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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4章 金甲美女武士
 “金甲武士?”叶盛大吃一惊,没想到金甲武士也来到霄城市了,貌似特种大队并没有得到相关的情报啊。

 那个低级剑客急忙高喊:“珍妮,快来救救我。”

 “珍妮?又是一个女的?”叶盛一愣,转首仔细看过去,却见来人浑身上下都被金甲覆盖,脸庞倒是出来了,但却看不出整体的相貌,因为鼻子上也被盔甲覆盖,不过能看得出来,这个女武士是一个美女,单是那披在身后的蓝色秀发就足以让所有的男人心动。

 珍妮来到近前,冷冷说道:“瓦特,你不是他的对手,赶紧走,回去疗伤,这里交给我。”

 “是,属下告退。”瓦特死里逃生,哪里愿意再停留一会儿啊,急忙恭恭敬敬地朝珍妮鞠了一躬,飞快地离开了。

 叶盛也没有阻拦他,一来他面前是传说中的金甲武士,实力不在爱丽丝之下,二来叶盛的确需要留下活口,让他们将血族斩杀各方势力的消息散播出去,如此一来,才能挑起各方势力的共鸣,让血族与他们大打出手,一来可以灭掉血族,二来可以损耗各方的势力。

 今晚的计划已经成功,叶盛也不心急,抱着双臂,笑说道:“珍妮小姐,不知可否以真面目相见呢,本皇最怜花惜玉,一般不会做出辣手摧花的事情来的。”

 珍妮不理会叶盛的挑逗,冷冷说道:“你不是高斯,你的血皇衣是从哪里弄来的?”

 叶盛一愣,随即明白高斯就是血族的血皇,不哈哈大笑道:“珍妮,这次你说错了,本皇就是高斯,嘿,你不知道吧,本皇有三个化身,这只是本皇的第二个化身。”

 珍妮怎么会相信,冷冷说道:“我是不会相信的,只是,我搞不清你为什么会有血皇衣。”

 “你必须要相信,他就是高斯,血族的血皇,这一点我可以证明。”就在这时,空中传来爱丽丝的声音,飞速地来到叶盛的身边,收了血后衣。

 “爱丽丝?”珍妮这次变了脸色,血皇或者血后,都不是她的对手,可若是血皇和血后联手,双方的实力就相差无几了。而且,刚才叶盛出手对付詹姆士和瓦特的时候,她就已经到了,知道瓦特能靠着盔甲的坚固,挡得住叶盛的一击,才没有立即面。

 珍妮惊异地发现,叶盛的实力要比血皇高斯高出一截,所以才会认定叶盛不是高斯,却奇怪他有血皇衣。现在,再加上爱丽丝,估计他们两个的实力要比珍妮高上一点,不能不让珍妮担心。

 而且,爱丽丝都亲口证明了,足见这个长得跟高斯不一样的男子,真的是血族的血皇,三个身份,珍妮不胡思想起来,血皇弄三个身份出来,到底有什么阴谋呢。

 爱丽丝也发现这一次是杀了珍妮的好机会,哈哈大笑道:“珍妮,托马呢,他怎么没有跟你一起来华夏呢?”

 珍妮长出一口气,冷冷说道:“对付你们两个,我一个人就足够了,托马根本不需要来,爱丽丝,高斯,自从我成为金甲武士以来,咱们好像从来没有动过手吧,嘿,今晚就让我领教一下血族的血皇和血后到底有多厉害。”

 爱丽丝没有理会珍妮,转首对叶盛笑道:“血皇大人,珍妮可是血甲族第一美女,而且,她跟托马只是未婚夫妇,还没有成婚,应该还是一个雏儿,血皇大人若是能把她收了,咱们血族可就多了一大臂力。”

 叶盛哈哈大笑道:“只要是美女,本皇都感兴趣,尤其是像珍妮这样有如此实力的美人儿,本皇必收无疑。”

 珍妮听了,又惊又怒,一把将黄金剑出来,怒气冲冲道:“一对不要脸的狗男女,快来受死。”

 但是,虽然怒气冲冲地叫喊,可珍妮并没有主动扑上来,显然她也有所忌惮,不敢主动出手,而且心里很是奇怪,血族中,以血后为尊,血皇也必须要听命于血后,可眼下的情景,似乎爱丽丝对叶盛颇为恭敬,跟血族几千年的传统不太一样。

 叶盛明白她心里的担忧,一笑道:“小美人儿,这么快就等不及了,放心,本皇一定会让你尝到那死的滋味的。”

 “你…无,纳命来。”珍妮未经人事,哪能受得了叶盛这样的言语挑逗,登时火冒三丈,又急又怒又气,挥舞着黄金剑,恶狠狠地扑了过来。

 “血皇大人小心,她的黄金剑很是厉害,连咱们的血衣都抗不住,千万不能硬抗,咱们左右分开对付她。”爱丽丝见状,急忙低声提醒叶盛,然后就突然一个飞身,跃到了珍妮的身后,朝她反扑过去。

 “哼,雕虫小技。”珍妮虽然刚刚成为金甲武士不久,从没有过跟血皇和血后过手,但她却听她师父讲过,血皇和血后惯用的对付他们的手段。

 血甲族跟血族和人狼族不同,他们的寿命跟正常人的寿命差不多,只是活得稍微长一些罢了,但绝对赶不上血族动辄就几百岁,人狼族一百多岁的寿命,所以,血甲族的人员,更换得也是最快的。

 就说爱丽丝吧,她今年四百五十八岁,成为血后也有三百多年,在这三百多年中,金甲武士却已经换了差不多八代。

 虽然每一代的金甲武士都会比血皇和血后年轻,可是他们的金甲和黄金剑,几乎是世界上最坚固的防守和最尖锐的进攻,就算是几百岁的血皇和血后也不是他们的对手,除非联手对付其中一个金甲武士。

 对于血后从背后攻击她,珍妮根本不做理会,因为蝙蝠人的利爪根本穿不透金甲的防御,更会让他们的利爪断裂,是以她眼里只盯着叶盛,想先把他除掉,再回过身来对付爱丽丝。

 “黄金剑?”叶盛眼神中闪过一抹锋利的光芒,心中冷笑,你有欧洲的黄金剑,我有华夏的秋水匕首,咱们就来一个硬碰硬,看看谁的兵器才是神兵利器吧。

 “当啷”一声,就在珍妮奇怪叶盛为何对她迅猛的一剑不躲不闪的时候,叶盛出手了,手中竟然多了一把匕首,跟她的黄金剑来了一次猛烈的撞击,巨大的撞击力使得珍妮几乎拿剑不住,身子踉踉跄跄地向后退了五六步,到了爱丽丝的身边。

 珍妮大惊,顾不上手臂酸麻,急忙一个转身,挥剑向爱丽丝劈去。

 爱丽丝手中可没有神兵利器,不敢接珍妮的这一招,急忙一个飞身闪过,振翅一飞,落在了十几米远的地方。

 珍妮惊讶地望着叶盛的手,震惊地问道:“你…你怎么会…怎么会能用兵器?”

 叶盛熟练地转了转手中的秋水匕首,哈哈大笑道:“珍妮,你们只知道来华夏夺去七佛珠串,却不知道七佛珠串的秘密吧,嘿,今晚你死定了,本皇也不怕告诉你,七佛珠串已经被我们血族所得,已经改变了本皇的体质,接下来会是整个血族,哈哈哈哈,到时候,所有的血族都能拿得起兵器,你们血甲族称霸欧洲的日子已经到头了。”

 珍妮心头大震,这个消息真是太震撼了,血族的蝙蝠人若是个个都能拿起武器,那真可就太可怕了,血甲族的进攻优势一下子就没了,而且,珍妮看得出来,叶盛所用的匕首,也是一把神兵利器,固然她的金甲不怕,可血甲族的其他人呢,未必能挡得住叶盛匕首的进攻。

 欧洲三族,血族的武器是獠牙和利爪,人狼族的武器也是巨大的狼爪和利牙,只有血甲族使用的是剑或、或者弓箭。

 单说一下人狼族吧,狼人与人打斗,有两种方式,一是人形状,人形状态,狼人是可以使用武器的,但身体却跟普通人没什么区别,可因为有了武器,就使得狼人的战斗力大增,欧洲三族的实力排位第二。第二种就是月圆之夜化身人狼,实力翻倍,力大无穷,刀不入(寻常的,遇到黄金剑还是不行),这个时候的狼人实力不亚于血甲族。

 但因为每个月只有那么一夜,就对人狼族有了很大的限制,血甲族也会避免在月圆之夜跟人狼族手。

 可血族就不同了,他们本身就有一个类似乎血甲族盔甲之类的防御之物血衣,若是再能拿得了兵器,实力自然就跟血甲族不相上下了,这是血甲族最不愿看到的。

 血族的血皇拿起兵器,实力就已经不下于金甲武士,再加上一个血后,珍妮几乎是芳心一颤,她有点后悔今晚的孟了。

 血族之后血后爱丽丝一人来到了华夏,所以珍妮也就跟过来了,她的目的有二,一是争夺七佛珠串,二是想借机将爱丽丝除去,如此一来,纵然血族和人狼族联手,也绝不可能再是血甲族的对手了。

 更主要的原因是,血族的传承靠的是血后,一旦血后死了,血族的传承也就算了,那么血族也就只有灭亡一途了,但,让珍妮没想到的是,计划得好好的,却是她一头钻进了血族的陷阱中了。

 如果珍妮知道,今晚叶盛的目标只是挑起血族与其他势力的争斗,她只是自己送上门的,估计能气得吐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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