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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4章 人生就如滑稽剧
 人的一生要面对无数个不同的选择。

 一个又一个选择如砖瓦般砌成了人或平凡,或绚丽,或丰富多彩,又或卑躬屈膝的人生。

 面对旁人异样的目光,沈崇选择硬着头皮平静以对。

 一些路过的年少轻狂者选择了噗嗤的笑出声,升林集团那群高层则不约而同扭头钻进旁边的车队。

 他们心里暗自琢磨着,不愧是征服林总的奇男子,做什么事都剑走偏锋特立独行。

 以林总的见识,必定早已厌倦了平平无奇的花花草草,更无需名牌衣服和包包来彰显身份。

 沈总出其不意的单手端来硕大的客松,当真是好应景,好贴切!

 这是多么天马行空的思路,且还要足够强健的个人体质才能做到。

 看他那站如松的姿态,面如冠玉丰神俊朗的容貌,自有股旁人羡不来的镇定自若。

 真了不起。

 人群后方,一个小女生突然做双手捧心状,高声尖叫着“好浪漫啊!”沈爷差点给这声咋呼吓得破了功,悄悄转过去视线,然后茫然了。

 你们…是在闹哪样呢?

 这难道不可笑吗?

 你们为用满脸羡的眼神看老林的背影?

 为用一脸崇拜的表情对着我?

 我好难受…

 那小女生又扯扯身边男朋友的衣袖“你下次接我的时候,我也要客松!我也要你这样拿着!”

 可怜的眼镜男低头看眼自己的细胳膊细腿“可别折腾我了,我哪有这力气!”

 “不行!我就要!”

 “人家是沈大老板,人家的未婚是林大老板,咱能有点自知之明吗?”

 “也对哦。”

 在某些特定的场合,失败者述说的金科玉律再头头是道都是笑话,成功者随便放个都能成为时尚

 沈崇“夫俩”此时便扮演了如此荒诞滑稽的角色。

 看着面前这男人,林知书脑子里大约已经想象得出来明天某些小道消息里会怎样写。

 《不要花团锦簇,只要别出心裁,论百亿巨富接机的正确姿势》

 《郎有才,女有容,天才老总教你怎么玩浪漫》

 孩子妈想到的,沈崇也想到了,稍微有点尴尬,幸好他脸皮厚。

 他悄悄看眼那些孩子妈的下属,确定这群人没搁这儿看稀奇,才硬着头皮凑上去,把客松往林知书面前递去“回家。”

 林知书低头俯身在欣欣脸蛋上亲了一下,然后起身道:“怎么?送东西不问我喜不喜欢?”

 “哈哈…哈…”沈崇尴尬的笑着,答案不显而易见吗。

 我又不傻,岂能自寻死路?

 林知书甩甩头发“好了我就当你问了,喜欢的,相当别致。我长这么大,第一次有人送我客松,还是在机场单手托着送给我,这是相当特别的回忆。”

 沈崇哪能听不出她话里的调侃之意“得了,你都不知道我现在多后悔。上车吧,搁这儿杵着我心里压力好大。”

 林知书摇头,走上前来“我真没调侃你,我是真高兴,也是真喜欢。虽然我也不太爱讲究那些小浪漫,觉得没什么意义,不过你能想到来接机,还带了礼物,我高兴的。你信不信等事情传出去,过不得多久接机送客松能变成?”

 对此沈崇只能在心里表示佩服,有钱人的口味真特别,这你都觉得喜欢?

 孩子妈的确没撒谎,在经过一开始的哭笑不得之后,她还真被沈崇这“别出心裁”的礼物给打动了。

 不管他是否考虑欠妥,也不管他这行为是否会让自己这个企业家登上娱乐新闻,无所谓,重要的是发生在他身上的改变。

 除了接机与送我东西,他身上更穿着我准备送给他的衣服。

 证明他不再与我见外,这是多么伟大的一步?

 林总以前瞧不上同龄人追求的所谓小清新小确幸,她认为人生不需要浪漫。

 但今天同样的事发生在自己身上后,她突然有种被击中的感觉。

 原来,当自己出门在外又归家之时,有个男人在等待着自己是一件如此奇妙的事。

 她又想起这段时间以来自己与沈崇相互间许多次的通话,在国外看着他国内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时的感触。

 那明明不是自己的事业,却依然牵肠挂肚,依然心随之起伏。

 这种感觉太奇妙,像橡胶绳在把两人狠狠拉扯靠拢。

 分离在某些时候会冲淡感情,但在某些时候却又是最好的恋爱催化剂。

 林知书从不在乎他人眼光,只是琢磨不定自己的感情,且又不怎么擅长表达感情。

 但今天情由心生,她无师自通。

 她抬起左手伸出青葱白玉般的指尖,整理了一下沈崇本就很整洁的衣领“衣服合身,喜欢吗?”

 沈哥傻乎乎点头“还行。”

 林知书又一指头点在沈崇额头“你啊…”口不对心的家伙。

 她张开双臂“这么久不见,不抱一下你的未婚?”

 沈哥简直浑身皮疙瘩直冒,这大姐是不是这次出国在巴黎住太久,脑子都有些不正常了!

 土耳其现在都不浪漫了啊!

 您这是弄啥嘞?

 咱们可是公众人物,就不在乎公众形象?

 这么多人看着呢!

 心里虽然在吐槽,但他总不好落孩子妈面子,右手稍稍张开,左手往前伸,人踏前一步,左手轻轻搂住孩子妈的,勉强算是抱过了。

 将脸靠在他肩膀上,林知书微微眯着眼,呼吸稍微加剧,鼻息里传来男人特有的荷尔蒙味道。

 她略感惊奇,好像不是想象中那么难闻?

 突然她左边后脑勺微微传来刺痛感。

 “你的客松戳到我了。”

 “哦哦哦!”沈爸赶紧撒手往后缩,脸涨红得像玻酸注过量。

 林知书也略脸红,但和他这人形小太阳比起来小巫见大巫。

 她就很服气,早知道这家伙论害羞的本事比自己还强,这么久了居然还没痊愈。

 她又想起身在国外时那些自己吓唬自己的担惊受怕,我真是疯了,就他这熊样还勾搭别人呢?

 别人勾搭他都得躲吧!

 可算把人接上车,沈崇在驾驶座上抹了把冷汗。

 林知书不坐她的豪车,而是淡定的坐上沈崇的破越野。

 至于那朵妖客松,倒是难得享受了高贵待遇,给进空落落的古斯特幻影里。

 她和欣欣坐的后排,上车时才发现后座里竟窝着个狗子。

 孩子妈吓一大跳,欣欣则说道:“梁仔你往里面去点。”

 狗子懒洋洋的挪到左侧车门边,继续蜷着。

 和小主子一起玩是有趣,就是一直不能说话太折磨狗了。

 刚开始还好,一整天过去,傻狗这话唠略感不适。

 “对了老林我给你说个事啊,等月底时我第二笔款项到账,我就把升林集团的款项给还了。按照合同规定,借款利息大约五千多万,我也打算一并子付了。”

 发动车子后沈崇如此说道。

 正盘问欣欣最近有没有听话好好吃饭的林知书没好气道:“你和我聊这些做什么,现在升林集团是我妈在负责,我虽然也会看集团公司的财报但却并不干涉具体业务。”

 沈崇哦了声,搭讪失败,气氛有点尴尬。

 真吃力。

 感觉到他的别扭,林知书决定饶他一命,自己主动点吧。

 于是她反过来搭讪道:“都不知道你脑子里在想什么,就算照你说的那样,调音产业达到顶点了,你也不见得非要卖公司吧?真是的,放着熟悉的互联网行业不做,莫名其妙又搞什么研发中心。你那实验室到底是研发什么的?我不信你只是单纯的要接升林集团的电池业务,哪用得着那么多钱?呃…”话讲到一半,林总突然闭上了嘴,她觉得自己也是个人才,是那种很轻松就能把天给聊死的人。

 幸好如今的沈崇比以前大度很多,倒没与她生气,只与她打花,说你早晚就知道了。

 还是欣欣聪明,她突然一拍巴掌“我知道为什么!”

 林知书没好气道:“你知道什么?”

 欣欣嘟起嘴“我就是知道嘛,爸爸说过他是科学家啊!科学家要发明很多很多东西,很伟大的呢。”

 沈崇哈哈大笑“没错,我以前与欣欣说过自己是科学家,我得说到做到。”

 “行吧,反正你好像真聪明,我也相信你应该能做成什么事。”

 过去她不可能讲出这种话,只觉得沈崇在东搞西搞瞎胡混,但事实证明他比表面看起来的样子更有筹划得多。

 如今的沈崇虽然看似藏匿着的秘密越来越多,但他在林知书心中却显得越来越靠谱了。

 只以成败论英雄,即便巨富如她,也不能轻视可以在短短几个月时间内打下如此基业的人。

 晚上一家三口在润雅苑第八栋和和睦睦的吃过晚饭,林知书正犹豫自己该不该主动让他就住这边,沈崇却伸个懒说道:“没事的话我就先回去啦?项目那边催我出图纸和催命一样,我这两天得狠狠加班。”

 林知书白他一眼“你也知道工作难了吧?”

 沈崇点头“是呢,以前都是我的错,我误解你了。不过,我觉得自己在这方面比你平衡得好。”

 孩子妈被他击中痛处,决定报复,故意拉过欣欣问道:“欣欣你今晚想和爸爸一起住,还是和妈妈一起啊?”

 沈崇笑而不语,你这就是自寻死路!

 果不其然,欣欣反手就抱住林知书,大喊着“我要和妈妈一起睡!”

 沈哥鼻子里哼出声“天真!”

 随后他扬长而去,老林这就是常识错误,还用问吗?

 欣欣这么多天没见你,甭管她和我有多亲,现在肯定想和你一起亲热啊!

 一人一犬着月光走出润雅苑,梁仔见四下无人,才终于长出口气感慨道:“哎呀我的妈耶,憋死我了!简直了狗!”

 沈崇习惯性的踹它一脚“这就是你妄图自降身份勾搭别人家博美的理由?”

 “呸呸呸!我老吕很挑食的!非哈莉不娶!”

 “现在她不在。”

 “寂寞啊。”

 “单身狗真可怜。”

 “老大你回头想办法弄个啥东西吧,至少得让我伪装的时候能收发短信或者听听歌什么的,不然太憋闷了。”

 “成,回头我做个小巧点的骨传导蓝牙耳机,带语音识别功能那种,和人稍微拉开点距离之后你小声点讲话应该不会被注意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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