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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三章 墓地风云(一)
 “去美国干嘛?是不是有什么任务?”龙影苦着脸道。

 本以为这次回国就可以呆在龙苍宇身边不用在满世界跑了,在她的心里有哥哥在的地方才是家,别看她平时总是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但冥界的人都知道办正事的时候她从来没有任过,她的心思其实细的很,一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在外面也玩够了,起初的时候一个人无拘无束觉得很放松,很快乐,可是时间长了便知道了孤独和寂寞,其实她早就想回国了,可是没有龙苍宇的同意不敢回来,这次接到消息便天喜地的赶回来,没想到还是空欢喜一场。

 “对里面的那个女孩还有印象吗?”龙苍宇笑着问道。

 “好像在哪里见过,可是我想不起来了。”龙影挠挠头说道。

 “在奥地利的那个夜晚,我随手救了一个被氓欺负的女孩,那时候你们都很费解,按照我们的宗旨这种闲事是不应该管的,可是我却执意要去,还因为那件事延误了我们撤退的最佳时间,差点与警方冲突。”龙苍宇淡然道。

 “噢!我想起来了,她就是那个女孩,原来她是嫂子啊,怪不得你非要去救她呢!”龙影恍然大悟道。

 “是啊,她你哥哥最爱的女人,我决不允许她出现一点意外,现在成了世界瞩目的公众人物,觊觎她美,气质的人太多了,让她自己满世界跑我实在不放心,你知道,黑 道白道的变态人物不少,她身边那几个保镖虽然不错却难当大任。”龙苍宇的眼中明显有一丝忧虑。

 “所以,哥哥就把我叫回来,想让我陪在嫂子身边,顺便保护她的安全对不对。”龙影水灵灵的大眼睛盯着龙苍宇问道。

 “小影真聪明,有你在她身边我就彻底放心了,能够在你的手上抢走她的人虽然有,但都不会去做这种无聊事,那些人的身份和地位也不允许他们去抢人,至于那些宵小之辈去了也是送死。”

 上次许梦溪提醒他的时候龙苍宇就已经想到让龙影去保护李清歌,能够担此大任的也只有冥界了,小影喜欢闯祸没有其他人在身边龙苍宇怕他闹出什么大祸来,所以她是最好的人选,虽然她排行最小但却是天赋最高的一个,实力不比其余几人弱,暗夜精灵的名号叫出来也能吓退一群人,有她在便是这威慑就会减少一大批麻烦。

 “那我什么时候才能回来跟哥哥在一起啊?”龙影显然不想离开龙苍宇,有些委屈的问道。

 “很快的,过年之后清歌会有一次世界巡回演唱会,最后一站是中国,那时你便可以回来了,但是你要答应我,要保证你嫂子安全的回到中国,不然我可要生气的。”龙苍宇笑着道。

 “那好,就这么说定了,有我暗夜精灵在嫂子的安全绝没有问题,谁敢越雷池一步我就银针伺候,看他有几条命。”龙影站起身叉着大义凛然道。

 龙苍宇伸了个懒站起身道:“时间不早了,我要睡觉了,明天要去墓地拜祭清歌的母亲,这两天你就陪在哥哥身边吧!”

 “嗯,我也回房间了,哥哥早点休息,明早我来找你。”龙影打了个哈欠,转身离开房间。

 龙苍宇冲了个热水澡,然后轻手轻脚的摸进卧室,耳畔传来李清歌平稳的呼吸声,龙苍宇生怕惊醒了她,悄悄的上了,似乎感受到了熟悉的温暖,李清歌向他怀里缩了缩,即使在睡梦中龙苍宇的味道也让她无法抗拒,看着那唯美的睡颜龙苍宇心里一片宁静。

 第二天早上,三个人在酒店餐厅里吃早餐,吃饭间龙苍宇便把七妹龙影介绍给李清歌,只说她是自己的结拜妹妹,其他的并没有多说什么,两个女人一见如故,自有一翻相见恨晚的意思,说过几句话后便以姐妹相称,女人之间总是有说不完的话题,服饰,香水,发型女人自然都是爱美的,即使是李清歌也不例外,对世界顶级品牌都很了解,龙影就更不用说了,从头到脚一身行头就得数十万,小丫头花钱从来都是大手大脚,而且对化妆更是精通,所以两个女人聊的很投机,反倒把龙苍宇晾到了一边。

 上海金山公墓。

 墓地这种地方无论风景多么秀丽,修建多么奢华,耗资多么巨大,始终是个冷清的地方,因为缺少人气,无论是什么地方一旦没了人气也就没灵气,没了灵气即便在豪华也显得萧索了。

 今天的金山公墓却显得与众不同,本来人迹稀少的墓地却来了很多人,黑的一片足有上千,光是汽车就好几百辆,这些人全都是一身黑色西装,打着蓝色领带,前扣着白花,手臂戴孝,神情肃穆。

 他们自然不是普通老百姓,而是上海最大的黑帮,青帮的成员,今出动如此大阵仗是因为青帮的老帮主杜老爷子去世了,今要在金山公墓入土为安,这些青帮人员都是来送行的。

 除了戴孝的青帮人员之外还有数百名上海大小帮会的人物也来给老爷子送行,虽然杜老爷子早在两年前就已经退位了,但江湖地位绝对是首屈一指的,上海这个地方现在所有出来混的都是人家的后辈,按照江湖规矩都应该到此鞠躬表示尊敬之意,而且青帮是上海的第一大帮,又有哪个帮会敢不来呢。

 金山公墓今天被黑社会霸占了,从大门口开始一直到墓地里面到处都是黑帮成员,简直就是一场别开生面的黑帮大会,恐怕上海的黑社会有十几年没有聚过这么齐了,用警察的话说,上海的人渣都集中在墓地了。

 在众多黑 道人物中有两个人显得格外的与众不同,看起来应该是主仆二人,主人是个不到三十岁的青年,仿佛看透世间万事的眼眸带着宁静致远的祥和,优雅的气质,淡定的神情,一瞥一笑都散发着无与伦比的自信,好似谈笑间便可玩转天下,运筹帷幄,决胜千里,站在他的旁边会感受到一股浩然博大的英雄气扑面而来,让人生出顶礼膜拜的冲动。

 另外一个类似仆人的中年人则与他恰恰相反,平凡的相貌,普通的衣着,属于那种仍在大街上就不会有人多看一眼的角色,但就是这样一个人却带着无穷的狂傲和落寞,普通人永远看不出他的不凡,他不属于灯红酒绿的都市,只属于他身旁的主人,眼神中带着无限的崇敬和忠诚。

 两人缓慢行走在墓地之中,所有人见到他们都自动的绕开,帮会大哥见到他们也要点头行礼,就算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青帮长老对他们在葬礼上随意走动的不敬行为也不敢多说什么,这个青年能来参加这个送行仪式就已经是天大的面子了。

 站在一座无比冷清的坟墓前,墓碑上的照片都挂满了灰尘,变得模糊不清,应该很久都没有人来看望这墓中人了,想来这也是个苦命的女人。青年从那个仆人的手里拿过本应献给杜老爷子的鲜花放在墓前,又拿出一香烟点燃,以烟代香倒在墓前破烂不堪的香炉里,站起身以后他没有鞠躬,因为这个世上除了他的父亲之外没有人配让他弯,葬在这里的女人连半点资格都没有,给她鲜花只是因为可怜,仅此而已。

 “他来上海就是为了拜祭这个女人而已吗?”青年的脸上挂着淡泊的笑容道。

 “是,只为陪墓中人的女儿来拜祭。”仆人沙哑的声音传来,平淡无奇。

 “他倒是很有兴致,英雄难过美人关,这话一点也不差,你说他就不怕我们趁此机会把他留下?”青年的眼中竟然出现了一抹期待。

 “怕,但即便是怕他也要来。”仆人淡淡道。

 “就为了那个女人?”青年的眉头微微皱起。

 “是”仆人的回答就只有这一个字,没有多余的解释。

 “这倒是很有意思,古时有冲冠一怒为红颜的故事,现在他是甘为红颜身犯险,上海这个地方对他来说,就像北京对我来说一样,堪比刀山火海,不过恰恰是这样我和他才是最安全的,但你们却不同,如果他的手下来上海或者我的手下去北京一旦被发现一定会死无葬身之地,这其中没什么道理,就是一种默契,对,就是一种默契。”青年拍了拍仆人的肩膀,像是在跟他说,又像是在自言自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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