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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不要轻易说爱,许下的诺言就是欠下的债。

 图书馆事件让我在一夜之间名声大作,不仅走在路上回头率猛增,背后老有人指指点点,甚至宿舍楼还有不认识的人专程跑来看我,只为了见识一下能将计算机系高材生的神魂颠倒以致当众表白并且要加入竞争行列的女子究竟是怎生的倾国倾城。

 我想我一定是让她们失望了。

 所幸的是,期末考开始,让原本关注此事的人急剧减少,紧接着就是长达三周的寒假,能让我暂且上一口气,再到开学时想必会有新的八卦诞生我的事便会慢慢的被淡忘。

 向晖在此期间曾找过我数次,几乎每天都有电话,也尝试在我‮试考‬和复习的教室堵截,我都避而不见。他也不知什么时候成功拉拢竹喧成为其同盟,不时替他说上几句好话。寝室其余五人也或多或少的受了他的好处,睡前座谈会话题始终围绕在他身上。

 我没想到他的攻势会如此猛烈,让我有些招架不住。

 竹喧骂我矫情,明明喜欢他,从前死活不承认,而现在形势逆转,反而扮清高。

 我苦笑,不是我矫情,完全是事态已离原先的轨道,让我无所适从,我想象过同他的开始,但是没想到会是在这样的场合下,而且轰轰烈烈。

 尤其还是当着陈宇华的面,思及此,我又是一声轻叹。

 寒假伊始,我每天吃喝玩乐终无所事事,可没过几天便打破了原本很有规律的生活,原因在——林森回来了。

 我真的忽视他太久,久到差不多忘记了有这号人的存在。

 这一天,刚和汪然通完电话,我伸了个大大的懒,手还举在半空时,林森就笑的出现在我面前。

 猝不及防。以至于我忘了收回手,结结巴巴的问:“你怎么来了?”

 他幽幽叹了口气“给你信总不回,所以我刚下火车就先来看你。”我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果然他手中提着一个大箱子,身上还带有长途跋涉的痕迹。

 我那可亲可爱的母亲大人及时现身“叶子,你倒是悠闲,还不快给小森倒水去?”她面带笑容的转向林森“你快坐下,让叶妈妈好好看看你。好像瘦了也黑了,是不是那边的伙食不合口味?”

 我翻白眼,到底谁才是她生的,我每次回家的时候怎么没见她这般嘘寒问暖的?好像我肚里的蛔虫似的,老妈回头瞪我一眼,我只好灰溜溜的说:“林森,你要喝什么?咖啡还是茶?”

 林森还没答话,老妈嘴“这孩子,林森从不喝咖啡的你不知道吗?”

 我挠头,差点忘了,林森咖啡过敏。

 “整天心不在焉的不知在想些什么。”老妈继续絮叨。

 林森嘴角依稀有浅浅笑意,起身,路的拐进厨房“叶妈妈,我自己弄就好。”不多会就端茶出来,还顺便替老妈倒了果珍,为我冲泡了茶。

 老妈乐的合不拢嘴,眼珠子骨溜溜的转,我明白她的想法,林森样样都合她的心意,在她心中早已视他为未来的女婿,可我…

 我端起温热的茶啜了一口,他确实了解我,知道茶是我戒不了的瘾,也知道适中的水温最合我的口味。

 “小森啊,今天就在叶妈妈家吃晚饭吧,一会打个电话回去就是。”林森点点头,老妈满意的笑着说:“叶子,你陪林森说说话,我去买菜。”

 “哦,”我不情愿的坐下,随手打开电视。

 冯小刚:“阿伊土拉公主是阿斯卡拉亲王唯一的女儿,阿斯卡拉亲王在世界亿万富翁排名第十七位,有一天…”

 光青年:“你说的跟我有什么关系?”

 冯小刚:“你听着啊,阿伊土拉公主正式致电我国外部,请求与你共进晚餐,其间可能会向你求婚。”

 光青年:“都,都惊动政府啦?”

 冯小刚:“我国政府正式批准了这一邀请,但,不批准你和她结婚。”

 光青年:“那,那,我要是乐意呢?”

 葛优在一旁接茬:“阿伊土拉公主是有主的!”

 屏幕上正在播放的是九七年的贺岁影片《甲方乙方》,总觉得这是一部轻松但绝不是低级趣味的片子,尽管每年临近节时都会重复放映,我还是百看不厌。

 我在沙发上笑的东倒西歪,毫无半点形象,林森好脾气的调侃“台词你都能背得滚瓜烂了还能笑成这样。”

 我心想,要你管,我乐意。

 林森见讨了个没趣,就翻弄起电视柜下方的影碟,拿起一盘没有标签的录像带问我:“这是什么片子?”

 我摇头,他淡淡一笑“看看就知道了。”说完,不顾我的反对,硬是打开影碟机,将之入其中。

 首先入眼的是明动人的表姐和衣冠楚楚的姐夫。原来是表姐结婚那天的录像,我没来由的眼皮一跳,却说不上原因。

 “咦,第一次看你穿成那样。不过,很漂亮。”林森兴致的调笑,目不转睛的盯着荧屏上的另一个我。

 我笑而不答,耳边闪过当时另一个人的夸赞。兴奋过后,心里一沉,糟了。

 再看林森,他的眼底,如蒙上了万年寒冰,紧盯屏幕,一瞬不瞬。此时出现的正是当向晖强行拽我离开酒店的画面。

 九五严寒天,家中虽开着取暖器,我仍是感到刺骨的寒意自他身上透出。

 我想逃跑,刚动了念头,林森先我一步启动,用力扼住我的手腕,沉声喝问:“他是谁?”

 他的气息就在我的脸上,我能感觉他的怒火已到达火山爆发的边缘,我只觉口干舌燥,艰难的说:“你没看见他是伴郎吗?”

 “伴郎需要这样看你?还有,他拉着你做什么?”林森显然不信我的解释,他摁下暂停键,我的思绪即刻停摆,因为此刻我能将向晖不经意间的温柔看的无比清楚。这样的眼神,恐怕,连他自己都没发觉。

 我呆楞片刻,回过神,冷冷的说:“林森,我的话你爱信不信,而且我没有必要和义务向你汇报我的一举一动。”

 林森盛怒之下手上加了把力,我吃痛低呼,他才放手,我一看,手腕上已被他掐出清晰的指印。

 “对不起,”林森放柔了声音,我鼻子微酸,但还是忍住。

 “叶子。”他低头认错,气氛又恢复到之前的平和。

 我很清楚他的弱点,他惧怕我的泪水,不愿同我争吵,也不会真正的伤害我,所以我很卑鄙的利用了这一点。

 我忽然觉得有些愧疚。

 沉默。

 竹喧也说我心狠,不是没道理的。

 “叶子,”我听到林森在唤我的名字,抬头,将他眼中一闪而逝的忧心尽收眼底。

 “叶子快来帮我拿东西,重死了。”老妈的呼唤适时打破此时的沉闷,我松了口气,走到玄关处,见老妈两只手拎满了塑料袋,大大小小的有数十只,鸭鱼俱全,我接过,奇道:“妈,你都开始备年货了?”

 老妈伸手捏了捏肩膀,笑着说:“不是,刚才顺便打电话叫了林爸爸林妈妈林妹妹一起来吃顿便饭。”

 我吐吐舌头,这时林森也跑过来,老妈又把刚才的话重复一遍。林森看看我,默默的点头。

 “小森,你去坐着看电视,这里的事情不用你做。小叶子你去择菜。”老妈一道命令下来,没人敢不听从,但是这待遇也差别太多了吧。

 我跑进厨房有一下没一下的掰着菜叶,心中有隐约的不安。在无措的同时,想到刚才所见,又透着小小的甜蜜。

 快六点的时候,老妈口中的林家三口提着大包小包进来,我不用看都能猜出不外乎是脑黄金之类的补品,还有就是水果篮。今年过节不收礼,收礼只收脑黄金的广告词真可谓是深入人心。

 “来吃顿饭还要带东西真是…太破费了。”老妈为难的看着大堆的东西,年年如此,说得好听点是讲究礼节,通俗点就是劳命伤财,但这确实是改不掉的陋习。

 林妈妈轻笑,她是个传统的中国女人,头发盘成发髻,着一件宝蓝色修身旗袍,化着淡淡的妆,端的是雍容高贵,再瞧瞧咱妈,泛着油光的围裙随便兜在间,头发微散开,宽大的黑衣黑,一点曲线都没有。这…明显不是一个年龄层次的。

 林爸爸黑色长风衣下是笔的西装,据说,他十分注重衣着装扮。我听林森说过件事,即便在摄氏温度高达38度的大热天,他白色长袖衬衣的领口也不会解开一个扣子。

 林曦是林森的妹妹,才十六岁,正读高一,一见我母亲就甜甜的叫唤“叶妈妈”

 “几天没见好像小曦又长高了。”老妈赶紧放下手中的锅子铲子将客人们进门。

 林妈妈笑起来的时候很人,看的出年轻时必定风华绝代,林曦完全继承了她的美貌,而林森相貌似他父亲多一些,子中火爆的一面不知遗传自谁,反正除了我,他都能以礼相待。

 老妈本想不等老爸回来先开席,但是在林爸爸的坚持下还是作罢。

 林曦初中时还喜欢黏着我,但是升入高中后学业繁重,加上我又大半时间住校,因而疏远了许多,家长们凑在一起讲话,剩下的三人面面相觑,一时找不到话说。

 我灵机一动,拿出幼时的影集,林曦一边翻看一边歪着嘴笑,而挂在林森嘴角的始终是抹淡淡的笑。

 电话铃响,妈妈头也不回“叶子去接电话,”她谈兴正浓,怎肯挪动尊

 我接起电话“喂。”

 “叶紫,是我。”电话中传来一醇厚的嗓音,我几乎能想象出他此刻温儒的笑容。

 “你…怎么知道我家的电话?”我刻意低了声音,眼睛不自觉的瞟向林森,幸好他的注意力全放在相册上,并没有留意我这里的动静。

 他并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而是直接说:“叶子我想见你。”

 他不说我也知道,除了竹喧不作第二人选。

 我的声音越发的低下去“有什么事情,等开学了再说。”

 他不理会“我有很多话要和你说。”不等我表态,他又接着说:“我很快就到你家楼下,今天见不到你我不会离开。”

 “你…”该死的竹喧,我简直恨的咬牙切齿,不仅是电话,连我家地址她都给出卖了。等等,据我所知,向晖住在上海的最东面,我家恰巧在最西面,岂不是要横跨整个上海市区。

 我提着已挂断的电话发愣,这人,太固执,太蛮横,竟然连拒绝的机会都不给我。

 “谁的电话?”妈妈随口问。

 “一个…朋友。”我支支吾吾。

 这时,门被拍响,我的心一下提到了嗓子眼,他不会是找上门来了吧,按照他现在的疯狂,完全有这个可能。

 我冲过去开门,心想不管怎样也要把他堵在门外,开门的一瞬间我楞了一下,进来的是老爸,我在庆幸之余又有些失望。

 摆桌,铺台布,上菜,我一看,油爆大虾,清蒸带鱼,白切…通通都是林森爱吃的菜,暗自叹息,我这个老妈可算是尽心尽力,可是为什么没人过问我的意见。

 晚饭在及其融洽的氛围中进行,老爸和林父畅谈工作和国际形势,其间会绕到股市及足球,妈妈和林母则是从商场减价打折一直说到美容保养。

 我扒了几口饭就没了胃口,向晖方才的话犹在耳边,多少有些坐立不安。林宸不时抬腕看表,仿佛有满腹心事。只有林森细细品味,适时夸赞几句。老实说,老妈的手艺相当不赖,但唯有林森的马不会拍在马腿上。

 饭罢,我抢着洗碗,从前我可没那么自觉,只因站在厨房窗户前可以俯瞰全局。我借着昏暗的路灯用力探身往楼下看,在停车棚的一角似乎站立着一人,我疑是眼花使劲眼,那人又不见了。

 他到底有没有来,我忽觉心浮气躁,依他的脾气定是言出必行,从时间上来看,此时距离刚才的电话也有一个多小时,会不会路上有事耽搁了。又或许是…我被自己的胡思想惊出了一身的冷汗。

 我心不在焉的结果是打碎盘子一只,汤碗一个。遭到老妈的一顿臭骂。

 如此又折磨了半个小时,终于盼到林父林母起身告辞。我以从没有过的热情自告奋勇送他们下楼,以至于将楼道黑暗出门诸多不便完全抛之脑后。

 走出门,林森就说:“不要送下楼了,省的一会我还要再送你上来这么麻烦。”他知道我怕黑的老毛病,也吃过被我死抓着不放的亏。

 我讪笑,伸出两手指发誓“保证不会。”

 这个动作惹的林父林母也发笑。

 直到把林家四人送出小区大门,看着他们的背影消失在月之下我才回头,几步窜到停车棚西侧,也就是我在厨房能见到的方位,并没有发现异常。

 喜忧参半。

 喜的是我暂时不用面对他,不必正视这份突然而来,其实深藏已久的感情。

 忧的是他不是个言而无信之人,没见到他人,反而让我忧心忡忡。

 我在口中默念了一遍他的手机号码,从未打过,但一直记在心中。琢磨着一会上楼是直接拨给他还是通过竹喧旁敲侧击,仍在犹豫中,却见楼道口光溜溜的梧桐树前倚靠着一人,北风拂过,吹起风衣的一角,飘飘衣袂,令人心生恍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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