有一个确切的标准,他看女人向来处于肤浅的欣赏阶段,很少有人能让她主动想要去深入了解,有很长一段时间,他甚至觉得世界上没有爱情这种东西,觉得这都是文学家和诗人编织出来的一种假象,是一种人类幻想的又一里程碑式的杰作。

 然后他就和余笙这个倒霉玩意儿纠在一起了,起初只是两看两相厌罢了,她看不惯他整拽得二五八万的冷淡脸,他看不惯她乖乖女外表下一颗不羁的心,她气他毒舌又挑剔,他讨厌她敏锐到几乎带锋芒的察力。

 这是一段孽到不能再孽的孽缘,很长一段时间里,他都祈祷这倒霉玩意儿别魂不散地出现在他视线里。

 奈何两个人在一个学校,她又是学生会活跃分子,初中的她正好负责高中部的考勤,他又是个万年踩点儿王,俩人遇见的几率几乎是八分之八十,剩下的百分之二十是因为他没去上课。

 后来到了大学,他心想自己终于摆这个倒霉玩意儿了,结果就听说她扬言要考a大投奔他。

 天可怜见,他一点儿都不想看见她。

 内心怀着无比蛋疼的情绪提心吊胆了近两年,从最初的抗拒到后来隐隐有些期待,这中间的变化着实让他自己都错愕不已。

 他矜持又躁动地暗暗琢磨着这到底是个什么情况,最后只得出一个结论,他对这个炸狮子一样的丫头有些非比寻常的浓厚兴趣。

 每次见到她的时候,他那忍不住竖起的对抗大旗,其实是他荷尔蒙狂飙的结果。

 得出这个结论的时候,他实在是吓了一跳,反复去回想自己推证的每个细节,企图证明这是个伪命题,最后当然…他不得不接受现实。

 他怀着这种复杂的情绪等来了余笙的高考,她成绩一向稳定,如愿考上了a大,录取通知书下来的时候,他记得那天是他的钢琴课,杨老师——也就是余笙的母亲杨慧女士在教课之余反复看着手机,她在等余笙接收邮件的电话,虽然早就已经确定被a大录取,但似乎录取通知书没到手就跟一颗大石悬而未落似的。

 最后余笙终于打来电话,说已经收到了录取通知书,杨老师才松了一口气,仿佛中一块大石终于落地,喜悦溢于言表,她跟姜博言说“以后笙笙就是你的学妹了,还要多麻烦你照顾啦。”

 他想起余笙大张旗鼓要投奔他的话,在心底默默带笑,面上却矜持地“嗯”了声“应该的。”

 为了表达自己的诚意,他还说了一句“如果开学有什么不懂的,可以让她尽管来找我。”

 杨老师眉开眼笑地说:“那就麻烦博言了。”

 只是开学那天,他特意提前了两天赶到学校去做志愿者,一大群人啧啧称奇,说难得看他这么积极为学校做贡献,他只笑笑,没解释,却在心里默默盘算着如果余笙向他求助,他该如何高贵而不失风度地表达出他愿意无条件给他驱使的想法。

 这有点儿疯狂,在他二十多年的生涯里,这种感觉从没有过,所以他别扭透了,一连两个晚上都没睡着。

 然而新生开学报到那天,在人汹涌的新生大军里,他眼睁睁看着她拖着行李从他眼前轻巧越过,颠颠儿地走了,连个目光都没投给他。

 他甚至还主动给她打过一个电话,委婉地问她有没有困难,需不需要帮助,她毫不犹豫地回答他“一切完美!”

 气得他肝儿疼。

 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那个说要投奔他的炸狮子,却一次都出现在他眼前,虽然他忙着创业,经常会很忙,但是空还是会分出那么一点儿精力去关注一下她,摄影协会的老会长身体抱恙,她参加不到一个学期就凭借着多年学生会干部的经历打败一众竞争者,扛上了协会会长的大旗,她活跃在校园各大平台,唯独在他这儿静寂无声。

 说出来他自己都不信,他竟然倍感失落。

 她大二的时候他就毕业了,毕业典礼那天,他坐在礼堂最前面的位置,等着待会儿作为学生代表发言,余笙抱着相机满场跑,路过他面前的时候,她忽然蹲下身把镜头对准他,他看见她目光从镜头前移开,然后余笙看了他一眼,出一排整齐的牙齿,笑道:“大师兄,笑一个!”

 天知道那一句话让他有多躁动,他强着内心的狂跳对她出一个也不知道算不算微笑的微笑。

 然后他做了一个惊天决定。

 他决定去追她。

 可那时候他已经答应了刀刀的毕业旅行,而他也没有想好该怎么操作。

 就想着,等回来再说。

 然后回来的第一天,不,第一个夜晚就收到了盛情邀约,他本不想趁机占便宜,无奈她太热情,他于是就难得绅士了一回,打算不伤害一个姑娘可怜的自尊心。

 有时候啊,命运总是巧妙的很。

 后来一切,大概都是命运的安排,一切刚刚好。

 一顿饭吃完的时候,已经是八点多钟,姜博言还要加班,余笙第二天有早课,就没有陪着他去公司,跟着协会的人一起回了学校。

 吃得多了,大家没有坐车,而且路程不远,走着回去的。

 路上自然少不了闲侃大山,有人问余笙“学姐是不是近水楼台先得月啊?我要是有姜师兄那样有些的竹马,我也从娃娃抓起,想想都觉得激动。”

 余笙嗤笑了声“你们就意'吧,我小时候每天都在琢磨怎么一拳把他砸开花还不被我妈揍,想来想去无解,就放过他了,不然现在你们就看不到他那副如花美貌了。”她啧啧了两声。

 几个人目瞪狗呆地看着余笙,一脸惊恐地看着她身后。

 余笙疑惑地扭过头去看的时候,就看见摇着车钥匙单手兜跟在她身后的姜博言。

 “你竟然还有这想法?”他挑眉饶有意味地看着她。

 余笙一脸的生无可恋“大师兄…你不是要去加班吗?”你怎么神出鬼没的,出场之前不能提前打个招呼吗?泪目!

 吓得她都要心肌梗死了。

 姜博言摊手“你把手机给我啊!消星星玩儿完,手机都要没收了?”

 余笙这才想起来,她霸占了他的手机,还给他设了个静音,到现在都没想起来给他。

 她把手机摸出来,双手奉上,一脸诚恳的歉意“我错了,大师兄!”

 姜博言她脑袋,大尾巴狼似的说了句“乖!”

 余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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