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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百六十一章 屁股决定脑袋
 “完了…这下咱们麻烦大了!警官先生,我拿我的证件可以吧?”洪涛听完苏妙妙的话,眼前就是一黑啊,刚才挤兑警察的劲头也没了,蔫头耷拉脑袋的示意自己要把手伸进兜里,在得到允许之后,才把自己的枫叶卡掏了出来。

 “你是第一次入境?那她呢?”看过了洪涛的证件,警察脸上的表情好像松弛了些许,又指了指苏妙妙。

 “我…我早上换衣服,护照什么的都放在房间里了…”苏妙妙多少听懂了点儿,还没等洪涛问她,就主动说明了情况。

 “警官先生,我们是圣力嘉学院的学生,我们都借住在我的朋友家里,今天是来吃早饭的,她也是第一次入境,可能有些规则还不太了解,如果有问题的话,我的朋友可以帮我们证明,要不我给我朋友打个电话?”洪涛还试图说服这两位警官高抬贵手。

 “你们身上是否携带了大量现金?”警官没搭理洪涛,又指了指苏妙妙。

 “大概…大概有不到两千美金吧…那是她从中国带来的,是合法的啊!”洪涛虽然知道要有麻烦,但还是努力辩解。

 可惜的是,两位警察没听的他的,坚持要把他们带回警局里,于是经过简单的搜身,洪涛只能是带着苏妙妙一起进了外面那辆警车里,好在是没给上手铐,苏妙妙同学也还能坚持着不哭。上车之后洪涛发现,这辆警车居然也是一辆大驴,和自己京城里的那辆车是一个型号。

 “他们为什么抓我们啊?”苏妙妙在洪涛的安慰下。只掉了两滴眼泪,又开始问东问西了。

 “他们这里的人都穷。没见过大面值钞票,你给他们一张20块钱的。他们就吃惊半天,结果你给他一张一百块钱的,很多人一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大面额的,不报警才怪啊。请问警官先生,你兜里揣过一沓子百元大钞吗?”洪涛把事情的起因大致给苏妙妙解释了一下,然后还不甘心,又用英语和前面副驾驶上的警察逗起了壳子。

 他上辈子带团来过加拿大好多次,还在温哥华住了一个多月,因为他的担挑是中国驻温哥华总领馆的官员。虽然不能说对加拿大熟悉。但是也不陌生,和加拿大警察打过几次交道,大概知道他们的工作方式,你只要不反抗、不辱骂,他们不会怎么样你的。

 “你现在可以不说话,否则我会记录下来的…”那位警察回头看了洪涛一眼。

 “为什么不让带钱在身上啊?我有没偷又没抢的?这不是不讲理吗?他们是不是欺负我们中国人?”苏妙妙看到洪涛挑衅警察,警察都不生气,她胆子也大了起来,开始抱怨。

 “嗨…这问题我回去再给你解释。到了警察局之后,你记住这个电话号码,问你什么都别说,听懂了也别吱声啊。就算他们用中文问你你也别说一个字儿,只需要把这个号码告诉他们就可以了,记住了吗?”洪涛从兜里拿出笔。在苏妙妙手背上写了一个电话号码,然后叮嘱了一番。

 妮娜和谭晶来得很快。还带来了苏妙妙的所有证明文件,洪涛和苏妙妙在那个糟糟的办公室里只待了不到一个小时。就被领了出来,然后被一个胖胖的女警员耐心的教导了十多分钟,这才算是可以回家了。

 “怎么样,第一天就进警察局的滋味如何?我说妙妙啊,你可别和他学坏了,他就是国内来的逃犯,杀人放火无恶不作,连老太太他都打,忘了我和你说的啦,看见他就低头,叫你也别理他!”谭晶倒是谁也没埋怨,这种事儿也不能怪苏妙妙,完全是误会,但是对于洪涛,她没打算放过,各种屎盆子全都扔过来了。

 “不怪他,是我不好,他是被我连累的,嘿嘿嘿…”苏妙妙没听谭晶的蛊惑,还帮着洪涛说了几句公道话。

 “哎,小苏是个好姑娘,不像某些人…为了自己的目的,不惜败坏别人的名声!”苏妙妙是个好姑娘,这是洪涛的想法,谭晶同学很不是东西,必须得批判!

 要问洪涛和苏妙妙为什么会被抓进警局,原因很简单,就在苏妙妙那张百元大钞上!

 洪涛和苏妙妙说加拿大人都是穷鬼,一辈子都没见过百元大钞,那是开玩笑的,不过也形象,他们有些人确实一辈子没花过百元大钞。这倒不是因为穷,而是因为人家这边很少需要花现金,领工资是支票、购物是个人支票或者信用卡,就连吃饭给小费也是可以刷卡结算的。

 这倒不是说他们永远不用现金,而是用量不多。一般人身上你能抢到好几张信用卡,但是现金估计都不会超过二十块钱,还都是五块、十块的小额纸币,或者干脆就是一兜子钢镚。甚至你去银行里取钱,给你的也都是十块、二十块的小额钞票,基本见到不到五十、一百的面额。

 当初洪涛在温哥华住的时候,他那个担挑就遇到过这样的事情。头一个月他发工资,结果发到了他的银行卡上,一共也就二千多加元,于是他拿着银行卡就去银行柜台取钱了,由于他也是刚来加拿大不久,和洪涛一样都是两眼一抹黑,什么都不懂,就打算一次把工资都取出来,正好也能带着洪涛夫俩出去消费消费。

 在银行柜台取钱的时候,洪涛在旁边就觉得那个银行职员的眼神不太对,总像看贼一样偷偷打量自己和担挑两个人。当时他到没往别的方面想,他只是觉得这个银行职员是不是有什么种族歧视思想啊。结果第二天加拿大金融管理局的电话就打到了使馆里,要和使馆方面核实担挑的情况,原因就是他一次取了太多现金,银行方面怀疑他有什么不法易,报告给了金管局。

 这件事儿放在国内好像听着是一个笑话,其实是真事儿,千真万确。在美国和加拿大,只有两种人会大量使用现金,一种就是走私犯,一种就是毒贩子,其他人一辈子也不会去银行取几千现金带在身上或者放到家里,所以对于银行工作人员来说,洪涛和担挑的这种行为,很是值得怀疑的。

 说到北美金融管理问题,是好是坏可就两说着了。表面上看,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防止犯罪,减少了携带现金引起的不便和危险,其实骨子里,这是政府或者国家以此为手段,达到严密监视每一个人的目的,最终结果就是你挣的每一分钱、花的每一分钱,都要记录在案,一厘钱的税你也别想逃。

 更深一层的结果就是你不管走到那里、干了什么,通过你的消费记录,分分钟都能把你查出来。他们这套系统可不光是金融系统在用,国家安全部门、警察部门、公共服务部门、劳工部门等等,几乎所有的国家政府机构都可以分享这套系统。也就是说,你的一切一切,全都在政府的掌控之中,你在政府眼里,就是个透明人,这也就是最初的大数据系统,咱们才刚开始玩,人家都玩了几十年了。

 从这一点上来说,中国人民要比美帝国主义幸福多了,因为你想买什么就买什么,想在兜里揣多少现金就揣多少,基本没人管,也管不了。从这方面来讲,我们比他们更自由、更抿主,不过这个事情怎么说好坏呢?洪涛也评价不清楚。

 要是从国家角度来说吧,这是一个好事儿,减少了很多浪费,防止了很多偷税漏税,避免了很多犯罪,还能从一定程度上避免**。因为你挣黑钱和灰色收入的难度大大提高了,就算你能把大量现金藏在底下,你也不好出去花不是。但是从个人角度来讲,这算不算是侵犯个人**呢?当然了,算不算国家说了为准,反正这里的人已经习惯了这种制度,也就没什么合理不合理的了。

 当然了,这个制度也不是万能的,世界上也没有万能的制度。不管什么制度,都会有漏,现在没有,以后随着时代的发展也会有,只是一个多少问题。在这么严密的制度下面,你只要想,你就可以找那些专业的会计师来帮你搞这些东西,他们有办法把你的黑钱、灰钱洗成白的。不过话又说回来了,这可是要付出一定的代价的,也就是说这是有门槛的,不达到一定的数量级,没人会去冒着坐牢的危险帮你干这种事情。

 所以说,提高违法成本,也是减少**的一个办法,而且还是很有效的。至于我国为什么迟迟不能提高,那就不是洪涛该考虑的事情了,他考虑清楚了也是白搭,等他有了这个权利的时候,他想的就不是怎么去提高这个成本,而是该想怎么降低了,因为他也想捞点啊,否则身边的部下咋安排,股决定脑袋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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