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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章 夜营
 当天晚上,一行人在林中过夜。

 丛林中,火没有大规模蔓延,也多亏了这场火,连烧带熏,既烧出一片空场,又赶走了大部分虫豸,还多少驱走了一些气。

 拉莫斯在地上洒了一些自己配制的驱虫药,把毯子往地上一铺,席地而坐,给众人讲夜间注意事项,众人取出干粮,边吃边听。

 临时营地旁边了几支橘黄的光石灯,火焰一样的颜色会吓退一部分野兽。

 “刚才我们排好了值夜的次序,只要每个人都提高警惕,没有什么可担心的。有件事我提前说一声,免得碰上了大惊小怪。”

 拉莫斯指着不远处有水缸口大小的淡绿色苔藓圆环道:“还记得我提到过的地狱水绵吗?”

 众人点头,达克道:“它白天没动静,晚上…活动频繁?”

 “对,晚上是它吃东西和疯长的时候。如果睡觉时候听到磨牙和咀嚼声,那是它在吃东西;撕纸声是它在长身体,听到这两种声音用不着紧张,习惯就好。让它长一晚上,明天一早我们收割,一上午时间整理装备,接近正午时分出发。”

 尤潘基道:“我们带的物资比较充足,也能直接从林子里打鸟兽来吃,暂时用不着补给吧——这东西能吃?”

 “它有毒,沼泽蚂蚁喜欢吃,人吃了拉肚子。你们有没有发现,那些被呛死烫死烧死的家伙,尸体都不见了?”

 伊莎贝拉一下子弹起来:“什么?难道,被它了?”

 “正确。它除了,什么都不吃,你们看到的绿圈就是它的嘴巴。别怕,它不会动,只要你别傻乎乎地在它嘴巴里趴一个小时以上,它是不会你的,食速度也很慢,我这么说吧,只要你还能动,它就逮不住你。”

 尤潘基惊道:“它能下一整个人?”

 “不止,一头野猪,一只豹子也得下去。它生在地面上的部分很小,下面是又长又大的一个袋子,你们可以把它想象成一只开口在正上方的、巨大的胃。这些胃底部有薄纤维管连通,一只胃里有了食物,消化产生的营养物会通过管道传输给其他的胃。”

 达克道:“这沼泽里有多少这玩意儿?”

 “到处都是,它喜欢,凡是有淡水的地方都可能有它存活。”

 “那怎么对付呢?我们睡觉的时候它从身子底下长出来怎么办?”

 “很简单,一滴盐水就干掉它。”

 达克一愣:“盐水?”

 “对,为了适应淡水环境,它体表全是外分泌细胞组成的粘月莫,靠分泌组织来维持内外体浓度平衡,而分泌组织需要大量消耗水分。如果水里落下了一小粒盐…”

 达克啪的打了个响指:“明白了,盐溶是强电解质,会破坏它的细胞月莫,造成大量组织外渗,而且盐和它的组织混合会变成高浓度溶,强行提高它的细胞渗透,最终水而死!真是太了!”

 炼金术师和炼金术学徒相视笑,另外三个人听得一愣一愣的,伊莎贝拉道:“你们在说什么呢?说点我们听得懂的行不行?”

 达克笑道:“你把它当做植物蚂蟥就行了,怕盐。这么说,够明白了吧?”说完,又对拉莫斯道:“最好的浓度比是多少?”

 “1:500和1:1000。”

 “两种?明白了,我明白你为什么要用一上午来整理装备了。”

 恩雅适时探过头来:“为什么?”

 达克有成竹:“明天早晨你们就知道了。”

 拉莫斯摸出四只灌满盐水的小瓶子,摆在休息区四个角,口朝下放,从未完全封闭的瓶口里慢慢渗出盐水来,这样可以有效防止在睡觉时身下长出地狱水绵。

 五人又简单商议了一下第二天的行进路线,然后早早休息。

 第一个值夜的是伊莎贝拉,前两个小时在心惊胆战中度过,还好这段时间没有完全入夜,各种危险动物或是归巢蛰伏,或是还没到觅食和活动时间,有惊无险。

 第二个值夜的是拉莫斯,他负责八到十点这两个小时的警戒,老油条经验丰富,没有任何纰漏。

 第三个是尤潘基,剑齿虎武士是丛林战斗的行家里手,守夜经验也很丰富,从十点到十二点,安然无恙。

 第四个时段是子夜时分,这是相当危险的阶段,各种夜行生物的活动已经到了高峰期,达克本想自己来,但恩雅坚持要来,只好让给她。没有遇到什么异常,只有一只不长眼的豹子在附近探头探脑,被一刀两断。

 最后是凌晨两点到四点这段黎明前最黑暗的时间,这段时间正是包括人类在内许多生物睡眠深沉的时候,也正是许多丛林杀手活跃的时候,达克亲自上阵。

 头顶是婆娑的树影和跳的橘黄光石灯光,鼻翼传来余烬被气沤灭的烟火气,耳边是低沉的鼾声和风摇树冠的沙沙声。

 尤潘基和拉莫斯睡得十分香甜,尤潘基鼾声如雷,每打十来下必定要磨磨牙。拉莫斯侧着脸,一边打鼾一边口水,把垫子浸一块,泡了耳朵,他摸摸耳朵,迷糊糊嘟哝了几句什么,翻个身重新打鼾口水。

 达克忍不住轻笑一声。目光投向熄灭营火另一边的两个女孩。

 恩雅睡得十分从容,精致的脸庞好像用白色大理石雕成,即使在梦里,也没有任何表情,微微起伏的双肩、匀称的呼吸说明她正进入愉悦的深度睡眠。

 连蛛丝法阵都不用布?一点也不担心自己的安危吗?真不像蜘蛛女皇。

 一旁的伊莎贝拉显然没有这么淡定,姑娘把毯子裹得很紧,使劲把脖子起来,仿佛只有那小小一方毯子能给她些许的安全感。她的眉头皱得紧紧的,长长的睫不时颤动几下,显然,梦境里见到的决不是什么好的场景。

 达克不住一阵心疼,可怜的姑娘,自从离开斯内尔港,还不知有没有睡过一天好觉呢!

 真抱歉啊,把你卷进来了,原本前途无量的你,只好跟着我一起到处啦,还要反过来跟光明神教作对。不过,让你回去过原来的生活,你一定也不愿意吧?

 我又何尝不是如此?

 区区一个临时的小巡警,居然能穿越大半个大陆,来到这南方的丛林里。人生的境遇,真是奇妙啊!

 真是个变化的时代,大家都在变,跟不上的,就只有被抛弃,被粉碎。

 乔治、炼金术三贤者、奥布里、帕特里克、还有眼前这个拉莫斯,和这些炼金术师打交道越多,就越是觉得自己知道的东西太少,就越是有危机感。

 炼金术绝不是什么神的恶作剧,而是能创造世界和毁灭世界的力量。

 人,应该掌握自己的命运。

 想想以前那个自己,仗着一身蛮力,每天打十几个小时的工,一便士一便士地攒钱,大半填了自己和妹妹的肚皮,剩下的一半攒给妹妹攒学费,一半买了赎罪券,还觉得幸福,现在想想?呸,去他的赎罪券!

 我已经醒啦,更多的人还在睡呢,得把他们叫醒。

 光明神教,你这史上独一无二的最大的骗子,等着瞧吧!

 达克的目光移回伊莎贝拉身上,他吃惊地看到,就这一走神的工夫,女孩光洁的脸蛋上,盖了一只又黑又长的爪子,闪动着寒光的锋利指甲,正在她耳处缓缓徘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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