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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第十章】

 “静儿娘子,我知错了。”

 不管有错没错,先道歉准没错。兰夫人在兰泊宁临出门前千代万代的嘱咐,她说这是夫相处之道。

 有鉴于爹娘确实感情甚笃,这过来人的经验值得借镜,兰泊宁当然乖乖地奉为圭臬。

 何况他的确有错,不能用种种的借口掩饰过错,人不能言而无信,他是生意人,更讲求诚信,以信服人,要是他连这种事都做不到,如何执掌兰家的家业,有错不改将为人所唾弃,抬不起头做人。

 “你错了?”蒲恩静一头雾水。

 “嗯,我错了,错得离谱。”他重重一点头。

 “你错在哪里?”她笑着喂怀中越来越往横向发展的小妹吃了一口酪手卷,无视某人的咽声及他亮如星星的眼神。

 看着一位昂藏大男人以垂涎的神情望着小女童嘴里的点心,一副想争食的模样,心里发噱的蒲恩静觉得很有趣,更加故意有模有样的喂食,馋死某人。

 “错在…呃,那包着鱼片、玉米、云腿、蓝靛果的面食看起来很滑口,我一大早出门没来得及用早膳,所以…”他答非所问,此时兰泊宁扁平的腹部发出令人失笑的腹鸣声。

 “哇!二姊夫好可怜,他肚子里的馋虫叫得好大声。二姊姊,他是不是忘了喂虫虫了?”她肚子饿的时候也会咕噜咕噜叫。

 蒲青青的童言童语令人忍俊不已,因她的话而两眼发亮的兰泊宁虽然耳泛着暗红,仍睁着小狈乞食般的黑瞳,望着他笑如花的小娘子。

 “嗯,虫子饿了,哭得好大声,再不喂它就要跑出来咬青青的小手。”有了偷听的“情”一大一小的两人关系大跃进,他也肯放下身段来哄小孩。

 一听有虫子要咬她的手,蒲青青吓得直往二姊怀里钻。“快喂它,快喂它,不要让大馋虫跑出来。”

 她人小蚌子矮,二姊笑她是小馋虫,同样的道理,二姊夫又高又壮实,养出的馋虫肯定很大只,她是这么想的。

 “是呀,快喂我,虫虫很饿。”酪的味道j直往鼻子飘进,他口中的涎要泛滥成河了。

 妹妹还好,不懂事,可是一个大男人眨着眼卖萌,蒲恩静就有些忍不住想笑了。“青青,二姊夫说他做错事了,我们要先听听他错的是什么事,才好决定要不要原谅。”

 “说。”蒲青青架式十足的伸直手臂一比,若非手里少了个拍案的惊堂木,倒像正在办案的女青天。

 要他当着一个小娃娃的面说吗?他拥挤的两眉连成一条浓黑的直线,低视和他正面相看的小姨子。“静儿娘子,能不能咱们私下聊,别有第三人,此事难以启齿。”

 “青靑还小,听不懂我们说什么。”蒲恩静挑眉笑道。

 她三岁时在干什么,似乎是在跳格子,拿着父亲珍藏的锦布满街跑,像个玩疯了的野孩子。

 褪了的回忆一点一滴的浮现,虽然不是非常明晰,她却十分的珍惜,父亲一直是她心中最高大的英雄,没能和他做更久的父女也是她一直以来的遗憾。

 父亲的影像与正在求和的丈夫重迭,她心里感触良多,不论她这位外表冷酷,内在“童心未泯”的夫君做了什么,她都不会选择怨恨,人的缘分太难料,何时会结束也不知道,何必再被不开心的情绪占领。

 “你确定?”他用怀疑的表情看着坐在子腿上的小人

 听他一说,她也动摇了,青青的确不同于一般的小孩子,打小就是个脑子灵活的伶俐娃儿,再加上她这些日子有意无意的引导,似乎更聪慧了。“好吧,青青,去看看娘药喝了没。”

 “喔!”蒲青青听话地从二姊腿上滑下,穿着遍地莲红小绸的两条小短腿飞快的跑开。

 “静儿娘子…”

 蒲恩静侧过身,端起尚有三份的酪手卷放在碗柜里,要他先噤言,有话待会再说。

 “到我房里吧,这里不方便。”邻里间串门子是常事,看到垂着金穗子的大马车停在门口,一会儿肯定会有东家的李婆婆来借半斤白糖,或是李家的大娘盐没了过来讨两匙。

 探听家长里短是农家穷户少数的娱乐,他们太闲了,除了忙农事外无所事事,怎么会错过这个大好机会。

 “好。”他暗喜,房里好,孤男寡女,又有夫这层牢不可破的身分,做什么都成。

 一入房,在外人面前严峻冷酷的兰泊宁立刻不安分了起来,两臂一张从后头抱住子,长了青髭的下颚在她雪白玉颈轻轻蹭着,似久别重逢般舍不得放开,蹭得她雪肌泛红。

 “你放手。”他抱得太紧了,让她有种…怦然心动的异样感。

 “不放,我好久没抱你了。”真香,淡淡的发香和馥馨的幽香,得他身体某处的馋虫也饿得慌。

 “那是谁的错?”她从未阻止他的亲近,只是顾忌这具身子稚,心态上有点抗拒。

 在她看来二十五岁结婚都太早了,可是对古人而言,年过十八未有婆家已是老姑娘了,是没人要的大龄剩女。

 “我。”他老实的承认。

 “好好说话,不要动手动脚。”蒲恩静略带无奈的拍开从自个儿衣衫襟口探入的大掌。

 “静儿,我想你。”想她幽香人的气味,想她贴着他的软馥娇躯,更想念那两只渐长大的小玉兔。

 她了口气,说服自己别和他计较。“你来了多久?”

 其实她想问的是他偷听了多少吧。

 没有被捉到现行犯的窘然,光明正大吃豆腐的兰泊宁答得理直气壮。“呸!那是个什么玩意儿,一张脸白得像死尸,两只胳臂细如竹竿,一件出尘飘逸的白袍被他穿成像披麻戴孝,真不晓得他为何没被自己的脚绊倒。”

 “夫君,你离题了。”他说了很多却没说到重点,很明显,这是种逃避心态,不肯面对问题。

 兰泊宁闷闷的将头靠在她颈上。“从他说想你的那句话…哼!他凭什么想你,你是我的,我明媒正娶的子。”

 “所以你顺便拐带小妹做坏事,行偷听这种不入的勾当?”她很想说狼狈为,大恶狼和小笨狈。

 他喊冤。“这话说得冤枉了,你那妹子得很,为夫哪拐得动她,她还从我手中抢走要送你的碧玉发簪。”

 以赤金枝镶嵌、通体碧绿的玉簪上点缀着红珊瑚珠,一旁又有仿真的琉璃猫,小小的一只比米粒大不了多少,做休憩状的酣睡,猫尾巴拖着做成鱼状的红宝石,首尾红,簪身清透着碧绿,甚为喜人。

 当初他特意让珍宝斋打造出绝无仅有的发簪,是他亲手画的图,打算送给子的生辰贺礼。

 谁知打劫的遇到地头蛇,他藏身树后时一时过于气愤,不慎让怀中那装着玉簪的红袋子滑出一角,眼尖的小姨子小手一便宣称是她的,护在小手里,死也不还。

 就这样,小路匪抢走了他呕心沥血的心意。

 “你还会想到送我东西?”真稀奇,她以为他只会一副爷儿作派,丢下一迭银票随她喜欢什么就自个儿去挑。

 他讪笑地朝她耳后呼气。“早弄好了,一直没送出去,因为…因为我…呃,那个…”

 “莫名其妙的闹小子。”她代他回答。

 大男人的脸红了“我…我是恼我自己,为什么不早点认识你,你一出生就该是我的。”

 “就这样?”闹了老半天的别扭,原因就这般单纯?

 “我听说你自小就喜欢满腹诗书的才子,和…有着深厚的青梅竹马之情,我只是每泡在商场的市侩商人,和你喜欢的才子相差太远。”他不知道怎么面对她,只好用最笨的方法先避开再说。

 “听你那素有才女之名的卿卿表妹说的?”她打趣着。

 兰家上下也只有那位娇客爱兴风作,唯恐家宅不的制造事端,好达到她的目的。

 想嫁人想疯了,还非表哥不嫁,真不知她是真痴情,还是看中兰家的富贵,想当个养尊处优的富家夫人,而且,她用的这招离间计十分巧妙,差点成功了。

 如果她是个爱拈酸吃醋,事事要强的人,而兰泊宁耳子软,妒大,说不定两人硬碰硬就越闹越大,一条小小的裂痕成了丈宽的长河,谁也跨不到对岸。

 “什么卿卿表妹,根本是不请自来,赶又赶不走的水蛭亲戚,她娘和我娘打出生到现在说的话指不定还不到我十手指头。”让人无法想象柯丽卿哪来的热情,有脸对他死不放。

 嫡庶有别,在名门世族中,即使是同父所出的姊妹也是天壤之别,嫡出的胡氏是长女、长孙女,自幼受祖父母和亲爹的宠爱,琴、棋、书、画无一不,是个不折不扣的大家闺秀。

 而柯丽卿的娘亲不过是排行第七的庶女,她娘虽然受宠却是姨娘的身分,连带着所生的子女也低人一等,在家中地位形同家生奴。

 嫡女和庶女是玩不在一块的,所请的女先生也不同,胡氏住在宽敞的独院,柯丽卿的娘则和多位姊妹挤在狭小的偏院,两人所见、所经历的完全不一样,也少有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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