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五章 易忘,是小孩子的权利
在老宅过了一个
开心的晚上,在曲霄鹰夫
要离开的时候,
小宝贝还不死心的拉着凌
说:
“姨姨,你还是快点换个老公吧!”
正扶着凌
的曲霄鹰,听了
的话,不止是黑线、而是囧得要命!想他一个钻石男,却一而再、再而三的被一个小
孩当抹布一样的嫌弃,甚至建议自己老婆换老公!这丫头还真是欠
啊!虽然不想跟一个孩子计较什么,但曲霄鹰还是无比弱智的问了小姑娘:
“
,叔叔很爱姨姨,你干什么老是叫姨姨换老公呢?”
“因为,叔叔是面瘫,没有喜怒哀乐。就连对着姨姨的时候也是一张扑克脸,很是无趣!”
人小、见识也不多,她所能理解的就是面无表情的人都不弱智、但很花心、无情!这些还是在电视剧里告诉她的。姨姨真的是个很好的女人啊,不能让叔叔给残害了!
“谁跟
这么说的?”曲霄鹰有些奇怪的问这个跟自己大儿子差不多大的小女孩。
“电视里不是每天都在演吗?”
一脸天真的说。
众人,听了集体黑线扶额无语,抬头做四十五度的仰望,大叹这电视残害国家幼苗…
曲霄鹰听了
的话,也是无比的懊恼电视剧误导年幼无知的小观众了!回头疑惑的看着了凌
一眼知道自己的老婆还是一副不怎么样的表情。自己还真是在一个小
孩面前踢到铁板了呀!现在还是赶紧把已经很累的老婆、儿子给护送回家才是要事!自己脑晕了才跟个小
孩计较!回家、回家…
凌
看着曲霄鹰因为
的问题,那一脸的挫败,觉得很是有趣!但是,要再跟个小
孩啰嗦不回去的话,会很晚,而她和宝宝就已经是哈欠连连了!白天逛街已经是有些累了的,晚上还那么折腾,不累才是怪事呢!
作为新进的二十四孝老公的曲霄鹰,温柔无比的把老婆儿子给安全护送到家。然后伺候这母子俩洗漱、睡觉。
然后自己也去把自己给打理干净,这才满意的躺到老婆身边。看着老婆清秀的小脸发傻:还是自己可爱的老婆最好!忍不住,又伸出大手,轻轻抚摸着凌
微凸的小肚子,又发了好一会儿的傻,想着这两个孩子还要好几个月才能出来呢!自己现在也只能过过眼瘾,不过,能带在老婆身边也是一种幸福不是吗?想到这,才心满意足的去跟周公下棋…
这边凌
一家幸福的坐着美梦,
小宝贝正在受她亲爱的父母“威
利
”的问她为什么要坚持叫凌
换老公?难不成他们什么时候无意中看到过曲霄鹰两面三刀、背着老婆胡搞?
结果,
小朋友天真、可爱的笑着告诉她的爸爸、妈妈:
“我喜欢姨姨,呆在姨姨身边让我觉得很舒服!可是叔叔冷冰冰的,一定都不可爱,在他身边久了,搞不好姨姨也会被他同化了!那样一点都不好!要是姨姨换一个温柔、体贴老公的话,那就太好…”最后
小朋友还非常认真的说了,她看着那个叔叔也不怎么靠谱等等自己的想象,让身为
小朋友父母的那一对男女,对曲霄鹰无不同情的同时,还非常怀疑自己的女儿就算是天才,也不要把聪明放到这么个地方说啊!于是夫
俩又纠结了起来:
“
宝贝,那你又怎么突然就忧虑起自己的婚事来了呢?”
“
也就想知道自己以后会嫁个跟爸爸一样喜欢孩子的男人?还是嫁一个跟叔叔一样的男人而已。”
小宝贝也纠结了,还郁结难解啊!
“呃,
宝贝,你还小,等你长大了,一定能嫁一个你喜欢的男人的!”
妈认真的开解自己的女儿。
“是这样的吗?”
宝贝不怎么理解妈妈的话,不怎么确定的问。
“当然了,
宝贝那么好,一定有很多男孩子喜欢的!”
爸骄傲的说!
“可是,姨姨家的宝宝就不喜欢
啊?”
宝贝有些闷闷的说。
宝贝的话,让她的父母听了非常的惊讶:原来,他们的女儿是看上了人家的儿子啊!回想之前在老宅的场景,曲大少的夫人倒是个恬淡、柔顺、宁静的主,也不怪女儿喜欢。可是,女儿先看上曲少夫人身边的儿子,才那么给力的怂恿人家换老公,他们也很囧啊!
人家不都说:“女大不中留”吗?为什么他们的女儿还只是那么个小不点,就要成
成这个样子呢?难道是他们的教育方法错误了吗?
“
宝贝,最近你都看了什么动画片呢?”
妈问。
“妈咪,
长大了,现在不看动画片,我看的《XX格格》,里边的人活蹦
跳的跟一群猴子一样,可比幼稚的动画片好玩多了!”
纠正着妈妈的话,顺便告诉妈妈自己长大了!
“呃?是这样的吗?”
妈不咋淡定了。
的爸妈最近都很忙,回家也没多少时间陪女儿,也不知道他们不在家的时候,宝贝女儿都跟着保姆在家做什么事儿?要不是今天跟着回老宅,搞不好自己夫
俩还不知道自己的孩子原来在他们冷落的时候,已经强迫自己变成大人了呀!不过,电视剧还真的不是谁都可以看到其中阴暗的地方。更何况那个谁,也不过是个六岁小萝莉而已!都怪他们疏忽了呀!以后,他们不管多忙,再也不敢只把女儿丢给保姆了!要不然,女儿年纪再大一点,还不定会变成什么样呢!
被父母冷落了许久的
宝贝,因为自己无意中看了那么一部她喜欢的电视,重新得到了父母最最无私的关爱!虽然,在之后的日子里,她偶尔还是会有些小小的纠结。只是父母的爱,也让她觉得自己又被爹地妈咪重新重视起来,倒也不咋滴,继续高高兴兴的接受父母的宠爱。至于喜欢什么的,那都是浮云,那天在老宅的举动,她已经淡忘,这是小孩子的权利,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