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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我们家也有服这一模一样的婴儿车,是我小时候坐的,现在也没用了。”

 老人把画眉笼子挨个挂在树上,摘下笼套,画眉愣一会,一声一声叫起来。

 “你妈一个人把你带大可不容易。”老人说。

 “可不吗?上班下班她推着我,有一回下雪天,她摔了一大跤,把嘴都摔血了。那会儿我光会哭。”

 “可你还说你妈是个老朽。”

 “我什么时候说了?”

 “没说就好。”

 “我光是说她有时候有点儿保守,那怕什么的?当她面我也这么说。我们俩还是最要好的朋友。”

 “带大一个孩子你以为容易吗?”

 女孩子把两并拢,让两只鹦鹉靠近。一只稍微大一点,一只小一点。

 “夏天怕热着,怕中暑。中了暑就拉稀,得吃藿香正气水,孩子懂什么?不喝。不喝就得狠狠心往下灌。”

 “我最不爱喝那种药,又辣又呛嗓子。”

 “天凉了又怕得感冒。打针吃药,孩子知道什么?打着儿哭,哭也不行呀,针还是得打,打得小股肿成疙瘩。”

 两只鹦鹉互相啄了啄嘴,换了个位置,这只跳到那上,那只跳到这上。女孩子再想把两分开可不行了。

 “最怕得肺炎,气儿又急又不吃东西,身子缩成一团儿象个绒球儿,没打采的。得用葡萄糖水把土霉素化开,掰着嘴一滴一滴往里喂,弄不好能要了命走。”

 “我得过肺炎,我还住过院呢。我妈说我差点儿死了。”

 “饿瘦了,身子虚了,再光给苏子吃可不行了。”

 “给苏子吃?苏子是什么呀?”

 “苏子都不知道?苏子还不好买呢。前些日子我托人在乡下买了十斤好苏子,等回头我给你点儿吧。”

 “我没吃过苏子。也许小时候吃过我给忘了。”

 “要是大便干燥,得喂苹果泥。要是消化不良闹肚子,就给喂点儿大蒜泥。要是身上脏了,你就弄盆水在太阳底下晒一会儿,它们会自个儿跳进去洗,洗一会儿就得,别让身上都透了。”

 “您说谁哪?”

 “听着别打岔。经常也得吃点儿荤腥儿,蝲蝲蛄、知了、油葫芦、蜘蛛什么的都行。有种叫三道纹儿的蜘蛛,脊背上有三条纹儿,最好了。”

 “吃蜘蛛哇?!”

 “冬天没这些东西了,就养点儿黄粉虫,就是粮食里长的小虫。

 放在瓦罐里养,温度在十五到二十五度之间就行。“

 “您是说鸟呢吧?”

 “是呀?你这老半天听什么呢?”

 女孩子大笑起来:“我还当是说您孙子呢!我说的呢,怎么给人吃蜘蛛吃蝲蝲蛄呀。”她又笑得跪在地上,两只白鹦鹉有些惊慌。

 “还说什么三道纹儿蜘蛛,您可真逗,几道纹儿的人也不能吃呀。”

 老人的脸腾地红了,呆楞着说不出话来光咽唾沫。他才想起来,原来是要说自己的孙子来着,怎么就说到蝲蝲蛄去了呢?一瞬间他真感到自己是老了,说着说着就弄不清在说什么了。近来他常常把人和鸟弄混,把年月弄混,把天和地都能弄混。

 老人闷闷寡言,一直到和女孩子分手。女孩子一直在笑,和那两只鹦鹉玩得开心极了。

 “我得走了。一会儿我得练嗓子,我决定学唱歌了。”

 看着女孩子端着白鹦鹉走远,老人心里空空落落。这时他忽然记起那支歌后半部分的歌词来。他在心里唱了一遍,分明丝毫不错。他想喊住女孩子,喊她回来告诉她往下怎么唱,那样女孩子又可以跟他多呆一会儿了。可是,那红色的身影和那两个小白点已经走得看不见了。那支歌的后半部是这么唱:如今我教我的孩子们,唱这首难忘的歌曲,我辛酸的眼泪,滴滴在我这憔悴的脸上。

 终于,狼的日子来了。老狼猛地站起身,眼睛里焕发出绿色的光彩,刹那间便发动起全部力量,展臂舒,敏捷的脚步富于弹,喉咙里响着喜悦的鼓点,翕动鼻翼甚至向年轻的狼们笑了笑。年轻的狼们一开始有些惊慌,不知发生了什么。老狼便立起耳朵,示意它的部下们细听:远处的角斗声早已停歇了,疯狂的婚礼也已结束,荒原上唯余寒风一阵紧似一阵,风中有疲惫的公鹿的息声。年轻的狼们欣喜若狂,不能自制。老狼却又蹲下来,把自己隐蔽在山石后面,但浑身的筋都蹦紧着,脯急剧起伏。年轻的狼们好不容易安静下来,也都找到了各自的隐蔽所,本能教会它们拉开距离,形成一个包围圈,听觉、嗅觉、视觉不放过一丝风吹草动。

 公鹿把体内的全部华都奉献出去之后,迅速地衰老了,力竭疲,步履维艰了。鹿群要往南方迁移了,到越冬地去。公鹿跟在浩的队伍后边,瞒珊而行,距离越拉越大,母鹿回过头来看它,恋恋的,但知道在自己的腹中寄托着鹿族的未来,于是心被撕成两半。公鹿用视死如归的泰然的神情来安慰母鹿,并以和解的目光拜托它往日的情敌。当它确信自己绝无力气在冰封雪冻之前赶回家园的时候,它停下了脚步,目送亲朋好友渐渐远去。它知道狼已经准备好了,它还记得父亲当年的壮烈牺牲,现在轮到它了。公鹿都有一天要做那样的父亲,这不值得抱怨,这是神赐予雄的光荣的机会。不如把所余的力气积攒起来,以便对付那些等了它一夏天的狼。公鹿钦佩山上它的敌人的韧和毅力。

 老狼看见了老鹿。老鹿知道老狼看见了它。老狼一秒钟之前还蹲着,一秒钟之后已如离弦之箭飞下山岗。年轻的狼们一呼而起,从四面八方包围过去,即便是要杀死一头赢弱的老鹿,没有这样的集体行动也办不到。漫山遍野回旋着狼的气息和豪情。

 老鹿明白,末日已来临,但它仍旧飞跑,它要领狼群到一个它愿意死在那儿的地方去,或者它要证明自己的死绝不是屈服,它朝与鹿群远去的相反方向跑,它要在最后的时刻尝够骄傲。

 狼群把老鹿包围了。老狼坐下来,指挥年轻的狼冲上去。它要让儿孙们领教领教老鹿的厉害,以便这些小于们将来能懂得天高地厚。老鹿看出这些头小子的狂妄和轻浮,瞅准机会只一冲,便撕豁了一头狼的鼻子。它遗憾自己的气力不够了,否则不要了这家伙的命才怪。又一头不要命的扑上来了,老鹿把双角一扫,把那个楞小于扫了个滚儿。老狼暗暗称赞这一冲一扫,并觉得这招法非常熟悉,它看了看自己前的伤疤,认出眼前这头老鹿是谁的儿子了。老狼狞笑一回,看出老鹿的腿劲已经不济,便冲上去,避开锋利的鹿角,从横里猛撞老鹿的身子,老鹿一晃险些跌倒。这一下年轻的狼们被提醒了,接二连三地去撞老鹿的肩、腹和腿,老鹿左闪右挪没有还击之力了。这些狼可真年轻啊,老鹿羡慕它们的年轻,心想,到了把体也奉献出去的时候了。

 就快结冰的溪中,殷红的鹿血洇开了,散漫到远方去,连接起夕阳。鹰群在天上盘旋,那是上帝派来的死亡使者,接老鹿的灵魂安然归去…

 “我想,我们大概还是弄错了。”女人说。

 男人不语,着烟,望着街上的人群。

 当若颠若狂的爱情之火稍稍平稳的时候,在如醉如痴似梦非梦的神游之后,男人和女人又似从天堂重返人间,落到地上,坐在一家小酒店里。

 “给我一支烟,”女人说。

 “你要烟??”

 女人点上烟,得很在行。

 “喝酒吗?”男人问她。

 “不。”

 “女儿怎么样,情绪?”

 “好多了。”

 “怎么回事?”

 “弄不太清。好像是从那次我同意她跟那个男孩子通信之后,她的情绪一下子就全好了。她决定学唱歌。”

 “这好,她的嗓子从小就不错。”

 “你呢?又开始写什么了吗?”

 “写了一篇。就快结尾了。”

 “知道为什么要写了?”

 “知道了。不过是因为活着。”男人仰脸看看窗外的天。

 “要下雪,”女人说。

 “你倒是不如喝点儿酒。”男人说,给女人斟满一杯红色的葡萄酒。

 女人光是看着那杯酒,把酒杯在手里转动着,一个红色的小酒店也随之转动。“不过,我们也许还是错了。”

 “说说看。”

 女人叹一口气,然后每说一句话都是由衷的感叹:“我没有怨你。我是说我自己。我老是摆不了那种恐怖感。我怕再一次失去你。”

 男人的酒是白的。他已经接近知道他们错在哪儿了。

 女人说:“你说要想不失去,先就不要怕失去。可这本身就是怕失去。你说越怕失去就越要失去,可这本身正是怕失去。”

 男人不说话。

 “你说别怕这是梦,这就不是梦了。实际上你也是怕这是梦。

 我呢,当我说我可以相信这不是梦吗?实际上我等于是在说,没有什么东西能保证这绝对不是梦。对吗?“

 男人不回答,有节奏地喝着酒。

 “你说错就错在一定要结婚,结婚纯粹是人为的愚蠢的保证。

 可两个人相爱既然不是由结婚来保证的,也就不是因为结婚才使两个人担心互相失去的。“

 男人点一下头。

 “爱得越深越怕失去,越怕失去说明爱得越深。”

 男人又点一下头。

 “你干吗不反驳我?”女人使劲吸烟。

 “我反驳不了你。”男人说。

 酒店外面,飘起了雪花。紊乱而无声。

 “可你越怕失去你越要失去,”男人说“这并不错。”

 “并不错,是并不错。”

 “因为你一伯失去,你就不能自由自在想说什么就说什么了。

 这也不错。“

 “确实也不错,我懂。”

 “我们要找的,不是一个提心吊胆地互相搂抱着的机会。”

 “我们要找的是彻底的理解彻底的自由,”女人说“这总不错吧?”

 “我正在想这件事,”男人说。

 “我找到了,好不容易找到了,怕失去,这有什么不对的呢?

 我知道我知道,一怕失去就已经失去了。天哪,到底怎么办才对呢?“

 “你是说,怎么办才能不失去吗?”

 女人紧张地盯着男人:“怎么办?”

 “天知道。你再想想你问的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吧。”

 “欧——!”女人沮丧地闭上眼睛。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她大声嚷:“可我不想再否认我怕失去。我怕,我怕!我伯!我知道你不怕,我就知道你才不怕呢!”

 男人把杯里的酒一饮而进,然后再斟满。

 “你不怕,你多镇静你多理智!告诉你,我也不怕!你爱到哪儿去就到哪儿去吧,你一辈子不回来我也不怕!当然,即便这样你也还是不怕,你这个老混蛋!”

 雪编织着天空,又铺展着大地。白色的世界上,人们行匆匆,都裹在五颜六的冬装里,想着心事。

 “喊够了吗?”

 “够了。”

 “能听我说一句了吗?”

 “你说吧。”

 “能相信我说的是真的吗?”

 “我愿意相信。”

 “事实上我比你还怕,实际上我比你还害怕。”男人说。

 男人从春天走到冬天,从清晨走到了深夜。他曾走遍城市。他曾走遍原野、山川、森林,走遍世界。地图已经磨烂了,他相信在这地图上确乎没有那个地方。

 最后他又走回海边,最初他是从那儿爬上人间的。海天一

 月亮和海仍然保持着原有的距离,互相吸引互相追随。海仍然叹息不止,不甘寂寞不废涌落;月亮仍然一往情深,圆缺有序,倾慕之情化作光辉照亮海的黑夜。它们一同在命定的路上行走,一同送太阳。太阳呢?时光无限,宇宙无涯。

 在月亮下面,在海的另一边,城市里万家灯火。

 随便哪一个窗口里,都是一个你不能清楚的世界。

 一盏灯亮了,一会又灭了,一会又亮了,说明那儿有一个人。

 那个人终于出现了,走出屋子,一会又进来坐在灯前翻一本书。有朝一你和他在路上擦肩而过,你不知道那就是他,他更不知道你曾在某一个夜晚久久注视过他。

 两颗相距数十万光年的星星,中间不可能没有一种联系。在这陆地还是海的时候,在这海还是陆地的时候,那座楼房所处之地有一头梁龙在打吨,有一头食的恐龙在月光下偷偷接近了它;或者是一头剑齿虎蹑手蹑脚看准了一头柱牙象——你现在这么想也仿佛在远古之时就已注定。人什么时候想什么,不完全是自由的。

 男人走累了,想累了,躺在礁石上睡去。天在降下来,地在升上去,合而为一。然后男人开始做梦。

 漫无边际的黑暗中,有谁吹起一支魔笛,他不由得跟着那笛声走。只有一件黑白相间的长斗篷在他前面飘动,缓缓前移。他很想超越过去看看这吹魔笛的是谁,但他紧走慢走还是超越不过去,看不见那斗篷里到底是谁或者是什么,只见几灵巧的手指伸而屈,屈而伸,所吹的曲子令人神往。他就那么一直迫着那笛声向前走。很久很久之后,他看见一点曙光,看见广袤无垠的荒漠,看见大大小小的环形山和环形山的影子。那件黑白相间的长斗篷渐渐隐去不形迹,魔笛声却回旋飘不离不散愈加人。在山脚下,放着两本书。他拿起一本来看,讲的是天堂里美丽的神话,他看懂了。他又拿起一本来看,说的是地狱里残酷的鬼语,他也能看懂。但当他拿起这一本书去看那一本书的时候,他却什么也看不懂了;相反,拿起那一本书来看这一本书时,也是茫然不知其所云。

 他在梦里梦见了以前忘记了的梦,于是记起:两本书互相是不可能完全读懂的,正如两个人。这样他又想起把书颠倒过来读一回,从结尾读向开头。他发现,自由是写在不自由之中的一颗心,彻底的理解是写在不可能彻底理解之上的一种智慧。

 一个巨大的火球在荒漠之边寂静升起。

 而在月亮上“阿波罗”带去的那座人的标志,仍在渴望更高的智慧来发现他们。

 而在地上,大雪覆盖荒原,老狼也走到了生命的尽头。鹰群在高处向它焙耀新鲜的精力,在窥测它的行踪,并将赞美它所选择的墓地。老狼也要追寻着老鹿而去了,无论是谁,包括这些正在高傲地飞旋着的鹰,早晚都要去。不久将再来,在以往走过的路上重新开始展现和领悟生命。

 而在家中,古老的大落地钟旁,‮花菊‬白色的花瓣散落一地,在部保存起生机。

 而在山里,在山下开阔的坡地上,在林间,在沼泽,在河的源头,在遥远的不为人知的地方,种子埋进冻土,为了无尽无休的以往继续下去成为无尽无休的未来。花开花落,花落花开,悠悠万古时光。

 一九八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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