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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慢慢平息下来,在他怀中着鼻子。

 “对不起…”她歉然嘎哑的说:“谢谢你…”“没关系。”他抚着她身后那被削断的黑发,安慰着她。

 冷风从湖面上吹来,将她柔软的发轻轻扬起,因为变短了,它飞扬得更高,然后在风停后柔顺的帖服着他环在她颈后的铁臂。

 那感觉很好,有些,但也很舒服,他不自觉,轻轻抓了一缕在手上摩挲。

 怀里的女人又鼻子,他感觉到她微微侧过脸,垂眼只见她咬着瓣,看着她被他握在手中的发,眼眶又有些微

 可楠闭上眼,听着他的心跳,半晌后,才缓缓了口气,张嘴解释:“在我家,女孩子一定要留着长发,据说它可以加强感应的能力,我们从出生就得留着,继承人更不能轻易将发剪短…”

 她的语音十分沙哑,带着隐隐的痛楚。

 “我妈是百年来能力最强大的当家者,家族里的人对我也抱着很大的期待,但我的能力从小就很差,我头发留再长,它也从来没有加强过什么…”

 可她还将发留着,留得那么长,保养得那么好。

 “前两年,我放弃了继承家业,我是个半吊子,我的能力比普通人还好一点而已,每个人都知道。家族里的长辈在半个月后,选了我表妹湛华当继承人,湛华比我好太多,我其实早就不需要它了…”

 深深再口气,她缓缓吐出来,说:“我想我只是,我大概潜意识里认为,只要我还留着这头长发,或许我就不会完全让我妈彻底失望。”

 “你看见了直升机的爆炸。”他提醒她。

 她笑出声来,笑里隐含苦涩。

 “你知道吗?这种程度,湛华五岁时就能做到,而我今年二十五了,我就算再过个二十年都追不上她。”

 说着,她再口气,从他怀里退开,抬手抹去脸上泪水,仰望着他,笑着皱鼻头说:“我早该认清这件事,留这头发对我没有好处,就算我再留一倍长,它也不会让我更像湛家的人,或比湛华更能继承家业;我不会成为当代的通灵者,也不会成为伟大的算命师,但我想我可以过好我自己的人生。”

 她说着,含泪微笑,泪光在她眼里闪烁,但她的笑是真的。

 “我可以做我自己,只做我自己就好。”

 虽然脸上犹有泪痕,即便她的长发被削得长短不齐,她看起来却彷佛比刚才更亮眼了。

 忽然间,心头怦然。

 那一秒,她亮眼得让他再次屏息。

 风又吹来,扬起她的发,他忍不住抬手,替她将飞散的发掠到耳后。

 “你这样很好看。”那么多形容词汇,他却只找得到这最简单的一句。

 她一下子红了脸,不好意思的笑笑“你不需要夸奖我,我知道自己有多狼狈。”

 说着,转身把手中绕的长发解了下来,放进她刚刚已经先挖好的里,再将其覆上土石,埋了起来。

 他是说真的,她看起来漂亮,但她不相信,而他不晓得然后才能让她相信,所以他只是炖下来帮她。

 她和他微笑道谢,当她起身时有些踉跄,他伸手扶住了她。

 “抱歉,蹲久了腿有些麻。”她尴尬的笑了笑。

 “你需要多喝点水。”他告诉她“缺水会容易有姿势低血。”

 “是吗?”

 “你大概有些水的症状才会这样。”他松开她的手臂,改牵握住她的小手,转身往回走。

 是为了安全,他告诉自己,她很可能会跌倒。

 他本以为她会抗议,或将手回,他已经准备好要说服她,但她没有抗议,没有多问,只是轻轻的再次回握着他。

 喉咙微微又紧缩,她的手柔细致,而且好小好小,他若是想,可以轻易将那小小的手包覆在其中,他感觉握在手心里的小手,慢慢有了温度,暖了起来。

 穿透云层的阳光,已经再次消逝,一只白头飞鹰展翅飞过天际。

 他牵握着她穿过森林,走过那些几乎不曾被人打搅过的参天大树。

 她一直保持着沉默,没再开口。

 他不着痕迹的瞄了她一眼,身旁的小女人低头垂眼,小心的看着脚下,试图闪避那些太过尖鋭的石头,但小脸泛着淡淡的粉红。

 所以,他仍握着她,继续握着她,让那只柔软的小手,在他手心里变得更热、更暖。

 两人牵着手,一起穿越苍郁的林木回到了狩猎小屋,但她一进门,就去拿了那壶茶水,在他身前蹲下,并要求他在桌旁坐下,替他擦洗双脚。

 直到这时,他才晓得原来她注意到了,注意到他也和她一样,打着赤脚。

 她没有给他拒絶的机会,她已经蹲在那里。

 “你不是说茶水可以消炎镇痛?”她小脸微红的看着他问:“还是你只是说说而已。”

 他不太会痛,而且他皮糙厚,不像她那样细皮,容易受伤。

 可是,如果她想照顾他,若是他拒絶了她就太傻了。

 肯恩凝望着她,然后乖乖坐了下来。

 “抱歉,让你担心了。”她松了口气,一边替他擦脚,一边道:“但你睡得很,我只是不想吵醒你。”

 心口,莫名又再紧缩。

 “我不介意。”他找到了自己的声音。

 她羞涩但温柔的笑了笑,起身去把鞋袜拿来给他。

 他一愣,抬眼将视线从鞋袜移到她脸上,然后那瞬间,他晓得她知道了。

 “你要回城堡去,不是吗?”她看着他说。

 他没有回答,只是沉默的看着她。

 她深口气,凝视着他说:“你不可能放着泰勒导演不管,如果她够聪明,她会继续躲着,但躲不了多久,她不是有耐心的人,一天一夜是她的极限了,而且你想要去那黛安娜的记。”

 所以,她想过了,把事情都想过了一遍,而且得出了正确的结论。

 她说得没错,他确实打算回城堡去,既然她知道了,他也不再隐瞒,只伸出手接过鞋袜穿上,然后拆下手腕上的表递给她。

 “雨停了,你等天黑之后再生火,如果我明天早上没有回来,你不要留在这里,戴着这只表,沿着湖岸朝西走,看到瀑布之后,左手边大约十公里远的地方有一条公路经过,它会通到另一头的城镇,虽然比较远,但也比较不会有机会遇见从城堡里出来的人,跟着公路走,但尽量不要走在路上,也不要随便拦车。”

 她低头看着手上的表,这表面的玻璃都裂了,里面的指针也没在走动,她抬眼挑眉看着眼前的男人,道:“这表坏了。”

 “外层坏了,但表里做了特别的防护,有GPS定位系统,我已经失联超过二十四小时,红眼的人会来找我。”他凝望着她说。

 “但他们不会找到你,他们会找到我。”可楠看着他说。

 “他们会送你回家。”他说。

 “那你呢?”

 “他们也会找到我。”

 “但比较慢一点。”她指出重点,道:“如果我在这里是安全的,你才是需要戴着表的人,你公司的人会在第一时间找到你。而既然他们会来找你,那表示如果我和你在一起,他们也会找到我。”

 说着,她把那支表还个了他,告诉他:“如果你要回城堡,我也要去。”

 他挑起了眉:“你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

 “知道。”她深口气,说:“两个人总比一个人好,你不知道会遇见什么状况,再说既然你知道这里有栋狩猎小屋,那表示他们也有可能知道,雨已经停了,虽然快要天黑,但我留在这里,还是有被找到的可能。”

 所以,她真的知道她在说什么。

 “况且你知道吗?根据好莱坞数十年来的恐怖电影定律,落单的那个,总是第一个被宰掉。”

 她的说法,让他扬起嘴角,忍不住将双手在叉,道:“但根据好莱坞灾难电影定律,女人、小孩与动物絶对能存活下来。”

 “那你更应该喝我在一起了,毕竟我是女人。”她将手叉在上,把手中的表再次递了出去,笑着道:“再说,城堡里非但有食物、有衣物,还有我的鞋子,如果要来个荒野大健行,我想先打包一下必需品是比较聪明的办法。”

 那是个玩笑,但也不是玩笑。

 他想她至少有一半是认真的。

 “有时候,进攻是最好的防守。”她直视着他,说:“虽然我能做的事不多,但我能帮上忙的。”

 这女人的幽默感让他放松了下来,她的建议也不是不可行,仔细再想过,把她留在这里的确不是最保险的方式。

 所以,他伸出手,接过那只表,将它重新戴回手上,然后下自己的鞋袜,把鞋袜递给她“如果你要和我一起回去,就得保护你的脚,至少前面这段路。”

 “我穿袜子就好,你脚大,那双鞋只会害我跌倒。”她聪明的没有完全拒絶,只拿过袜子,在地板上坐下,把那双大袜子穿上。

 那双袜子没办法挡些什么,但比什么都没有好。

 他没多说什么,只重新把鞋子穿回脚上。

 她边穿袜子边看着他问:“所以,既然我们不太可能走正门,你打算怎么溜回城堡里去?”

 肯恩抬起眼,看着她吐出两个字。

 “悬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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