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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原治之跪在那里接旨,身体却已经僵硬了,头磕在地面上,却微微皱起了眉头。

 玄昱又在搞什么鬼?

 乐公主乃玄昱的妹妹,却不是一母同胞,而是先皇最宠爱的皇贵妃唯一的爱女。

 先皇病逝,皇贵妃两月后也病体难支,相随而去了。据说当时太后玄郑氏畅快得大笑三声。

 如果说后宫之中太后最爱的是谁,她或许说不清,但最恨的一定是自从进宫之后就受尽万千宠爱,甚至堪称“独宠”的先皇贵妃。

 幸亏皇贵妃只生了一个女儿,否则按照先皇当时忌讳太后玄郑氏的架势,编宠皇贵妃的程度,很有可能早废掉玄昱,改立皇贵妃的儿子当太子了。

 明明太后与皇贵妃乃死敌,却不知道为何玄昱与乐的感情自幼就相当好。这其中自有先皇的有意培养,他希望自己的继承人能够善待自己最疼爱的小女儿,当然这也与乐是个娇美可人、善解人意的小鲍主有关。

 玄昱与太后的关系并不亲密,甚至称得上冰冷,与同胞长姊金长公主的关系更冷淡,他一向看不上太后与金的嚣张与强势。

 对于手握大权的男人来说,最讨厌的大概便是要与他争权的女人吧?

 但是玄昱很宠爱幼妹乐公主,这是景国皇室人尽皆知的事实。

 现在玄昱居然要招原治之做乐的驸马,这是毁他呢?还是太宠乐

 从古至今,驸马都是个悲惨的角色。

 且不说一旦成为驸马,夫之间还要恪守君臣礼仪,公主是君,驸马是臣,见子一面都要申请,大礼参拜:夫闺房之乐更是别提,不知道有多少教养嬷嬷、礼仪官之类的人盯着,行房犹如上刑,那根本是折煞人!

 对于怀抱理想,有志于兼济天下的男人来说,更致命的打击是成为驸马后,基本上就与仕途绝缘了,皇室只会给你安排一个养老的闲官。

 既不能养小妾,又不能手握实权,驸马只是锦绣荣华堆里供养的一个公主附属品而己,男人的特权没有了,乐趣没有了,尊严也完全被践踏成泥。

 直正的富贵人家,是绝不愿意让自己的儿子去当驸马的。

 那些小说话本里,贫穷学子考上状元,再当驸马,以为这样就可以一齿登天了,实则是民间百姓不了解真正权贵生活的美好臆想而己。

 爆旨太监见原治之迟迟不接旨,不由得有些不耐烦,他长途奔波来到余姚县这小地方,就只为了宣旨,己经很累了好不好?

 太监捏着公鸭嗓子喊道:“三公子?”

 因为原治之“御商”的职位很模糊,许多人并不知道他是什么官,所以认识他的人大多仍然尊称他一声原三公子,而不是原大人。

 原治之抬起头,脸上已经平静无波,他缓缓地站起身来,双手接过了太监手中的圣旨“有劳夏公公一路奔波。』

 他并未把夏公公请入房里,只是顺手了个萄包,荷包轻飘飘的,里面却是百两的银票。

 太监没有不爱钱的,夏公公捏了捏荷包,只觉得很轻,可是越轻他越高兴,这证明里头不是散碎银子。

 夏公公心情转好,笑眯眯地道:“咱家恭喜三公子了,喔不,以后就要尊称一声驸马爷了。”

 原治之扯了扯嘴角,和这太监说不清,他打算直接回京,面君再议。

 费氏兰苑,主院西花厅。

 费明兰在里侧,隔着一座紫檀浮雕花开富景落地屏风,与原治之默然而坐。

 两人谁都没想到父母没有打鸳鸯,反而是君王横了一脚。

 案母之命又哪里抗得过帝王圣旨?

 两人都是相当理智冷静的人,权衡得出利弊,不会做出闹死闹活牵连家人惹祸生非的蠢事,只是,终究意难平吧?

 茫茫人海,盲婚哑嫁的时代,有多少人能万幸遇到情投意合的伴侣呢?

 沉默了许久,手中的清茗都已经凉了,原治之才缓缓地开口:“明兰。”

 费明兰轻轻地应了一声:“嗯。”“明兰。”

 “嗯?”

 “再叫我一声治大哥吧。”

 “治大哥。”

 原治之捏紧了茶杯,良久,才压抑地低叹一声“如果…再遇良缘,就…”

 就什么?

 他始终说不出那个“嫁”字。

 他怎么舍得让她嫁别人?

 如此聪慧可人,如此兰心薰质的她,除了他,还有别的男子能够欣赏和爱护吗?又有别的男子能包容她性格中的骄傲与棱角吗?

 她虽然努力让自己如傲霜寒梅,可本质上还是朵需要格外疼惜呵护的名兰啊。

 他以为自己只是对她有点欣赏,赏得各种利弊权衡之后,她堪为良而己,他以为自己就算舍她选择别人也没什么大不了,可是现在他才知道自己错了。

 着镂空雕花屏风,他看着对面隐隐约约的佳人,心底的爱意与不平之意一样汹涌强烈。

 他多么想把屏风一脚踹到一边去,然后紧紧拥抱住她:他又多么想撕碎那张明黄的圣旨,然后把碎布屑扔到玄昱那张可恶的装模作样的脸上。

 可是,他也只能想想而已。

 他现在无法给她任何承诺,在天子之威的面前,任何的诺言都是谎言,他不能耽误了她的青春。

 可是…他真的放不下她。

 “治大哥,我都懂得的。”

 然后,费明兰就不再多话。

 她懂得他对她有几分情意,但是更懂得君命难违。

 她懂得他与她其实原本就不算是门当户对,哪怕他只是一名豪门庶子。他之前能够向她求婚,是时也,运也;而今婚事不谐,命也。

 她懂得他不舍得放弃她,就像她的心里也很是难受,可是两人只能点到为止,不能逾越了规矩。

 她也可以不顾一切地跟他,为婢为妾,可是那样就能幸福了吗?公主能容得下她吗?她的尊严又将被置于何地?

 “薄命怜卿甘做妾”,听起来美,实则是一个个女子卑微的血泪史吧?

 她不愿,也不甘如此过一生。

 或许她还不够爱他吧?爱到能够不计名分。

 所以,她现在只能与他相顾无言。

 原治之将杯子早的冷茶一饮而尽,道:“时辰不早,我该起程了。”

 他站起身,走近屏风,解下带上悬挂着的那枚羊脂白玉珏,递了过去。

 费明兰看着那只修长优美的手,犹豫了一下,才缓缓伸手去接。她那只纤秀如玉的小手被男人的大手一把握住,她挣扎了一下,大手却握得更紧,紧紧握着她,好像握住了此生的珍宝,再也舍不得放手。

 两个人,两只手,中间隔着一扇屏风,在这个时刻联系到了一起。

 也许过了很久,也许只是刹那,原治之终于松开了手。

 他这是向她要了三年的时间,要她等他。

 他终究是自私了。

 费明兰考虑了一会儿,又“嗯”了一声。

 声音很轻,允诺却很重。

 对于一名未婚女子来说,这一声之重,承载的可能就是她的一生。

 原治之的心滚烫,他又想握她的手了,可是屏风阻隔,圣旨更是如同一道鸿沟横隔在两入之间,难以跨越。

 原治之握紧了手心,那早还有伊人的余热与幽香。

 他最后深深看了屏风后一眼,终于转身大踏步离去。

 原治之离去之后,陪着费明兰站在屏风后的立和立夏,对视一眼。

 直的立抢先开口道:“小姐,请恕奴婢逾越,您刚才实在不该接下原公子的玉珏,更不该答应那三年之约。”

 这种约定,对于男子来说无关痛,可是对于女子来说,损失的不仅是青春年华,还有闺誉,以及未来幸福的可能。

 立夏也道:“京城繁华之地,离咱们这小地方又遥远,三年之期,谁知道会有多少变故?况且原公子不是被赐婚给什么公主了吗?他怎么可以还对小姐说这样的话?”-

 吃着碗里,占着盘里,看着锅里,男人不就是这种生物吗?

 向明智冷静的小姐怎么也犯了傻,相信了男人这种没有任何约束力、却美莫名曰“海誓山盟”的甜言语?

 费明兰从屏风后走出来,从撑起的碧纱窗里望着外面原治之己远的身影,顽长秀,步履沉稳,就算在如今的境况下,也没有任何的心虚与紊乱。

 她又低头看看手心里的白玉珏,轻声道:“我相信他。”

 虽然别人都鄙薄商人,可是在她心目中,一名真正的商人才是最重诚信的。原治之的理想是商通天下,那么天底下还有比他更重承诺的吗?

 他如能娶她,必不会负她。

 他如不能娶她,也必会给她一个代,不会让她白耗年华。

 何况,她在心底任地想,为了自己的心爱之人等候,又怎么算虚度青春呢?

 心里有他,只要想起他,她都会感到甜蜜的。

 哪怕这甜蜜中已,经渗透进丝丝忧伤,她也甘之,愿之。

 景国皇宫,御书房。

 玄昱怒视着风尘仆仆的原治之。

 他一直以为原治之是个冷静理智的明白人,可是他刚刚听到了什么?

 原治之居然说他已经看上了嫡母为他定下的商户之女,为了那商女宁可抗旨不遵,不做驸马?!

 简直岂有此理!

 岂有此理!

 圣旨是能随便违抗的吗?

 如果大臣们一个不如意就抗旨不遵,那他皇帝的权威、尊严与颜面不早就丧失殆尽了?

 再说了,卑微的商女能和他的宝贝妹妹相提并论吗?居然看不上他的妹妹而选择商女?

 这简直是藐视皇族,大不敬!

 原治之直地跪在地板卜。双手高举,头顶着那道赐婚的圣旨,再次重申道:“陛下,臣愿意为景国赴汤蹈火,愿意为陛下万死不辞,唯独不能奉此诏。”

 玄昱气得咬牙切齿,恨不得狠狠朝他口踹一脚,他从龙案后站起来,大步走到原治之的面前,低头俯视着他,沉声道:“你说什么?胆敢再说一?”

 原治之的背僵硬了一下,却立朗沉声复述:“臣愿意为景国卦汤蹈火,愿意为陛下万死不辞,唯独不能奉此诏。”

 “放肆!”玄昱终于忍不住,还是狠狠踢了原治之一脚,不过终是有三分不舍,避开口要害。

 玄昱恨铁不成钢地怒斥道:“你以为你是在和谁说话?以为头上顶的是张废纸吗?以为朕的乐是可供折辱的商女?”

 “陛下,商女也是不能折辱的!”

 “混蛋!朕说能折辱就能折辱!你再敢偏向着她一句,小心朕立即赐她三尺白绫!”

 这下原治之倒笑了起来,很干脆地将圣旨回到了玄昱的手里,道:“陛下,您要做的是千古明君,开万世之基业,怎么会做这种昏君之事?”

 玄昱那着圣旨在原治之头上又狠敲了三下,怒骂:“目无君长,可杀。”

 原治之赖皮地笑“只要陛下舍得。”

 玄昱的薄忍不住扬了扬,原治之在他面前向来放得开,与所有的臣子对待他都不同,这是玄昱格外欣赏喜爱他的一个重要原因。

 君臣,君臣,这之间的距离实在太过遥远,皇帝想找个知心人,从来都难于上青天,就连玄昱的伴读,原治之的长兄原修之,在玄昱面前也向来彬彬有礼、中规中矩,玄昱有时候骂他太端架子,原修之却说这是为臣之本分,没趣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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