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节
四
“詹尼就在楼下电话间里。”
这是服务台管总机的那个姑娘对我说的,尽管我还没有告诉她我是谁,也没有说明那天(星期一)晚上我到布里格斯堂来找什么人。我很快就得出结论:这意味着形势对我有利。很明显,招呼我的那个拉德克利夫女学生是《猩红报》的读者,知道我是谁。这种事情以前有过多次,那倒没什么。更重要的是这样一个事实:詹尼说起过她跟我有约会。
“谢谢,”我说。“那我就在这儿等一会。”
“对康奈尔的那场球太气人了。《猩红报》说有四个家伙打了你。”
“嗯。可反倒是我被罚出了场。而且一罚就是五分钟。”
“就是嘛。”
一个朋友和一个球迷的区别就在于:同球迷交谈,话很快就说完了。
“詹尼的电话还没打好?”
她查了一下
换机,回答说:“没有。”
詹尼究竟在跟什么人通话,竟然不惜占用原定同我约会的时间?是不是哪一个学音乐的书呆子?我并非不知道有个名叫马丁-戴维森的,是亚当斯楼的四年级学生、巴赫乐社管弦乐队的指挥,此人自以为有赢得詹尼青睐的特权。可是想要把詹已占为己有是做梦;我看这家伙顶多只有摆弄指挥
的本领。不管怎样,我得制止这种侵占我的时间的行为。
“电话间在什么地方?”
“在拐角那儿。”她说着朝那个方向一指。
我徐步走进穿堂,老远就能看见詹尼在通电话。她没有把电话间的门关上。我慢腾腾走过去,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希望她会看到我,看到我脸上的绷带,看到我伤成这样,希望她会感动得把电话砰的一扔,马上扑到我怀里来。再走过去,我已听得见通话的只言片语:
“对。那当然!一定这样。哦,我也一样,菲尔。我也爱你,菲尔。”
我站住了。她在跟谁说话?这人不是戴维森——他的姓名从头到尾都没有菲尔两个字。我早就查过哈佛的花名册:马丁-尤金-戴维森,纽约河滨大道七十号。音乐美术高级中学毕业。从他的照片上可以看出,这人善感、聪明,体重大约比我轻五十磅。不过,我又何必为戴维森烦恼呢?事情明摆着:为了一个叫菲尔的什么家伙,戴维森和我都已被詹尼弗-卡维累里一脚踢开了,此刻她正在电话里给那个家伙送飞吻呢!(简直令人恶心!)
我和她分手才四十八小时,居然有一个叫菲尔的混蛋已经偷偷摸到詹尼
上去了(一定是那样!)。
“是的,菲尔,我也爱你。再见。”
她挂上电话,看到了我,连脸儿也不红一红,笑嘻嘻地给了我一个飞吻。她怎么能这样耍两面手法呢?
她在我没有受伤的那半边脸上轻轻一吻。
“嗨!你的样子好吓人。”
“我受伤了,詹。”
“对方那个家伙是不是更惨?”
“嗯。惨多了。我总是把对方搞得更惨。”
我尽量把话说得恶毒,话里隐隐嵌着这样一层意思:无论哪一个情敌,要是趁詹尼对我眼不见、心不想的时候偷偷摸到她
上去,我非叫他
尝老拳不可。詹尼拽住我的衣袖,我们一道向门口走去。
“晚安,詹尼,”服务台那个姑娘跟她打招呼。“晚安,萨拉-简,”詹尼应了一句。
我们走到外面,在刚要跨上我那辆MG牌跑车①时,我猛
了一口晚间的空气,尽可能装得漫不经心似的问:
①这种汽车原是体育比赛用车,最早由英国MomsGeqe。公司制造,故称MG牌汽车。
“呃,詹…”
“嗯?”
“呃——菲尔是谁?”
她一面坐进汽车,一面若无其事地回答:
“我爸爸。”
我才不信这样的鬼话。
“你管你爸爸叫菲尔?”
“那是他的名字。你是怎样称呼你爸爸的?”
詹尼曾经告诉我。她是她父亲抚养长大的,她父亲干的大概是面包师之类的行当,在罗德艾兰州的克兰斯顿。詹尼还很小的时候,母亲就死于车祸。这些都是她在解释为什么她没有驾驶执照时告诉我的。她父亲在其他任何方面都是“一个大好人”(她的原话),可就是迷信得要命,说什么也不让他的独生女儿开车。这一点在詹尼念中学的最后几年确实曾造成不便,因为当时她跟远在普罗维登斯①的一个人学钢琴。不过,那几年她利用乘长途汽车的时间,居然把普鲁斯特②的作品全读完了。
①罗德艾兰州首府。
②马
尔-普鲁斯特(1871-1922),法国小说家,代表作为反映法国贵族沙龙生活、描写主人公潜意识活动的长篇小说《追忆似水年华》,有七卷之多。
“你是怎样称呼你爸爸的?”她重复了一遍。
我想得走了神,因而没有听清她的问题。
“我的什么?”
“你提到令尊大人的时候使用什么名称?”
我答以我一直很想使用的那个名称。
“王八蛋。”
“当他的面?”詹尼问。
“我从来没有见过他的真面目。”
“他戴着面具?”
“也可以这么说。石头面具。地地道道的石头面具。”
“你算了吧——他一定自豪得不得了呢。你是哈佛的体育明星嘛。”
我看了看詹尼,心想:她毕竟不知底细。
“当年他也是,詹尼。”
“名气比全艾维联队的边锋还大?”
詹尼这样欣赏我在运动场上的知名度,我是再高兴也没有了。遗憾的是,把我父亲的情况告诉了她,我自己就势必得相形见绌了。
“他参加过一九二八年奥运会的单人双桨赛艇比赛。”
“天哪,”詹尼说“他得了冠军没有?”
“没有,”我答道。她当时大概也看得出来:我父亲在决赛中只取得第六名,倒反而使我心情舒畅了些。
接着出现片刻冷场。这下詹尼也许该明白了:身为奥利弗-巴雷特第四,不仅仅意味着必须忍受哈佛园里那座灰色的石头建筑物,另外还意味着一种压力,迫使你非具有一副强健的体魄不可。我是说,前人在体育运动方面的建树,就像一片
云笼罩在你——应该说我——的头上。
“可他究竟干了些什么,你要骂他王八蛋?”詹尼问。
“强我所难,”我答道。
“你说什么?”
“强我所难,”我重复了一遍。
她的眼睛睁得像碟子那么大。“你的意思是不是指
伦什么的?”她问。
“你们有家丑就别抖给我听了,詹,我自己的就已经够我受了。”
“那你的意思是指什么,奥利弗?”詹尼问。“他究竟强迫你做什么了?”
“做‘应该做的事’,”我说。
“做‘应该做的事’又有什么不应该的?”她大概觉得这种听来似乎自相矛盾的情况怪有趣的,所以继续追问。
我告诉她,我不喜欢家里人按照巴雷特家的传统来规划我的前程——这一点她其实应当清楚,她明明看到过我不得不在姓名后面添上“第四”二字时的那副抬不起头来的样子。再说,我也不愿意每学期总得拿多少学分
账。
“就是,”詹尼的话明明白白是在挖苦我“怪不得我看你试考得A也不乐意,入选全艾维联明星队也不乐意…”
“我不乐意的是他对我的要求总是那么高!”单是道出我久积心头(但以前从未说出过口)的感觉,我就已经别扭得要死,何况如今还不得不设法让詹尼了解这一切。“而每当我真的做到了,他偏又摆出一副
儿不稀罕的架势。我的意思是说,好像他觉得我理应如此,没有什么好说的。”
“可他是个大忙人呀。他不是要经营好几家银行之类吗?”
“天哪,詹尼,你是站在我方还是站在敌方?”
“难道这是打仗?”她问。
“一点也不错,”我回答说。
“真可笑,奥利弗。”
看来她是真的不接受我的观点。我这才第一次隐约感到我们之间在教养上存在的差异。我是说,在哈佛和拉德克利夫度过的三年半光
,基本上已经把我们都制成了那座高等学府的传统产品——目空一切的知识分子,然而,临到要承认我父亲是石头做的这一事实的时候,她偏又坚持某种意大利地中海式的陈腐观念,认为“爸爸个个爱孩子”而且毫无争论的余地。
我想举个能说明问题的例子,便把对康奈尔比赛后那次无话可谈的可笑谈话搬出来。她听了以后无疑心有所动。但是,也真见鬼,这个例子帮的却是倒忙。
“他特地赶到伊锡卡去,难道就是为了看一场无聊的冰球比赛?”
我竭力解释,我父亲做事都是形式上面面俱到,实质上却什么也没有。詹尼却还是口口声声说,他毕竟风尘仆仆远道赶去看了这样一场相对说来并不足道的球赛。
“喂,詹尼,咱们别提这件事了,好不好?”
“谢天谢地,一提起你爸爸,你就不自在了,”她答道。“这说明你并不是完人。”
“哦,这么说,你是完人喽?”
“才不呢,预科生。倘若我是完人,难道我还会跟你一起出去?”
于是我们又言归正传,一切如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