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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挑明
 什么?还有去小石潭?还要在小石潭用饭?哎呦,这人的脸皮可真够厚的,我可没有邀请你去啊!

 紫苏不在心里嘀咕了一句。

 萧皓把她的神情变化尽收眼底,不在心里暗自好笑,上官将军的这个女儿,可真是有意思啊!

 一行人就在芭蕉园逗留了半个时辰,割了将近一百了的芭蕉,这才浩浩的回到了小石潭。

 为啥是浩浩呢?因为,萧皓带了一个十人的侍卫队,十匹高大的骏马,是个英俊潇洒的年轻小伙子。宛若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到了村口,大家全都下了马,牵着马儿慢慢往小石潭走去。一路上,姑娘们纷纷回头,含羞向小伙子们行着注目礼。甚至有那么几个姑娘,就跟花痴一样,非常大胆的向端王抛媚眼。

 紫苏见了,不在心里常常的叹了口气。

 端王对她有意,她早就看出来了。然而,如此貌美的男子,她可消受不起。后,必然是桃花朵朵开,这样的男人可不是好丈夫的人选。

 紫苏一叹气,端王的脸上就顿时布满了寒霜,目光凌厉的扫了那些花痴女子一眼。周围的空气,都好像冷冽了几分。

 被他这么一扫,那几个花痴女都不心惊胆寒,全都低下了头,连再看他一眼的勇气都没有了。

 紫苏不在心里冷笑了一声。

 这几女子她认识,就是上官麻子家的几个侄女,长得确实有几分姿,成天妄想要勾、搭上富家公子。

 上官麻子因为跟上官乘风勾结起来,做出了祸害紫苏一家的事情,在紫苏一家被放期间,又做出了许多伤害老族长一家和村人的事情。皇上拔反正之后,老族长就将上官麻子一家逐出了宗族,赶出了五里坪。

 不过,上官麻子的几个兄弟,也还算老实,并没有跟着上官麻子做出什么不可饶恕的事情。所以,这才得以幸免。不过,这几个兄弟的儿女,也都跟着上官麻子的儿女学坏了。小子打架斗殴,偷摸狗;姑娘爱慕虚荣,成天想着麻雀变凤凰。

 紫苏对这几个姑娘,一向印象很差,回来这么久,都没有跟这几个人说过什么话。就是路上见了,紫苏也只是点点头,就算是打过招呼了。

 紫苏一路板着脸,一句话也没有。

 萧皓见了,心里不暗自偷着乐。

 嘿嘿,这样看来,她对自己还是有那么一点在乎啊!不然的话,也不会吃醋啊!

 (紫苏:我吃醋了么?我才没有,我就是看不惯你招蜂惹蝶的样子,也太难看了!再者说了,就算招蜂惹蝶,你好歹招几只素质好一点的蝶啊!别什么香的臭的,都招惹过来,没得惹人厌烦!)

 幸好,从村口到小石潭也没有几步路,很快就到了。

 紫苏长长的舒了口气,敲响了院门。

 “来了,来了!”樱桃大声喊着,打开了大门。

 见到端王,她不一愣,继而转身就跑。一边跑,一边嚷嚷:“夫人,夫人,端王又来了!”

 紫苏不暗暗摇头。

 这个樱桃,什么都要,就是咋咋呼呼的毛病一直改不了。在西北呆了一年多,或许是被狼给吓的,竟然养成了咋咋呼呼的毛病。

 唉,说起来,她的心里是愧疚的。要不是因为她,樱桃也不会落下这个毛病,当年她和香梨、樱桃去山里摘野果,遇上了狼群。幸好樱桃够强悍,这才把狼群给赶跑了,而樱桃惊吓过度,从此就落下了这个毛病。

 余氏忍不住责备道:“樱桃啊,你如今是大姑娘了,咋咋呼呼的毛病得改了。端王来了就来了,他又不会吃人,你惊慌啥?”

 樱桃:“夫人,不是,姑娘似乎不喜欢端王啊。可是,端王却来家里了,姑娘会不会生气啊?”

 紫苏跟香梨、樱桃和海棠私底下说过,不会找端王这样过于富贵的人,她理想中的另一半,是个品行高洁,对爱情十分专一的世家公子。

 夫人伸出手指,狠狠的戳了一下樱桃的额头:“人是她自己带回来的,生气不生气,也是她自己的事情,你管那么多干啥?”

 樱桃顿时无言以对。

 对头啊,姑娘不喜欢端王,为啥还要把他带回家?姑娘这是几个意思啊?

 樱桃使劲的甩甩头,表示不理解啊,不理解。

 端王对着余氏恭敬的行礼:“见过夫人,夫人安好!”余氏:“王爷请进,午饭快准备好了,稍等片刻,就可以用饭了!”

 端王乐呵呵的笑着道:“谢谢夫人,那我就不客气了!”

 余氏:“不用客气,就当是在自己家里啊!”又吩咐树根:“你带王爷去草堂,把王爷安置在后院的主卧,让王爷小歇一下。”

 树根恭敬应下,就对端王做了个请的手势:“王爷,请跟小的来。”

 关于草堂,端王并不陌生,早就从长公主的书信之中听说过。亲自目睹,一下就喜欢上了:“嗯,这是个好地方,颇有种采菊东篱下的感觉,让人心旷神怡。”

 此时,正值深秋时节,草堂的角角落落,到处都盛开着金黄的野桔花。秋风吹过,空气中散发着淡淡的清香,深深的呼吸一下,确实有着心旷神怡的感觉。

 树根:“这些野桔花,都是姑娘当年亲自去深山里挖的,还有杨梅树,也都是姑娘从山里移植的。”

 端王:“你家姑娘是个品高洁的人,也很会享受生活,非常不错!”

 树根一脸的骄傲:“那是,我家姑娘很注重养生,又讲吃讲喝,有许多奇思妙想,比谁都要过得惬意自在。这种日子,神仙都要羡慕。”

 端王不哈哈大笑了起来:“是的,确实神仙都会羡慕!”他也很是羡慕啊,可以如此的潇洒自在,如此的充实有为,不枉在人世走一趟。

 高处不胜寒啊,贵为端亲王,他的日子过得其实并不是那么的美好。烦恼,也是多多的。紫苏这人很有意思,如果可以跟她相伴终身的话,日子就有意思多了!

 午饭非常的丰盛,有黄焖麂子,有野蘑菇汤,有清蒸鲫鱼,有野椒炒五花,有回锅,有剁椒鱼,以及五个小菜。偌大的饭桌,摆得满满当当的,让人一见就不食欲大开。

 吃过午饭,休息了一刻钟之后,紫苏就让人上了一盘芭蕉。她对端王笑道:“王爷,请品尝,保证你吃了还想吃!”

 “嗯,谢谢了!”端王也不客气,伸手就拿了一芭蕉,左看看又看看,却无从下手:“这皮,可以吃么?”

 以前,他可从来没有吃过这种水果。

 紫苏忍不住笑,也拿了一芭蕉,把皮剥开,然后张口就咬了一口。也不说话,自顾自的吃着芭蕉,神态自若,一点也不扭捏。不像别的大家小姐那样,在外男的面前,连喝一口水都要掩嘴。

 端王就学着她的样子,剥开芭蕉的皮,一口芭蕉下肚,他不满意的点点头:“嗯,非常好吃,确实非常的美味可口!今天割下来的芭蕉,留下十,其余的我都买下来,送到皇宫里去。紫苏,这样可好?”

 紫苏看着他,一本正经的道:“一芭蕉半两银子,不得讨价还价!”

 “哎呦,要什么银钱,不用银钱,送给王爷!“余氏听了女儿的话,心里一下就慌了,这孩子怎么什么都敢说?给皇帝的东西,她也敢要银钱,而且还是天价。

 紫苏不以为然的道:“娘啊,这芭蕉可是我一手培育出来的,是独一份的好东西。怎么能不要银钱呢?肯定是要的,半两银子一,我卖的还是友情价呢!若是卖给好日子饭馆,我是打算收一两银子一的,这就叫物以稀为贵嘛!”

 “不贵不贵,确实不贵!”端王连忙道,一边说一边掏出一张一百两的银票出来:“这是一百两,不用找!”

 紫苏毫不客气的接过来:“谢啦!”果真没有给他找钱,不过却又说了一句:“钱就不找了,赶明儿再给王爷一百黄了的芭蕉。王爷带回去,好好的孝敬一下自己的老母亲!”

 端王听了,心里不一喜,听她这话,似乎是默许他留下来过夜了?

 果然,紫苏又道:“王爷既然来了,就住一个晚上再走吧!明天早上启程,快马加鞭的话,傍晚就可以到京城了!如今,还有一些宋家的残余势力在作怪,王爷最好不要在半路上过夜,那样不太安全!”

 她知道,端王在来的路上,因为路途不,走了一些弯路。没有办法,在半路上的时候,在一个县城过了一个晚上。半夜的时候,遭遇了一场不小的刺杀,幸好有惊无险。

 端王:“我知道了,谢谢你啊!不过,上官将军后天就可以回到五里坪,我想在这里等一下将军,可好?”

 “好,没有什么不好!你就踏实的住下吧,反正那座宅子也空着没有人住,你住下的话也方便的!”不等紫苏拒绝,余氏就连忙话道。

 母亲都发话了,尽管紫苏想要反对,也已经是来不及了。她只好默认了这个结果。

 萧皓就对手下的两个侍卫道:“你们两人速速将芭蕉送往皇宫,了的芭蕉不耐放,路上千万不要耽搁,要拿出八百里加急的速度!”

 “是,王爷,属下遵命!”两侍卫躬身应道。

 紫苏就叹了口气:“你们不熟悉路途,不如就让李茂陪你们走一趟吧!路途熟悉,马儿也够好的话,如果是急行军的速度,今天天黑时分就可以赶到京城了!这些芭蕉如果今晚就可以送进宫的话,那就更好了,过一个晚上的话,又没有那么好吃了!”

 端王:“如此甚好,谢谢啦!”

 李茂领命,带着两个侍卫,速速赶往京城。

 一路上,每隔五十里,只要遇到驿站,三人都会换一匹骏马。速度,果然无比的快。天黑时分,三人就赶到了京城。

 李茂投宿在了好日子饭馆,带给了江世昌三芭蕉,这是紫苏的意思,要请江世昌、江世华以及长公主品尝。然后,再商议芭蕉的成价格。

 三人刚好都在好日子饭馆,吃了芭蕉之后,都连声赞好。很快的,芭蕉的价格,以半两银子一

 而芭蕉在好日子饭馆的卖价,却定价二两银子一,打算走贵族路线。这年头,好多有钱人不怕东西贵,就怕有钱也买不到好吃的。

 更何况,有了端王的帮忙,芭蕉很可能会成为贡品。那就意味着,除了皇宫有芭蕉之外,也就在好日子饭馆可以买到了。

 端王在五里坪住下了,只要紫苏外出,他就一直跟着。非常的殷勤,他那用心,明眼人一看,就全都明白了。

 来到向葵庄园,紫苏无可奈何,干脆跟他挑明:“王爷,你的身份过于高贵,我高攀不起。我理想中的丈夫,应该是一个出自世家的公子,很有修养,文武双全,对爱情一心一意,不会有什么三四妾。可是,你贵为亲王,又是陛下最疼爱的侄儿。你这样的身份地位,这辈子注定是妾成群的,不是我的良人!”

 哎呦呦,这小女子果然与众不同,竟然敢对他说出这么一番话来。不简单啊,不简单!口气着实不小啊,够惊世骇俗的!不过,他就喜欢这么直的女子,很对他的脾气!

 “你的意思,就是说,后谁娶了你,这辈子就只能有你这么一个女人?”端王一本正经的问道。

 紫苏非常肯定的点头:“是的,正是这个意思!而且,不能花天酒地,不能有外室。我喜欢干净的男人,被别的女人碰过的男人,我没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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