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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女?女神?
 ——评《扶桑》

 郑家影

 《扶桑》写的是个神女变为女神的故事。主角扶桑是上个世纪中国乡间女子,辗辗被拐卖到美国从事皮生涯。尽管身世悲苦,扶桑却能逆来顺受。送往来的日子不知摧残了多少唐山女子,唯有扶桑娉婷玉立。扶桑的魅力惑了一美国少年,并由此展开数十年的爱怨纠。而同时,她从小被许配的丈夫也以神秘的面目出现…

 这样的传奇故事是够“好看”了。难得的是,作者巧为运用她的素材,再现新意。百年前中国的苦命女子,飘洋过海,在异邦卖笑。女、地理、国族、及望间的隐喻关系,于焉浮现。在十九世纪末的旧金山,扶桑是神秘颓靡的东方象征,也是殖民主义权力蹂躏、倾倒的对象。古老中国里解决不了的男女问题,到了新大陆更添复杂面向。而周旋在中、美寻芳客,及中、美丈夫/情人间,扶桑身布施,却始终带着一抹样的微笑。这笑是包容,还是堕落?

 作者显然明白她题材内蕴的诡,因此避免了(简单的)女主义或后殖民主义论证公式。尤其值得一提的是,除了扶桑引出的一线故事外,她又运用第一人称的我,与扶桑展开对话。两个中国女相隔了一个世纪,却因种种原因,渡海落籍异乡,并各自发展一段异国情缘。叙事者的我丝剥,急了解扶桑当年种种,而扶桑的影像却时近时远,不断挑起和中挫叙事者的望。至其极处,原由男幻想孕育出的女神/神女原型,也暗暗销解。在《扶桑》中,我们看到,人贩子在中国采用种种手段:哄、偷、抢把年轻姑娘弄上船偷运来美。研究表明,当年运送华工的船只“同用来运送非洲黑奴的船只极为相象”被称为“漂浮的地狱”许多年轻姑娘还没到美国就命丧黄泉,即使九死一生来到美国,也通通被卖到院。《扶桑》几次描写了女奴拍卖的场面:全身赤展示体;院“阿妈微欠足尖,一把抓散扶桑的发髻,拎着那头发把扶桑打了个转”以表明头发的真伪;“阿妈用两手指掰开扶桑的嘴,给人看那两排毫不残缺的牙。一个男人上前来拍拍扶桑的腮”以证实口齿的完好无损;双手吊在秤上过磅,按磅数出卖,这跟贩卖牲口又有何异?作者严歌苓在遍览一百六十本书后发现,她们大都“在十八岁开始发,十九岁落齿,二十岁已两眼混沌,颜色败尽”她们遭受着人贩子、院阿妈、唐人街地痞的多重盘剥欺凌,早早地结束生命。作者叙情状物,畅娴熟,很有施叔青近作《香港三部曲》的风范。除部分情景稍嫌堆砌做作外,全作可读极高。作者这两年积极参与台湾各大报文学奖,屡有斩获;对评审及预期读者品味的拿捏,亦颇具心得。本作应是她历次得奖作品中最好的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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