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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
 2001-2002年

 1

 1998年的秋天,我考进了司法学校。当然啦,这是因为我成绩不好,其实我报的是一所名牌大学的犯罪学,毫无意外,当然没有考上。不过被调剂到司法学校去读大专,我倒是没想到。负责招生的老师跟我一样,很有幽默感。我喜欢。

 司法学校在郊区。报到时,我走过学校前面的一片大空地,发现街头竖着一个大广告牌,大约是市政建设为了表明自己的工作成绩,画了一张建设后的效果图。

 效果图非常之难看,灰蓝色的四幢楼,像四块硬邦邦的铁疙瘩扔在地上,一点也没有审美价值。据效果图上的介绍说,郊区正在掀起如火如荼的建设新高,以达到国际大都市标准,因此,这片原来的菜地,现在的建筑工地,在两年内,就会变出四幢面面相觑的楼房,和世界接轨。

 楼高了,大约是和卫星接轨。和地球接轨,应该挖地才对。我觉得。当然,我怎么觉得,是世界上最最不重要的事了。

 这四座楼,第一座是电子商务中心,第二座是新华书店,第三座则是一个现代化超市,第四座呢是豪华的百货商场。其实,我们郊区人民不知道什么叫电子商务。后来,我和同学们总结了一下,大半跟电联系在一起的东西,我们都喜欢,比如,电话、电视、电台,除了电信。大半和商联系在一起的东西,都让我们讨厌,比如,商人、商标、商法,除了商场。我们不知道会不会喜欢电子商务这东西。我们老百姓的要求其实是很简单很功利的,不能用不碰,能用就用,用完了就扔,没用还来麻烦我们就砸死它。

 这是学校的外部环境。内部呢?在学校呆了一个星期之后,我觉得学校还是不错的。校园很大,光操场就有四个,学生宿舍区、教学区、办公区都有自己的操场,还有一个操场在山脚下,旁边就是实验楼和单身老师的宿舍楼。而且,不管是校园里,还是学校的后山上,春天长满了杜鹃花和桃花,别的季节也青绿一片,很适合谈恋爱。一所学校,只要适合谈恋爱,就应该算是好学校。我个人觉得。

 我很想谈谈恋爱,反正闲着也是闲着,终归是要找些事情做。而且,我长得又不难看,个子高,眼睛大,头发长,背后看是一超级大美女,正面看也没人会觉得离正常人的标准,保证五官端正。

 但是,高考前老师和学校看得太紧,我跟男生递了两张条子,都被着写了五次检查。两张条子才三百个字,五份检查有两千字,太不划算了。

 于是,我决定把攒下来的美好情感在司法学校挥霍掉。所以开学的一个月内,每天我都四处溜达,观看师兄、男同学和男老师的风采,连食堂的大师傅都没放过。

 我总结了一下,班上有一个帅哥比较符合我的审美,面目清秀,个子不高,眼睛狭长,一张内向的脸。法理学老师也很好,肤偏黑,高大拔,眼睛贼亮,笑容可掬,很可爱。还有一个食堂大师傅的小徒弟,长得也很好看,据说是从哪个技校刚来的毕业生,个子不高,跟我的帅哥同学属于一个类型的,眼睛不大,比较清秀,一笑两个小酒窝,可爱得跟小狗似的。

 这三个帅哥我略微权衡了一下,觉得我还是喜欢法理学老师。当然啦,他比我年长,看上去既健康又成,说话又那么逗乐。第一堂课时,他皱着眉头翻书“我上大学时,没想到我要教最没用的一门课。你们想想,法理学,好像法律有理似的。”

 他逗大家,大家就觉得他好。女生眼睛都发亮,哇,这么年轻,这么帅,还这么幽默!她们两眼发直,口水都快滴下来了。我最理智,翻了翻书,瞪大了眼睛笑不出来了,这本《法理学》哪儿有老师这么平易近人?四百多张纸,一眼看下去,竟然全都在谈公正、正义、道德、权力、价值的社会以及哲学意义。

 上帝啊,救命啊,是不是泡上这个老师,我就能及格了?

 跟我同宿舍的都是我的学姐,高我一级,她们大部分是一个班的,其中有一个叫沈,跟我的关系最好。她常常抱怨说,叫什么名字不好?叫沈这种衰地方的破名字,结果长了一脸煤灰黑,骨架子大得跟沈城似的,更倒霉的是,浑身上下的皮肤也不是那么平滑,跟经历了几百年战争似的。

 沈这样自我介绍,让大家都很高兴。哪个人不喜欢听别人丑化自己呢?越是丑化,越显示出听众的优越嘛。宿舍的女孩都喜欢她,帮她打水,出去玩也喜欢带着她。沈却觉得我最好,最有幽默感,她说我最有把人生当戏剧表演的气质,这一点,她喜欢。

 宿舍里还有一个学姐,比沈还高一届,就快要毕业了。这位师姐长得很漂亮,一双弯弯的大眼睛,薄薄的嘴拔的鼻梁,乌黑纤细的长发长及间,总之就像画报上的大美女,长得极其标准。大家都叫她漂亮女生,并且以喜欢一种美好事物的方式宠爱她,放纵她的任鲁。

 刚开始分配到这宿舍,我其实有些不满。为什么大部分同学都能和同班同学住在一起,而我却非得和一帮师姐住在一起?但真的住了两天,感觉反而好了。想想,师姐的男朋友们,往往是她们的师兄,毕业了,总之比我们同班同学交往的人略年长些。年长的男人,往往不但具有指导意义,还有经济意义。这样的好事,谁能不喜欢?

 开学后没多久,我就和同宿舍的师姐们混了。在我那些人事不懂的同学忙着崇拜老师、勾搭男同学的时候,我则开始跟着众师姐师哥们吃吃喝喝,讨论男女之爱以及人——这种讨论比保守的父母更具指导意义,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父母把孩子都生了,却对情爱这个话题感得像‮男处‬‮女处‬。

 有一天晚上,我在图书馆翻了半天《史》,关灯时间准时回宿舍开夜谈会。本来还可以偷偷煮些鸡蛋牛方便面之类的东西加餐,可惜准备好各种作案工具后,发现电炉子怎么都不亮。可能是停电。大家叹息半晌,喝了冷牛,早早地躺在上,正式进入了会议阶段。

 沈说“我其实很想了解男人的。这是我人生的重大问题。”

 一片肃静。半晌,才有人应声“咱们学校那么多男的,都是男人还是男孩?”

 “这个问题,他妈的也太难了吧。总不见得咱们一个个上去试。”漂亮女生鲁的声音从上铺掉了下来“反正迟早都是男人,就算是男人吧。”

 我在黑暗中悄悄地笑了。我喜欢漂亮女生的鲁,我觉得这就是她身上最生动的地方,虽然对这一点,其他女生都颇有微词。她们如同大部分人一样,认为女生就应该恬淡,安静,文雅。我倒不觉得。我总是喜欢有些糙和率真的人。他们和人相处不挑剔,有点海纳百川的意思。

 “其实我很喜欢民法老师。他真是斯文,白净。”沈犹豫了一下,痛快地说“跟我正好是黑白无常的绝配呀,也不知道他觉得不觉得。”

 “啊哟哟…”屋里响起一片此起彼伏的长长嘘声,包括我的。

 其实,民法老师也不至于这么令人鄙视。他大学刚毕业,说话也还得体,但从头到脚,长得太短路了。皮肤很白,个子很矮,说话慢的,动不动就扶扶眼镜。整个一个小白脸。

 沈要是和他走在一起,男人女相,女人男相。男人白瘦细小,女人黑胖宽大。想到这个令人感动的场景,我突然冒出一个念头,难道绝配这个词是为了他们创造的吗?

 “点蜡烛。每个人都检查一下书包。”沈突然从上爬了下来,在黑暗中摸索,我只听到瑟瑟的声响,似乎有一群老鼠跌跌撞撞找东西吃。接着,擦火柴的声音,硫磺的味道,蜡烛亮了,屋里的光线顿时柔润起来。

 漂亮女生因为白天在食堂抢有内容的汤,被洒出来的汤汁烫伤了脚,属于能坐着就不站着,能躺着绝不坐的时段,当然不想下来“你神经啊。书包这东西是用来吓人的,几年都不动,能有什么?书不都在教室里吗?你有话好好说,折腾什么呀?”

 “今天刑事侦查的那帮男生来上大课,谁知道他们有没有把窃听器放在咱们书包里。”沈举着蜡烛站在桌前,认真地翻书包“这帮家伙可不是什么好鸟,常常把窃听器放在女生书包里,一熄灯就听咱们解皮带的声音。”

 “听到又摸不到,就算他们听着声音手又怎么样。”漂亮女生不耐烦地说“要是你丢张照片,还怕男人把你贴在卫生间意啊?唉哟,烫伤真疼,他妈的。”

 “你哪里学来这么多语?”沈把书包倒了个底朝天,趴在桌子上看了半天,蜡烛都快把她的头发烧掉了。我们在半明半暗中看见她那张饼脸,她不自觉可怕,竟然还森森地做了个鬼脸,说“我检查过了,我的书包没问题。你们给我一个个起来检查!”

 迫于沈威,也鉴于我们个个毫无睡意,大家都爬起来借着烛光检查自己的书包。漂亮女生的书包也由沈代为彻头彻尾地检查了一遍,连她吃剩下的蛋糕屑子都被抖了出来,屋角的老鼠仿佛闻到了香味,迅速吱吱叫了一声,嗖地穿过屋角,不见了。

 这时候,蜡烛也烧得差不多了。沈噗地吹灭了蜡烛,房间又洒满了微弱的月光。蜡烛留下的星星点点在我的眼皮上烧灼,很不舒服。

 沈阳光着脚爬回上,精神百倍地说“好啦,咱们轮说说,暗恋也可以嘛。谁来先说?”

 “暗恋?咱从来不搞这一套。”漂亮女生在上翻了个身,发出一声悠长的叹息“不就是一块儿吃吃喝喝吗?男人和女人的关系,不就是互相剥削的寄生关系吗?至于闹这么纯情吗?要不是这会儿我难受,真没空儿跟你扯这些废话。”

 “那你怎么不纯情,也可以介绍一下呀。”一个师姐发出了质疑“我们都很崇拜你,想向你学习的,要不,你给我们举个例子?”

 “天分不同。你们一个个,该好好钻研法律的,钻研去,该谈恋爱的,谈恋爱去。不要像知识分子那样,光纸上谈兵好不好。这里也不过是个大专,学得再好也当不了什么学术小组领头人。”漂亮女生洋洋得意地说完,用力扯上了她边的帷子“本姑娘睡了,你们把我这段话领会了,也就够用前半生了。”

 2

 学校后山很矮,长满了花花草草,好看。有很多谈恋爱的人都喜欢在那儿约会。一到晚上,学生们都一前一后消失在阶梯教室或者图书馆门口。然后,在后山的灯光下,两人的影子终于不负众望,最终凝聚成一个。我们称这种现象为,团结就是力量。

 想想,当两个影子终于不负众望地结合时,有谁在乎明天也许考勤会出问题?或者被老师批评、不及格之类的事呢?我们广大学生管后山叫情人山,管教学楼叫绝情谷。这两个地方,是我们出现频率最高的地方。这两个地方,集中体现了我们广大学生日常生活的自然常态以及非自然变态。

 我和沈都是天生的活闹鬼,快快活活,不那么认真,虽然有的时候我们喜欢过度喝酒,浑身酒气时沈就会号啕大哭,我就趴在马桶上亲热地呕吐,总之,我们两个都忙着排就是了。但大部分时候,我们不管是对学习,还是对生活,表现得都有些漫不经心,没心没肺,而且急于把一切变成笑话。沈说,生活最大的乐趣,就是从日常生活中提炼出娱乐元素。我深深赞同。

 大部分的晚上,散了晚自习之后,我就会和沈到山上走走,坐坐,呼吸新鲜空气。我们的口袋里永远揣着手电筒,每天都走不同的小路。几个月下来,我们不但把一座山都测量了个仔细,甚至连谁和谁坐过,抱过,残留温度多少,声音绕树几都清楚了。

 在一般人眼里,我们两人可能是很无聊。嗯。其实确实如此,我们无聊的。每天散步时,那样幽暗纯洁的环境,一点也没培养我们亲近自然的温和情。相反,我们在幽静的树香中锻炼听力,只要一听到树底草丛之类的地方有动静,就迅速扑过去拧亮手电,一个厉声叫道“哇,好大一只虫子!”另一个则跟着尖叫“噻,妖怪!”然后,我们就把可怜的一对对小情人当成透明的,直扑人家身后,在树叶上面直拨拉,拨拉得叶子哗哗往下掉,虫子纷纷飞,鸟抖抖翅膀,也惊跑了。整个活动结束的号角,就是背后的怒斥“神经病!”随着怒斥声,小情侣连影子都消失了。成功的时候,一个晚上平均能驱赶五对小情人。

 我和沈很可怜的。我们都觉得,这件事责任不在我们身上。谁叫我们没恋爱可谈呢?大家都在谈恋爱,就我们两人天天面面相觑,看着对方都快要呕吐了,却还是不得不泡在一起。我对沈说,她没恋爱可谈的原因,在于她太像男人。五大三素过盛,声音沙哑,怎么看也看不出她是个女人来。我觉得,我没恋爱可谈的责任肯定不在我。不熟悉的男生,分不清男女,以为沈是我的男朋友。熟悉的男生,以为她是我的保镖。我身边有这么一个人,怎么能不让我苦恼?

 有一天,我很直接地向沈表达了我的想法,劝她在我尚且青春年少的时候离我远一点。她骂我没良心。她骂得如此情深意重,涕泪加,一哭二闹三上吊,平时的游戏态度都消失得干干净净,仿佛真的被伤害了。

 一时间,我以及我们全宿舍的女生,都被她的忠诚感动了。

 怎么办呢?为了一个同朋友的友情,搭上自己年轻美貌的时光,确实是个很艰难的抉择。但是,我很伟大,我决定从此以后,带着沈一起去泡男人。

 沈早上没课,我是有课不想去。我们睡到上午十一点才心满意足,互相扶持地起了,刷了牙,但是懒得洗脸,就摇摇晃晃跑到食堂觅食。

 一股腐败生物味道的食堂人山人海,饥不择食的学生们四处飞奔,浑身散发着饥荒和游手好闲的气息。我们在冗长且扭曲的队伍旁边游走了半天,都没找到人可以队,只好排在一支看上去还算短的队伍后面慢慢地等。

 队伍仍然太长,我们敲着盘子说着胡话,咣咣咣,咣咣咣,说各个老师的坏话,这个神经病,那个没头脑,结果站我前头的男生不停地回头眉开眼笑,似乎有那么点惺惺相惜的意思。但没一会儿,他女朋友也来排队了,紧接着他的表情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回头时紧皱眉头,一脸厌恶地望着我们,还和身边的小女人嘀嘀咕咕。

 男人!沈气得要死,恶狠狠地骂了一句。男生本来侧过来的脸迅速若无其事地回过去,望着队伍前方,跟女朋友甜蜜地说“你想吃什么呀?”

 好不容易,这个男人买完了饭,和女朋友趾高气扬地斜了我们一眼,情意绵绵地牵着手离开了队伍。我们咬牙切齿地看着食物,仿佛对食物有极大的仇恨。

 窗口里站的正好是帅哥厨师,他瘦的身上套了一件肥大而又肮脏的白上衣,手持一硕大的勺子,一边打菜一边贼眉鼠眼地看窗口的学生。但凡是女生,就笑,越漂亮的女生,笑的幅度就越大点。有一个男生长得太矮太丑了,给他盛菜的时候,帅哥厨师的目光翻山越岭,从他头顶上翻过去,落在高他一头的学校文艺部的独唱女演员身上,一勺冬瓜就这么扔在了油罐子里。

 沈显然很生气。而我,真心实意能理解她的气愤。她嘀嘀咕咕了半天,说了十五个字,突然从口袋里掏出笔,拿出一张卫生纸,匆匆写了一张条子,叫我帮忙递给帅哥厨师,笑容可掬同时两眼冒光地说,人应该受惩罚。

 有好戏我还能不看吗?我顿时也眉开眼笑,乐不可支。

 于是,打饭时,我就理所当然地把条子扔到桌子上,面无表情地指着跟猪食槽似的大盆说“不要冬瓜,要南瓜。”

 帅哥眼睛滴溜一转,愣了愣,立即给我盛了满满的一勺南瓜,伸胳膊的时候肮脏的衣袖扫了一下桌面,纸条无声无息地掉下了桌子,消失了。

 我得意洋洋地端着饭盆,和沈找了个角落吃饭。我刚把硕大的南瓜进嘴里,沈开口了,她说“我帮你约了厨师哥哥,晚上在情人山半山橡树底下见。”

 一口南瓜没吃稳,挂到了嘴边,然后掉到了桌子上。

 我盯着桌子上的南瓜看了半天,半晌才想明白是怎么回事,抬起头看着沈,问“可以不去吗?”

 沈很惊讶地打量我一眼,大声说“不是你说他帅的吗?”

 我恨不得扇自己两个耳光。

 约好八点半,但我们七点半就到了,在半山的青山绿水间转了又转。

 走到后山的时候,突然发现防空的门开了。奇怪,这个防空早已经废弃了很多年,我们一进学校时就参观过很多次,在门口远的地方,就能听见山上的水从过的声音,走近了生锈的大门,还有股很轻很淡的灰尘气息。倒是想过要进去,但是铁锁全部都锈了,伸手一抹就落了一层层的铁屑子,我们就再也没兴趣打开它了。

 但今天晚上的月亮亮,在五米开外,我们看见大门被拉开了一条,那把都快烂成粉末的锁静悄悄地躺在月光搅拌出来的泥水里。

 太神奇了,我们下意识地对视了一眼,立刻就决定走近瞅瞅。

 走到门口,发现有一排淋淋的脚步从门口的草丛中,一直拖进了冷的大门。

 真新鲜,真刺。我们再互相看看,看看月光,没吭声。

 虽然我们胆子大,但也不是无所畏惧。这破烂的门陡然开了,越往里看越是森一片的黑暗,的霉气缓缓地淌出来,渗透了冷漠的月光和黑暗。

 这样古怪的夜晚,碰到这样一件古怪的事儿,我突然觉得有些冷,犹豫地说“回去吧?我想回去。”

 沈犹豫不决地捏着电筒在空气中比画了两下,说“你现在要是死了,有什么遗憾?”

 “我还没爱过谁。”我想了想,很真诚地说,然后反问她“你呢?”

 “民法老师还没爱上我。”她想了想,说“你看,我瞅这两个遗憾,就是咱们不死也得不到足。怕死有什么用吗?咱们就进去吧。”

 “这倒也是。”我同意了,但刚走了两步,我又觉得不对“唉,等一下,民法老师不爱你,这已经是铁定的事实。可是,你凭什么说我不会爱上谁呢?”

 “你不觉得你的心就像石女吗?密不透风。”她很认真地说“‮女处‬膜上是因为有孔,男人才能进入的。你的心上没有孔。”

 “哦?真的吗?原来,我是个石女?”我咬咬嘴,发现提不出自己不是石女的证据,只好提心吊胆地跟了上去。

 大概走了二十米,沈拧亮了电筒。墙上抹着厚厚的白粉,但已经被长期的气浸得大半剥落了。肮脏的水泥地上浮出一个个浅浅的水洼,墙壁的水在渗漏,缓缓地往下滴淌,答,答,答。热爱在暗处生活的种种动物来回穿梭,碰得碎石啪啪啪啪地响。

 着惊悸,很快就走到了尽头。不过是另一扇铁栅栏门。月光从树影中穿过来,像条被撕碎的白裙子。

 “还是回去吧。”站在门边,四下望望,拧了拧门,但门锁生锈了,不砸掉根本出不去。我提议回去。

 “你看,那个是谁?”

 沿着沈手指的方向,我看见了漂亮女生。刚才晚自习出门时,她就穿着这么一件黑色长衫,白色长,扎成马尾辫。漂亮女生仰着脸在看一个男人。这个男人的头裹在帽子里,看不清,身子也裹在一件肥大的灰色外套里,根本看不出肥瘦来。

 漂亮女生往前迈了一步,在男人的前点了烟,然后说了几句话,男人往后退了一步,正好退进了破碎的月光裙裾里。

 原来是法理学老师。

 “走吧。”我先扭头就走。沈也没吭声,跟在我后头,轻手轻脚地往外走,生怕掀出一群老鼠来。

 再次穿过水和腐朽往外走时,我们一直都没有说话。我不知道沈在想什么。我想我是有点难过。不知道是为自己,为漂亮女生,还是为法理学老师。这件事我隐隐地觉得不妥。可是,不知道是因为法理学老师长得帅,还是因为师生原本应该维持的界限——不是有人说,这是伦理或者权换吗?

 这些都不是我所在意的。我只是突然在细细的水和飞尘中,觉得有点难过。而且,不想让沈看出来我难过。一件普通的小事而已。我对自己说。

 八点半的时候,我们还没走到橡树下,但走在不远不近的地方,我就已经看见了树下有烟头闪烁。沈立刻停下了脚步,我也停下脚步,刚想和她商量一下,结果嘴巴还没张大,就看见她拔脚往山下跑,她跑得如此之快,一眨眼就消失在树影中。我站在原地,张口结舌,想叫,又叫不出口,想跑,但即使我是猎狗也赶不上她的速度。

 他大爷的。是我递的条子。是我约的人。也是我,站在这里,手足无措。

 于是,我只能站在原地,恨恨地想,老师,这个故事的中心思想是,陷害你的,都是你身边最亲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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