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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台北县,某个废弃的小渔港。

 滂沱大雨中,岑书咏从出租车上跳下来,扑进站在老树下的男人的怀中,激动地哭喊道:“磊,我终于见到你了,带我走!带我走!我再也不要跟你分开了!”

 已经在大雨中苦候多时,浑身透的柯冠磊赶紧抱住她。“快上车。”

 他先将她拉到自己车上,发动引擎后开了暖气,取来准备好的毯紧紧包裹住她,接着又拿出干净的巾擦拭她的头发,心疼地说:“你头发和衣服都了,很冷对不对?现在雨势太大,视线不良,我们等等再出发喔。”

 为了要掩人耳目,他没办法开车到她家接她,只能让她自己搭车来,害她因而淋到雨,他自责不已。

 “不冷。”

 书咏用力抱住他,小脸紧贴着他的膛,潸然泪下。“快带我走,走得越远越好,我再也不要跟你分开了,磊,没有你的日子,每一分每一秒都像地狱!”

 柯冠磊温柔地捧起她的脸,深邃黑眸里充满浓烈的爱意。

 “傻丫头,你真的下定决心要跟我私奔?跟我走的话,注定要吃苦,我只是个一无所有的穷小子,没办法给你一个无忧无虑的生活,我根本配不上你…”“不许你这么说!”

 岑书咏以指尖轻按住他的,漾着晶泪的水眸里闪耀着璀璨光芒。“你是最好的、最出类拔萃的!打从我见到你的第一秒,就知道自己会深深地爱上你了,磊,我爱你!你一直把我捧在手心里呵护,给了我好多我不敢想象的幸福,我要你继续这样爱着我…”

 只要能跟心爱的男人在一起,就算是餐风宿,她都觉得置身天堂,好幸福、好足。

 “书咏、我的书咏…”

 她的泪水揪痛了他的心,让他更坚定地对自己发誓——这一辈子,他都会好好地守护她、珍爱她、永不离弃。

 感觉到她纤细的娇躯仍因寒冷而发抖,他更怜惜地抱紧她,以最温柔的吻封住她的,绵绵密密地传递他沸腾如火的爱。

 小车外面风雨加,夜风凄厉地呼啸,但车内却是浓到化不开的暖暖爱意。

 即便没有人看好这段恋情,觉得家境清寒,才二十四岁,大学毕业刚退伍的柯冠磊与小他两岁,单纯如一张白纸的豪门千金岑书咏根本是两个不同世界的人,但小两口却仍爱得无比坚贞、无比执着,誓言要排除万难,永远相守。

 柯冠磊拉开两人之间的距离,抚着她漾着轻愁的细致柳眉,雾气蒙的灵秀双瞳、娟秀芙白的脸颊,以及那樱桃般的红润小嘴…

 “咏,你好像瘦了,这几天是不是都没有好好吃饭,也没有好好睡觉?”

 他们已经两个星期没见面了,原本就荏弱的她似乎又掉了好几公斤,看起来更弱不风了。

 “我没有变瘦。”

 书咏眷恋地把脸贴在他膛,任由泪水濡他的衣衫。“但我真的吃不下、睡不着…我不要再被他们软了,我不是犯人,我的家人没有权利把我囚在家!爱情不是罪恶,我们俩相爱也没有伤害到任何人啊!磊,带我走吧,我要光明正大地爱你!”

 书咏水汪汪的眼眸锁住他长相出众的脸庞,她真的不懂,为何爸和继母得知她跟冠磊相恋后,会那么烈地反对呢?不但诬蔑冠磊的人格,说他只是贪图她家的钱,还说爱上像他那种一贫如洗的男人是污辱家门,会让岑家人一辈子抬不起头来。

 书咏无法接受爸和继母的想法,在她心中冠磊是最优秀的!虽然他没有含着金汤匙出生,但却靠着自己打拚出最灿烂的一片天——他考上一的大学,半工半读完成学业,还以全系第一名的优秀成绩毕业,服完兵役后,新竹科学园区就有好几间高科技厂商开出惊人的年薪聘请他上班,她真的好以他为傲!

 反观自己,还在念大二,从小到大被家里保护得太好,从没有到外面打工过,一无是处,家事也一窍不通,连葱跟蒜都分不出来,她真怕自己会成为冠磊的负担。

 但是被囚在家真的好痛苦,她夜哭泣,得知爸为了斩断她跟冠磊的情缘,想把她送到加拿大念书时,书咏更是慌了手脚,想尽办法都要逃出来。

 幸好,虽然爸和继母没收她的手机,也不准她的朋友到家里来找她,但继母的亲生女儿,也就是和她没有血缘关系的姊姊沈毓芬却愿意帮她,她才能跟冠磊取得联系,约好今天晚上在这里碰面,两人决定私奔。

 “傻丫头,真的要跟我走吗?我的存款不多,会害你吃苦,以后你再也不是茶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千金小姐了。”冠磊有点愧疚地道。

 虽然已经计划好要带她私奔,但他心底还是有些犹豫,不断自问——这样做真的好吗?毕竟她是在温室里长大的名门千金,没有吃过任何苦头,自己真的可以带给她幸福吗?

 书咏幽幽地瞅着他,泪涟涟的晶眸里添了更多忧愁。“你是不是后悔了?觉得带着我很麻烦?没错,我真的什么都不会,连洗衣机都不会操作,更别说是用电饭锅煮饭了…倘若你觉得很困扰…”

 “不要再胡说了!”

 柯冠磊心疼地又将她紧搂入怀中。“傻瓜,倘若你不怕吃苦的话就跟我走吧!或许我不能给你最优渥的生活,但我会给你最多最多的爱,永远守护你。”

 书咏依偎在他怀中,脸上出最甜蜜的笑容。

 “嗯,这样就够了,我只想要跟你在一起,不管吃多少苦都无所谓!对了,我没有忘记把这条幸运手链也带出来喔!”

 她把上衣的袖子拉高,出手腕上的纯银手链。

 柯冠磊见状后为之动容。“你竟然这么珍惜这条手链…”他顿了下,继续说:“其实这并不是多名贵的东西,等我以后有能力,一定会送更好的礼物给你。”

 “不,在我心里它很贵重!”

 书咏深情地望着他,晶瞳澄澈如秋水。“只要是你送的礼物,我都喜欢!”

 纯银手链是冠磊之前送她的情人节礼物,链坠是可爱的心型银片,他还特地请师傅在银坠的两面刻上咏和磊两字,代表他们永不分开。

 闻言,他紧紧抱住她,用细腻绵的吻来回报她的深情,如此纯净专一的好女孩,他如何不爱?

 结束甜蜜的长吻后,书咏偎在他的怀里,柔声问道:“磊,那我们要去哪里呢?”

 他轻吻她的秀发,温柔地道:“我们先开车南下,你也知道我父母已经过世了,世上已经没有亲人,但有一个一起长大的换帖兄弟住在屏东乡下,我把事情都告诉他了,他很够义气地说要收留我们,叫我们先过去再说。”

 “我想,那里够偏僻,就算你的家人想要找你,也不会这么快就找到,至于我,等风头过后,我会去找工作,你放心,我相信自己有能力养活我们俩的。”

 柯冠磊顿了顿,黑眸闪过一丝愧疚,继续道:“只是,书咏,你恐怕要先办休学了,真可惜,你才大二…”

 如果不是她的家人态度非常强硬,硬要拆散他们,毫无沟通的余地,他也不想书咏中断学业。

 “没关系啦!”

 书咏淡淡一笑。“我又不像你,是真的喜欢念书,我去念大学纯粹是为了文凭,其实对那超可怕的统计学和国际税务法毫无兴趣!我先休学,等以后真的想念书,再去念自己真正感兴趣的科系也比较有意义啊!”她撒娇道:“而且我从来没有去过屏东耶,那一定是个淳朴美丽的好地方,磊,等我们安置下来后,我可以养小狈狗吗?”

 他的俊脸漾出笑容。“你啊,真是喜欢狗狗。”

 “我一直都很喜欢啊,而且最喜欢哈士奇,觉得牠的蓝眼睛好神秘、好漂亮喔!”

 他宠溺地吻着她的脸颊,笑意更深了。“没问题,你当然可以养小狈狗啊,想帮它取什么名字?”

 “名字由你来取,你帮我的小狈狗取蚌可爱的好名字好吗?”书咏笑得好开心,彷佛已经看到两人的未来——

 金色夕阳下,她满脸笑容地从晒衣架上收回晒得暖烘烘的干净衣物,然后喝杯茶,坐在挂着玻璃风铃的廊檐下,嘴里哼着歌,把衣服一件一件折好,再为他烫平衬衫和长,准备他明天上班要穿的衣服。

 当然,脚边始终围绕着好可爱的小狈狗,狗狗还会轻咬她的裙摆想跟她嬉戏,喔,好幸福的画面喔~~

 “那就叫甜筒!”柯冠磊扬眉一笑。

 书咏一听,小脸立刻红,娇嗔道:“你真坏,你在取笑我!”

 “我哪有取笑你?你啊,真像个小孩子,超爱吃甜食的,尤其一看到冰淇淋甜筒就马上投降!”他脸上充满笑意。

 “我就是喜欢吃冰淇淋甜筒嘛,我妈咪在世时,常常笑说我是吃甜筒长大的。”

 她娇媚地白他一眼。“你是不是觉得我很贪吃?担心我一直吃吃吃会把你吃垮?”

 冠磊开怀大笑,笑容飒不羁。“尽量吃吧,我就不相信你这个爱吃冰淇淋甜筒的小丫头有多大的本事,可以把我吃垮!”如果可以把这么纤瘦的她养胖一点,那他会很有成就感呢!

 他的大手轻轻抚上她平坦的腹部,热温柔地亲吻着她芙白的脸颊和可爱的小耳垂,沙哑地道:“除了取狈狗的名字,其实,我比较想要先想好我们宝贝的名字,我希望有两个孩子,一男一女刚刚好,男孩名就叫做凯凯,女孩则是恬恬,她会甜美如天使!呵,说来说去我还是比较喜欢女儿,因为女儿是爸爸前世的情人啊!”“讨厌,你在说什么啦?”

 他的话让书咏羞红了脸,想推开他,却被那绵的啄吻吻到浑身乏力,只能轻声道:“不要闹了。”

 尽管两人正爱得浓烈,但柯冠磊却非常保护书咏,他总是忍住自己的望,不曾和她有过亲密关系,就是希望等她准备好、想清楚以后,两人再进到下一阶段比较好。

 柯冠磊笑着替她整理好微的头发,注意到外头虽然依旧下着大雨,但已减缓不少,能见度也变得清晰,这时开车安全多了。

 他执起书咏的手,温柔地道:“我们该出发了。”

 “好,走吧!”

 书咏给他一个无比灿烂的笑容,只要有他在身边,不管是狂风暴雨或是冰天雪地,她都觉得好安心。

 柯冠磊双手紧握方向盘,鹰眸锐利地紧盯着前方——

 未来的人生也许充满荆棘,但他毫不畏惧,为了保护最心爱的女人,他会变成这世上最强的人!

 热血在他的体内沸腾,他觉得自己充满战斗力,可以向任何挑战,他要守护这份幸福,没有任何人可以拆散他们,更没有人可以伤害他的书咏、他们的爱情。

 冠磊打着方向灯,突然听到书咏的手机响了,他疑惑地望向她。

 书咏看了看来电显示,转头问道:“是毓芬姊打来的,我可以接吗?”

 沈毓芬?冠磊剑眉微蹙,安全吗?

 “毓芬姊不会害我们的,如果不是她帮我,我到现在还被爸妈囚在家,根本无法和你联络,更不可能从家里逃出来。”

 冠磊点点头。“好,你接吧,讲完就关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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