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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他是真的跑到她这里来睡觉的,在她那张单人小上,他倒头就睡,半夜三更醒了一次,把在沙发上窝着的她抱上,结果两人酸背痛的挤了一夜。

 第二天,他醒来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查家具店的电话,并火速订购了一组双人

 订完后他去厨房找吃的,不小心看到组合橱柜里面大包大包的泡面,而冰箱里只有数颗蛋和几罐罐头,眉头就皱得能活生生夹死一只蚊子。

 “你每天都吃这些东西?”他问。

 “嗯,这样方便的。”水蓝老实地回答。

 她不太会下厨,大部份都是在外面解决温问题,如果在家休息,就煮泡面,她觉得也不算难吃。

 他不说话,用眼睛瞪她,然后很豪迈地将那些泡面一股脑儿全扔进了垃圾桶,她吃惊地看着那些惨遭不幸的泡面,又看向他。

 “以后别吃这些垃圾食物了,知道吗?”他跟八年前不一样了,很有股占山为王的气势,一副“老子说了算”的跩劲。

 “知道了。”她也跟八年前不一样了,她已经被生活磨得会察颜观,所以很“卒仔”的配合他的决定。

 他似乎很满意她的听话,挽起袖子,开始做早餐。水蓝根本不信他会做饭,谁知他花了不到二十分钟,就弄好了早餐,有煎蛋、稀饭,还有用玉米、鲑鱼罐头和蛋饼。

 她瞪着那些看起来卖相还不错的东西,趁他转身洗手的功夫,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偷尝一口,眼睛瞬间瞪得更大了!

 天啊!他是怎么变出这么美味的东西来的?蛋很、稀饭很稠、蛋饼很香,这样香味俱全的早餐,足以用“丰盛”二字来形容了。

 “好吃吗?”他坐下,拿碗替她盛稀饭。

 “嗯!”她猛点头。

 “吃慢点,小心烫。”他习惯性地照顾她,看着她吃,一贯带着冷漠戏谑的狭长眸子带着不为人知的温柔。

 “你怎么会做这些?”水蓝很好奇。

 “我到美国念书的时候,跟Sun住在一起,Sun很懒,只会用生米做蛋炒饭,我怕被莫名其妙地毒死,所以都是由我负责喂我们两个。”欧驰对她解释。

 Sun?是谁?阳光般的女孩吗?莫名的质疑一下子在心头浮现,使她的好胃口大减,低下头默默地吃着他做的早餐。

 其实她很想问,问他Sun是谁,是不是他曾经的女朋友但她开不了口,她能以什么立场和身份质问他过去的情史,又或者是现在的?他说得很清楚了,他不喜欢她,所以不恨她,他现在只是在玩一个成人之间的游戏,等他腻了,就会跟她saygoodbye了。

 吃过早餐,他下了一趟楼,又拎着一个黑色的旅行袋很快地上来,她看着他掏出一迭换洗衣物和牙刷等日常用品,有点诧异地问:“这是…”

 “本来就放在我车上的,有时候会在外头过夜,以备不时之需。”他回答,顺手将衣物放到她手上让她帮忙拿着。

 过夜?在外头?跟其它女人在外头过夜的意思吗?心揪了一下,水蓝捧着那迭衣服,抿紧了,美颜变得几分苍白,嗫嚅地问:“你…常在外头过夜吗?”

 “偶尔。”他拿着牙刷去浴室刷牙,还不忘待:“一会儿记得帮我把衣服挂起来。”

 挂起来?挂哪儿?水蓝呆呆地看着浴室的方向,心里全是问号,等他出来,才迟疑地问他:“你是要…在这里住吗?”

 “不行吗?”他反问。

 当然可以,他现在是老大,想来就来,想走就走,谁拦得住?“随便你…”她转过身,低头闷闷地在理台边洗碗,没提防从身后搂抱过来的一双健臂。

 “刚才吃醋了?”他的身躯贴着她,一如既往地温暖,下巴搁在她肩头,歪着俊颜打量她。

 “谁吃醋了?”她才不承认。

 “你啊。”

 “才没有。”

 “没有吗?又说谎。”

 “就是没有。”继续嘴硬。

 “那这里…”男人的大掌沿着纤细的肢朝上“心怎么跳得那么快?”

 啊,水蓝惊呼一声,不知道他想做什么,只能傻呼呼地举着满手的泡沫,直地站着。

 “这里,比以前大很多。”他说着能让她羞死人的话“我一只手都快握不住了。”

 天啊!她一动也不敢动,任凭手指轻而易举地窜进了白色的棉布睡裙,拨开内衣。

 “别…”她脸红得要爆炸了,扭着身子闪躲。

 他低笑着抱紧她,不让她动,充满爱意的轻咬她细致的颈“那天我公司的小妹帮你买的内衣,我觉得还不错,什么时候穿上让我看看?”

 是那套薄纱的‮丝蕾‬罩和丁字吗?早就被她洗好收进了柜子里,她哪里还敢再穿啊。

 “我喜欢看你穿我的衣服。”他吻着她贝壳似的小耳垂,逐渐向红移动“还有,Sun是我叔叔的英文名,我可以带你去美国看他。”

 没有旋紧的水龙头“哗哗”地着,可惜没人管它,现在是属于情人间亲密的时刻,不得打扰。

 电视里有位专家说过,如果二十一天做同样的事情,那么就会形成习惯,比如对着一个人,就会习惯这个人,而他们在一起已经超过二十一天了。

 从他堂而皇之地来到她小小不足三十坪的老公寓,从此就乐不思蜀了,他家明明很大、很豪华,水蓝想不通他干嘛非要来跟她挤。

 难道是怕她跑路?可是他现在是征信社的老板,她就是想逃,也逃不出他的手掌心啊!

 同样的,也是从那天开始,她的屋子里冒出许多不属于她的东西。

 鞋架上摆着他的拖鞋,冰箱里有他的啤酒,洗衣篮里扔着他换下来的T恤和睡,浴室镜台上她的红色漱口杯里,新加入了一支蓝色的牙刷,而他的刮胡刀很不规矩地摆放在她的化妆水旁边。

 水蓝不知道自己和他,现在到底应该算什么关系。她每天早晨都在他怀里醒来,吃过他做的早餐,他会开车亲自送她到某大厦的办公大楼门口,看着他的车离开,她再穿过两条街去“安生”,开始一天的工作。

 她不敢想他得知真相的后果,也知道纸包不住火,可是现在,除了得过且过,能瞒了一天是一天吧!

 下班回家的时光是一天最美好的,只要他有时间,就会和她一同煮饭、洗碗、散步,像一对恩爱的小夫,被幸福的光环暖暖地笼罩着。到了上,他的胃口一如既往地好,化身成为那只叫“饕餮”的野兽,把她当裹腹的美食大餐享用,每晚都变着花样地折腾她,非着她楚楚可怜地求饶才肯结束。

 太幸福的生活,常常教人患得患失,就像小时候没吃过糖,不知道那是甜的,吃不到也不觉得难过,可真正尝过它的味道,哪被大人告诫吃多了会蛀牙,心里也还是悄悄惦记着想吃个。她已经尝到了幸福的滋味,逐渐变得贪心起来,她害怕哪天就会尝不到这种滋味了。

 心情复杂地将晾干的衣物从衣架上收下来,水蓝轻轻地关上阳台上的门,准备出去赴约。

 最近这两天,欧驰好像特别地忙碌,早上出去,总是到了晚上才回来,还有几天会在半夜三更才爬上…他自作主张地拿着她的钥匙去外面打的那一副,到今天终是派上了用场。

 今天的天空一直都是的,方格窗敞开着,却没有阳光洒进来,似乎又快要下雨了。

 简单地换上白色的七分袖衬衫和蓝色碎花的半裙,她拿了伞就出了门,不过刚刚走出公寓,就听到身后不远处的马路上传来两声了亮的喇叭声。

 水蓝并没在意,继续往前走,谁知“叭叭”又是两声,很明显是冲她来的。

 她以为是欧驰,期待地回过头,谁知一辆从没见过的车子在她身边停下,车窗很快摇下,出男人陌生喜悦的小脸。男人大概三十岁左右,衣冠楚楚,文质彬彬,戴着一副金边眼镜,但水蓝确定自己应该不认识这个人。

 “小姐,你好,还记得我吗?”男人笑着对她打招呼,并礼貌地下了车,站在她面前。

 水蓝盯着男人的脸,盯了大概足足有一分钟的样子,终于皱了一下眉头,缓缓道:“不记得。”

 “忘了吗?上个月在便利商店,我们见过的。”男人提醒她。

 自从那天见过她,他有空就在这附近闲晃,期盼能遇到心仪的佳人,今天好不容易碰上了,可惜眼前的女人似乎真的不记得他了,清亮的水眸里全是疑惑和防备。不过没关系,凭自己各方面优质的案件,他有信心能追到令他魂牵梦萦的女人。

 “小姐,原来你住在这里,我来过好几次了,可惜都没碰到过你。”他满脸写着“饶有兴趣”四个字,并讨好地问:“对了,你要出门吗?我可以送你一程。”

 “不用了。”水蓝很快拒绝,拎着伞,脚步匆匆,准备去不远处的捷运站。

 “小姐,你不要害怕,我不是坏人,我真的只是想认识你。”男人见她要走,急急地在后面喊:“小姐,请等一下!”

 纤足突然停住,水蓝深深了口气,似乎在作着抉择,终是回头,菱轻启:“先生贵姓?”

 “喔!我姓汤,汤伟翰。”

 “那…汤先生,麻烦进我到中山区可以吗?”

 “当然乐意效劳。”男人惊喜万分,以为佳人被自己的诚意打动,更加殷勤地拉开车门“请上车。”

 天空中有鸽群呼啸飞过,她一步步地走过去,像是走进一段宿命,又或者是逃也逃不掉的劫数。是啊,命运就像鸽子,要嘛飞走,不知所踪,要嘛遭人捕杀,死无葬身之地…该来的,总会来,躲也躲不开。

 与此同时的“驰逐”征信社里,气氛很凝重。

 自从那个大胡子警官一个小时前登门拜访,在场的五、六个职员们就连大气都不敢出了。

 大胡子警官姓马,是市警察局的刑警队队长,治安维护的绩效有目共睹,侦破不少大案件,成绩斐然,属于政府部门响当当的铁腕人物。

 这位马警官是老板的私人朋友,看样子私很不错,可是让征信社的职员们怎么都想不通的是,征信社跟刑警队,一个民间组织、一个官方机构,看来看去也不会凑在一起嘛!

 偏偏马警官有事没事总是喜欢跑来跟老板称兄道弟,甚至有好几次都被人听到他叫老板“老大”,这就太扯了吧!

 一个俊朗帅气,年轻有为,另一个大胡子,大老一个,论外型,怎么看也是后者比较老啊!还是说马警官是“身在曹营心在汉”,其实是位无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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