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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一场梦幻
 等到惨号声一起,便知公孙云长已经得手了,不由胆气一壮,运剑有如神助,铮一声,崩开司客的攻中宫一剑,立还颜色招发万花吐,洒出千道剑芒,罩住了心胆俱寒的司客,手下绝情。

 司客看到飞腾的剑影,看到了同伴中剑的惨象,吓了个胆裂魂飞,大惊之下,手脚失去神意的控制,刚想逃走,剑已入体。

 恶斗结束,血腥扑鼻。

 高嫣兰击杀司客,飞退八尺,举目一看,只感到骨悚然。

 “你…你在刹…刹那间,把…把他们全…全杀了?”

 她语不成声,惊得嗓音全变了。

 “是的。”

 公孙云长点头,收剑入鞘,剑身血迹斑斑,不擦净便归鞘。

 “用…用毒?”

 “用剑。”

 “这…”“你不信可以验看。”

 “云长,天都羽士的…”

 “你要说什么?”

 “高忠和小菊,是你…你让他们死的!

 高嫣兰发狂般尖叫:“我明白了,明白了…”

 “你胡说些什么?”公孙云长沉声问。

 高嫣兰呜呜咽咽的大哭起来。

 “云长,为…为了什么?”

 高嫣兰又哭又叫:“为了什么?”

 “住口!你疯了是不是?”

 “是你让他们死的!”

 高嫣兰掩面哭泣:“你的艺业深不可测,天都羽士那些人,真才实学其实比招魂使者只低不高,而你…你你…”“不要胡思想了,嫣兰。”

 公孙云长将她抱入怀中,抱得紧紧地,语气出奇地温柔:“不骗你,我一直就无法发挥我的潜力。自从与快活刀手之后,我突然如醍醐贯顶,灵智大开,体会出精力发之秘,找出了驭神之源,突然达到连我自己都感到恐惧的不可思议境界。所以才能发挥无穷的威力。嫣兰,请不要怀疑我,你我之间,心心相印,情投意合,互爱之情两心相知,没有任何梗阻,我为何要骗你?为何要让高忠小菊去死,伤你的心?嫣兰,昭昭此心,天可表,你…”“云长…”

 她酸楚地哭倒在公孙云长怀中。

 解释得合理,不论读书或学剑,突然灵智大开的事是可能的,天下间没有不可能的事。

 女人酸楚的哭泣,就表示她已经认命了。

 高嫣兰这一哭,表示她已接受公孙云长的解释。

 “我们走吧!赶往府城与我的人会合,我们就不用怕他们了。”

 公孙云长轻抚她泪迹斑斑的冷清脸颊,然后情意绵绵地亲吻她的凤目、琼鼻、粉颊,最后,吻住了那颤抖着的、情的樱桃小嘴。

 她融化了,崩溃了。

 融化的是她的躯体,崩溃的是她的理智。

 至于她的心,似乎已经遗落到公孙云长健壮的膛里去了。

 往昔的种种疑云?已不再令她烦恼了。

 这一吻,把她的身心引入另一种奇妙的境界;一种以公孙云长为中心的境界。

 久久,她在那壮实的怀中,甜甜地、足地、羞怯地笑了。痛苦已经远去,美好的未来憧憬,正从她的心底意识、幻觉中油然升起。

 “我们走吧!”

 她用出奇温柔的声音说。

 午正,碧湘老店安静如恒。

 怡平的房门是敞开着的,在房内可看到外面的景物:走道、走廊、天井、廊口…

 邻房没有住客,附近不见有店伙,似乎,整座店已经空了,死了,静得可怕。

 夏日炎炎,屋子里热漾,人容易疲劳,疲劳就容易入睡。无事可为的人,偷懒睡睡午觉,也是一大享受。

 这时正是午睡的好时光,尤其是饮后的午睡,睡下去就不想起来。

 怡平坐在桌旁,面对着房门,可看到外面的景物,任何动静也逃不过他的目光。

 天都羽士大概不会来了,走狗们不愿把小云飞交给他带走。

 走狗宁可给他价值万金的金珠,不愿把小云飞交给他。这小霸王的身价,真高得吓人。

 这年头,买一个美丽的少女作妾作婢,百余两银子尽够了,最多二百两。

 奇怪,天井的地面,怎么凭空长出一株带有两张叶片的‮花菊‬。

 不,是花苞,‮花菊‬的花苞。看外表,苞大如茶杯,盛开时必定其大如饭碗。不错,是蟹爪黄。

 真是见了鬼了!

 夏天那来的‮花菊‬?紧硬的地面上,更不可能长出‮花菊‬,或者长任何花。

 天井,也有人叫小院子。

 在大户人家,有大院、前院、中院、东院、西院、后院…在居民众多房屋拥挤的地方为了采光、通风,就有天井的设置。

 在客店里,天井就是客人活动的地方,有些设有水井供客人用水,甚至洗澡,所以叫天井而不叫院子。

 也因为这地方通常是方形或长方形的,像是在房屋中间开了一座天窗,四方当然像井,天井两字十分传神。

 目光透过房门,可清楚地看到在天井或者是长在天井的那株‮花菊‬。

 怡平当然看到那株花,而且看得真切。

 他从怀中取出一些东西,下一些东西。

 人是好奇的,目光会本能地被奇怪的事物所吸引;除非他是瞎子,不然决不会放过出现的景物。

 怡平也不例外,他目不转瞬地注视着那朵‮花菊‬。

 怪事,‮花菊‬原来是活的。

 花苞在慢慢地、慢慢地长大、茁壮、浑圆。然后,慢慢地,外瓣开始外张。

 不久,含苞待放的‮花菊‬终于绽放,金黄的爪瓣绽开,真是饭碗一般大。空间里,动着淡淡的菊香,客房内也有清香飘入。

 从含苞到绽放。中间经过半刻或一刻时辰。注视久了,眼睛难免疲劳,再加上没有其他声响或事物引开注意力,疲劳之后便会昏昏睡。

 这时,正是午睡时光。

 怡平注视得太久了,兴趣索然,久久,双手放上了八仙桌,头往手臂上一搭,一阵倦意袭来,不片刻,便沉沉睡着了。

 有所思,夜必有所梦;人作梦是极平常的事。据说,白痴不会作梦,只怕未必。

 有所思,他所思的是小霸王,高嫣兰。

 哦!高嫣兰!那他第一眼所看到的、风华绝代的高嫣兰。

 人与人之间,见面的第一印象极为重要,第一眼你看某人不顺眼,以后即使有所改变,也改变不了多少恶劣印象,反之亦然。

 他第一眼便被高嫣兰的绝世风华所震撼,便无法把高嫣兰的音容笑貌从心底抹除。

 “高嫣兰…”

 他喃喃低呼。高嫣兰正裙袂飘飘,嫣然微笑着跨入房中,临凡仙子似的站在他面前。

 高贵、雍容、绮丽、矜持…那不沾人间烟火味,超尘绝俗的气质和风华,令他感到目眩神移,情难自己。

 几天没见到高嫣兰了,思慕之情可以想见的。

 在刀光剑影中,他仍然想到高嫣兰,‮夜午‬梦迥,他仍然想到高嫣兰;在幻觉中,自然也出现高嫣兰…

 现在,高嫣兰终于出现了。

 他情意绵绵地低唤,正想伸手去接那双莹洁如玉的纤纤素手;因为高嫣兰己不再对他冷若冰霜,不再矜持,正绽开令他心动神移的嫣然微笑,向他伸出双手。

 中间隔了一张八仙桌,他必须站起来才能接住那双可爱的小手。

 但他无法站起来,站不起来。

 蓦地,房门内出现了公孙云长的身影,英俊、雄壮,有如玉树临风,傲视天苍的气概超尘拔俗。

 他伸出的手僵住了,情敌见面,即使不份外眼红,也不是滋味。

 公孙云长冷然到了桌旁,冷然注视着他,像是天神,而他却是小鬼。

 “这傻鸟在做什么?”公孙云长说话了。

 “他看到了他夕思念的人,夕思念的女人。”高嫣兰说,收回手,笑意更浓。

 “什么女人?”

 “高嫣兰。”高嫣兰说:“是不是天马行空的女儿?我不会听错,他咬宇很清楚。”

 “可能是。”公孙云长点头。

 “那丫头不错。”

 “可惜一直没把她弄到手,一而再碰上意外。本来。庭王有把握接到她的,等了两天却依然落空。”

 “你可以把他带走了。”

 高嫣兰退至一旁。

 “就这样带走?”

 “是呀!”

 “他会走?”公孙云长意似不信。

 “会的。你说他是傻鸟,他就是傻鸟。你叫他跳井,他也会毫不迟疑地爬上井栏。”

 “很容易嘛!你真了不起。”

 “夸奖夸奖。”

 “我把他带走了。”

 “请便!”

 “喂!傻鸟。”

 公孙云长向他嘲弄地叫:“跟我走,你这比白痴更糟的傻鸟。”

 他真像个傻鸟,目光迟滞,张大着嘴,伸着双手,真比白痴更糟。

 “咳!他怎么没有反应?”公孙云长讶然叫。

 高嫣兰一怔,伸手在他双目之前晃动几手,香温润腻滑的玉手,几乎擦过他的鼻尖。

 他丝纹不动,双目毫无眨动现象。

 “他大专情。”

 高嫣兰笑笑收回手说:“已经听不到旁人的指示。”

 “那…怎办?”

 “必须让高嫣兰指引他。”

 “要我变成高嫣兰?”公孙云长摆出拒绝的神态。

 “只好由我来带他了。”高嫣兰慨然地说。

 “那就谢啦!”

 “来啊!我们走,手牵手。”

 高嫣兰伸出一只手,媚笑如花,风情万种,说的话像唱歌,唱小调。

 高嫣兰没有这种恶形恶像,没有这种妇的风情。?

 他欣赏高嫣兰的绝代风华,超脱如仙的超凡气概,高嫣兰在他的心目中,绝不是别的人所能取代的。

 他的手移动了,移向高嫣兰。

 “这才对,站起来走。”

 高嫣兰握住了他的右手说:“看来,你可真是个专情的男人…哎…”高嫣兰惊呼一声,被他拉倒躺在膝上,左手叉住了咽喉,那高耸的酥矗立在他眼前。

 “嗤!”

 “啊…”高嫣兰发疯似的挣扎,叫声微弱含糊。

 “咦!”公孙云长讶然惊叫,抢进伸手抓人。

 噗一声响,撕破拉下的长裙像渔网,扑上了公孙云长的头脸,成了裙中之鱼。

 “嗤嗤…”

 裂帛响再起。

 公孙云长手忙脚,拉掉蒙住头面的破裙,大喝一声,一掌劈向他的耳门。

 他用来撕衣裙的右手向上伸,奇准地扣住劈来的巨掌,猛地一挥。

 他坐在中间,高嫣兰在他右首被他拉按在膝上。公孙云长在左面向他攻击,被他扣住了手掌。

 “砰!”公孙云长被拖起,飞过桌面,重重地摔掼在右壁上,反弹落地挣扎难起。

 他身坐起,将高嫣兰向外一推。

 “哎呀…”

 高嫣兰尖叫,双手掩,发狂般奔向内问。

 地下,破裂的罗衫、长裙、裘衣、里…七零八落,女人身上蔽体的衣该有的全有,仅缺少弓鞋裹脚布。这是说:高婿兰身上除了裹脚布和弓鞋,什么都没有了,难怪往内间躲。

 女人到了这种地步,即使有天大的本事也无法施展。

 “哈哈哈哈…他狂笑:“销魂菊,你大概是刚到岳州,就冒冒失失来捉我,知己不知彼,失败自在意中。不过,你几乎成功了。我以为你菊中有魂‮物药‬,却没料到菊本身就有魂的作用,几乎着了你的道儿。我不知你身上还有些什么法宝,我怕你,剥光你,你就无所施其技了,我不信你敢出来大展魔功。

 “我发誓,我绝不放过你。”

 销魂菊在内间尖叫:“没有人胆敢用这种手段来戏弄我,没有人…”

 “总该有人用这种手段来戏弄你,我就是第一个!”

 他走向幻觉中误认的公孙云长,一把将人揪起:“阁下,你也变成了傻鸟?打起精神来,你贵姓大名呀?”

 “我…我戈胜…”

 那人的一身骨头似乎己被掼松了,无法打起精神站起来。

 “哦!翻天鹞子戈胜,杭州的杭州一公子,难怪我把你看成武林一公子了,这小小的错误是可以原谅的。”

 “在…在下认栽。”

 “好吧!认栽就算了。你绰号叫鹞天鹅子,只能翻过一张桌面,绰号要改。”

 他放手,翻天鹞子重新跌倒:“硬的不来来软的,你们真勤快是不是?一点都不肯放松呢?我猜,武昌来的人已经到了。识时势,明利害,不是逞匹夫之勇的时候,在下只好躲你们!走也!

 说走便走,匆匆举步出房。

 隔邻的院子里有九幽客几个人,是派来监视的眼线,不可能逞强动武拦截,所以他并不在意。来硬的,这些人占不了便宜。

 脚步声杂查,廊口出现一群人,由店伙领着沿走廊而未,原来是有大批旅客落店。

 他站在房门口,不走了,喃喃地说:“他们真来了,何其愚蠢?”

 他认识一些人,对领先的那位脸圆圆、笑容满面、年纪花甲颇有气概的青袍人,不算陌生,虽然从未见过面,但一看后跟的人,便猜了个八九不离十。

 仁义寨万家生佛吴仕明,江湖朋友公认的武林领袖。

 共有二十余人之多,男女都有。

 这一院共有三排上房,二十余位男女旅客足以安顿。

 万家生佛住在左侧的一排乙字第二号房。在经过他的客房时,每个人都本能地瞥了他一眼。

 没有人认识他。

 过去十年来,他随乃师灵怪邀游天下,多听多看少管闲事,当然没有任何高手名宿武林豪杰认识他,他却暗中留意某些人。

 这些人当然是白道英雄;万家生佛便是白道人物的代表,众所皆知的英雄豪杰。

 这两年来,万家生佛的领袖地位已摇摇堕。

 据说,船将沉,老鼠都会预先知道,逃得光。万家生佛与拔山举鼎不时冲突,追随他的人死伤惨重,声威堕,将近落崦嵫。

 那些仍怀有侠义肝胆,敢与拔山举鼎拼骨的人,纷纷转投乾坤一剑公孙宙;因为公孙宙经常把拔山举鼎得手忙脚暴跳如雷,经常获得小胜。实力互相消长之下,万家生佛身边的人愈来愈少。人多人强,英雄是人捧出来的。事实上,乾坤一剑已取代了万家生佛的武林领导地位,再拖下去,要不了多久,万家生佛鞠躬下台,指可待。

 总算不错,总算还有一些够朋友重义气的朋友,仍然死心塌地追随在万家生佛身边,同甘苦共患难,不肯离去,赴汤蹈火义不容辞。

 这局面能维持多久,谁也不敢预料。也许有那么一天,这些人也会像将沉了船的逃鼠,逃得光大吉,转投乾坤一剑与拔山举鼎一众走狗周旋。

 现在,碧湘老店虽然是安全的,但也可能更为凶险,反抗走狗的主将在此落脚,任何凶险的事皆可能发生。

 总之,不发生冲突便罢,发生了,决不会是小冲突,而是大灾祸。

 他不走了,叫来店伙,买来一些衣裙,打发销魂菊带了翻天鹞子滚蛋。

 这些事,瞒不了有心人。

 有心人只看到他房中有美丽的女人走出去,而这女人不是泛泛女,不幸的是,知道这鬼女人底细的人真不少。

 闭上房门,他留心外面的动静,坐在桌旁,颇为用心地察看到销魂菊遗留下来的那株怪‮花菊‬。

 是用一种奇特的怪纸制成的,制得巧夺天工、花托内盛了水,纸制的花瓣徐徐满之后,束成花蕊花苞,放在通风的地方或阳光下,花瓣的水份挥发,逐层干燥,也就逐渐绽放,构成一幅奇妙的图案,令人注视久了,即发出催眠(离魂)作用。如果要加强效果,花蕊中可置放魂‮物药‬,双管齐下,威力倍增,触及花朵非倒不可。

 不经一事,不长一智。

 他总算获得一次宝贵的经验,那就是:不要对奇异的事物好奇,也不要对不明的事物掉以轻心。

 外面有人来来往往,人声此起被落。旅客落店,这是正常的现象。

 久久,他听到了熟悉的语音,熟悉得令他心跳加剧,令他心中暗惊。

 “老天爷!这白痴害人不浅。”

 他悚然自语:“高嫣兰,你万花山庄终于被拉下水了,哀哉!”

 来拜会万家生佛的人,赫然是公孙云长和高嫣兰。两人冲破封锁线回到城内;得到万家生佛抵达的消息,便相偕前来拜会。

 乙字一排客房,全由侠义英雄们包下了,中间有一座小小会客室,作为旅客接见外客的活动处所。

 通常,女客是止在客房接见外宾的,只能在会客室相见。

 会客室中,侠义英雄们济济一堂。

 公孙云长是武林后起之秀中数一数二的风云人物,与万家生佛保有良好的友谊,与其他的人更是道义之友。

 高嫣兰也不算陌生人,在座的人中,就有不少是眼看着她长大的武林前辈,与她老爹天马行空高骏情不薄。

 万家生佛也秘密派有先遣人员,和追综侦查走狗动静的眼线,对岳州的情势略有概念,但不够深入。

 公孙云长花了不少工夫,将到达岳州后所发生的变故-一说了,等于是为万家生佛提供最可靠的消息。当然,他把自己灵智大开、武功突进的事隐下了。

 有关姓卓的神秘少女与快活刀,公孙云长两人夜袭杨家的事,万家生佛大感诧异。其他高手名宿,也猜不透神秘少女的来历。

 坐在万家生佛下首的一位长了一张朴实面孔,留了山羊胡的人,在引见自称姓何名方,一位藉籍无名的小武师,默默地听完诸人的意见,便以平静的口吻说:“其实,有人向走狗们袭击,不足为奇,天下问恨透了狗官,仇视助纣为的走狗,意在向他们报复的人,为数甚多。姓卓的胁迫公孙少堡主与高姑娘一同前往,可能要藉少堡主的身份,以便自壮声威。

 至于他们的来历,从快活刀上恐怕不易找出线索来。”

 “何老弟,快活刀的传闻,人言人殊。”

 万家生佛说:“真正的刀主是谁,世间知者聊聊无几,的确不易找出线索来。”

 “但听公孙少堡主所说,快活刀不止一把。”

 何方谈谈一笑:“而且人手一把,更不易查啦!不过,有关虎纹衣的事,兄弟倒有一点线索。”

 “何老弟听说过”

 “不是听说过,而是见过。”何方一语惊人。

 “见过?”公孙云长意似不信。

 “那是三年前…不,四年前的事了。”

 何方的语气毫不激动:“在下途经夔州,在一座断崖下发现一只遗落的包裹,里面除了一些山行的必需杂物外,其中就有那么一套虎纹紧身衣。”

 “那并不能证明什么,任何一个人都可能遗失一个包裹,旅客遗失包裹更是平常。”

 公孙云长提出反驳理由。

 “但在那地方遗失却不平常,那地方不是旅客必经之道。包裹中的山行物品,像抓地虎快靴、爬山索钩、保暖背心、油缎防水衣、蒜头。盐…分明是住在附近深山的人,不小心失足掉落或被树枝勾落的。这是说,穿这种吓人虎纹衣的人,可能住在夔州附近的山区内。

 那一带人迹罕见,千山万峦猛兽成群,绝大多数是千万年来无人到达的原始丛莽,也是化外之民生息的好地方,亡命之徒苟活残的好所在。”

 “唔!值得查查看。”一位四方脸的人说。

 “查什么呢?”

 何方摇头:“不管那些人是何来路有何图谋,至少,他们是与咱们站在同一边的。”

 “不错,快活刀口碑太差,这把妖刀的主人杀孽大重。但只要咱们不与他联手,谁会怪咱们呢?因此,公孙少堡主,你最好离开他们远一点,不然…唉!恐怕已经来不及了,风声必定已经传出,恐怕不会有人谅解你的所为。也没有人肯相信你是被迫的。”

 公孙云长脸色大变,这才知道事情的严重

 “贤任。”

 万家生佛说:“这件事,你真得花费口舌,与今尊的同伴解释。”

 “目下该先办的事,是与那位庄怡平的人谈谈。”何方转变话题。

 “那家伙是走狗的细。”

 公孙云长大声说:“每次我和高姑娘身陷危境,都有这家伙在场。”

 他在叙述近来的经历时,很少提及庄怡平,这时正好把攻击的矛头指向怡平身上。

 “等见到他之后…”

 “他就住在对面客房。”公孙云长用手向外一指。

 “你是指那位年青住客,就是庄怡平?”万家生佛颇感意外。

 “不错。”

 “哦!威灵仙的姘妇销魂菊,不久前曾经从他房中出来。看来,贤任所指不无道理。可是,神箫客老前辈嫉恶如仇,虽则玩世不恭,但义理分明,他怎会与姓庄的走在一起,与走狗们周旋?”

 “姓庄的伪装有术,他并不是神箫客的伴当,而是临时睡在一起的人,焉知他不是有意假冒伪善,暗中监视神箫客的人?”

 公孙云长乘势攻击。

 高嫣兰低下头,不言不语,对公孙云长攻击怡平的话置若罔闻。在理智上,她知道公孙云长言不由衷,甚且过份。但在感情上,她不反对公孙云长任何意见。而身陷情网的男女,是只重感情而没有理智的。

 公孙云长的意见,在这些人中有极重的份量。这一来,等于是截断了万家生佛与怡平联手的途径,甚至可能化友为仇。

 糟的是销魂菊的确是从怡平房中出来的。

 “我会小心他。”

 万家生佛说:“无论如何,我得找他谈谈。”

 怡平并不知道那人在谈些甚么,他在留心动静,等候变故发生。九幽客一群走狗在邻院潜伏,很可能有些甚么变故发生。

 直等到申牌初,仍然没有任何变故发生。

 邻房原来两位姑娘所住的客房,住进四位旅客,店伙在加帐,内外间各住两位客人。

 他看清这四个中年旅客的像貌、穿着、眼神、气概、举动,不由疑云大起,凭他的江湖经验,他本能地看出某些征候可疑。

 他出外跑了一趟,通知神箫客他留在店中的打算。

 神箫客一听万家生佛来了,而且与公孙云长、高嫣兰住在一起,不由摇头叹息。

 高嫣兰与万家生佛走在一起,万花山庄不介入纷争的超然地位,已因而消失,拔山举鼎已有充分的理由,向万花山庄予以无情打击了。

 傍晚时分,旅客更多了。

 整个碧湘老店闹哄哄,晚膳毕,有不少旅客在天井里乘凉,三三两两坐在四周的廊阶聊天。

 他在房外的廊楼下一靠,悠闲地留心旅客们的谈话内容。

 有些人谈旅途的风光和奇事异闻;有些人谈生意;有些人谈食物;有些人谈风月。

 柱那边,靠上了另一个人。

 “庄老兄。”

 这人说话了,大概早已打听出他姓庄,接着道:“消息传出去了吗?”

 语气有火药昧,但他所得心平气和。

 “用不着我姓庄的传。”

 他的语气不带火气:“隔院那位大名鼎鼎、功臻化境的九幽客吕杰,带了七八个行家眼线,权充跑腿的探子,大丈夫能屈能伸。他如果不将消息传出,岂不成了庸才?”

 “那么,阁下所司何事?”

 “看风。”

 “什么风?”

 “反正有大风,而且很大很大的风。庭湖的怪风你见识过吗。浊排空,天昏水黑,蛟龙肆,船崩舰碎,好可怕。”

 “真的?”

 “怎么不真?想想看,拔山举鼎的人蜂屯蚁聚;四霸天两霸光临…不,四霸光临风云际会;南衡爱子被掳,即将与湘南群雄前来逐鹿,快活刀闻风莅临显示实力,够可怕了吗?

 你知道会有多少人糟殃?老兄,你们来做什么?来标卖首?或者杀官造反?”

 “哼!你…”“你不要哼,就算你们于义愤,假侠义之名以武犯,敢作敢为吧!也只能蒙上脸扮刺客,替狗官增加一些乐趣。杀走狗,师出无名,走狗只是奉命所差,上命代表王法。行刺狗官,或许可博得一些人称赞;杀走狗,表示你们私怨重于公愤。”

 “胡说八道。”

 “真的?我问你,假使拔山举鼎能胁迫南衡就范,南衡率领洲南群众攻击你们,你们有多少胜算?”

 “你在说不可能的事,南衡一代英雄…”

 “一代英雄,他能眼看爱子身首异处?他能违抗岳州知府征调他捕杀不法之徒?”

 “这…”“还有,拔山举鼎事先虽然将南衡纳入计谋之中,但鬼丐与剑无情夜袭失败,他已将南衡从计划中剔除。韦云飞被公孙云长断送掉,南衡又被重新列人计划中。如果韦云飞不被掳,即使没有南衡攻击你们,你们也注定了进鬼门关的命运,被一网打尽。”

 “拔山举鼎凭什么?”

 “凭什么?赶快去打听。在岳州,知道底细的只有四个人;当然不包括拔山举鼎的人。”

 “你知道?”

 “你以为如何?”

 “你说说看?”

 “你以为我是傻瓜吗?”

 “你不说?”

 “你以为如何?”

 “你不怕有人迫你说?”

 “哈哈哈哈…”他狂笑道:“老兄,你眼睛又没瞎,耳朵又没聋,就不会去打听打听?你们没来之前,拔山举鼎的人比你们多十倍。周夫子郑夫子、游僧百了僧、天都羽士大法师、摘星换斗加上八表潜龙。那一位比你们的人差?他们集中全力来迫我,结果如何?我孤魂野鬼还不是活得好好地?不要招惹我,阁下,招惹上孤魂野鬼,不会有好处的,拔山举鼎就希望你们招意我,你明白我的意思吗?不明白,好好去想想吧。”

 说完,他返回客房,砰一声关上房门。

 四更天,邻房四位旅客中,有一位失了踪。

 他也不在房内。第二天,他的房间一直是开着的。

 枫桥杨家,来了一批神秘的客人,是夜间到达的。

 杨家戒备森严,但人多口杂,到底这十余座重院连厢的大宅中,到底一共住了多少人,恐怕连主脑人物也弄不清,仅杨家的家小奴仆,也不知到底有多少。

 多出一两个人,躲在柴房犬舍里,是不易清查出来的,可容身的地方大多了,这种古老的大宅,空房废舍是狐鼠的安乐窝。

 真多出两个人,但没有人知道。

 走狗们以为是杨家的人;杨家的人以为是走狗的爪牙。

 正宅的三进房舍,已经由贵宾全权使用,主人杨盛一家老小,全部迁出,搬到二房正宅暂住。

 这里,只有贵宾的人可以自由进出,杨家的人严接近,警戒十分严密。

 周夫子和郑夫子住在西院,内院一直是空着的,清扫得干干净净,平时仅派有一个人看守。

 但今夜,内院里灯火通明,内厅摆下了四桌盛筵,周夫子领着几位重要手下,宴从武昌来的重要人物。

 内院的十余座大小房间,先到的人皆在照料新来的人安顿,显得相当忙碌。

 大部份的人已经到内院张罗,东西两院已没有多少人走动。即使有,也都是一些身份地位不足以登堂的小人物,更不配与首脑们平起平坐。

 周夫子的住处,是西院最好的上房,不论昼夜,不论他是否在家,皆有两个警卫在外面把守,并不时巡行警戒。

 周夫子在时,也兼任传话,未经传唤,任何人不许接近。连负责清理房间伺候茶水的人,也必须得到许可,才能在警卫的监视下前来张罗。

 负责警卫的人,皆是那府四夫子直接管辖的心腹随从。

 这些人,不受大总管拔山举鼎的指挥约束,直接受命于四夫子,因此名义虽是随从,其实身份地位相当高而特殊,都是四夫子忠心耿耿的心腹,算是真正的鄢府执事人员,与大总管指挥下的外府外勤人员是不同的。

 这些随从人数并不多,全部不超过二十名,每一个时辰换一次警卫,一天就需要二十四个人。他们住在两侧的厢房内,平时很少外出。如果周、郑两夫子外出,最多也只带两三个人随行,甚至不带,改由大总管的人随行。

 内院接待武昌来的人,这里也显得冷清了,随从们大半已经前往内院,与新来的朋友小聚。

 因为新来的人中,绝大部份是鄢狗官身边的心腹亲信。

 两个警卫极为尽职,在房门外往复走动,过厅里点起四盏明幌幌的大灯笼,照得附近纤毫俱现,狐鼠亦无法遁形。

 右面走道末端的厢房中,五个随从正在围着圆桌品茗,桌上摆了些时鲜果品。五个人谈笑风生,天南地北穷聊瞎扯。

 房门是大开的,随时可以用最快的速度冲出,支援两位把守在周夫子房外的警卫。

 一朵‮花菊‬从窗外悠然飘落房中,五个随从毫无所知。

 是销魂菊的金‮花菊‬,遗落在怡平手中的那朵花。

 片刻间,五位仁兄皆眼倦神昏,散了茶局,一一往两张大上一躺,糊糊涂涂睡着了。

 厢房一连三间,这是第三间。

 两个以巾蒙面的黑影跳窗而入,拾回‮花菊‬,闪在门后悄然向外瞧。

 一个蒙面人看看定时香火盘,低声说:“时间充裕,刚换班不久。”

 灰盆中,两支香是一个时辰。这个时辰的第一支香,仅燃了半寸左右,表示两位警卫换班不过半寸香。

 金菊贴地飘出,末发出任何声息,远出三丈余,平稳地停在周夫子的房左八尺左右的壁下。

 不久,第一位警卫打个呵欠,拍拍脑门,右手离开带上的剑把,向同伴说:“赵兄我…我好倦,你留神些,我靠一靠养养神。哦!好…困…”

 说着说着,往壁一坐,手抱住双膝,头往膝上一搭,昏昏沉沉睡着了。

 第二名警卫更妙,斜倚在门框外,就这样睡着了。

 两个蒙面人在窗外抓起一只大包裹,回头奔出房到了周夫子的房外,一个拾回‮花菊‬,一个取出百灵钥开锁,闪身入室,手脚灵活万分,处处显示出一个神偷的超人技巧,贼中的天才。

 房很宽阔,内间更是华丽,雕花牙下,有一只工打造的楼花大铜箱。三把大将军锁,每把的锁钥都不同,少一把也无法开启。

 不久,两个蒙面人把铜箱放回原处,没碰触室中其他物品,出房上锁,仍从五位仁兄呼呼大睡的厢房撤走,所背的包裹似乎重量并无增减。

 五位仁兄几乎是同时懒洋洋苏醒的,并非一惊而醒,而是起初半醒不醒,醒了仍不想立即起

 灰盆中,定时香仅燃了二分左右,可知五位仁兄睡的时间为期甚暂。

 两位警卫情形相同,醒来后一无其他异样感觉。

 任何一座壮丽豪华的巨宅大院,皆有三五条,甚至八九条肮脏的排水沟,不管沟或沟,都必须将污水排出庄院外,排得远远地,排入涵,排入溪

 两个蒙面人,就是利用肮脏的污水沟,透过重重警卫与岗哨,从庄院东端透围而出。

 远出半里外,已看不见后面的岗哨,只能从竹树隙中,看到杨家透出的明亮灯光。

 “前面有警。”背包裹的人低声说。

 两人蜷伏在短草丛中,藏匿得十分隐秘。

 三个黑影从他们的左前方十余步一掠而过。接着,又有三个向他们匿身处疾掠而来,从左方不足三尺处掠走如飞。

 “小怪,你的耳力好灵。

 背包裹的蒙面人说。

 “夸奖夸奖,那是快活刀白莲花的人。”

 “又去杨家扰?”

 “错不了。”

 “我们快走,以免殃及池鱼。走狗们大援已至,警卫太过森严,而他们又不屑学你我扮鸣狗盗,进不去的,必将有一场凶狠搏杀。”

 “那是可能的,走!”

 可是,他们走后,杨家没发生任何意外,没有人入侵。那些穿虎纹衣的人,无法越雷池一步。庄院外围警卫森严,灯火处处照耀得如同白昼,除非实施强攻,不然休想进入。

 直至四更将尽,这些人才悄然撤走,知难而退。

 一早,怡平梳洗毕启门外出,劈面碰上由乙字号一排客房的走廊,袅袅娜娜而来的高嫣兰。

 “高姑娘早。”他笑地打招呼。“庄爷早。”

 高嫣兰红云上颊,低下头回避他的目光,脚下一慢。

 “姑娘不打算离开岳州了?”

 “不了,吴老伯说独自离开太危险。”

 “公孙少堡主说,等事后再走,对不对?”

 “这…”“公孙少堡主一直就希望如此,他的目的达到了…”

 “请不要这样说,好吗?”

 高嫣兰抬头,神色凛然地注视着他,目光是冷厉的,语气是责备的。神色中,没有感恩,没有歉疚,没有软弱。

 这是一个不知道感恩的女人!

 “吴前辈打算到枫桥杨家去吗?”

 他转变话锋。

 “不知道。”高嫣兰冷冷地说。

 “如果不去,他来做什么呢?看热闹?”

 “吴老伯自有打算。”

 “难怪吴前辈屡战屡败,他始终比人家慢一步,自动去就人家所选定的战场,这种仗如果能打胜,恐怕只有一种可能:老天爷站在吴前辈这一边。”

 另一间客房踱出容光焕发的公孙云长,一眼便看到高嫣兰与怡平站在房门外谈话,立即脸色一沉,虎目中冷电乍现,背着手,阴沉沉地一步步走来。

 “你又在大发谬论,对不对?”

 公孙云长在丈外发话,继续接近:“昨天,威灵仙玄同的姘妇销魂菊,在你房中做了些什么勾当?”

 怡平冷冷地注视着对方,紧住对方的眼神。

 “在跳天魔舞。”

 他毫不留情地说:“公孙少堡主,你不会管到我孤魂野鬼第间的事吧?你要知道些什么?你不以为在高姑娘面前说这种话,有点有失身份吗?”

 公孙云长剑眉一挑,直而进。

 “你起了杀机。”

 怡平冷冷地说:“你最好克制自己,我对恩将仇报的人深痛恶绝,你最好见好即收。”

 “乔远!”

 邻房传出叫声:“早去早回。”

 碧湘老店已经是风暴的中心,牛鬼蛇神各显神通的是非场,任何人发生冲突,都会引起轩然大波。

 公孙云长想在高嫣兰面前表现英雄气概,被怡平无情地讽刺,不由怒火如山洪爆发,要有所行动了。

 邻房的叫声,令怡平心中一震!

 乔远!怎么这样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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