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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22-两个人的时光机

 倘若时光倒,但愿某一天可以重新开始。

 有一次杨蔚琪问郑谐,倘若时光可以倒,那么他希望时间回到人生的哪一个点。

 郑谐记得他回答是:没有。

 并不是他过得太平顺,而是他一向觉得,人生该怎样就怎样,逆转便有违天命,所以哪一个点他也不想回去,即使当时或许他很遗憾。

 可是现在郑谐希望多年前的某一天,可以从早晨开始,重新来过。

 那一段时间郑谐一直过得不怎么顺心。

 父亲要求他大学毕业先工作一两年,达到他的考核后再出国,他谨遵教导。

 郑谐在一家以高强度高压力闻名的大公司里做满两年,比他之前的四年学习加起来都累。他办妥一切手续,跟现任女友分手,打算回家陪母亲住上几天,然后出发。

 结果那位明明交往之初就谈得明白,而他一直以为理智淡然的女子却突然寻死觅活,险些惊动母亲。

 接下来父亲身体出了点状况,母亲到父亲身边去照顾他,后来母亲也病了。

 他难得地留在那个他十分不喜欢的城市做了几天孝子,然后决定回到从小长大的城市去跟朋友们告个别。

 和和也留在那里。这个暑假,她给自己安排了满满的任务,志愿者,学习班,只到B市来陪她的妈妈住了一周。郑谐妈妈到B市来照顾郑爸爸后,就只有和和与保姆在家里了。

 他只回去了两天,就发现和和那个暑假状态很不对劲。

 她笑得比平时多,可笑得很不真心。她的话也比平常多,但常常词不达意。而且,和和平时其实很懒散,喜欢盯着一件东西静静地发呆。可那两天里,她总是把自己搞得忙忙碌碌却不知在忙什么,还常常跟家里的保姆抢着干活。

 郑谐从和和嘴里没套出什么话来,却套出了她在大学里很要好的同学的名字。

 他没费多大劲儿就大致弄明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无非是和和恋爱了,和和又失恋了,和和被某个优秀的男孩子伤害了一下子,但努力装作若无其事。

 郑谐觉得很好笑。这种恶作剧,他的朋友也玩过,结果把自己栽了进去。大家都只当戏看一场,笑过就算。

 只不过当对象换成和和时,他的同情心比例大幅度提升了一下。他很满意和和如今这样努力着自我疗伤自我复原的状态,虽然看起来很蹩脚。

 偏偏那个传说中的“男孩子”自动地出现在他面前。

 保姆对正在屋里看书的他说:“有个小伙子,说是和和的同学,顺路过来看看她。可是和和的手机没带,联系不上。”保姆将和和忘在屋里的手机递给郑谐。

 郑谐很不厚道地查了一下未接来电记录,除了一个是手机号码,其他的几个都是固定电话,公用号码。他立即猜出来的人是谁,突然有了兴致。

 于是那位男生很荣幸地得到了郑谐的接见。

 很清朗的一个男生,其实只比郑谐小两三岁。可是大三学生与已经毕业一年的社会人相比,那差距却是两三岁的若干倍。

 郑谐把那男生约在附近的茶馆,威加利,三下五除二就将他给解决掉了。

 那个男生并不是很好对付,所以郑谐的手段实在算不上光彩,有以大小和仗势欺人之嫌,后来他也偶尔反思,当时自己实在不怎么符合江湖道义。

 因为他第一眼见那男生就很不喜欢,听他开口说第一句话就更不喜欢。他直觉这个男生不适合筱和和。既然和和那边挣扎得已经很辛苦,这男生再一出现势必要让她的努力滑坡不小,那么就由他来帮她一把好了。

 中午有几个大学同学到本地来,他请他们吃饭。恰好和和回来了,他于是把和和也带了去。

 和和在人前一如既往地乖巧可爱,十分讨人喜欢,只是饭局快到尾声时说要出去打电话,然后就一去不回,过了很久发了个短信回来说,她有点事情。

 追究底,郑谐那天实在是太无聊了,他竟然早早地散了席,然后开车去找和和。

 不出他所料,和和看见了岑世的来电,决定要去与岑世见面。而他的判断那样准,很轻松地就赶在和和见到岑世之前便找到了她。

 郑谐其实之前一直是把和和的这场失恋当成一个正常故事来看,觉得与她曾经‮试考‬不及格或者落选拉拉队的严重程度差不多的小事。可他既然见过了岑世,已经认定那个岑世绝不是和和的良人,和和此去准没好事,他便下定决心要阻拦到底。郑谐成功地没有让筱和和与岑世见面。

 他的方法其实很简单。大人对付孩子们的方法通常都不难,哄加吓唬。他向她摆事实讲道理后,很平心静气地说:“和和,你可以选择。如果你今天下定决心要去见他,那么以后我不认识你。”

 郑谐跟自己打了无聊的一个赌。其实筱和和就算真的去见了岑世,他也总不成真的不再理她,顶多他自己没面子罢了。

 不过和和果真自小时候起就从来都不会让他失望。她低着头,捏着手机的手微微发抖,却安安静静地坐着,并没打算打开车门逃出去。直到远处传来一声船起锚出航的长鸣,而和和的手机同时滴滴地响起一串短讯音,她终于抑制不住地哭出来。和和只哭了几秒钟,便红着眼眶抬起头看着郑谐,眼里还有盈盈泪珠。她说:“你又不是我爸,你管我跟谁朋友,你管我会不会上当受骗。就算我被别人欺负死,那也是新体验,总好过你把我当没大脑的扯线木偶。我讨厌你,讨厌你,讨厌你!”她大声喊出这几句话便拉开车门头也不回地跑出去了。

 郑谐看着她纤细得弱不风的背影,笑了一下,摇摇头,放弃了去追她的打算。

 讨厌他?

 他第一次发现原来筱和和也有脾气,而且发脾气的时候就像小孩子耍赖。

 郑谐一直觉得筱和和的个性里缺少一点强硬的东西,太柔弱,就像他的母亲,而不是像和和自己的母亲,所以他总是愿意替她决定这决定那,免得她被欺负,免得她走弯路,而她也很少抗拒。

 如今他终于见到她发小脾气,他觉得这算她的一个大进步。

 下午他被几个朋友叫去玩牌,边玩边喝酒。很多人,走一拨,又来一拨。晚上又被拖着去了一家夜总会玩,有人借着给女友庆生的名号宴请,席间有很的,也有不认识的,男男女女,节目层出不穷,搞出怪诞的喝酒花招,将大半只西瓜挖空成了容器,里面倒了红黄白黑各种颜色与浓度的酒和饮料,比毒药更难喝。满屋子都是刺鼻的酒气与烟味。

 郑谐自知一混合喝酒就撑不住,几次找了借口要走。因他隔就要出国念书,回来之遥遥无期,大家死活不肯放人,被罚着了整份的那种天才尾酒,接过别人递来的烟,连了两支才止住他想呕吐的冲动。然后他又被着跟寿星女一起合作了一支对唱情歌才得以身。

 后来的事情郑谐便开始模糊。他隐约记得自己乘了出租车回家,大吐了一场。保姆一边照顾他,一边念叨着和和怎么还不回家。他似乎给和和拨了几个电话,但没找到她。再后来他就睡了。

 大约因为有心事,他睡得十分不安稳,梦中见到许多七八糟的事,他从来没见过面的正在亲手染许多的红鸡蛋庆祝他出生,他只见过一面的和和的爸爸抱着他去游乐场玩太空船,他去参加他第一位女朋友的婚礼结果被人错当新郎吓他一身汗,他的上一任女友站在几百层的高楼之上威胁着要跳下,还有他开车误入异次元世界见到一群怪物…匪夷所思,光怪陆离。

 最离奇的甚至还有梦。他即使在青春蓬的发育期,也不曾做过这么幼稚的梦。他纵着自己在离奇幻境中沉沉浮浮,心里明了那场聚会上的很多几样食物可能都有问题,他庆幸自己离开得早。

 当然,等郑谐看清自己梦的对象赫然变成筱和和时,他就惊醒了。醒来时窗外太阳刚升起不久,时间尚早。

 他起身查看四周,除了烟味酒味让人难以忍受,衣服很不整外,并没什么明显的异常。

 郑谐暗暗松口气,晕乎乎地去洗了澡,换上睡衣想继续睡。可是他尽管头沉如铅,却仍是睡不着。

 他又挣扎着爬起来,推门时看见保姆已经在打扫一楼的客厅。保姆见到他起得这样早很惊讶。

 郑谐抚着突突跳着的额头问保姆:“和和回来没有?”

 保姆小心翼翼地观察着他的脸色回答:“好像没有…她房间门开着,但是没人…”

 这位在郑谐家里做了二十年的保姆那天早晨也充满了疑惑。

 昨夜她一直在等和和跟郑谐回家,郑谐回来后要她去休息,他自己等和和。照郑谐一惯的子,按说绝不会在没等到和和的情况下就自己去睡了,他一定会把和和揪出来再去睡的。

 而且,她本以为郑谐知道和和一夜未归后会恼火异常,虽然她没见过郑谐发脾气,可是她也看了郑谐二十年,基本上能从他不动声的表情里判断出他的情绪。所以她不能理解,为什么郑谐听说和和一夜未归后,脸上竟然出如释重负的表情。的确是如释重负,她绝不可能看错。

 筱和和从小喜欢看小叮当,她一直希望能够拥有一台时光机。但她并不是希望回到过去重新开始,而是希望时间走得更快一些。因为当人的个性不会轻易改变时,本该发生的错误躲得过一次,也未必躲得过第二次,想要毁牌重来是一种无的耍赖行为——她的思维方式一直以来都受了郑谐的很大影响。而时间是一剂极好的遗忘剂,当它走得更快一些时,她就会更容易地忘记一些她不想记住的事情,比如她小时候说谎被妈妈拆穿,比如她幼儿园登台演出很丢脸,比如她失败的初恋,再比如,令她心虚的某一个罪恶的夜晚。

 大学一年级的暑假,筱和和努力地将自己的每一分钟满,参加学习班,担任志愿者,努力遗忘一些令她不愉快的事情。

 都怪大一下学期艺术学院的某个脑的艺术节。

 筱和和本是那种干净清,柔和甜美,越细看越舒服,但丢到人堆里却不容易一眼被挑出来的小女生,尤其在以诞生出格另类人物著称的艺术学院,她安安静静,绝少出头面,社团活动也只作幕后服务人员,布置场地,设计画版,十分不出众。

 那个艺术节的汇报演出震惊了整所大学,不是因为多精彩多优秀,而是因为那些节目太过超前另类后现代太暴力太血腥,大大刺了观众的神经。演出结束后,校园BBS首页遍布讨伐贴子:艺术学院的演出是对我们人类正常审美观的一种严重污辱。诸如此类。响应者众。

 当骂声渐消,大家的注意力转到一位校内知名的无聊文艺男青年的贴子:乌烟瘴气中的一抹阳光,群魔舞中的一位天使,她秀眉轻蹙宛如杨柳拂岸,她嫣然一笑仿若花照水…酸得人牙都倒掉,贴子下面每一张舞台剧照里都有筱和和。

 原来是那天演出筱和和一直藏在台侧帮演员们看东西,有时还帮着拉幕布。校园的舞台简陋,偏偏有个校内记者一直在侧台斜角拍摄,于是很多张照片里,台上是乌泱泱的背景,糟糟的人影,台侧则是清清淡淡一身白衣的筱和和一脸虔诚地看着同学们的演出,天堂地狱,鲜明的对比。

 所以“神秘女郎”筱和和被大肆讨论了,被人搜索了,突然间便出名了。

 不是她自己爱出风头,实在是大学里的无聊闲人太多了。

 人怕出名猪怕壮。于是,每教学楼食堂宿舍三点一线,平常只与女生一起玩,安静乖巧的筱和和,突然间涌出了一大批追求者。

 她觉得好玩,也躲得辛苦,但最终还是被一位叫作岑世的多才多艺的男生所吸引。

 和和在学校也很宅,不怎么关注八卦,所以她不太清楚这一位乃是校际风云人物,不然她会躲得再远些。

 这本是一个青春剧一样的故事:名不见经传的甜美少女筱和和与校园王子的浪漫恋情,犹如校园版灰姑娘故事。

 如果后来没有人告知筱和和一些内幕的话。

 原来自从筱和和莫名其妙出了名之后,某群自负自大的无聊男生便集资下注,赌谁的魅力最大,能够先追到那个可爱女生。岑世不负重望。

 筱和和脾气一直不算大,可她有自尊。她不哭也不闹,只是扇了他一耳光,然后拒听岑世的任何解释。

 那时已经快‮试考‬,岑世找她几回被拒见,也偃旗息鼓。

 本来就是玩笑一场,扯多了更没意思。和和既没向任何人哭诉,也没将心情写入记,她用她自己的方式疗伤,安静的,忙碌的,试着将所谓的初恋迅速遗忘。只是偶尔回想起岑世与她一起玩闹的日子,不免惆怅几分,感觉人生若梦。

 和和考了个不错的成绩,然后来大学第一个暑假。

 按说她应该去B市妈妈身边。在大学校园任教的母亲,拥有漫长的假期。可是那个暑假,妈妈带着一群学生南下考察去了。而郑谐的妈妈倩柔阿姨,因为身体的原因,特别不能够适应B市的冬夏两季,仍然留在原来的城市。筱和和乐得陪着她一起渡过暑假。

 因为目光锐利的妈妈一定能发现她的反常,却肯定不会多问,只会如最密的仪器一样在她周身扫描,令她如犯人一般羞愧难当。而情温和的倩柔阿姨向来只对她嘘寒问暖,但绝不试探着去揣度她的内心,给她最大的尊重。

 后来郑伯伯身体不好,倩柔阿姨也离开了,离去前千叮万嘱不许她自己回家去住着,于是她还是住在郑谐家,与老保姆作伴,直到郑谐回来。

 她上大学时郑谐已经工作了一阵子,没有长假,只是周末才偶尔回来看看他的母亲。她与他,见面的机会已经很少。

 不过郑谐待她与以前并没多大分别,他还当她是小女孩,领她出去玩,给她买零食和玩具,看她烫了卷发直皱眉。只是在发现她已经长高到他的耳垂时有些吃惊。

 和和是晚长的那种孩子,郑谐大学毕业时,和和还不到他的肩膀。

 然后就是那一天,郑谐中午带她去吃饭,见到几个他的旧同学。那些人都早已不是学生,一副社会精英的模样,谈一些对她来说过于深奥的话题,她不感兴趣。可是菜的口味十分好,她埋头小口专心地吃,如果发现有人看她,就朝对方报以友善的微笑。

 她坐在郑谐身旁,身边另一位大哥哥姓时,时间的时,很奇怪的姓。当他发现和和对桌上的某一道菜特别感兴趣又不好意思吃很多时,会将那道菜转到自己面前来,然后将和和面前的餐盘装满。

 后来和和发现了未接来电。除了岑世的,还有本地的陌生号码。

 她知岑世专程过来,于是回了电话。

 岑世说:“我来向你道歉。但我答应过你哥,不再见你。所以,和和,祝你快乐。”

 岑世的这句话令和和已经渐渐痊愈的伤口再度被撕开。

 如果岑世根本不来,她不会介意。可是岑世如今来了,却又再度为了某个原因轻易地抛弃她,不管是什么原因。

 而比这个她二度被戏弄的伤害更令她伤心又难堪的是,郑谐竟然知道这件事了。

 她一直在郑谐的阴影下成长,她一直被郑谐当成小孩子,所以她一直想证明给他看,自己长大了。

 当初她一意孤行地自己选了学校,而没有按长辈们的意见到妈妈所在的学校,或者郑谐所在城市的学校,无视郑谐已经替她打通的关系,郑谐只是冷笑,说她像玩蹦一样一下子就去了陌生的环境,铁定要碰几回壁弄得灰头土脸。

 所以和和在学校里小心翼翼,本本分分,努力学习,与人为善,绝不招惹是非。她不想当模范生,她只是不想被郑谐看了笑话去。

 可是这一次,她何止让他看了笑话去。他以前给她的种种评价,天真幼稚,自作聪明,不明是非…都得到了印证。

 郑谐一边摆平岑世时,一边在心里偷着乐吧。

 后来,当和和的同学因为失恋而哭哭啼啼要死要活时,和和只作安静的听众,却从不劝解。因为她很深刻地体会到,人们因为失恋而哭泣,不见得是为了失去爱而难过,而多半是因为自尊心受伤而懊恼吧。

 可是刚过完18岁生日没几天的筱和和那时候并没有这样通透世事,那时她横了一条心对岑世说:“你等着我,我有话跟你讲。”

 其实和和也不知道她到底想要跟岑世说什么,有什么可说的。她只觉得,她很没出息地去见岑世一定会惹恼郑谐,而她的目的就是希望他生气。

 可是她在郑谐面前,永远像如来佛掌心里的孙猴子,她到底见不成岑世,于是和和很反常地朝郑谐发了一通脾气后就跑掉了。

 和和在马路上边晃悠边反思,觉得自己对郑谐有点过了。他是为了自己好,而自己竟然真的把他当亲哥哥一样耍小子,她未免有些后悔。可她一想到郑谐笑得很惬意的那副样子,仿佛看她的笑话看得很愉悦,将她的里子面子全丢尽了,她又觉得自己刚才闹得很

 和和心里空落落地在街上转了一个小时。郑谐不给她电话,她没台阶可下,又没法回家,于是耐不住寂寞地拨通了很爱玩的几个高中同学的电话,约她们小聚。

 她们去游戏厅玩了一下午游戏,疯狂得不得了,晚上去吃烧烤,大口喝啤酒,又到KTV里去唱歌,边唱歌边喝酒,唱得喉咙嘶哑,喝得天眩地转。

 因为一直在吵闹环境里,连郑谐后来打电话给她,她也没听见。

 和和醉得很厉害,虽然她可以装得很清醒。

 这也是郑谐教她的。郑谐说:你就算真的醉得忘记自己是谁,也一定不要让别人看出来你醉了。女孩子醉了不好看,更重要的是,女孩子让别人看出醉了的话,会受欺负。

 她的计划是回以前跟妈妈住的那栋房子去,虽然可能尘土扑面,但也好过宿街头。可是她也不明白怎么出租车停下时,抬眼一望还是郑谐家的别墅,近几年来她住得比郑谐更多的地方。

 可是筱和和实在没力气再折腾一回了,她原定的目的地离这里隔了大半个城市,和和不能保证自己装清醒能装得那么久。

 她看看手机已经过了12点,大家应该都睡了,她硬着头皮自己开了院门,轻手轻脚地绕过那条狗的小窝,又开了屋子的大门。

 和和头晕眼花地倚在楼梯扶手上休息了一会儿,决定一鼓作气地撑到自己的卧室去。她的凉鞋踩在楼梯上有嗒嗒的响声,和和掉鞋子光着脚一步一挪。

 当她终于爬上最后一级台阶,已经能够看见胜利的曙光时,她头顶的灯突然大亮,郑谐就坐在二楼玄关处的一把椅子上,冷冷地看着她。

 后来和和也记不明确她跟郑谐都吵了些什么。平时她并不敢跟郑谐那么对着干,他说一句她就回一句,而且非常不客气。而郑谐也反常,他一向惜言如金,点到为止,如果她表现得不服气,他也只会冷冷地睨她,令她不战而败。

 可是那天他们好像一直在争论,总之一切都不对劲。和和记得最清楚的一句话是郑谐说:“筱和和你太令人失望。”他从来没这样讲过话,他以前只说:和和你是个笨蛋。或者:和和你是蠢姑娘。

 而筱和和后来她趴到楼梯栏杆上吓唬郑谐:“你再我我就从这里跳下去。”

 二楼并不高,郑谐跳下去甚至可以站得很稳。可她站的那处位置下面恰有一处台阶,不摔伤那是不可能的。

 郑谐只是冷笑:“你跳下去试试,你不敢。”

 筱和和被酒浸过的大脑迟顿地转着。她若跳,自己要受罪了。她若不跳,郑谐又要得意了。她若跳,郑谐一定会很后悔吧。跳?不跳?跳?她边想着边不由自主地爬上那栏杆,脑子里有只小鬼在恶意使坏,心中有个好孩子却恍恍不安,努力想制止自己别做碴蠢事。

 她自己正挣扎得辛苦,郑谐却帮了她一个大忙。他站起来一把将她揪下来,反手给了她一个耳光。

 和和从郑谐将她拖下来的距离判断,原来她真的已经爬高,大半个身子都探到外面去了。她自己惊出一身汗,但他那其实根本没用力的一巴掌却令她哭起来。

 和和缩到墙角无声地哭,越哭越厉害,全身都缩成一团。

 后来郑谐在她身边坐下,用手替她抹着眼泪,将她搂进怀里轻轻地拍着,语气很疲倦:“别哭了,我打你不对,我错了还不行么。”

 喝醉了的筱和和就是小孩子,得理不饶人,听到郑谐道歉的话,她反而哭得更响了。

 郑谐去捂她的嘴:“你是不是要把陈阿姨吵醒上来看笑话?”

 和和张口就死死地咬住他的手。郑谐挣了几下没挣开,任着她去咬。和和咬累了,自己松开口,又呜呜地哭。

 郑谐被她哭得心烦意,站起来说:“你什么时候哭累了记得回屋睡觉。我不舒服,我先睡了。”

 他拨脚就要走,筱和和突然就紧紧抱住了他的腿不让他走。盛夏的天气,他穿着背心和短,刚才又跟和和闹了一场,和和抱上去时,粘粘腻腻。

 郑谐这次没由着她的子,用了一个大力出自己的腿,边继续往前走边说:“筱和和你再这么胡闹,我以后永远都不再管你的闲事了。你喜欢怎样就怎样吧,反正我后天就出国了,回来的时候不知道还记不记得你。”

 和和被他刚才那一扯的反作用力撞了一下,后脑正碰到墙上,半天才回过神来,听他那样讲,立即从地上爬起来,跌跌撞撞地追了上去,在郑谐已经推开自己房间的门时,从他身后一把抱住他的,趴在他身后委屈地呜呜哭。

 郑谐挣扎了半天没挣开,干脆自己往前走,后面拖着一个筱和和。终于他走到自己屋里的软沙发旁时,他回手把和和揪出来,甩到沙发上。和和缩到沙发上继续哭。

 郑谐自己倒了杯水喝,扔给和和一条巾:“哭够了就回屋睡觉去,替我把门带上。”然后他躺到上,拉过凉被蒙住脸,很久不见动静,似乎是睡了。

 借酒装疯的和和失了观众,也没兴致哭了,只是越来越生气。她看着上安静躺着的郑谐,一副若无其事的模样,而她却在这边气炸了肺,她脑子里涌上恶的念头,鼓足勇气跳到郑谐的上,恰好跳到他的身上,然后抱住他。

 惊醒的郑谐推她:“筱和和你吃错什么药了?你是不是疯了?”但他的手恰到推在她最柔软的地方,又急急收回。

 和和终于有了扳回一局的胜利感,她洋洋得意:“你想以后都不管我?没门!”

 郑谐已经起来,打算把她丢在上,自己换地方继续睡。但和和的大脑已经被恶的小鬼控制住,岂肯放过他,又拉扯着他的衣服不让他走。

 其实筱和和并没想好自己到底想干什么,她只知道自己这一天在郑谐面前丢尽了面子,她一定要扳回来。郑谐在她面前一向作正人君子状,所以只要她也让郑谐很失态,她就心理平衡了。

 其实郑谐向来身手敏捷,但幸运的是这一晚他的动作拖泥带水。当郑谐回头又想推她时,又因为碰到她的某处的皮肤而迟顿下来,和和趁机搂住他的肩,咬他的脖子。郑谐重重地抖了一下。

 接下来的事情并不在和和的预料之中。她只想去招惹郑谐,让他难堪。即使在酒醉中,她也知道郑谐一向理性,绝不会真的把她怎么样的。可是等她迟顿昏的大脑发现乾坤移位,事情不对劲了时,一切都已经了。她使劲地挣扎,但已经晚了,她被昏的疼痛击穿,在流泪中接受人生的一场蜕变。

 最后郑谐抱着她,替她抹着眼泪,声音很轻,没什么感情:“胡闹是要有代价的,让你记个教训。”但他的怀抱十分温暖。

 和和在泪水和疼痛中渐渐睡去。

 她睡得不沉,醒来时天空还是黑沉沉的,而她的酒已经完全醒了,她的酒向来醒得非常快。

 屋里散着很浓的酒味,烈酒的味道。郑谐睡得很沉,但看起来并不舒服,轻轻地蹙着眉,似被梦境干扰。

 她昨天喝的是啤酒,这种酒味不属于她,所以一定是郑谐昨天也喝酒了,而且喝多了。

 和和很绝望地发现,她能够清楚地记得昨天中午一直到这个凌晨发生的一切事情,所以她很清晰地知道,即使郑谐后来怎么样了她,但始作俑者却是她自己。她了毒药药老虎,撒酒疯去招惹一个同样喝多了的男人,根本就是她活该。

 她失身事小,但眼下的问题是,等郑谐醒来以后,她要怎么跟他面对?

 昨天她最伤心的其实就是郑谐说对她感到失望,又说以后不再理她,所以她才疯了一把。可是眼下发生这样的事,她与郑谐以后真的没有办法再正常相处了。

 她快速地回想了一下郑谐跟之前几任女友分手的情形,有时候她也能恰好赶上女方哭哭啼啼不依不饶的情景。郑谐讨厌女人装疯卖傻哭哭啼啼,讨厌女人喝多了还借酒装疯,更讨厌女人跟他拉拉扯扯。她恰好把这几样全占尽了。

 等郑谐醒来后,要怎么打发她呢?总之她永远失去这个哥哥了,虽然她一直没把他当自己的亲哥哥,可是他却一直是自己最大的依靠,最亲的伙伴。

 和和绝望得连想死的心都有,这样她就不用去面对几小时后的一切了。

 她小心地整理好自己的衣服,悄悄地回到自己的房间,就那么脑子混乱不清地呆呆地在房里坐了很久,直到天空渐渐泛起鱼肚白,她觉得身体极不舒服,想去洗个澡,她洗完澡后才发现自己在白色巾上留下了一点红色的印迹。

 那一点血迹如醍醐灌顶一般点醒了她。她换上衣服,悄悄地又回到郑谐的房间,借着渐亮的天色,鬼鬼祟祟地检查她在上是否有留下什么东西。她检查了一遍又一遍,没有,真的没有,除了几头发。

 然后她替郑谐把衣服稍稍整理了一下,昨天闹那场时很仓促,本来也没有全掉。

 和和要跟自己赌一把。她忆起了肥皂剧里最常见的情节。坏女人要破坏人家的恋情,总是在男主角喝醉不省人事的时候,将他光光,第二天早晨自己往他身边一躺,声称两人已经亲密,而喝醉的男主总也记不得自己根本没有做过。

 所以她要反其道而行之。无论郑谐醒来后说什么,她都打算一口咬定两人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反正她并没留下最明显的证据,而郑谐总不成要拖着她去检查DNA。

 她赌郑谐喝醉酒后不会像她自己这么清醒。

 她知道这样很无,可是总也好过她与郑谐没办法继续相处。

 筱和和为自己的急智又紧张又兴奋,既担心天亮时刻的到来,又希望马上就到那个时刻。她的心脏嘭嘭地跳着,几乎要跳出喉咙,令她不得摸到院子里去呼吸几分钟新鲜空气。

 和和坐在花园的椅子上观赏了出,那样灿烂的景象刺花了她的眼睛,充满希望又令人绝望,她犹如等待终审判决的死刑犯,生与死都只悬于细细的一线。

 几乎整晚没睡的和和终于在太阳冲破云层后,趴在自己的腿上睡过去了,直到有人急切地推她:“和和,你怎么睡在这里了?你怎么不回家啊?没带钥匙就敲门啊,哎,你这孩子,生病了可怎么办!”

 她睁开眼睛,是保姆。

 保姆不由分说地牵着她的手就将她拖进屋里去,和和在门口迟疑了一下脚步,终于还是进去了。

 郑谐穿戴整齐地坐在餐桌旁,正在看一份报纸,脸色有点白,精神不太好。

 当和和进去时,他抬起头来,神色平静地看了和和一会儿,似在观察什么。

 和和的心脏又如擂鼓般跳起来,她握住拳,将指甲深深地陷进里,微微低下头,心中默念着已经准备得很充分的台词,暗暗祈祷自己千万不要怯场。

 可是郑谐却说了一句她万万都没想到的话。郑谐淡淡地说:“坐下吃饭吧。下次如果晚上不回家,记得给家里打个电话。”

 和和没有想到,今天是她的幸运

 郑谐真的不记得凌晨时发生的任何事了,比她所希望他忘记得更多。

 她押下的赌注不但全部收回,甚至还大赚了一笔。

 筱和和就这样匪夷所思地躲过了她预想之中的灭顶之灾。

 一切都在意料之外。郑谐不但忘记昨晚的事情,甚至都没有追究关于她一夜未归的罪责。她胡乱编了个理由,他点点头,示意她先吃饭,就什么话都不说了。

 后来和和也不免想,或许郑谐记得些什么,只是他与她一样,都无法面对这种lun般的尴尬,索装傻。

 不管怎样,她都乐意配合。

 那时候,无神论者筱和和开始相信有神灵的存在。她想,一定是她做了半个暑假的志愿者为了积了德,所以上苍才如此善待于她。

 那天吃完早餐,郑谐就上楼休息了。她也睡了一会儿,身体和大脑都极度疲累,但就是睡不成,心下惴惴不安。她又爬起来,上网查了半天资料,找了一副大墨镜带在身上,拿了一顶太阳帽,对保姆说她要出去买东西。

 好心的保姆说她一晚上没休息好,一定要帮她去买,和和推辞了半天才得以身。她鬼鬼祟祟地走了很远才叫了出租车,让司机开到跨了两个区之外的一家药店,戴上太阳帽与大墨镜,遮遮掩掩吐吐地要买药。年长的售货员见怪不怪地扔给她一个小药盒,待她走时还好心提醒:“这药可不能多吃。”后来筱和和尽量避免到这条街来,生怕有人会认出她来。

 总之那天她吃了药后,终于可以安心地睡去,醒来时天都黑了。

 郑谐明天就要走了,晚上却没出去,而是留在家里吃饭。他好像也睡了一整天,眼睛都有点肿,眼神不复以前的锐利,胃口也不好。

 保姆几乎算是半个家人,边给他盛饭便念叨:“知道醉酒的滋味难受了吧?怪怪,都喝成这样了,昨儿我硬是没看出来你喝多了,这样面子是保住了,但是自个儿多遭罪啊。”

 郑谐沉默,和和也使劲低着头,恨不能把自己埋进盘子里去。

 后来郑谐终于开口,却是对和和说话。他说:“明天你跟我一起走,我把你送到B市去。”

 和和小声说:“我还有两堂课没上完,而且我妈不在家,她带学生去南方考察了。”

 郑谐说:“那种课多一节少一节都无所谓,你自己留在这里不行。我妈在那边,我把你送到她那儿去。”

 和和没有辩驳,默认了他的安排。

 郑谐是从B市出发去国外念书的,走那天家里一大群人来给他送行,每个人都千叮咛万嘱咐,把他当无自理能力的小孩子。郑谐烦不胜烦,待要去机场时坚持只让司机跟着他,不许任何人去送机。他的理由简单至极:“我讨厌分别的场面,我最怕有人哭。”

 那天大家吵吵嚷嚷七嘴八舌,只有和和在角落里,一直沉默。有长辈笑着说:“和和最舍不得阿谐走,阿谐一走她少了个大靠山。看小和和都难过得说不出话来了。”

 和和尴尬抬头,不知该如何作答,傻傻地呆在那里。

 郑谐笑一笑:“前两天跟我闹了点别扭,现在还赌气呢。”

 郑谐的妈妈倩柔嗔怪道:“阿谐你这么个大人,怎么好意思去欺负和和?”

 和和越发尴尬地笑,觉得很受煎熬。

 倩柔阿姨温柔地看一眼和和,对郑谐说:“我也怕那种离别场面的,我不去了。不过让和和送送你吧,总要有个人给你送行不是?”

 最后筱和和到底作为除了司机外唯一的送机人去给郑谐送行了。她如郑谐所愿一滴眼泪都没,乖乖地跟在他身后,低着头,沉默寡言。

 郑谐上机前对她说:“还记恨我哪,连我要走都不笑一下。”

 和和摇摇头,然后挤出一个她自以为很灿烂其实很勉强的笑容给他看。

 恰一阵风吹来,将她的头发盖住了眼睛。郑谐伸手想替她拨开,却中途收了手,只淡淡对她说:“每周给我写封信吧。我每个周都会上线一次,有什么事给我留言,急事打我手机。我安顿好之后就把联系方式告诉你。”

 和和又乖乖点头。

 回学校后的筱和和,继续做着安分守己的好学生,不算特别起眼,但很受老师和同学们的。极偶尔的,她也会创作出一两副特别惊的作品。每当大家满怀期待地等着她继续焕发艺术生命时,她却又由白天鹅退化成丑小鸭。

 和和按郑谐的吩咐,每周给他写一封信,字不太多,只简单汇报学习情况,比如“我得了二等奖学金,我有一门课差点不及格,宿舍楼下的那棵铁树开花了”有时也包括“我今天逛街买了六件衣服,有三件是同样的款式不同颜色的,可是都很便宜”即使在自己生病住进校医院打了一个星期的点滴时,她的信也没迟到过。当然这种事她没写进邮件里。

 郑谐回信也很短,很像批示,要她不要学别的女同学减肥,不要在外面玩通宵。偶尔也跟她说他那边的事情,通常只一句话,由着她努力地发挥想像力。

 隔着遥远的距离,他们处得平静而友好,有一点陌生感,但又仿佛很亲近。

 又一个假期,和和回家过年,却没见到郑谐,因为参与一个课题,他没有回家。后来他回家了,和和却在学校。

 倩柔阿姨给和和打电话说起她与郑谐时间一前一后擦肩错过时,语气惋惜又遗憾。

 和和却暗暗松口气。

 之前她神色异常,郑谐只当她还在跟他闹别扭。可是如今若是再跟郑谐见面,和和不能保证自己已经恢复成正常状态,面对面当然比不得网络。

 又一个新学期,与和和同宿舍的女生,有一人出去租屋与男友同居,有一人每到周末便有名车来接,周晚上或周一早晨再将她送回,有一人换男友如换衣服一样频繁,有一人因为失恋而精神恍惚,还有一人与中学同学谈着远距离恋爱,甜蜜,争吵,无论喜或者忧,都爱拖着和和一起分享。

 只有和和,每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念书,画画,作手工,偶尔参加社团活动,日子过得很悠闲。

 比较起来,最没什么特色的筱和和竟成了大学校园里的异类。

 惑当然有很多,校内的,校外的,但她都没兴趣。看着室友们的悲悲喜喜,她对于自己曾经经历过的某一件事也渐渐淡忘,只是有点找不准状态。

 还好郑谐总是行匆匆,放假时也只回来几天,多半与她见不到面,见面时也有一堆人在旁边。

 只要背景得体,入戏是很容易的。

 又一个学期之后,她终于还是见到郑谐了,而且是在国外。

 她所在的大学与某所欧洲大学建立友好关系,互派了两支交流团。和和按说本不该有份,可是两校前期搞活动时,她的一组作品令对方学校的某位重要人物十分感兴趣,甚至邀请她作换学生。

 和和对外语十分头疼,甚至没跟家里商量便婉言谢绝,她从来都不是有远大志向的女子。但是她却因此被学校列入交流团名单了。

 那所学校与郑谐念书的地方从地图上看似乎很近。这样的事情她不敢瞒着郑谐,于是告知他。

 行程安排得极满,只最后一天是自由支配时间。

 没想到郑谐竟开了几个小时的车过来了,费了不少功夫到团长那边签字画押写保证书,将和和与另一个跟她很好的女同学带了出去,陪着她们游览了当地风光,在最好的饭店吃饭,还看了演出,又在规定时间内将她们送回饭店。

 有个女同学跟着,和和的表现十分自然,就象以前郑谐带着她去见他的朋友们一样。郑谐更是文质彬彬,有礼有节,风度翩然。

 只是害那个女同学足足得了两个月的相思病,一提起郑谐来便眼睛冒着粉红泡泡:“你们不知道,和和的哥哥太帅了,太有型了,又有风度又有内涵,站在街头上,连那些人高马大金发碧眼的欧式帅哥们都愣是被比了下去。我现在知道和和为什么总也看不上我们学校的那些中等帅哥了。有那样一个哥哥,这标准线得定到多高啊。”

 和和在一堆好奇的探询中只微微笑,从来不开口。

 她觉得这是个好开始。等郑谐回来后,如果他们还可以常常见面,一定会将关系恢复到像以前那样,完全没有破绽。

 苍天再次足了和和的要求,却并不是以她所希望的方式。

 那是又一个小假期,和和到妈妈那里住了几天后,又回来陪着倩柔阿姨。其实她也与倩柔阿姨一样不喜欢B城的空气与天气,那里温度度与气压都反常,她在那里总是鼻血,还常常不过气来。

 和和记得就在一天之前,她与倩柔阿姨,还有郑谐的某位姨妈一起动手做小点心,她弄了满脸满身的面粉,被她们取笑一通过之去洗脸换衣服。

 她换得快,回来时,听到厨房里姨妈说:“自从阿谐念大学开始,和和就更像你的女儿了。倒是阿谐偶尔才回来一趟,来了马上又走,跟旧式女婿似的。”

 倩柔阿姨说:“和和一会儿就回来了,你这样讲,她要害羞了。”

 姨妈说:“你这些年把和和当宝贝一样疼着,只怕心里早把她当成儿媳对待了吧。”

 倩柔阿姨轻轻地笑:“孩子们的事,我作不了主的。只怕她跟阿谐都没存着那份心,强扭在一起也没什么意思。我自己不就是个好例子?我是真的喜欢和和,恨不得她是我生出来的,可不是为了别的目的才对她好。”

 “哎,说的也是。阿谐若是真的对和和有那种打算,按他那种子,现在就不该女朋友左一个右一个的。”

 “阿谐自小有主见,让他自己去看着折腾吧。只是和和这个宝贝孩子,这么乖,这么懂事,要交给什么样的男人我才能放心得下呢。”

 和和在门外立了很久,才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进去。

 晚上倩柔阿姨很反常地要和和陪着她睡。她给和和讲一些郑谐小时候的事,还有和和自己也记不住的她小时候的事,讲到有些累了,才渐渐睡去。

 第二天她醒来后便觉得不太舒服,然后在家里人的劝说下去了医院。这一去,她再也没能够回来。

 郑谐的爸爸匆匆赶回来时,只见了子最后一面。而等郑谐飞回来,他见到的是母亲冰冷的遗体。

 家人按着逝者的遗愿,将她葬在她生活了将近二十年的这座城市。

 葬礼很低调,只有最亲近的人才得到消息。

 郑谐的妈妈素来待人和善,亲朋好友对她的死讯太过意外,痛哭失声。家中的保姆都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最安静的是郑谐父子二人。郑谐的爸爸尚掉了几滴泪,郑谐则自始至终连表情都没有。

 到了下午,当一切混乱归于平静,有人发现郑谐没跟大家一起回家,手机也没带。等了几个小时没等到,亲戚们未免心焦,担心他想不开,姑姑阿姨们一副要报警的架势。

 因为郑谐这一年只与母亲相处了几天。他计划提前拿到学位,早回家,所以连假期都没回家,用来做论文。然而他的计划却远没有变化来得快。

 和和站起来说:“我去找他,我能找到他。”和和出门后见家里的司机和郑伯伯的秘书一直跟着她,坚持地说:“我自己。他不喜欢人多。”她的眼睛哭得有点肿,说话带着重重的鼻音。这几个对她识的人从未见她这样坚决过,一愣之下就这样眼睁睁地看着她自己招了出租车走了。

 和和去的那座小时候常常与郑谐一起爬的山,山的背面有形态奇异的巨石与极美的风景。那座山车开不上去,只能步行,石阶很陡,旁边拦着铁链,上山十分吃力。

 以前郑谐高兴与烦闷时,都喜欢到那里。和和小时候喜欢跟在他后面,所以他也常带上和和,如果和和爬到一半爬不动了,他就把她背上去。其实他高兴与烦闷时,从他的言行上很难看出来,不过每到这时候,他都很不喜欢有人打扰。于是和和一个人在一边摘大把的野花,吓唬蝴蝶,有时候也被别的虫子吓到,而郑谐则安静地坐在石头上发呆,看着夕阳西沉。当天色渐黑,玩累了的和和半睡半醒时,他就把她背下去。

 后来和和大了,他不肯再背她,而和和总是爬到一半就上气不接下气,被他像牵小猪一样地揪着上去,到了山顶就累瘫。和和于是再也不跟他上山了,有时也会猜想他兴许会带某位体力好的女朋友一起去爬那座山。

 如今和和费了极大的力气一级级地攀到山顶,到了山顶还要攀过两个小小的山头才能绕到后山。那些小山头光秃秃的,没有台阶,只有凿在巨石上的一些,爬过去就像攀岩。和和爬上第一个山头时想,如果郑谐不在这里,那么她也没有力气下山了,只能等着人上来救她。

 但郑谐没让她失望,他真的坐在以前他最喜欢坐的那块石头上,背对着她,看着西边的太阳。山风很大,将他的衣角掀起,他仿佛随时都能飞起来。

 和和在他身后的十几米处站住,不敢再上前,眼睛有一点酸,因为不知道该对他说什么。

 郑谐却在此时敏锐地回头,见到是她,向旁边挪了一点,拍了拍身边的位置,示意她坐下。

 和和就那样安静地坐在他的身边,陪他一起等着太阳下山。夕阳已经快落山,天边布满红色的云霞。

 郑谐不作声,和和也不说话。当那火红的一轮圆球终于沉入天边,风突然变得很凉。

 和和瑟缩了一下,朝郑谐的方向靠了靠。她只穿了一件黑色的T恤衫和牛仔出来。

 当她靠上郑谐后,发觉不妥,又向外挪,郑谐伸手轻轻揽住她,给了她一点温暖的依靠。

 郑谐还是看着那一条已经暖昧不清的天际线,静静地说:“你还记得这里?你很久没来过了吧。我第一次来这里时,是我妈妈带我来的。每一步路都是我自己爬上来的,那时她非常的高兴。从那以后没多久她的心脏病就发作了,从此她再也没有力气爬上这座山,总是走到一半就要返程。她说这里的夕阳比任何地方的都更美。”

 和和心里一酸,眼泪又要掉下来。她使劲抬头望着天,试着将眼泪回眼眶,才发现天上不知何时已经出现了许多的星星。

 她有些害怕星星,下意识地又低头,眼角有光亮一闪,以为有流星滑过,扭头去看,却见到了郑谐的眼泪,亮晶晶的两行,顺着眼角无声地下,在星光下看得分明。

 在这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和和几乎忘记了她与郑谐那荒唐的一夜,却清晰地记住了这一刻。郑谐将头靠在她的肩上,泪水一滴滴打在她的脖子上,滑过她的锁骨和线,一点点濡了她的衣服,凉冰冰的一片。而她将他像小孩子一样搂在怀里,她的眼泪滴到了他的头发和脸上,最终与他的泪融到一起,一起滑落。那一刻,是他们真正的最靠近的时刻,超过了他们曾经的错位的亲密。

 和和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以及怎样回家的。她醒来的时候,全身软软的毫无力气,手上挂着点滴,天色已经大亮。

 一堆人见她醒过来,惊喜地欢呼:“醒了醒了终于醒了,小和和你怎么能这么吓人呢?”

 母亲坐在她边,见她醒来,出一点喜,眼睛了一下,又很快掩饰住,轻声地说:“怎么会这么不懂得照顾自己?发着高烧也不知道,最后晕倒在山上,害阿谐把你这么大一个人一步步地背下山来。那座山那么陡,又是黑天,多危险啊。你们若再有个闪失…”她止住话,将头扭向一边,过了一阵子才又转过头来。

 和和整整打了五天的吊针才退了烧。其实葬礼那天早晨她就有一点不舒服,一直撑着,后来便忘记了。

 妈妈不离左右地陪了她两天,一直有电话向她请教问题或者汇报实验结果,后来郑谐便劝她回学校去继续那个实验,以免几个月的努力功亏一匮。和和这里由他来照顾。

 剩下的三天里,郑谐一直如最尽心的保姆。和和吃水果,他会给她切成一片片的薄片,和和要看书,他说发高烧时看书会弄伤眼睛,于是耐心念给她听,和和最害怕被扎吊针和血,他小心地帮她捂着眼睛。

 第四天和和终于能说出话来。她说:“你闷坏了吧,让别人来陪我就好,你去忙。”

 郑谐说:“我没别的事可做。有趣的,就像你小时候抱着一堆洋娃娃玩过家家。”

 他见和和出一个微微撅嘴的表情,伸手去捏她的嘴说:“你刚才那副表情就像你刚出生时的样子一样。你刚生下来时只有这么一丁点。”他伸手比了一个比猫还小的手势。

 和和说:“你课业一直很紧吧,为什么不回学校呢?”

 郑谐说:“学分都修够了,论文也通过了,用不着回去了,等到毕业时间,回去领证就是。你下学期是不是该实习了,过来给我的新公司打杂吧。”

 和和说:“我要考虑一下,我很抢手的。”

 后来和和常常想,她是以失去一个亲人的代价杀死了自己的心魔,换来了真正的心灵宁静,可以坦然地与郑谐再续兄妹情谊,或者重新开始。

 人说25岁是女人的一道坎,在这一年里,女子的心绪总会不够宁静。以前和和总是不信,如今她信了。

 她安然无恙地度过了好几年,她以为自己已经完全把那件事情放下了,对面郑谐时她可以心无芥蒂地像小时候一样,适可而止地撒娇与顶嘴,坦然地偎在他身边取暖。却因为当年那件事两位见证人在同一个下午出现在她的面前,而令她的一切掩饰都破了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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