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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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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就”是做给别人看的,也是别人的评价,但天长久,把别人当成镜子,天天反,终于失去自我,与别人的感觉一样了。于是,为了别人,也为了自己,遵循社会法则,不断地向上爬,感觉爬得越高“成就”越大,仿佛自己返璞归真,成了猴子,生命的价值就在于从树根往爬到树梢,等上了树梢之后,却发现无路可走,再退回到地上已经不可能了,因为下面有太多的笑脸对着你,你不能辜负众生啊。早知如此,干嘛要费那么大的劲爬上来呢你?

 我坐在家乡的马路边打瞌睡,但并没有真的睡着,因为我清楚地看见了父亲。

 周末回当涂,我向父亲暗示我想学乐器。父亲点点头,表示他知道了,或者表示赞同,但是没说话,摸摸我的头,又叹口气。

 我理解父亲的难处,把话岔开,再没提这件事情。我本以为这件事情就这么过去了。谁知仅仅过了两天,父亲就来了,带来一把二胡。

 这是一把旧二胡。但质量不错。红木。提在手上蛮重。顶端雕有龙头。龙头是黄杨木雕琢。可惜已经残缺。

 “借的。”父亲说。说的有些不好意思。好像非常抱歉。

 说实话,这不是我想要的“乐器”我最想要的乐器是手风琴,其次是小提琴。哪怕是旧的手风琴或旧的小提琴。借的也行。至于钢琴,我不是不喜欢,而是根本不敢想。

 尽管如此,我还是表现出天喜地的样子。

 我的表现不完全是安慰父亲,也确实很喜欢。毕竟,二胡也是乐器,起码相对于凤凰琴来说是乐器。好过没有。

 我开始勤学苦练。几乎到了着魔的程度。我一开始就追求正规。严格按照书本上的提示先练空弦,再拉音阶,最后拉练习曲,并且不断地按照书本对着镜子调整自己的动作和姿势,向一切会拉二胡的人虚心求教。为了不影响旁人,我用一铅笔做琴码,这样二胡发出的声音就很小,但练习效果却不受影响。另外,我还创造地做了一块与琴杆至琴弦之间尺寸一致的练习板,带在身上,随时练习指法。

 当我带着二胡来到苗军家,拉了一首《小花股》之后,该苗军和他的母亲震惊了。

 “你比他有天赋。”苗军的母亲说。

 “他”指的当然是苗军。但我并不同意阿姨的观点。我认为我只是比苗军刻苦。现在我想,可能是阿姨对苗军的要求与期望比较高吧。

 从此之后,我们就经常在一起合奏。为了不影响邻居,我们都尽量“低调”我用铅笔做二胡的琴码,苗军在小提琴的琴码上夹上几个木质夹子,而阿姨更绝,她必须对钢琴进行“改造”在琴弦上铺一块布。

 那是一段无与伦比的幸福时光。我感觉自己很快乐。感觉自己是同龄人当中的佼佼者。感觉自己接触到了某种最神圣的东西。感觉自己比一般人高贵。我不孤独了。面对那些不愿意接近我的同学,我基本上做到了像苗军一样自信、坦然、平和,而不是像史常红那样不服气。我更加刻苦地练琴。几乎无时无刻不沉浸在音乐当中。我已经会拉很多二胡独奏曲。为了能给我伴奏,阿姨不得不练习刘天华的十首二胡曲,还有当时流行的《喜送公粮》、《金珠妈咪赞》、《台湾人民盼解放》和《红旗渠水绕太行》等等。我感觉音乐几乎是我生活的全部。我发觉苗军的家才是我最向往的地方。我甚至害羞地想过,如果我能出生在这样的家庭,该多好啊!当然,这种想法只是一闪念而已,不会当真,因为我知道这是空想。但是,相处的时间长了,我们也确实像一家人,在他家吃饭是经常的事情,如果不是父亲已经调回马鞍山,我离开亲戚家住到苗军家也说不定。如果那样,我们不是真的成了一家人了吗?

 然而,好景不长。这一天,苗军告诉我,他们家要离开马鞍山了。说他父亲从学习班里放出来了,被转业到武汉,所以他和他妈妈也要去武汉。

 我非常伤心。伤心地一个人躲在暗处偷偷地哭。为苗军,也为苗军的母亲。我好像已经离不开他们了。我已经把他们当成自己最亲密的人。当初我父母离开马鞍山去当涂的时候,我也没有眼泪。是不是因为当涂近而武汉远?或者是因为我清楚与父母分别是暂时的,而与苗军和他母亲的分别是永恒的?

 我不知道是不是“永恒的分别”但至少到目前,我再没见过苗军,也没有见过他的母亲。上世纪90年代中期,当我有点事业基础之后,立刻离开海南去武汉开了歌舞厅,不断地请武汉当地的音乐界朋友来做嘉宾演出,下意识里,是不是希望碰见苗军或苗军的母亲?不管是不是,最终的结果是未能如愿。对于苗军,他的最终职业未必是拉小提琴。或许早已经当了军官,或许从事其他行业,就如我自己,无论是1977年的高考志愿选择,还是现在从事的行业,都与拉二胡不沾边啊。而对于苗军的母亲,我连她姓什么都不知道,就凭“会弹钢琴的阿姨”这点线索,在偌大的武汉,当然打听不到。

 但是,我始终没有忘记他们。

 这不仅仅是因为我们共同度过一段令我终身难忘的美好时光,并且这段时光影响了我的一生,而且,我还实实在在地得到过他们的恩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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