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 4 玩物也可养志
友人送我一本三联新近出版的董桥的小书,书名是《这一代的事》。曾在《读书》杂志上看到一个很
惑的题目——《你一定要读董桥》,当时不服气,世上哪有一定要的事?现在读了,感到的确好。一个身居香港的文化人,能够写出这等隽永的文字,算难能可贵了。
我对香港文化一向不喜欢,嫌它商业气,俗。万一雅起来,也是附庸风雅,比老实的俗更败兴。真正的雅倒不一定避俗,而是能在俗中见雅。界限在哪儿呢?董桥所说的“品味”、“生活趣情”、“对人
的无限体贴”庶几近之。
生活在现代商业社会里,文人弃文从商也好,亦文亦商也好,卖文为生也好,都无可非议。“现代人看到不食周粟而饿死在首
山的伯夷,实在应该发笑。”真有一位当代梵高枯守在象牙塔里,穷困潦倒而终,当然可歌可泣,但这是不能要求于并非天才的一般文化人的。我们应该也能够做到的是,在适应现代社会的同时有所坚持,在卷入商品大
的同时有所保留。坚持和保留什么?当然是原来就有的东西,毋宁说是人之为人的某种永恒的东西。董桥谈园林,谈藏书,谈文坛掌故,都是文人喜谈的题目,却不落俗套,谈得可爱动人,就是因为有这种东西在其中闪光。“不会怀旧的社会注定沉闷、堕落,没有文化乡愁的心井注定是一口枯井。”单凭这句话,就足以把他既与时髦的文化商贩、又与落伍的文化遗民判然区别开来了。
在品玩藏书、笺谱之类“物”的趣味时,董桥承认自己“玩物丧志”不过他有新解。一方面“这所谓‘志’,本来就没有什么太大的道理”“老老实实出去找饭吃之余,关起门来种种花,看看书,写写字,欣赏欣赏《十竹斋笺谱》之类的玩意儿,充其量只能把一个人的‘火药味’冲淡,再要他去搞‘革命’大概是不太容易了,不过,说他会破坏革命事业,似乎就把他抬举得过高了。”另一方面“一个人寄情山水,隐姓埋名,也是一种‘志’。”我很喜欢他的这个解释。人各有志,何必“革命”?时至今
,
怀“革命”壮志者
益稀少,倒使我对其中真诚者生出了一分敬意。多数人的“志”是更实际了,天下滔滔,皆想发财。我不怀疑发财在有的人也可以是一项严肃的事业,但我更相信蒙田的话:“我们最豪迈光荣的事业乃是生活得写意,其余一切,包括从政、发财、经营产业,充其量只是这一事业的点缀和附庸罢了。”据说恺撒、亚历山大都把享受生活乐趣看作自己的正常活动,而视威武战事为非正常活动。倘真如此,他们在我心目中就更是伟人了。人活世上,主旨应是享受生活乐趣,从这意义上理解“玩物”则“玩物”也可养志,且养的是人生之大志。因它而削弱、冲淡(不必丧失)其余一切较小的志向,例如在权力、金钱、名声方面的野心,正体现了很高的人生觉悟。
“玩物”可能会成癖,不过那也没有什么不好。一个人能够长年累月乃至一生一世
恋于某种大自然的或人类的作品,正说明他有真
情真兴趣。癖造不了假。有癖即有个性,哪怕是畸形的个性。有癖的人不是一个只知吃饭睡觉的家伙。相反,正如袁宏道所说:“世上语言无味面目可憎之人皆无癖之人。”巴尔扎克说得更斩钉截铁:“一个毫无癖好的人简直是魔鬼!”可悲的是,如今有癖之人是越来越少了,
换价值
没了一切价值,人们无心玩物,而只想占有物。过于急切的占有
才真正使人丧志,丧失的是人生之大志,即享受生活乐趣的人生本来宗旨。
董桥怀着对现代社会发展既赞同又忧虑的矛盾心情写道:“经济、科技的大堂固然是中国人必须努力建造的圣殿,可是,在这座大堂的后面,还应经营出一处后花园:让台静农先生抽烟、喝酒、写字、著述、聊天的后花园。”愿他的梦想不落空。如果落空了呢?那就愿台静农先生们在自己心中为自己保留一个后花园,一个可以在那里沉思遐想的后花园,一小片乡愁萦绕的精神故土。
出门时发现,搁在楼道里的那辆新自行车不翼而飞了。两年之中,这已是第三辆。我一面为世风摇头,一面又感到内心比前两次失窃时要平静得多。
莫非是习惯了?
也许是。近年来,我的生活中接连遭到惨重的失去,相比之下,丢辆自行车真是不足挂齿。生活的劫难似乎使我悟出了一个道理:人生在世,必须习惯于失去。
一般来说,人的天
是习惯于得到,而不习惯于失去的。呱呱坠地,我们首先得到了生命。自此以后,我们不断地得到:从父母得到衣食、玩具、爱和抚育,从社会得到职业的训练和文化的培养。长大成人以后,我们靠着自然的倾向和自己的努力继续得到:得到爱情、配偶和孩子,得到金钱、财产、名誉、地位,得到事业的成功和社会的承认,如此等等。
当然,有得必有失,我们在得到的过程中也确实不同程度地经历了失去。但是,我们比较容易把得到看作是应该的,正常的,把失去看作是不应该的,不正常的。所以,每有失去,仍不免感到委屈。所失愈多愈大,就愈委屈。我们暗暗下决心要重新获得,以补偿所失。在我们心中的蓝图上,人生之路仿佛是由一系列的获得勾画出来的,而失去则是必须涂抹掉的笔误。总之,不管失去是一种多么频繁的现象,我们对它反正不习惯。
道理本来很简单:失去当然也是人生的正常现象。整个人生是一个不断地得而复失的过程,就其最终结果看,失去反比得到更为本质。我们迟早要失去人生最宝贵的赠礼——生命,随之也就失去了在人生过程中得到的一切。有些失去看似偶然,例如天灾人祸造成的意外损失,但也是无所不包的人生的题中应有之义。“人有旦夕祸福”既然生而为人,就得有承受旦夕祸福的精神准备和勇气。至于在社会上的挫折和失利,更是人生在世的寻常遭际了。由此可见,不习惯于失去,至少表明对人生尚欠觉悟。一个只求得到不肯失去的人,表面上似乎富于进取心,实际上是很脆弱的,很容易在遭到重大失去之后一蹶不振。
为了习惯于失去,有时不妨主动地失去。东西方宗教都有“布施”一说。照我的理解“布施”的本义是教人去除贪鄙之心,由不执著于财物,进而不执著于一切身外之物,乃至于这尘世的生命。如此才可明白,佛教何以把布施列为“六度”之首,即从
惑的此岸渡向觉悟的彼岸的第一座桥梁。俗众借布施积善图报,寺庙靠布施敛财致富,实在是小和尚念歪了老祖宗的经。我始终把佛教看作古今中外最透彻的人生哲学,对它后来不伦不类的演变深不以为然。佛教主张“无我”既然“我”不存在,也就不存在“我的”这回事了。无物属于自己,连自己也不属于自己,何况财物。明乎此理,人还会有什么得失之患呢?
当然,佛教毕竟是一种太悲观的哲学,不宜提倡。只是对于入世太深的人,它倒是一帖必要的清醒剂。我们在社会上尽可以积极进取,但是,内心深处一定要为自己保留一分超脱。有了这一分超脱,我们就能更加从容地品尝人生的各种滋味,其中也包括失去的滋味。
由丢车引发这么多议论,可见还不是太不在乎。如果有人嘲笑我阿Q精神,我乐意承认。试想,对于人生中种种不可避免的失去,小至破财,大至死亡,没有一点阿Q精神行吗?由社会的眼光看,盗窃是一种不义,我们理应与之作力所能及的斗争,而不该摆出一副哲人的姿态容忍姑息。可是,倘若社会上有更多的人了悟人生根本道理,世风是否会好一些呢?那么,这也许正是我对不义所作的一种力所能及的斗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