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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5章 嚣张飞鸟团
 “想逃,你可以试试!”唐于蓝冷漠的声音中带着一股君临天下的气势。

 大力骷髅生生止住步,后脊背冷汗直,‮花菊‬一紧,不敢再动一动。

 其余的随从和陪伴女郎,更是浑身筛糠,面如土色。

 唐于蓝踢开脚下碍事砖块,如炮弹砸在墙上,破碎开来,四下飞溅!

 “你现在就是我的俘虏,老老实实跟着,如果你敢给我耍什么心思,分分秒让你痛不生!”唐于蓝居高临下,狂妄的说:“我的力量是现在世界上最强的,不信可以比一比!”

 “怎么比?”大力骷髅咽了口吐沫,打斗的话他是万万不敢,不过他被尊称为大力骷髅,力量方面还是相当有自信。

 “掰手腕!”唐于蓝笑着伸出右手:“如果你赢了,我放你走,至于你打伤乌鸦的事也不在追究,如果你输了,就要任我处置。”

 大力骷髅略一思考,反正现在已经落在对方手中,拼搏一下或许还能逃出升天,说:“好,我跟你比较了,不过你别说话不算数!”

 “我唐于蓝一口唾沫一颗钉,至于你输了,我也不害怕你反悔!”唐于蓝眯着眼说。

 大力骷髅双手抓紧紧身体恤向外一扯。

 “嘶啦!”

 大力骷髅出一身壮结实的肌糟糟的全是,不过因为刚才吓的浑身是汗,看起来漉漉的,好像刚洗过澡。

 两人对面站立,大力骷髅比唐于蓝高出半个脑袋,体型更是肥大了一圈,胳膊比唐于蓝大腿都要实。

 也不需要桌子,两人右手对握,手肘向下。大力骷髅左脚故意踩在一块砖头上,左腿抬高能够给他更容易发挥出全力。

 “开始吧!”唐于蓝吐了口烟圈,轻飘飘的说。

 “嗷!”

 大力骷髅爆喝一声,全身的力气凝聚在右臂上。事关紧要,他不得不拼出是全力去对待。

 在骷髅团中,没有人敢和他比体力,像唐于蓝这样体型的,只要他一发力就能把对方腕骨掰断。

 鼓着气,下面随从握紧拳头,暗暗使劲!

 大力骷髅右臂上抬,身子向左倾斜,力量一**的向外涌出,渐渐低了唐于蓝的手腕。

 唐于蓝叹了口气,左手如闪电般探出,抓住他是腋向下一拽,拔下几十

 “哎呀!”大力骷髅痛叫一声,了气。被唐于蓝借机将手腕掰回原处。

 大力骷髅手下一个随从骂道:“犯规!不要脸!他犯规了!”

 谢三彪阴沉着脸走过去,甩手给他两个耳光,厉声问:“有讲规则么?你们老大笨蛋怪谁?!”

 随从被打懵了,锁着脖子不敢说话。

 大力骷髅涨红着脸,咬着牙不敢说话,生怕一开口了气。左脚踩的砖头发出咔吧的响声。

 唐于蓝体质异于常人,周身全是肌,没有多余脂肪。而且肌纤维缜密,瘦弱的身躯竟然也能达到九十多公斤,一百九十斤头。

 为了维持强悍躯体能量,唐于蓝每天饭量赶得上三四个成年大汉。

 人的力量来自肌,而骨骼则是利用杠杆原理增强是肌的力量,唐于蓝肌纤维细密的程度足以让生物学家惊叹,物理学家骇然。当年荆轲刺秦王,如果也有唐于蓝的水平,秦始皇如何也躲不过去。

 “唐于蓝,你要输了!”大力骷髅好不容易又将唐于蓝的手下去,从牙中憋出一句话,因为害怕唐于蓝袭击,他腋窝夹的紧紧的。

 “给你一个认输的机会,你还真当自己有两把刷子!”唐于蓝不屑的讽刺一句,深一口气,右臂肌扭曲颤动,膨中比刚才壮了三分。一股所向披靡的气势疯狂涌出。

 大力骷髅暗叫声:“不好!”唐于蓝一声暴喝,如雷鸣震耳,只听咔擦的骨折声。

 瞬间扭转乾坤,将他手腕骨掰断,随即就是大力骷髅的惨叫声和砖头碎裂的声音。

 “我的力量是世界无敌的,傻帽!”唐于蓝指着大力骷髅说:“记住你刚才答应的,老老实实跟我走。”

 大力骷髅颓废坐倒在地,说:“我…我输了!老子愿赌服输,任你处置!”

 唐于蓝吩咐:“找绳子把他给我捆结实了,冒犯飞鸟团权威的没有什么好下场。”

 谢三彪找到保安,可怜他们还以为对方是大力骷髅的朋友,为了巴结讨好,满仓库里找绳子。

 最后拿来麻绳、铁丝、钉子、螺丝刀、电锯等家伙。

 “你们想干什么!”大力骷髅看到这些家伙就懵了,恐惧如水将他噬淹没。

 “老实点,别反抗。”唐于蓝让人把他绑了,铁丝穿过木板简单的弄了个牌子挂在脖子上,上面记号笔写着:“大力骷髅”四字。

 大力骷髅没想到被捆后还要受到屈辱,极力反抗,被唐于蓝一记手肘砸在太阳上,直接昏了过去。

 赌场中的好奇的人远远观看,畏惧唐于蓝血腥手段,不敢靠前。即便如此,当唐于蓝带头,几个顺从将大力骷髅拖出来的时候,所有人都惊呆了。

 唐于蓝大声说:“飞鸟团执法,这就是与我们为敌的下场。”

 保安吓的面如土色,哪里敢对抗。

 …

 孙长霄带人来到“黑镰酒吧”手下带着几个沉甸甸的黑方便袋,不知道装着什么东西。

 先前他跟随者雷布山来过这地方,受到尊贵的待遇,酒吧里的经理都尊称他一声刀爷,就连七大骷髅队长也称呼他为刀哥。

 实力决定待遇,这句话一点都不假。

 孙长霄等人间鼓鼓的,一看就是带着家伙来的!

 “快刀孙,我知道你刀法厉害,委屈了,你想要谈判的话必须先把家伙出来,不然我们会怀疑你的诚意!”白发骷髅带着三十多个成员挡在前面。

 “想不到骷髅团如此胆小畏惧。”快刀孙冷哼一声:“我们几个人到你骷髅团地盘来,你还担心么?!”

 “别墨迹,痛快点。不然你的小弟因此有什么三长两短,可别怪我没提醒!”白发骷髅不怀好意的说。

 “找死,你敢翻我一下试试,老子在你动手前戳烂你的喉咙,信不信?!”孙长霄瞪大眼睛,气势汹汹的说。

 “你,你敢?!”白发骷髅被吓了一跳,人的名树的影。快刀这个尊称可不是人人能获得的。

 一时间,剑拔弩张!大有一言不合大打出手的样子。

 “不拿就不拿。”白发骷髅嘀咕了一生,现在动手可能让他逃跑,还是先请到大厅里再说。

 再说,他不是没有和快刀孙过手,双方在飞鸟团地盘火拼。别的地方都能取得胜利,只有到快刀孙看的场子时,骷髅团占不到丝毫便宜。

 对方的实力比自己高不少!他这两把刷子对付一般人还行,在高手面前不够看的。

 “哼,算你识相!”孙长霄大步走进去,飞鸟团成员趾高气扬,神奇非常,好像这里成了他们的地盘。

 而骷髅团的人无比窝囊。飞鸟团人数没他们多,地盘没他们大,并且还是客场,怎么敢如此强硬。

 白发骷髅恶狠狠的咬了咬牙,暗道:“该死的家伙,等会看你还能不能嘴硬起来!”冷笑一声,这次总算逮住一条大鱼。

 孙长霄带着的都是从洪顺就跟着他的成员,忠心耿耿,见惯了鲜血,真搏斗起来敢拼命的主,虽然穿着的有些破烂,纹身、戴耳环、染发,看上去就像不入的混混,不过他们到来时统一的摩托车配备让骷髅团的成员羡慕不已。

 骷髅团的大佬正坐在就把大厅空出来的中央沙发上。

 坐在中间的是满脸横的中年男子,短发微秃,眯着眼睛,穿着一件花衬衣,没有系上扣子,出雪白的膛,这正是前些日子风头极盛,又被三大帮会合理对付,苦不堪言的贾新雄。

 贾新雄左搂右抱,她们火辣感的身躯,波卷长发,妖魅的眼神更能衬贾新雄的丑陋。

 孙长霄手下爱好留恋夜店的成员一眼就能认出,左边那是来自越国的金牌小姐阮秋水。

 越过受到过汉文化的熏陶,很多风俗习惯都和汉文化相近,很多宫廷建筑和庙宇上都刻着汉字,她们的国家贫困,普通人生活困难,那些没有一技之长的女出卖身体成为她们的首选,距离中华较近,到繁华的凌江市也成为他们偷渡目标。

 右边坐着的女人是黑人和白人共同努力培育出的混血儿,皮肤虽然不是特别黝黑,可肩膀宽、肌发育明显,部比较大,和倭国人也搭配。

 这些异族血统在他们的国家并不受,但是到了中华后,一些人为了追求刺,寻找不同感受,也是不惜重金爱惜她们。

 在靠右的沙发上还坐着的是个扎着小辫的家伙,浓黑的眉毛,扁平的鼻子、厚嘴,穿着一身宽松的和服,十分端正的坐在沙发上。

 孙长霄倒是不意外贾新雄和倭国人在一起,前次攻打飞鸟团的时候,就有倭国人的身影,想必他们已经达成某种程度的共识。

 倭国人同样也傲慢不屑的看了孙长霄一眼,鼻子里冷哼一声。

 孙长霄暗忖:“还真当我中化无人么?倭国人也敢在凌江如此放肆!”他有四下观察,目光停到看到角落不起眼的地方。

 单人沙发上正坐着个长发男子,身前三角桌上放着一瓶酒,他自顾自的饮酒,好像周围的一切跟他都没有什么关系。

 孙长霄没忍住多看了两眼,好像有感应似的,轻轻抬起头,出冷漠的面孔和锐利如电的眼眸。孙长霄赶紧别过头去,他有种被被钢锥刺通的感觉,心跳加快,暗道一声:“秦先生!”

 高手坐镇,虽然不用动手,所带给人的迫却是实质的。

 孙长霄不明白,既然已经有秦先生坐镇,为什么还要白发骷髅和倭国男子两人陪同,这样一个高手对付他们一行人绰绰有余了。

 在凌江西城区,能够和秦先生对抗的恐怕只有唐于蓝一人。此外,凌江市南城区骇王军团、北城区怒兽联盟,以及东城区龙纹会更是能人辈出,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来自五湖四海高手都希望到此分一杯羹。

 惊骇之余,孙长霄内心还有一股冲动,和秦先生一较高下的冲动。不过这种较量是有刀在手的前提下。

 贾新雄见孙长霄到来,股也不抬,大大咧咧的的笑道:“快刀孙,你来的正好,再过一会我可就等的不耐烦了。”

 孙长霄不卑不亢的坐下,点燃一烟,学习着唐团长的风范,说:“贾老大何必咄咄人,我既然到了这里肯定是怀着诚意来的!”

 贾新雄咧嘴一笑,出参差不齐的大黄牙,十分丑陋,拍拍手说:“带上人来,贾爷我也要展示下自己的诚意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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