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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63 番外 沉默似
 我是特别的,当我成为血鬼后,我不知道,我是如此的特别,特别到连我的长老都嫉妒。

 我是血族中罕见的行者,行走在太阳下的血鬼。

 在没有发现这个事实的时候,我过的还算不错,在主人的庇护下,掌握了很多血族的要领,然而这一切,在大家得知我不用惧怕太阳那天,摧毁了。

 魔开会说我是不纯粹的,是异类。我心里在冷笑,我可以听到那些嫉妒的心脏在喧哗的声音。我逃往欧洲其他国家,匈牙利,爱尔兰,瑞士,没有哪个国家的血族肯容纳我,而这个时候,我遇到了追杀。叫做夺取者的无血族,他们为血族所不齿,和我一样。他们可以通过食血族同类的血,夺取那人的力量,而夺取者的目标,就是我在阳光下的行走能力。

 我九死一生,疲于奔命,命运很不公平,我并不想要这力量。我即不属于人类,也不被血族接纳,我没有灵魂,即进不了地狱,也去不了天堂。

 我疯狂的咬杀人类,为了引起教会的注意,给血族带来灾难,多捕杀一些血族吧,他们只是渣子,嫉妒的渣子。看着愚蠢的血族和渺小的人类斗争,是我最大的乐趣。我执拗到几乎癫狂,内心最后的一丝人也泯灭了。直到遇见了她…

 我还记得和她相遇的那天,闭上眼睛,仿佛就会回到过去。我逃到了法国,在凡尔。春天的凡尔宫,包围在鲜花从中,空气中带着甜香,阳光格外的耀眼。我咬断一位游客的脖子,就在背的某个角落,相当大胆,无所顾忌。我丢下她,得意的着嘴角,回过头,碰上了一双漆黑的眸子。

 一副东方人的脸孔,大概十六七岁,算不上美丽,她在看着我笑。我惊诧万分,普通的人类可能看到血鬼还笑的。

 “你笑什么?”我目凶光,走近她。

 她朱轻启“血鬼先生,你这样很鲁,血的姿态一点都不优雅。”

 我越发觉得有趣,她是脑袋傻了,还是秀逗了?

 “那怎么才算优雅?”

 “我觉得看着脖子两个,满嘴鲜血的,很鲁啊。你为什么不试试通过孔来血。”

 “你为什么知道这些?你是谁?”我已经离她很近了,她丝毫不害怕我,依然在笑,清脆的回答:

 “我是即将要成为血族的人!”

 原来是这样,有人心甘情愿的成为血族,好可笑的人。

 “血族并不像你想象中那么好。”我说。

 “我知道。”她冲我点头。远方传来脚步声,她慌忙拉住我的手,

 “被人发现就糟糕了,来,我知道有条小路。”

 就这样,她自认为将我救了,我们从她知道的小路逃离了现场。

 坐在草地上,她的黑色长发如同上等的绸缎,在阳光下,头上就像顶着天使的光晕,我很不喜欢。

 “我叫墨,你叫什么?”她笑起来还是有一点好看的,不知道她的血味道如何。

 我应该回答哪个名字呢?我的名字很多,各种身份,各种名字,但我决定说我最初的名字“科柯林。”

 我又问:“墨是什么意思?”

 她握住我的手,我抖了一下,她又笑了,在我手心写下一个奇怪的符号。

 “这是中国字,墨就是这样写的。有点复杂吧。墨的意思嘛!”她眼睛咕溜溜的转,我真担心它随时滑出眼眶“就是这种颜色。”

 她撂起一缕黑发“黑色,墨水,懂了吧。我的名字呢,音听起来就像‘沉默’。”

 我似懂非懂的点头。

 “科柯林,你有朋友吗?”她似乎并没有要我回答的意思,不给我时间应答,接着说:“我就没有。在太阳下好温暖啊,我很喜欢这种感觉,血族的其他人是不会知道的。对吧!我要回家了,明天你还会来这里吗?也不知道为什么,看到科柯林,我就觉得,我们可以做很好的朋友。”

 真是喜欢擅做主张,我没有理睬她,她兀自笑着离开了,走了很远还回头对我挥手。好奇怪的女孩,等她消失在我视线,我才回过神,我为什么要和一个陌生女孩坐在草地上聊天?看到我血的人从来活不了。

 再次去凡尔宫是三天后,我跟自己说,只是为了看看咬死游客的后果。

 “科柯林,你为什么不来找我。”她如幽灵一般,在我刚踏入宫殿大门的一刻跑出来。

 我还真被她吓着了,冷冷看她一眼,反问:“为什么要找你?”

 “唉,算了,我还以为我们是朋友来着。”她毫不在意的将手放在脑后,蹦跳着离开了。

 我不知道为什么,就跟在她后面,她跑到一处花坛,对我招手,我走过去并排坐下。

 “你是行者吧?”她问。

 我心生警惕。

 “别怕,我很羡慕的,血族可以行走在阳光下,如果我也是这样,就好了。因为我最喜欢阳光了。”她的笑很朗“我有时候会想,我是为了看阳光而出生在这世上的。”

 “那为什么要变成血族?你被人挟持了?”好奇心驱使我问。

 “没有啊,因为我要陪着妈妈,时间不多了,我很爱我的妈妈,我不想她孤单。很好玩吧!”她的脚在空中蹬“血族应该和血族做朋友,这样就不寂寞了,如果以后我不能见阳光了,我还可以问你很多白天的事情啊,对吧。”

 “笨蛋!”我心里有点恼火,她是个傻子吗?又没有人强迫,为什么要去当血族,失去最爱的东西呢。

 “大概吧。”她敲一下脑袋,傻笑着“你不觉得能够活在这世上是很奇妙的事情吗?我见惯了死亡,所以才会觉得活着真是不可思议的事情。人类是,血族也是。”

 她脑袋里装了好多稀奇古怪的东西。

 “你去过中国吗?”她又问。

 我摇头。

 “我也没有去过,我妈妈常给我说她家乡的事情,还说了好多关于中国的事情,我真想回去看看啊。我妈妈的家乡就在长江边上,你知道长江吗?是中国最长的河哦,世界上也…”

 她的话好多,喋喋不休的讲着,我在凡尔宫找到一个保安的工作,现在需要大量的保安。而她会每天来这里找我,给我说她知道见过的各种故事,讲得最多的是关于中国的事情,什么文字啊,建筑啊,神话啊,很多很多,说得她去过一样。也会说一些人生哲理,她才多大一点啊,对我说人生,唉!

 “以后我想时间很多,我们一起去中国吧。”她说,我点头。

 现在回想起来,那是我生存的时候最快乐的时光,就算在阳光下,我也不曾感觉到任何的温暖。只有墨,是我心灵的阳光,我渐渐敞开心扉,告诉她我的故事,她总是会听得咬着手帕哭,她的样子很滑稽,为什么哭的时候一定要咬手帕呢?

 对于我犯下的罪孽,她丝毫没有责备我,她说:“我们之所以犯错,是因为我们不知道何者是对的。所以我们才需要不断的学习。”

 她是个睿智的女孩!只是我常很不屑的和她斗嘴。

 这样的日子并不长,至少在我百年的岁月中,只能算相当微小的一部分。某天,她兴高采烈的跑来告诉我,她家来了一位非常帅气的画家,是落魄的人,但是管家看过他的画,很赏识,于是把他安排在别馆,让他为女主人画像,她也要被画哦。

 “他很有才华的。”当她笑着如此说时,我一阵心悸,我的感觉是对的,过后连续几天,她没有出现过。她出了什么事情吗?为什么不来见我了?我的内心前所未有的惊慌,开始夜寻找她。

 一个星期后,她终于出现在我面前。

 她看到我,矍然失容“科柯林,你怎么了,看起来好像很憔悴呢。”

 我心里的波涛翻滚不已,表面却很平静“你最近怎么都不来了?”

 她羞赧一笑“科柯林,我爱上那个画家了,他真的非常酷,又有才华,我该怎么办?我不该爱上人类的。”

 她的话将我投入万丈悬崖里,我听到自己心脏破碎的声音。

 她爱上了其他人…

 我的眼前很黑暗,仿佛失去了视觉,投入冰窖,我是爱她的,我非常的爱她,她怎么可以去爱别人!

 我愤怒了,失去理智,收敛的鸷戾之气再次回到我的身体,我紧紧将她揽在怀里,要她不要爱别人,她应该爱我,血族应该和血族在一起。我企图将她倒在上,强行要了她。

 “你是我的,你不能爱别人,你知道我多爱你吗?”我咬牙切齿的说。

 “可是我是人!”她歇斯底里的哭着“我爱阳光,我爱他,我是人!”

 她推开我,踉踉跄跄跑出我的房间,从此后,她不曾来找过我。

 我自认为从出生到现在,没有特别想要某样东西,只有她,我是不能放手的。于是我开始追逐寻找她,她住的地方包围在密长老的结界中,我是不可能找到的,但是她逃出来了。和那个可恶的画家,一起逃出了城堡。她不是说她很爱自己的母亲么?她不是口口声声要成为血鬼吗?为何现在却为了一个男人,离开了自己的家,离开了母亲,投奔到险恶的世界,过着风餐宿的生活。不应该是这样,墨,你只是一时迷糊了,不应该是这样的。

 八年了,整整八年,我游在整个欧洲,为了寻找这个女人。不能算活着,我只是苟延残,为了再次见到她。而在意大利的某个城市的郊区,我终于找到了她。她竟然为了躲避我们,躲在一个血族不敢踏入的国家。可是,墨,你知道吗?只要可以找到你,我就算踏入地狱也不会害怕。

 她已经二十六了,青春不再,脸上更多的是成后的魅力,她还牵着一个两岁大的小孩,站在阳光下,她依旧甜美的笑。

 对于我的出现,她并没有表现出多大的惊讶,她和往常一样,对我笑,给我打招呼:“Hi,科柯林!”

 我们找了个清静的地方,在她眼里,我只是多年未见的老朋友吧。站在这座高楼上,墨趴在女儿墙边,看着楼下的风景。

 “我喜欢站在高处,每次站在很高的地方,往下望去,有种冲动。很想跳下去,然后背上忽然长出翅膀,翱翔起来。那种感觉一定很!”

 她笑着,出贝齿,洁白耀眼。她一点都没有变。

 我微笑着,搂住了她,她有点惊惶失措“那就飞吧。”我对她说,然后抱着她往楼下跳去,她尖叫一声,继而变为笑声。是的,因为我们在飞,翱翔的感觉,的确很,就像感觉心灵得到了自由和救赎。我带着她飞了很久,直到她挥手对着楼顶叫“安爱丝,安爱丝!”

 那是她和该死的画家的女儿,小女孩长得比较偏向中国人,墨的头发,黑溜溜的眼珠,眼睛很像她。

 “科柯林,我必须回家了,明天再见吧。”她挥挥手,抱着安爱丝消失在我的视线。

 后来我知道,他们逃亡在各个国家,她害怕母亲找到了她,直到现在,才稍微有个安定的生活。丈夫依然潦倒,一家人过着窘困的生活,可是她为什么还在笑,一点没有后悔。她以前可是一直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啊!

 她说,她相信丈夫的才华,只是命运乖张。

 “跟我走!”我无法忍受了,她为何如此死心眼,我为了她,受了多少苦,找了多少年,以前区区八年,弹指一挥间,但是没有她的八年,我简直度如年。我不想继续下去,我必须得到她。

 “科柯林,你别这样!我永远不可能和你在一起的。”她说出了非常绝情的话,我终于明白,有时候话语比最尖锐的武器还要伤人。

 那天下着雨,那个男人带着她和女儿,驱车离开了这个城镇。是的,我承认我疯了,一个星期内在这个地方做出了很多令人发指的事情,得他们再次逃跑了。

 他们的车子开得非常快,可是无法逃出我的手心,我紧追不舍。在一个弯道,车子忽然失去控制,飞了出去,在空中划出一个艺术的弧线,然后跌下了山崖。

 “墨!”我丧失理智,俯冲下去,拉出车子里重伤的她。她还紧紧怀抱着女儿。

 “墨,你看着我啊,我不你了。”我看着浑身是血的她,全身痉挛。对了,咬她,咬了就可以不死了。我出尖牙。

 墨颤抖着伸出手,摸着我的脸“求你,我,不要…不要,当血族。孩,孩子!”

 她缓缓将孩子送到我的怀里,然后望着车内,痛苦的呻着“Nino!”她的手垂向地面,再也没有睁眼看过我,再次没有对我笑。

 就在那一天,我的心和爱以及最后的人随着她的离去而泯灭了。我失去了,我心灵的阳光,从此,灵魂再次沉寂在黑暗中,永世不得翻身。

 春天,凡尔赛宫,我再次来到了初遇她的地方,这里依然花木扶疏,节日的盛典正在举行,天空被华丽的焰火照得忽明忽暗。我又咬死了一个游客,只有变成纯粹的恶魔,我的内心才有片刻的宁静。

 等我得意洋洋的欣赏自己的杰作,蓦然回头,发现有个八、九岁的小女孩瞪大眼睛看着我。被发现了!咬死她吧。

 “你血的样子一点都不优雅。”她对我说。

 听到这一句话,仿佛把我推入时间的海,我肩膀开始发颤,在同一个地方,也有一个女孩对我这样说。墨,我想忘记的墨!我瞬间感觉头晕目眩,麻痹已久的心脏又开始复苏,痛得简直要晕厥过去。我注意起这个孩子,她和墨一样,拥有漆黑的长发,漆黑的眼眸,她是谁?

 “你应该通过血,这样看起来比较优雅。”她清脆的说。

 “你是谁?”我哆嗦的问。

 “我叫安爱丝,是即将成为血鬼的人哦!”墨的女儿,墨的女儿竟然也在这里,竟然和墨说着同样的话。我抱起了她,她洁白的小手抚摸我的脸。她如果知道,是我害死了他们一家,她会不会恨我呢。而在天国的墨,会不会恨我呢?

 “叔叔好美啊!叔叔是我见过的最美的人!”

 “小傻瓜,我并不觉得你在夸赞我!”

 “我以后变成了血族,可以嫁给你吗?”她天真的问。

 我听到自己心脏破碎成一片片的声音,那抹恶毒的伤疤如同丑陋的蜈蚣,爬上我的心头。

 “好,我们说定了。”我同她拉钩。墨,如果得不到你,我就要你的女儿,因为我是恶魔。

 小女孩似乎很高兴,她喋喋不休的给我介绍起她自己,还说十八岁的时候,她成为了血族,到这里来找她,云云。我当然会找她,墨!

 直到一个严肃的老头叫走了安爱丝,她还回头给我挥手。我已经没有人了,所以摧毁一个纯洁的女孩,不会让我觉得愧疚。我知道,墨肯定死的那一刻都在恨我,她求我,只是因为无助。如果不能爱我,那就恨我吧,至少恨一个人也是需要铭刻在心的,那就把我记得更加牢固吧。

 我来到了中国,墨所说的城市,她的母亲的家乡。也是她说的非常想来的地方。“江书玮”这个名字,是我来中国咬死的第一个男人的名字,于是我擅自拿来作为己用。我隐藏在人群中,做过很多工作,但是不曾放弃嗜血暴戾的脾气,依然一意孤行。

 一天晚上,明目张胆的在公园血,被一个女孩撞见。我决定杀了她,她是我班上的学生,所以更加不能让她活。可是发生点意外,那天没有得手。更加奇怪的是,这位女生似乎不准备将我血的事情告诉别人。只是独自来试探我,我就装疯卖傻的糊弄过去,其实我们俩心里都清楚,没有谁相信,只不过都是装聋作哑。

 我偷偷的观察过她,她竟然可以指挥血族,并且暗中派血族来监视我。很可惜她不知道一般的血族对付不了我,我血比他们都猖狂,能力亦在血中飞速成长。我制造了幻境,将他困住,每夜依然出去寻找猎物。给他们制造假象,同时我也注意到中国的血族似乎对她不利。我更加好奇,这个女孩究竟是何方神圣?于是我乘她一个人在家的时候虏走了她,不料却遇到同样目的的僵尸们。直到那一夜,听到她说出那句经典的,

 “我是将来要成为血族的人!”

 她和血族的关系,生活在法国,是意大利和中国的混血,我不再一次感叹扭曲巧合的命运,她就是安爱丝,墨的女儿。只是她已经忘记了我,和那个约定。

 那天我还知道了一个惊人的事实,墨的母亲和她的主人,也就是墨的养父,都是夺取者。墨从来不曾告诉过我,而看她母亲的反应,她也从来不知道墨身边就有一个行者。墨背着她的夺取者母亲和养父,和我朋友,不会告诉他们,我身上的血,是他们渴望的。为什么,墨,回答我!

 我突然很想死,但是死了也不会见到墨,她在天堂,而我即进不了天堂也去不了地狱。

 这种痛入骨髓的感情折磨着我,有时候我根本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可怜的安爱丝成了我的牺牲品。我说我爱她,我要她陪着我,其实我是在摧残这个女孩。强人所难,迫她,我都做了些什么?

 我残暴的行为引起了驱魔人的注意,她开始追杀我。而人类的警察也在找我,中国的僵尸想捉住我,我不是不知道这里危险,但我不想离开,因为这座城市有安爱丝在。

 直到经历了一些事情后,我明白,她和墨一样,是不允许人急了的性格,这只会摧毁她。于是在她救了我,并且想起凡尔赛之约后,我离开了她的家,我是个懦弱的家伙,其实我更加害怕的是她记起我杀害她全家的事情,虽然我明白,对于一个两岁的孩子,这显然不可能。

 我有时候会利用梦境和她见面,这种能力是水月幻境的一部分,只是不能常用,让人类的灵魂进入我的梦境,对我的伤害很大。不能使用梦境的时候,我就远远站在树荫里,眺望她的窗口,有时候是整整一晚上目不睫。我很清楚她不是墨,她也代替不了墨。我也不知道自己这样做有什么用,自己是在干什么?

 她对我越来越友好,抛弃了恐惧和猜忌,她有一颗透明纯洁的心,我自惭形秽。

 我告诉自己,我是爱着安爱丝的,我已经不再爱墨。每天心中反复的默念,这是我缓解疼痛的魔咒。

 为了安爱丝,我什么都可以做,我可以闯入血族的结界去救她,治疗她后又将她送回家;她要去救人,我偷偷跟随,不远千里。我只是想她能够看看我,能够陪着我,因为我很爱她,没她不行。只是一切都如同泡沫般脆弱。

 当我自己制造出来的所有幻境破灭后,墨的样子再次出现,她对我微笑,告诉我,她一直没有恨过我。

 我流泪了,再一次的心灵得到了救赎。缓缓闭上眼睛,墨,我已经很累了,能带我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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