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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答应回去上班
 文筝被这群人感动得一塌糊涂,就差没哭出来了。她原本不是个脆弱的人,但这次的情况很特殊,她上次从侦探社离开时是怀着愤怒的,因为被人冤枉,伤心失望难过,可现在大家都这么热情地她,诚恳地跟她道歉,她心里那些不痛快瞬间就烟消云散了。

 说实话,这群精英人士虽然一个个都是高学历高智商,可他们并没有瞧不起文筝,没有因她是个打杂的而对她横眉竖眼恶意相向。这是他们内心修养的体现,是人格的彰显,在当今这个社会,尤为难得。所以,文筝喜欢跟这群人在一起,即使当个打杂的,她也感觉很充实。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谁会相信一群律师事务所的精英会跟打杂的一块儿相处这么融洽呢。

 沈驰时不时跟翁杭之窃窃私语,时不时瞅瞅文筝,然后再对翁杭之“供”

 “兄弟啊,多种证据显示,你和文筝之间有点那啥…不单纯啊,快点偷偷告诉我你是什么时候把人家追到手的?”

 翁杭之装作没听到,只顾吃了。

 一向高冷的男神啊,现在也变得比以前接地气了,这都是文筝的功劳,是她的存在,让翁杭之那颗冷硬的心有了温度,变得更有人情味了。

 沈驰见翁杭之埋头吃菜,就是不肯告诉他,这货心里无奈啊,越发觉得翁杭之和文筝真的有异常。

 这几个人平时都很少喝酒,一起出来聚餐的时间更是少得可怜,今天大家都心情好,吃得喝得痛快,抛开严肃的身份和职业,此刻他们只是一群可爱的吃货。

 程烨刚拿起一盘子沙拉放到文筝面前:“吃这个沙拉,很好吃的。”

 “嗯这里的牛排也不错,文筝你要不要尝尝我这个黑椒味的?”MISS吴说着已经切下一块放到文筝盘子里。

 张文峰则举着酒杯,笑米米地望着文筝:“妹子,我敬你一杯。”

 “你小子急个啥,大家一起来举杯!”程烨不甘落后,举起杯子站起来。

 MISS吴也是放下了往常的拘束,一改那死板的“职场老姑娘”形象,揽着文筝的肩膀说:“今天敞开了吃,咱老板埋单,使劲吃,使劲喝,哈哈哈…”“没错儿,大伙儿别客气啊,尽管吃,那啥想减肥的就等吃了有力气再减…”沈驰这货很有幽默细胞,吃饭还不忘提醒人家。

 “干杯!”

 “干杯!”

 “…”快的气氛下,食欲也大开,加上两位BOSS毫不吝啬地开了几瓶高档昂贵的红酒,大家吃得十分满意,期间更是笑声不断,程烨他们几个更是极力想把文筝给拉回来。

 “文筝妹子,你不知道,自从你离开之后,事务所里就大家都不习惯呢,以前喝咖啡觉得很好吃,现在喝着味儿都变了,还是你泡的水果茶花茶更好。”

 “就是嘛,文筝,你看看我这细皮的还要跟着老大跑外勤,我忙不过来啊,以前你在的时候都是你跟老大去的,我发觉你比我更适合,你快点回来吧…”程烨边说边比划,拉起袖子显示一下自己的皮肤最近晒黑了。

 员工这是在间接地表达对BOSS的不满吗?就不怕BOSS不高兴?

 非也非也,两个BOSS一点都没有生气的反应,沈驰还一个劲地帮着他们说服文筝。

 而翁杭之就一副凝神静听的架势,可实际上仔细观察就能看出程烨时不时会看向翁杭之,两人像是在递眼色。

 程烨是翁杭之的心腹,进事务所工作几年了,有时候不需要说太明白,程烨也能知道老板在想什么,需要他怎么做。他就是故意说得夸张点,为了说服文筝回来上班,至于这授意人,那还用想么,当然是大BOSS了。

 翁杭之这是动用群众的力量间接地表达了自己的意思…他也希望文筝能回来。

 文筝知道梁雪瑞走了,但为什么会走,没人说得详细,只是简单说几句,但文筝隐约猜到几分是什么原因…梁雪瑞那么喜欢翁杭之,怎么会轻易离开?一定是发生了重要的事。翁杭之是个公私分明的人,多半不会因为私事而辞退梁雪瑞,那原因只可能是公事了。

 文筝这脑子还够用的,不愧是私家侦探,分析很到位,只不过她没有说出来让大家难堪,既然梁雪瑞走了,事务所又恢复平静,她也不用担心有女人会近距离地靠近翁杭之。

 大家盛情难却,文筝一时间也硬不起心肠拒绝,只得看向翁杭之,用眼神征求他的意见。

 翁杭之手拿着叉子,将一块小小的牛放进嘴里,漫不经心地说:“看来你呼声高嘛,我这个人很开明,掉包证物的事不是你做的,当时辞退你也是别的原因,所以你现在要想回来上班的话,可以。”

 这淡淡的口气,可沈驰就听出点别的味道。这种时候,翁杭之装作越是不在意,那说明他其实越重视文筝的答案。

 “咳咳…文筝,你看大家这么热情,你好意思拒绝我们吗?给点面子嘛,回来上班。你是不知道,自从你走了之后,我总是觉得我那间办公室打扫得不够干净,这不能怪MISS吴,她也很忙,不能事事兼顾周到,所以你的存在是必不可少的,尤其是咱翁大少,每天那么忙碌还要自己收拾办公室,你也知道他有强迫症的,就那书架他还每天伺候呢,你说,他可不可怜啊?”沈驰说得声情并茂,表情十分到位,这货不去演戏都可惜了。

 不过沈驰很精明,料想翁杭之是很希望文筝回来的,所以他就帮忙当说客了。

 文筝心里咯噔一下,亮亮的大眼瞅着翁杭之,为他心疼啊…他是很忙,MISS吴说过,事务所里只有文筝能将翁杭之伺候得服服帖帖的,其他人都很难得到翁杭之的认同,那么她是不是真的该回去上班?

 “我…”文筝有点犹豫了。

 沈驰比翁杭之还急,赶紧地又补充说:“文筝啊,你回来上班,工资可以给你涨一倍,另外,你也别当自己是打杂的,你要是回来,那就是当杭之的助理,反正现在事务所缺人手,你又那么机灵,当杭之的助理,最合适了。”

 助理?从打杂的一跃成为助理?

 这不仅让文筝吃惊,MISS吴和程烨张文峰也都微微一愣…这么好的事儿落到文筝头上啦?

 翁杭之原本很淡定的在吃牛排,听到沈驰的话,只差没噎住了。不过…他喜欢。沈驰这家伙不愧是他的知音啊,一定是笃定他和文筝之间有不寻常的关系,并且是支持的,所以才会这么起劲。

 “我当助理?这…我恐怕不能胜任,以前我只是打杂啊…”文筝还想推辞,见翁杭之居然没说话,这代表什么意思?他也想她回去吗?

 翁杭之佯装严肃地说:“沈驰也是事务所的老板,他说的话就代表我说的。加薪和当助理,就这么定了。”

 “…”还救定了,太霸道了,一槌定音啊。

 MISS吴总算是领悟了什么,凑近文筝耳边轻声说了句话,惹得文筝面红耳赤,差点就要钻桌底了。

 MISS吴说了啥?

 她说:“文筝,难道我以后得叫你老板娘了吗?”

 文筝晶莹剔透的小脸浮现出人的红晕,美目瞟了翁杭之一眼。

 “我可以回事务所上班,但是这几天还暂时不行,我还有事要办,下个月1号开始我就回事务所吧。”

 一听她终于答应了,大家都同时笑了起来,气氛一下子又变得活跃。沈驰更是得意洋洋地跟翁杭之头接耳:“兄弟,我够义气吧,一会儿你得告诉我,你和文筝发展到什么程度了。”

 这货的好奇心太执着了。

 一顿饭结束,还不够尽兴,趁着周末,趁着今天翁杭之心情好,程烨这家伙就提出大伙儿一起去歌城玩。

 唱歌嘛,如今很寻常的娱乐方式了,但翁杭之平时几乎是不会去那种地方的,今天被一群人架着,加上文筝在,他不想扫兴。

 选个大包厢坐下来,音响效果都好的,大伙儿都去点歌了,只有翁杭之不动。

 到了一首对唱歌曲的时候,沈驰拿着两只话筒就走过来,一只给了文筝,一只给了翁杭之。

 翁杭之坐得笔直的,那表情就跟在法庭上即将做陈词似的,不让人怀疑,他是不是不会唱歌啊?至于这么紧张么,这可是翁杭之,是男神啊,你唱歌个都会紧张?

 文筝像发现了好玩的事,仰着小脸问他:“你不想唱吗?那我跟别人唱了?这可是首情歌…”

 故意加重情歌二字,果然翁杭之这脸色就沉了下去,咬牙说:“我…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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