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教授生涯(一)
托尔金的教授生涯以及他为孩子们创作的故事,其中提到了许多有趣的细节,能让我们在一定程度上摆
对他的学者形象的刻板印象。
16年前,托尔金来到牛津市时,是一名应考的学生,现在,1925年的10月,他已是新委任的古英语教授。除了教学,他还担任一些行政工作,他得参加频繁的学校活动,被邀请参加宴会,代表系里接见一些来访的重要人物,还得热心参加校务,如果不这么做,就会被认为不得体,或许还会招来流言蜚语。
搬到牛津,标志着托尔金一家的生活有了极大的改变。黑暗而幽闭的屋子,北部工业城市那烟尘弥漫的大街已一去不复返。1925年底,托尔金在绿树如
的利夫诺思莫路找到一处宽敞舒适的大房子,正好位于市中心大学的主要建筑群以北,有漂亮的大花园,玫瑰花从袅绕的长藤爬满了前门,一条石砌小径蜿蜒着爬向林
大道,几乎完全没有漂流的喧嚷。这儿是住家的理想之地,托尔金一家在诺思莫路一直住到1947年底,唯一一次搬家是搬到隔壁20号去,如今这里依然有许多学者家庭居住,模样也没有太大变化。
托尔金立刻便适应了他的新角色。他是彭布鲁克学院的正式教员,有些课程在那里讲授,不过大部分是在试考学院。试考学院的授课厅很大,高高的天花板,墙面的颜色柔和而淡雅,高大的灰泥圆柱装饰得富丽堂皇,木质地板回应着每一个脚步声,授课的声音在其间回
。托尔金上课从不那么死板,常常还偏离主题。因此,一些学生就故意逗老师,看他多久才会回归正题。一个学生后来回忆说,他以为托尔金会和《爱丽丝奇境历险记》里的疯帽匠一样疯狂,因为他会忽然离开主题,开始大谈妖怪和精灵的故事,好像是说给自己听,又好像是说给学生们听。
托尔金喜欢有听众,也乐于在授课时表达自己的思想,他对自己的学科有着经久不衰的热情,并且很有口才。因此,几乎没有哪个学生能够忘记他
情洋溢的讲授。托尔金所讲授的所有课程中,数《贝奥武甫》最令学生难忘。在开始讲授时,他会悄悄地走进教室,踏上讲台,忽然大声地朗诵《贝奥武甫》开头的诗句,几乎高声喊叫,整个授课大厅都回响着他深沉而洪亮的声音,当他将这些充满力量的诗句用古英语朗诵出来的时候,他的脸都扭曲了。
他能成为一位好老师,和他充满活力的性格也有关。虽然他有时候性格内向,甚至到封闭的地步,但无论是与学生一对一地相处,还是在课堂上向一大群学生讲解古英语这种深奥又复杂的课程,他都能口若悬河。作家德斯蒙德·奥尔布罗曾描述自己年轻时见到他的情形:“他一身的打扮是典型的教授模样,灯心绒长
,休闲夹克,信心十足地
着烟斗,常常开怀大笑,思维的速度超过语言表达的速度时,他不
会喃喃自语。在我当时理想主义者的眼光来看,他有些像年轻的影星莱斯利·霍华德(美国演员,主演《
世佳人》中的阿希礼),浑身散发着文化气息,充满
人的魅力。”
托尔金很容易与人打成一片,这种性格对他就任新职位颇有助益,因为要做成功的教授学者,除了才华之外,还需要有圆滑的手腕和纪律。教授职务也包括一些行政职务,托尔金认为它们极为乏味,他厌恶琐碎的事务,也厌恶官僚作风和官样作风,但若事关重大,他也会坚持自己的立场,据理力争。
有很多学生都对英语语言暨文学系不满,这个系不像其他系,有能同时吸引所有学生的课表,很多痴
语言的学生对文学不感兴趣,他们讨厌修习乔叟、莎士比亚和其他文学大师的作品,而与此同时,对英国文学有兴趣的学生,则痛恨读《贝奥武甫》之类的古诗。托尔金认为,大学四年级的学生可以钻研自己感兴趣的领域。因此,英国文学
们可以不修古英语和中古英语,集中精力研究现代文学;而那些着
于乔叟之前文学的学生们则可以免修十四世纪之后的作品了。
如此简单而显然非常符合逻辑的措施竟然遭到反对,1925年托尔金第一次提出这样的改进建议时,几乎无人支持,但渐渐地,他成功说服了许多死硬保守派,改进了他们的教学计划,切实地说,这项改革措施得以实施花了六年的时间,可在当时的学术界,这一措施也堪称快刀利斧之举。托尔金在教授群中人缘很好,也能滔滔雄辩。他既不诌媚也不攻击,却知道如何合纵连横,达到目的。
尽管托尔金并不喜欢为保住学术职位而写作,但他还是写了数量可观的学术论文,并且把那些原本枯燥乏味的学术论文写得精彩有趣。他经常在《英语研究评论》、《牛津杂志》和其他许多文学期刊上发表文章,他完成了中古英语史料《安克里尼韦斯和哈利欧巴德》的重要研究,发表在《英语学会会员研究论文》刊物上,1929年由牛津克拉伦登出版社出版。而且他还经常为《语言学会交流》撰稿。
托尔金还有一些演员的天分。在爱德华国王学校时,他便很喜欢参加学校的戏剧表演,在牛津大学读书期间,他也对戏剧演出有所涉猎。他在俱乐部和一些社团中很活跃,会慷慨
昂地发表演说,参加辩论,或毫无拘束地朗读他自己写的小说。后来到了老年时,他甚至用老式家用录音机录下自己念精灵语的声音。
他很爱盛装打扮,不止一次地打扮成斯堪的纳维亚海盗,手挥斧头,把诺思莫大街上的邻居吓得魂不附体,然后才骑车去学院参加化装舞会(顽皮:D)。虽然自中年以后,他便宣称他不喜欢也不赞同戏剧(太善变了吧),并认为现代戏剧艺术很庸俗,但他却能掌握戏剧效果。一次,在牛津一家商店里,售货员一直盯着他看,无论她做什么,都会回头看他。因此,当他付钱时,故意把他的假牙一块儿放在零钱里给她,小小地报复她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