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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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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成为一名圣徒。我想拯救数百万的灵魂。我想到处行善。我想与恶魔作斗争!我希望每一座教堂中都立有与我真人一样大小的雕像。我说的是六英尺高,金发,碧眼——等一下。

 你知道我是谁吗?

 我在想或许你是一位新读者,所以根本就从未听说过我。

 好,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请允许我介绍一下自己,这是我在每一本书的开头都非常渴望做的一件事。

 我是血鬼莱斯特,是有史以来最强悍、最受人喜爱的血鬼,不可思议、引人瞩目,我已有两百岁,不过我的容貌及体型却被定格在一名二十一岁的男,你会为之疯狂——当然这只是或许。我足智多谋,而且魅力无法抵挡。死亡、疾病、时间、危险,这些对我来说都毫无意义。

 只有两样东西是我的敌人:一样是白昼,因为太阳的炙热光线使我变得毫无生气、脆弱且易受伤;另一样东西就是良知。换句话说,我是永恒黑夜的永久居民,一个痛苦的始终在寻找血源的血者。

 这是不是让我听上去感觉不可抗拒?

 在继续我的离奇故事前,我向你保证:

 我非常清楚怎样成为一名成的后文艺复兴、后十九世纪、后现代、后流行作家。我对任何事情都进行解构分析。所以,你们将看到一个正式的故事——有开头、中间部分和结尾。我指的是作品的情节、人物、悬念。

 我会呵护你们的,所以请放轻松继续读下去。你们不要感到难过。你们以为我不需要新读者吗?我的名字叫渴望,亲爱的。我必须拥有你们!

 在讨论我迫切想成为的圣人之前,让我对我的虔诚的追随者们先说几句。你们这些新人也跟着来了。这当然不会困难。为什么你们觉得我做的事会很难?这就是与自我作斗争,对吗?

 现在,让我对那些崇拜我的人说几句。你们知道,那有上百万的人。

 你们说希望得到我的消息。你们将黄玫瑰放在我新奥尔良的家门口,上面留着手写的纸条:“莱斯特,再给我们说一些吧。为我们写一本新书。莱斯特,我们喜欢血鬼编年史。莱斯特,为什么我们没有你的消息?莱斯特,请回来吧。”

 不过我问你们,我亲爱的追随者们(别都结结巴巴、犹豫着不作回答),当我给你们那本《魔鬼蒙那屈》时到底发生了什么?用我自己的话说,那是我所撰写的血鬼编年史的最后一本书。

 哦,我亲爱的读者,你们都买了这本书,我不是在抱怨这个。实际上,《魔鬼蒙那屈》比血鬼编年史中的任何一本都要畅销;一本庸俗的作品怎么会这么受?你们接受它吗?你们理解它吗?你们重新读过它吗?你们相信它吗?

 我去过上帝那里,也到过凄凉的地狱深渊,孩子们,经过最后的失败与苦难,我把我的忏悔交给你们,试图说服你们理解我为什么要逃离这个可怕的时刻而想去做一个真正的圣人,而你们做了些什么?你们只有埋怨!

 “血鬼莱斯特在哪里?”这是你们想知道的。穿着时髦的黑色礼服大衣、笑起来出小尖牙的莱斯特在哪里?他脚蹬英式长靴大步踏过每一个人虚伪而阴险的内心世界,经过的华丽都市中挤满了扭曲的受害者,而其中的大多数人都应当得到血鬼的亲吻。这些才是你们谈论的话题!

 贪得无厌的血贼和灵魂摧击者莱斯特,复仇的莱斯特,狡猾的莱斯特,…的莱斯特,噢,事实上,了不起的莱斯特在哪里?

 是,我喜欢这个说法:了不起的莱斯特。我觉得这本书用这个名字听上去很不错。而我,当你认真阅读这本书的时候,其实就是了不起的。我的意思是,必须有人来说。不过让我们再回忆一下你们关于蒙那屈的歌舞。

 你们说,我们不想要这些破损的残迹!我们要英雄。不朽的哈利在哪里?让他出场、咆哮着穿过法国区的大街小巷,让他在风中随着灌入微型耳机里的音乐歌唱,而金发在紫的阴影中飘散。

 太好了,是的,我喜欢这种景象。当然。我还留有摩托车。另外,是的,我非常喜欢礼服大衣,它们都是我请人做的;关于这一点我不会向你们做任何辩解。而且我一直喜欢长靴。想知道我现在穿的是什么吗?

 我不会告诉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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