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一六章:还宝
时隔两年,很难有人会预料到,当年强者竟然会以这样一种情形重新回归。
“原来他确实就是谢烟客,怪不得在西昆仑时,他硬是一手抢了仙缘!”“他为何会跟着玄都老子?难道他现在已经拜入玄都?”“崇皓先前不是发公告说将他抓住了吗?”“你看他是布衣,应该是没有装备被人刷走了!”
惊疑不定的谣言蜚语在各种议论声中涌动着,如果不是有金灵圣母亲自在监督他们,这个本要在一天内解决的东海战事,就玩家战线这里便得先瘫痪掉。
玩家们少见多怪,周易目不斜视,也没有去管他们,只管跟着老子继续前行。身份如果原来被暴
的话,对周易还真是个不小的麻烦,但现在他已经不怕了,公开就公开了,他无所谓。
也并非是他愿意享受这种所谓“强者回归”的感觉,其实没有任何意义,只是他身上的法宝装备连乾坤袋都被
灵圣母统统拿走,便宜给了崇皓。这次回来的话,周易也正好向崇皓讨要。
青牛腾云而下,赵公明祭出定海珠也没打多久,就到了风平
静地的海域。仙岛海岸,先前周易在紫芝崖见到的那个伟岸身影早已经在此等待,道衣袖长,一脸正
,正是多宝道人。
“这倒是有些让; 人看不懂了。”
赵公明低声嘀咕。
周易在一旁听到后,倒是神色如常。他可以裂解这种情形。就算是多宝道人,在《彼岸》中也有没成道的时候,通天教主打走的是开轮回道的后来者,至于轮回道这段独立的时间,本身则没有任何变化。想必前些日子就是后来者出现,这段独立时间的本尊直接闭关了。设定如此,要想通很简单。要钻进死胡同也不难。
“见过玄都大老爷。”
青牛落地,多宝真人
了上来,老子也没说话,只是坐在牛背上含着笑,由玄都大法师牵着牛,这就向碧游宫的方向去了,其他npc都跟着,周易也就耐着
子跟了上去,过了蓬莱道场后青云直上,顺着一道浮云接下的金桥。直接穿过红山紫崖,来到仙都广场。
两年前在周易藏心界中冉冉而生的碧游宫与仙台万峰,相同的景致完全出现在了周易面前。稍有不同的是,这次碧游宫大门敞开,壮丽的仙宫内不断衍生出道德光雾、诸天庆云,从仙宫滚滚而出,向着整个广场散开。
“你们在这儿稍等片刻吧!对了,娲圣要补天也要路过东海,眼下东海未平。多宝,你身为碧游宫大弟子,需赶紧张罗下,在今天将这儿东海妖魔铲平。也好为娲圣补天铺好大路,免得到时候耽误。”
老子从青牛上下来,向着仙宫走出一步后,忽然像是想起了些什么似的。回头给旁边侍候的众人说道,然后又对着多宝刻意吩咐了一句。
“家师早有吩咐,等送您进去。我这就去安排。”
多宝真人回答道,神色如常,浑然没有什么蛛丝马迹,让人觉得不对。在仙都广场一旁站着的
灵圣母上下打量他这大师兄,表情古怪。
等水火童子将老子引进碧游宫后出来,就和白鹤童子站到了一处。这时蹙眉的
灵圣母开口道:“师兄,你可记得你还有个记了名的弟子叫崇皓,他现在还在冥海。”
没了长辈师长,这个多宝道人的气度也恢复平常,他轻微地一点头,道:“我已经着黄巾力士去引他过来了,此子是水火童子
后成帝的传承吧?我当然记得。近两天坐关苦修,虽然有些头昏脑
,但还不至于不记事情。”
“那龙秋呢?”
灵圣母又问道。
周易在一旁静静看着这些npc试多宝道人,他知道试不出来结果的。
“当然也记得,我已经叫他前去东海前线。”多宝真人微笑答道。
赵公明和三霄姐妹互相看看,也看不出个所以然来。不过,虽然仙都广场上的气氛有些诡异古怪,但也没有意想中的不快发生。周易还能看到广场那头,玉虚宫的十二金仙围成一圈交流,旁边闲闲散散一些穿着峨眉道袍的玩家,都被广成子派下了紫崖,叫他们前去参与东海战事。
碧游宫这边的弟子都是诡异的宁静,只有那边玉虚宫的交谈还算活络,这大约也与所站位置有关。十二金仙位置距离碧游宫远,而这边的几个碧游弟子,全是站在碧游宫大门外,自然只能左右分列,少言寡语。
“这位是?”
多宝道人的目光突然落在周易身上,上下一打量,自然发现了他修有《黄庭》,就上前问话。
“这是我收的不成器弟子。”
没有等周易回话,赵公明便先替他做了回答。
“道行
深,不错,不错。”
多宝道人含笑连说了两句不错后,又道:“就凭这道行,已经足以前去东海前线,斩妖除魔。公明,着他去吧!留在这儿等,也只是耗费光
。”
“回师伯的话。”
周易趁着赵公明没说话突然开口:“我也正有此意,只是随身的法宝灵丹乃至护身仙衣等物,都被您座下的崇皓给抢去了。”
“他是与龙湫合伙毁了坎元宫,所以东西才被收缴,崇皓只是代管。”
灵圣母在一旁补充道,虽然说赵公明称此人是他弟子,但她总觉得有些不对劲。
“眼下补天大计为重。其它的都是小事。”多宝摇头道“马上他就过来,我到时候叫他将东西原封不动的还你。”
“多谢师伯。”
周易答谢。
话音刚落,天空就有两个乘云的黄巾力士带着崇皓落了地。
“师尊!”
落地的崇皓一眼锁定周易,再看到不久前污辱他的赵公明,两个眼睛险些
出火来,他刚要借势报仇时,多宝道人已经打断了他的话。
“你来的及时。”
多宝道人面带春风般的微笑,背着双手和蔼看着崇皓,说道:“快将人家的东西还与人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